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3-06-18 16:52:0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劳动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劳动合同

  有关劳动合同 篇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职后拖欠工资问题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如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有三种情形,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三种情况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 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最后一个条件,有争议。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这种情形下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情形。

  (三)《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少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作是护身符,理解为可以一直被单位雇用。其实,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谢谢阅读!

  有关劳动合同 篇2

  一 劳动合同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的特点

  1 主体地位的不完全平等性

  2部分内容的法定性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B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遵循的义务

  (一)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i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 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货币工资,实物报酬,用人单位支付的保险费用)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

  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关于试用期,主要有下列规定:

  1 试用期是约定条款,不是必备条款;

  2 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不能仅约定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 服务期: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条件下,依照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期限的服务。关于服务期,主要有下列内容:

  1 约定服务期的条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2 可以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应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的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 对服务期的年限未作出具体规定,应由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四) 保密和竞业限制

  保密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使用或泄露。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工作。关于竞业限制,主要有下列规定:

  1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公平合理;

  3 竞业限制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长超过二年; 4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给予劳

  动者经济补偿;

  5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五)加班: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或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之外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1 如何确定是加班?

  2 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四 无效劳动合同的标准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有关劳动合同 篇3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

  职工(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务。

  三、劳动时间:

  每天劳动时间从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个月休息四天,每个星期休息一天,如无特殊情况不可连续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时间在4小时以内,加班费于发薪日同时发放。 乙方辞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四、劳动报酬:

  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货币工资。

  五、乙方自行处理吃宿问题。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保密责任: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条约, 其补充条约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有关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解除(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

  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 :

  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 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二)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 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续订意向的,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保险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 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 、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经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为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 。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确认: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及附件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有关劳动合同 篇5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

  职工姓名: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可以选定以下一项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为: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_________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为_________岗位(工种)。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生产(工作)岗位;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职工(生产者)等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四)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从事技术工种或岗位的,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生产(工作)实际,实行_________工作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确需乙方加班加点时,在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周、日)按元支付给乙方工资,支付时间为 _________;

  2.甲方除按本款第1项规定之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外,另每月支付给乙方:_________

  3.加班工资,按不低于本款第1项协商确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法》的规定计算计发,具体标准如下:_________

  4.从事午间(12时至14时)或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应付给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贴,具体标准如下:_________

  5.因生产经营发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条款变化,本款协商确定的各项劳动报酬标准需要调整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

  6.双方商定的其他报酬: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养老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甲方投保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领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遗属津贴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五)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以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及终止

  (一)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依照第6、7、8、9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残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四)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五)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_________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_________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甲方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_________。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一、本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及履行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劳动合同 篇6

  吴小姐从本市某大学毕业后,与本市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吴小姐积极肯学、工作努力,一年后,企业选送吴小姐前往外国的投资公司进行培训。出国培训前,企业与吴小姐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双方约定:公司出资对吴小姐进行一年的专业培训,吴小姐在培训结束后为企业服务十年,否则赔偿培训费8万元。吴小姐如期去外国培训了一年,结束培训后即回企业工作。又一年后,双方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此时,企业要求吴小姐按服务期约定续签劳动合同,吴小姐则不愿再与企业续约而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吴小姐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双方合同期满,自己不愿续签,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合理。虽然与企业签订有培训协议,但其效力低于劳动合同,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培训协议也就不再有效。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公司认为:虽然吴小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公司与吴小姐之间签订的十年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遵循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该协议已成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吴小姐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继续履行服务期。

  看来各人都有一定的道理,那么究竟以哪份合同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其中的一项就是“劳动合同期满”。以上规定说明,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那么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依照协商一致的续订合同原则,双方均不得强行续签合同。

  问题在于双方之间存在一个服务期问题,虽然《劳动法》对服务期没有具体规定,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此却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以上规定明确:在企业出资培训劳动者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与劳动者作出服务期的约定,劳动者一旦接受了培训、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就必须严格履行服务期义务,否则被认为是违约行为。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进一步规定:“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当初出资对吴小姐进行了培训,吴小姐承诺在培训结束后为企业服务1年,双方签订的培训与服务期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吴小姐在接受了企业的出资培训后,应依法承担为企业服务十年的义务;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要求吴小姐续订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期,吴小姐应当与企业续订劳动合同。吴小姐不愿再与企业续约而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是一种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有上面的规定,但是从培训协议和服务期限,以及违法服务期限的赔偿来看,显然并不很合理。吴小姐被送到国外培训一年,却约定的服务期限是1年,违反服务期限的赔偿是8万元。阿华认为,吴小姐可以约定显失公允,要求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认定这个约定为无效条款。

  有关劳动合同 篇7

  甲方: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

  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年__月__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年__月__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______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_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______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____公司

  乙方(签字):_____

  (盖章)

  日期:____

  日期:______

  有关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业务的需要,现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

  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主要职责如下:

  1、接听、转接电话。

  2、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传真的收发,资料送递工作。

  4、管理好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完善的员工人事档案。

  5、管理好办公各种财产,合理使用并提高财产的使用率。

  三、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安排乙方外出学习和培训(培训费由甲方提供)。

  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6日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一方的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为 元人民币(每月十五日甲方应准时发放薪金)。绩效工资为200元,迟到一次扣5元,请假一次扣30元,二次100元,三次全无。

  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六、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商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单位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立即离岗,即扣除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有关劳动合同 篇9

  对于有网友表示不好理解《劳动合同法》内的“劳动者”一词,并对公务员算不算与国家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存有疑义,“劳动者”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们都是劳动者,公务员是政府雇佣的劳动者。

  就《劳动合同法》而言,因为法律有适用范围,这个适用范围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求得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我们可以把公务员排除在外,实际上他们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约束,因为公务员行使的国家的`劳动规范和合同,公务员不能算是《劳动合同法》里的劳动者,但是他是广义的劳动者。

  而对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新闻单位都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如果他们吃“财政饭”的,有行政编制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应该是作为公务员的管理,有另外一个系统,适用行政法的管理。如果不是受行政编制,是另外一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该用《劳动合同法》的规范来管理。

  所以现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际上有两种人,一种人就是依照《行政法》,就是作为公务员或者致力于公务员管理的,一种是作为普通的劳动者,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约束的这一部分人,所以各个单位都普遍存在。

  有关劳动合同 篇10

  用人单位有过错的

  劳动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该《办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上述规定中有关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劳动者有过错的

  对于因劳动者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实际损失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其过错而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里要指出的是,在对劳动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要贯彻以下原则:一是赔偿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责令有过错的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要注重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承办案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有过错的劳动者要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守法的自觉性,而且能增强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动性。二是合理赔偿原则。所谓合理赔偿,是指在查请案件事实,确认用人单位确实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而实际存在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实际承受能力等综合认定劳动者实际应承担的赔偿费用,以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有关劳动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鉴证时间: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关劳动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_______.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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