- 相关推荐
汽油运输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汽油运输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汽油运输合同1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条 承运车辆
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车辆,其中汽油车**辆,柴油车**辆(见附件*乙方运输车辆明细表),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
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 承运资质
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件*),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
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
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
HSE作业指导书》(见附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七条 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
第八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
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九条 单据流转
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 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日至当月*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依据。
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
第十一条 运费定价
短途运价***元/吨;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成运油品数量;
长途运价***元/吨·公里;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超载、证照不齐、资质不全的车辆的;
(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
(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4)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次处罚仍不改正,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汽油运输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托运方):
地址: 邮编:210003
电话:
乙方(托运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丙方(承运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签约地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惠互利、保质保量和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2***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内合同当事人发生变化,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条 运输物品及运输范围
1、运输物品:成品油(汽油、柴油、煤油)。
2、运输范围:丙方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从甲方和乙方自有或承包的油库和中转油库,将成品油配送至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各个地点。
3、油品起运地:甲方和乙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和乙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4、油品送达地点: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加油站、直分销客户或其他指定地点。
5、运输数量:甲方和乙方依据丙方20xx年承运甲方成品油的数量下达月度计划。三方同意在合同期间以20xx年的运输量为基数履行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可以对超过20xx年的运输量的部分进行市场竞争招标。
第三条 丙方营运资质、车辆及从业人员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的危险化学品的营运资质,同时必须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加强HSE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职责,完善制度,建立培训、检查、考核等运行机制。
2、实行公司化运营,无单车承包运行模式(即工资、修理费、燃油费等承包给驾押人员,驾押人员上交公司管理费),车辆资产属性清晰,承运车辆中无挂靠车辆。
3、承运车辆必须符合甲方制订的安全标准,车辆行驶证、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实际载重量不得大于核定载重量。禁止驾驶员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违章行为。
4、车辆的车型、吨位、设施必须满足甲方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需求,新增车辆的车型、吨位、设施必须在甲方和乙方的指导下购置。
5、油罐容积须上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测定,编制容积表,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检定周期到期后,由乙方论证是否需要继续检定,加油站实行地罐交接的区域,数量交接以加油站液位仪为准,油罐车作为运输工具,可以不检定,但是数量交接有异议的话,须以加油站液位仪为准。甲方和乙方直分销客户实行重量交接的,相关油罐车容积可以不检定。
6、罐体和附件良好有效,无影响强度的损伤,变形,焊缝无渗漏,罐体经有资质的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罐体必须设置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端子上方涂写明显标识;安装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触地。
7、车辆排气管安装有效防火帽,电路系统应有总电源切断装臵。车辆配备2只以上4Kg干粉灭火器,安放位臵适宜,使用方便。
8、专车专用、汽柴油分车运输,车辆上有明显的专车专运标识,确因自身运力不足且征得乙方同意时,丙方油罐车方可换装不同品种的油品,但换装不同品种前必须对油罐清洗干净。
9、车辆安装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GPS全球定位系统,并且应无偿为甲方和乙方安装查询终端;车辆应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在油罐车上安装相关电子监控设施,以便三方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丙方应遵守甲方或乙方制定的相关电子监控设施管理和考核办法。
10、车辆不设专用计量口,每仓只保留一个进油口,进油口须位于罐体的几何中心。
11、丙方油罐车使用年限不得超过车管部门的规定,但确应车况不适合运输要求,必须提前报废,甲方或乙方有权停用不符合甲方安全要求的车辆。
12、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油罐车、承运油品、驾押人员等足额保险。
13、丙方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持有所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应培训合格证,且身体健康。驾驶员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持有A2或
B级以上驾驶证,具备两年以上驾驶危险品车辆的经历,且三年内未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由地方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押运员年龄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
14、丙方承运车辆和驾押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和乙方的审查和考核,并持有乙方签发的库站作业许可证后才能从事油品运输业务。
第四条 运输装卸货流程
乙方每日提供丙方次日配送调度计划,丙方根据乙方配送计划做好次日配送任务的准备工作,丙方应严格按照计划要求执行配送任务。丙方应熟悉并完全遵循甲方和乙方的油库、加油站的装卸货流程和规范操作。油品的自装载上丙方的油罐车到卸入乙方指定的地点前,油品的安全、数量和质量均由丙方负责。
1、丙方油罐车驾驶员携电子提单到达油库后,油库开票人员通过ERP系统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发油操作,若核对信息(车号、品种、数量、规格等)不符,则油库有权拒绝发货,须与甲方或乙方联系确认后解决。
2、加油站配送的先发油后打单,装油结束,由丙方驾驶员确认数量后,油库工作人员给油罐车打上铅封,同时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下称“核对单”)上填写油高(空高)、密度、铅封号码等内容,并签字。直分销客户配送的先换票打单后发油,油库工作人员凭《换票单》发油。
3、油品运抵加油站,驾驶员将《核对单》的加油站联交给收货人,收货人接到以上票据,按下列程序进行数量验收。
(1)加油站引导油罐车开至坚实平整场地进行数量验收,场地坡度应为0.1-0.3度;
(2)核对油罐车交运单记载的品种和数量;
(3)检查装油口和出油口的铅封是否完好;
(4)待油面平稳后,验收油高(空高),核对油品数量;
(5)若发现油量短少或铅封未封实、松动、折断等,加油站有权拒收,其验收损失量由丙方承担;
(6)驾驶员负责卸油管与油罐车的连接,收货员负责卸油管与加油站油罐口的连接,做到连接的'结头结合紧密,卸油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在卸油现场,监视整个卸油过程,不得离开;
(7)驾驶员必须协助加油站卸尽罐内余油;
(8)卸油完毕,加油站必须铅封油罐车所有出油口,并记录铅封情况,驾驶员必须给予配合;
(9)丙方无权打开、松动和人为损坏油罐车铅封。甲方或乙方有权在不通知丙方的情况下检查油罐车,油罐车上不得携带铅封工具、铅封、密封容器、皮管、桶、壶等有卸油可能的器具。
(10)加油站实行地罐交接的,按照甲方有关管理办法执行数量验收程序。
4、油品运抵直分销客户,驾驶员将《换票单》的客户联交给收货人进行油品交接。
第五条 运送油品发生数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
1、丙方把油品运送到甲方和乙方指定地点,如发现油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油罐车在铅封损坏导致收货人拒绝接收油品而丙方又不能证明该质量问题是在装油前已存在或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属丙方责任,由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2、油品接收时,油品数量应与《加油站进油核对单》或《换票单》上记载的数量吻合,若发现数量差异而丙方又不能证明数量差异属于合理损耗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属丙方责任,由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六条 运价标准及运费结算
一、运价制定
1、运价标准
运输价格按以下标准执行,运价是含税价,包括所有费用,运价表的公里数是指重载单
2、当国家对运输市场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甲方将根据影响石化行业运输成本的主要因素的变化情况和上级部门的调价文件,适当调整运价标准。
二、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款项应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但是,发票必须是正确无误的且包括了所有必要的证明单据。
2、结算依据:结算量以油库实际发出的油品数量为准。
3、丙方应建立运输台账和月末对账机制。
第七条 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把油品运输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甲乙丙三方认同的运输里程计算。
2、在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和乙方指定的加油站或目的地之前,甲方和乙方可以要求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变更到达地或者将油品运送到其他加油站目的地,但应按甲乙丙三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和乙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和
乙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全部运费;若甲方或乙方损失大于此次运送全部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和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或乙方的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1)丙方营运资质、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经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甲方和乙方要求;
(2)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3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3)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和乙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5次处罚和严重警告仍一意孤行,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
5、甲方或乙方有权对丙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提出整改要求;有权对丙方进行监督考核,制订相关考核评价机制;有权对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有权对丙方在本合同运行下的车辆进行检查,提出要求,督促丙方进行整改。
6、甲方应按约定结算的时间向丙方支付运费。
二、丙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甲方按规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丙方无权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臵。
2、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丙方无权提存油品,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3、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 1 小时仍不进行卸油,而影响丙方的车辆不能执行下一轮运输计划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若因乙方过错造成油站拒绝接收油品,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运费。
5、当甲方和乙方指定的运输油品目的地提出油品的数质量异议而拒绝接卸油品时,丙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成品油运输各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接收通知。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丙方承担,造成的甲方的损失,应承担赔偿义务。
7、在油品到达以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油品的保管义务,对油品的安全、数量、质量负责。
8、丙方对承运油品、车辆、从业人员必须投保足额的保险;相关的过路过桥费等由丙方承担。
汽油运输合同3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第三条承运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条承运车辆
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______车辆,其中-汽油车______辆,柴油车______辆(见附件___乙方运输车辆明细表),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承运资质
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______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和《______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件___),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缘标准,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___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
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
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______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七条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
第八条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九条单据流转
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___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___日至当月___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___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未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依据。
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
第十一条运费定价
短途运价_________元/吨;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成运油品数量;长途运价_________元/吨·公里;计算公式;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
第十二条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___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超载、证照不齐、资质不全的车辆的;
(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
(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___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4)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___次处罚仍不改正,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6)甲方应按约定的结算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二、乙方权义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油库,加油站关于装、卸油的规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置。
3、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4、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不能及时进行卸油,而影响乙方的车辆不能执行下一趟运输计划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5、乙方___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___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正常损耗除外)、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7、在油品到达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保管义务。
8、乙方承运油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的路、桥费由乙方承担,并妥善保管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单据、凭证。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一)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7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违反甲方所属物流中心颁布的《油罐车入库装油安全管理禁令》规定的。
2、不按照油库的装油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发生如冒油、损坏平台发油设施等事故的。
3、卸油过程中,无故与加油站(客户)发生争执,损坏对方卸油设施的。
4、卸油过程中,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车辆前后轮胎不平,影响数质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14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司押人员在配送车辆驾驶室内吸烟,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脱销,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3、不与调度中心和加油站(客户)及时联系,擅自取消配送计划,造成一定后果的。
4、故意损坏车载GPS-电子签封系统,导致无法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的。
(三)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30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不遵照“专车专用”的原则,进行汽柴油混装的。
2、司押人员私自涂改《出库单》上标注的装油高度的。
3、无故不卸净油品,或与加油站(客户)发生数、质量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乙方所属配送车辆若发生偷盗油的情况,并被核实无误的,甲方将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车辆的配送资格。
(五)停运核减下来的配送量和业务发展增加的配送量,将优先分配给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优、客户投诉少的其他承运单位。
(六)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规程度的轻重决定处罚,其他未列的违规现象,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其他规定
1、运输价格和乙方油罐车数量的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
汽油运输合同4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共同协商一致,于20xx年3月27日达成本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油品,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货物起始点为******,到货地点为******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将在24小时内将油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
2.乙方要对承运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保质保量运输。
3.收货方式为标牌装油,升数交货。
三.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油库提供的吨位计算,***至****的'工地****运价为60元/吨. 超出此范围的运价按0.8元/吨公里。
2.乙方在将油品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每月25日为结算日,由乙方按油库出库的吨位开具运输发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付款。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xx年3月23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油运输合同】相关文章:
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04-26
运输合同(海洋) -运输合同04-26
海运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04-26
班轮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04-26
棉花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04-26
垃圾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04-26
运输中介合同 -运输合同04-26
煤炭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04-26
包船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