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支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支票管理制度1
一、支票管理
1、酒楼必须在当地信誉较好的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转账业务。
2、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不得在同一银行开立几个账户,同一酒楼的两个银行账户之间不得转账结算。
3、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4、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放入保险柜)。支票使用时须填写'空白支票签发领用登记薄',填写收款人、日期、用途、金额、支票号码,经批准后加盖印章,领用人签字备查。
5、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起装订在当月的凭证内,并在银行存款日记帐中作相应登记。
6、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二、发票管理
1 、建立发票领用登记表,领用发票时须由领用人签字。
2、出纳员应随时掌握发票购、用、存情况,避免发票短缺影响正常营业。
三、印鉴管理
1、各种印章必须由各责任人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保管。
(2)留存银行私人印鉴章由出纳保管。
2、签发支票或其他业务需盖章时,必须由保管人亲自盖章。印章不得随意借给他人,否则由此引发的问题由保管人员负连带责任。
3、印章交接必须办理书面手续;印章移交给非规定人员,须经董事长审批。
支票管理制度2
第一节支票管理
第一条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支票使用时应有“款项使用申报表”,按资金使用权限,分级报批,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抬头、日期、用途等项目要素填列清楚,登记号码,加盖印章,领用人在“款项使用申报表”和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领用的支票须在五日内报销清账。
第二条出纳人员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票据(采购甲供材、固定资产、办公物品还要验收登记员签字)入账,统一编制凭证,按制度登记银行帐,原“款项使用申报表”作附件。
第三条出纳人员接到职能部门交付支票应认真快速检查支票票面是否清晰,印章是否正规齐全,签发日期是否有效。
第四条支票领用人在公司领用当月未能进行报销的,如支票当月未出账,支票领用人应将未用支票退回财务部;如支票已出账,领用人应将款项申报手续交至财务部,否则财务人员凭支票领用手续及银行出账证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如月末支票领用人未按上述制度处理,出纳人员下发书面通知告之经办人、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五条对于报销时发票票面金额比实际支付金额少时,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
第四条”制度处理。
第六条出纳人员应在每周一向财务部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报送现金和银行存款结存数。
第二节现金管理
第一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经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按《银行结帐办法》最新制度标准为1000元或经相关领导批准确定;
6、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7、根据国家制度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
8、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制度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9、支付给个人采购农业产品款项,可以使用现金;
10、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除本制度
第一条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由财务经理列支使用范围。
第三条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大宗物资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的,应事先报财务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财务提现申报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提取。银行每日提取以不超过5万元现金为限,且不可以连续多日提取。为公司购置物品或支付费用时,尽可能提前申请支票支付,需要大额现金的情况,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第六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按制度流程批准后方可借款。预借现金后,需在借款事由工作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多借金额的预结算,并将未使用的借款退还财务部,逾期不作结算的,财务部出纳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员工及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七条符合本制度使用现金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单或领款凭证,经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八条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第九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结出余额,做到帐款相符。
第十条备用金按年借用,年初凭审批完整的《借款单》,至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前,借款人至财务部归还备用金。
支票管理制度3
1支票的使用
1.1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不能转帐,转帐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1.2单位在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有关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1.3公司所属各部门因采购商品、物资材料、用具设备或支付外单位劳务费用时,财务人员要严格进行审核,根据手续完备,印章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签发支票,将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大小写金额、用途等填写齐全,并在支付支票的原始凭证上及时加盖'转帐付讫'章,超过现金起点和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款项不得签发现金支票。
1.4因工作需要而借用支票,由借用者填写'借款单(支票)',经借用者及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到财务部门领取支票。财务部门签发支票时,要将支票内容填写齐全,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及用途。为严格使用支票并随时掌握支票使用情况,领用支票当日结算。遇特殊情况要向财务人员说明原因,方可延时结算。
1.5外出采购人员领用支票要预先提出进货品种数量、用款额度,按照采购权限确定资金使用限额。采购人员要严格掌握已核定的资金使用限额,遇有特殊情况需超额使用时,要及时与财务人员联系,重新确定使用限额,如造成银行空头和罚款由使用支票者负责。
2支票的管理
2.1财务部门要设专人保管空白支票和支票印章,支票随签发随盖章,不得先盖好章备用。支票和印章要分开保管,并建立'支票登记簿',按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对已签发的支票要及时催促注销定期核对,发现丢失、短少要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领导。
2.2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要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金额,及时逐笔准确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2.3每次借用支票最多两张,财务部门将交回的支票存根要核对号码,及时注销,对借出的支票有权督促及时核销。
2.4借用支票人员对于支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一旦发现丢失、被盗要及时查找并向领导汇报,同时向公司财务部汇报、由财务部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因丢失支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丢失支票而又没能及时报告,及时寻找的,要严肃处理。
2.5顾客交来的支票,要审查支票内容,填写齐全,无涂改,印章清晰明确,大小写金额相符正确,是在有效期内,方可收受,否则予以退回,收受支票还应及时在有关原始凭证上加盖'转帐收讫'章。为防止发生意外,所收支票要及时交公司财务部门送存银行。
3支票管理的`其他规定
3.1支票起点为100元,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从签开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3.2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以及经市人民银行批准的打印机,未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支票正面的签发日期必须用中文(汉字大写)书写,用阿拉伯数码填写的支票无效。支票上的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均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
3.3支票一律记名,签发人必须在银行帐户余额内按照规定向收款人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签不符的支票而造成银行退票,致使罚款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4必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办法》,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支票出借或转给别的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帐户。
3.5过期作废支票要在支票上盖'作废'戳记,并按票号装订在原始凭证序列中,妥善保管,不准乱扔乱放。
4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管
4.1支票与银行预留印签应分别保管,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
4.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必须有专人严格保管,不得借出,如因需要,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由财务部人员携带随行。
4.3如因业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或法人章的,须打报告写明用章原因、日期、部门、所盖份数等,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在'借印签本'上登记,方可使用。
4.4如因保管人保管不当,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支票管理制度4
(一)、支票的购买: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制度和规定办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执行。支票的保管人(出纳)与支票的领用人严格分离。
(二)、支票的'领用:出纳岗位人员根据已审批的购物发票或支票领用单签发支票。
(三)、支票的签发:签发支票时,按支票编号顺序使用,无特殊原因,支票上的日期、用途、收款单位及金额应填写完整,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四)、支票的领用:支票领取人对支票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并于五日内及时报销。支票付款期限为10天,过期作废。遗失支票如发生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五)、支票的收取:从外单位取得的支票要及时送到财务室,以免过期作废或丢失。一般情况财务室收到支票,才能出具收据,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领用人开出借据,由总务处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室方可办理。
(六)、支票的报销:严格按照支票领用单申请、批准的内容予以报销,不得擅自随意变更报销内容。
(七)、支票的报废:作废的支票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八)、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不签发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