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1
一、司机与起重工:
1、必须严格执行zbjz80012-8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的有关规定,司机与起重机必须是按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者;
2、司机必须了解所操作塔机的工作原理,熟悉该塔机的构造及安全装置的功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起重机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该起重机的维修保养技术;
3、严格按本说明书提供的起重特性表操作,严禁起载运行;
4、起升机构、回转机构、牵引机构的操作动作要柔和,由低速到高速逐步转换,不得将操作手柄从静止(或低速)猛地向中速或高速位置推进;
5、不准斜拉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
6、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指挥的信号、手势、旗号应符合gb5082-85规定;
8、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
9、严禁司机疲劳、酒后上塔操作;
二、机械部份及其它
1、起重机的工作环境为-20℃~40℃,工作风力应小于13m/s;
2、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严禁任意搬运和拆卸,严禁起负荷使用;
3、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用充分的照明设施;
4、塔机经过大修或转移重新安装前注意事项:
(1)、严格认真检查各联接处各铰接头,销轴有无裂纹、锈蚀、操作;
(2)、检查拉杆、钢丝绳、滑轮、吊钩及换倍率器等重要零件是否符合使用条件;
(3)、检查金属结构件变形,焊缝等情况应符合使用条件;
(4)、对起升、顶升、回转、变幅应进行试运转至正常;
5、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6、地面、楼台、施工面要设专人指挥塔机作业,与司机联络,必须规定严格的信号或手势、旗号等,最好采用步话机联络;
7、应保证塔机的使用电压在380w±10%的范围时,否则塔机的电气设备容易损坏;
8、在遇到大雷雨、暴雨、浓雾或塔机最高处风速起过13m/s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9、多台塔机同时进入一个施工现场时,塔机的平面布置要合理,相互之间不得在空间交错中发生干涉;
10、司机必须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内应全面按钮操作手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1、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本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或强行作业;
12、操作时避免起重吊钩着地,以免引起卷筒钢丝绳排列不齐而遭损坏,如果吊钩必须着地,则吊钩着地后再次起升时,必须注意监视卷筒钢丝绳排列情况,必要时须重新将钢丝绳排列整齐;
13、紧固在载重小车侧面的吊篮是供维修作用的,当需要维修起重臂上的某一零件时,维修人员可站在吊栏内随载重小车一起执行维修任务,吊篮的额定承载重量为100公斤,当起吊重物时,吊栏内严禁站人,在每次立塔施工中,地面安装起重臂时,要仔细检查吊篮与载重小车的连接是否完善可靠;
14、各机构需要反向运行时,必须待电机正转停止后,再启动反转,反之也一样;
15、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止切断电源,待查清并清除故障后再使用;
16、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起重臂转到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高至超过周围最高障碍物的.高度,载重小车应在最小幅度处,回转制动器处于松开状态,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17、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对塔身、起重臂、回转支承、起重臂刚性拉杆,平衡臂拉杆、卷筒连接螺栓,刹车制动器及换倍率器等主要关键部位的销轴,螺栓等进行日常检查、坚固,确定无松动或脱离现象才允许开车作业;
18、司机对减速器、滑轮、轴承座及换倍率器等处要按规定日常保养加油,如发现有漏油现象,要及时处理;
19、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查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三、高强度螺栓的常规检查
具体包括对塔身、回转总成、塔帽等处的高强度螺栓的常规检查,检查方法如下:
1、塔机立塔后应在三周内将各螺栓检查一遍;
2、每隔2-3月对螺栓检查一遍;
3、每年内拆下2-3组螺栓检查其变形、腐蚀等情况;
四、钢丝绳的检查
1、起重机械中的钢丝绳是易损件,缺乏维护是钢丝绳寿命的主要原因之一;
2、对钢丝绳应进行适时地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
3、每个工作日都要尽可能对钢丝绳的任何可见部位进行观察,以便发现损坏与变形情况,特别应留心钢丝绳在机械上的固定部位,发现有任何明显变化时,应予报告并由主管人员按照《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中第4.2款进行检验;
4、保证每周至少检验一次。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2
设备的三级保养制度,此保养管理制度要实行定人、定岗、定机,此保养管理制度是贯搞好彻“预防为主、维修和保养并重”的具体体现,也是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的有效措施。三级保养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级保养:在日常工作中,设备的日常维护,而产生的技术状态变化,要及时进行调整,是指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部件、零件相互摩擦的检查、调整和处理,是操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具体情况结合日保养进行操作,由设备部定期检查评分,检查出有问题的当场进行改进并扣除分数,如不改进则罚款50元,并十倍扣分,改进后仍不合格,三倍扣分,每月月底进行评比,分数最低的机台每人罚款50元。
二级保养:此保养根据周保养检查记录表进行完成,一般周末进行停机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特殊情况可请机修人员配合),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日常工作中的隐患进行处理,突出重点或局部少量零件拆卸(拆卸时由设备部人员现场指导)检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保养,必须要填写设备保养延期申请表,由部门主管批准并由设备部人员签字方可生效。设备延期申请表最多不得超过三天。如不按此标准执行则当天分数记为零分,并每人罚款50元。
三级保养:车间所属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由操作人员和修理人员配合完成,三级保养的`具体要求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拆卸检查或更换,在完成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得基础之上配合维修人员进行月检修工作,通过设备月检修要达到排除设备一切隐患,顺利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分别由操作人员每日、每周进行完成,评分标准为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的平均分。如所有机台平均分都在95分以上则不进行罚款。每月评比最高分机台每人奖励50元。三级保养视生产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操作人员配合维修人员完成。一级保养时间30分钟,二级保养时间为2小时,三级保养时间为4小时。胶印机的二级保养时间为8小时,三级保养时间为1天。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3
一、总则
设备是企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为科学地进行设备管理,做到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保证设备长周期稳定运行的同时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前期管理、设备的使用、维护、设备检修、设备档案管理、设备的停用及报废等。
二、设备的前期管理
1、设备定购。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全公司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年度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报常务副经理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1)申报,首先分公司先向总公司提出新增(或更新)所需设备申请,其中包括所需设备新增(或更新)原因、所需大体费用(包括设备价格、设备安装费用、防腐保温、新增管材费用、土建费用、吊装费用等)。待总公司批复后可按相关程序办理。
2)各分公司首先提供出所需设备满足生产所需的各种工艺参数,然后总公司根据参数选择制造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的2-3个供应商对他们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投资费用进一步比从选定(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
3)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设备供应商确定后可签订采购合同并建立设备台帐,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补充完善,签订合同后应随时了解设备制做进度并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4)设备到厂后,由各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订货合同,检查到货数量、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装箱质量验收合格证后办理入库手续,及时建立健全各种设备台帐(如固定资产和压力容器台帐)。若验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2、新设备安装及验收。
1)由总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具体实施,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设备安装就位、调试,总公司同时需负责安装技术指导。
2)安装调试结束后,可由总公司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正式移交给使用单位(各车间)。车间对该设备按照本车间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3)随机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门的操作者保管,随机备、配件由备件库负责保管,技术文件由各分公司生产科统一整理归档。
三、设备使用管理
1、各分公司应根据设备的性能参数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制订正确使用方法,并纳入操作规程,并对操作工进行培训,2、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特殊设备,须由国家特定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持证上岗。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 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方式。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班(组)制,由班(组)长负责,并由班(组)长包机到人。
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特别是开停车需注意的问题,如油位是否合适、盘车是否灵活、连接螺栓是否松动、油温是否正常等),严禁设备超负荷和带故障运转。
5、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
1、设备的维护保养主要由维修工的日常维护保养为主,各分公司根据设备情况制定包机责任人,并针对设备本身特性和正常使用情况规定具体维护保养内容,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设备维修人员对设备必须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设备故障。
3、设备包机人员必须每天按时巡检,不能流于形式,在搞设备卫生的同时,要切实通过“看”“听”“摸”,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果断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对马上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给出解决方案,做好监护运行准备。同时包机人员要做好巡回检查记录,真正做到对设备了如指掌。各车间设备主任根据包机人员的反馈及自己的日常检查要做好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将设备存在问题、需准备的材料、检修工时,需检修人员及工器具落实到位),以准备好随时停车检修而不慌乱。
4、设备包机人员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五定”(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因缺油而发生设备故障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5、各分公司生产科应定期组织各车间干部管理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整改单要求车间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未按时整改或不整改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设备的维修
1、设备的小修(或临时修理)
1)各分公司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对设备易损件(如轴承、机械密封、多级泵平衡盘和平衡套等)规定小修周期,对运行到期的设备应倒过进行检查,通过检测数据,如果要要求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如果超标则更换新配件。检修时一定通过科学手段进行检查,用数据说话,而不能靠经验来裁定。
2)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后,分公司应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定制定检修方案,组织维修人员按检修方案进行检修,如果是主要运转设备或大型设备,需报总公司生产质量处(主要运转设备或大型设备),要求派技术人员协同解决。
3)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检修,应由分公司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总公司批准审核后,进行外协修理。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
4)在维修完成以后,各分公司必须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同时做好设备事故台帐,对发生事故原因认真剖析,并从根本上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对主要设备的还需及时完善设备技术档案。
2、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
1)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2)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
3)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
4)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总公司技术部、财务各一份。
5)验收后各分公司生产科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6)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超重机械等,各分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六、设备改造与更新
1、各分公司可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1)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2)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各分公司提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中应写明改造原因、改造部位及详细改造方案、改造费用、效益分析及收回成本年限),报总部审批。
3)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总公司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后,各分公司立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1)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3)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4)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七、设备的闲置与报废
1、设备闲置
1)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
2)设备封存程序
A封存由各分公司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B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C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3)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4)设备的封存和启用需填写设备封存和启用表,并报总公司同意。
2、设备报废
1)设备报废条件
A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B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C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D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E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F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2)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A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B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C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3)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设备报废申请由各分公司使用单位提出(写明使用年限及报废原因),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报总公司生产质量处进行专业审查,然后经计财处、常务副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八、备品备件的管理
备品配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各分公司设备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报总公司审批后进行购买。
1、备品备件的申报
非急需要的设备配件,可按月计划申报程序由各车间设备主任根据各维修人员提出的采购计划于每月20日前经各分公司经理签字后报总公司,经逐级审批后购买。
急需要购买的设备配件,可填写设备配件计划表,走急件报批程序,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直接报总公司,经总经理签字后购买。 2、备品配件的验收
配件到各分公司后,可由各分公司组织各车间设备负责人进行验收,需测量的必须进行检测,然后按照供货单检查到货数量、规格型号等,质量验收合格证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好设备配件明细台帐。若验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3、保管员应根据维修人员提供配件最少备用数量,确定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4、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
5、设备配件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需调整间隙的安装时应运用检测工具进行测量,并记录好检测数据。
九、设备的基础管理
1、各分公司应对各车间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建立要将运转设备和静止设备分开),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
2、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设备的调拨
1)设备的调拨必须由总公司统一进行,各部门不得私自进行调拨。
2)调拨出的设备必须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和技术文件。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4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2、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9、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0.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堆积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报告。
12.安全管理员或者车间主任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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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备前期管理,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程序,即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及初期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能
第四条 设备前期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必须在公司经营方针目标和规划的统筹安排下,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有关部室、车间相互协调配合下完成。
第五条 总经理、生产和技术副总负责设备规划和选型方案的综合平衡、决策。
第六条 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设备投资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分析,拟定新购置设备的技术协议,提出设备选型的初步意见,对所选设备的工艺性、精度、性能、生产效率、技术条件的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 制造部负责设备供货方的确定、设备购置的商务谈判、安装调试及设备使用初期整个前期过程的管理,对所选设备的实际性能与技术协议的一致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负责。
第八条 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计划立项、投资金额,组织投资经济效果分析。
第九条 各部室,使用车间参加调研、选型,提供设备调试的操作人员、试件等条件,配合做好设备使用初期管理。
第三章 设备规划立项
第十条 设备规划的内容
设备规划的工作内容: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目标,考虑到今后生产发展、新产品开发、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要,通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结合公司现有设备的能力、资金来源,综合平?而制定公司中、长期或短期的设备规划。
第十一条 设备规划的依据
(一)以公司经营规划和年度生产、新产品试制等计划大纲为依据,满足提高产品产量、产品更新换代、扩大品种、质量升级、产品加工工艺要求;
(二)根据原有设备技术状态劣化程度和有无修复价值而提出的设备改造与更新要求;
(三)考虑到安全生产、劳动条件和环境保护;
(四)以国内外新型设备的发展情报为依据,提高设备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
(五)选择最佳的设备投资方案。
第十二条 设备规划由公司工艺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有关部室、车间参与编制。
第十三条 设备立项在设备规划确定后,由制造部负责、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有关部室、使用单位配合,确定需要更新改造设备的明细。
第十四条 各单位申请更新改造项目的程序:
1、使用单位填报《新购设备申请表》;
2、公司工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4、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根据年度更新改造费用确定是否列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
第十五条 各车间用维修费购置二类机电产品只需填报《设备购置申请单》交设备购置部门即可。
第十六条 投资额在20xx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须报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
第十七条 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要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 进口设备的立项,需报董事会公司审批。
第四章 设备选型
第十九条 设备选型
设备选型由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必须遵照“选用国家推广的产品,不选用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的`原则,认真选型,必要时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参与意见,最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组织外购。
第二十条 设备选型的要求
(一)必须遵照选择“技术先进、生产适用、运行可靠、便于维修、价格合理的设备”的原则;
(二)设备工作能力要能满足产品要求,并有提高,要有适应产品升级的能力,注意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和地区的评价与服务信誉;
(三)工作精度能稳定地满足工艺和产品设计的要求;
(四)可靠性、适应性、维修性良好,标准化程度较高,维修资料齐全;
(五)操作简便,能改善操作者的劳动条件;
(六)尽量考虑与公司现有设备相关联或成套;
(七)设备投资的技术经济效益高;
(八)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九)能耗低,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规定;
(十)选型时广泛收集市场设备货源信息、情报,不仅要到制造厂调查询问,还必须到使用单位实地考查,必要时应做性能试验;
(十一)自制专用设备按《自制专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管理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在进口、大型、精密、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型时,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必须严格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根据产品工艺和生产发展的要求,初步订出所选设备的型号、规格、价格,并向制造部提供购置设备的技术条件及必要的参考样本;在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的组织下,由使用单位、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制造部及有关单位对初选设备进行选型考察,其结果由制造部牵头共同填写《设备选型调查表》并由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审定。运输、理化、检验、计量、电算、福利、办公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统一由制造部购置或由制造部委托归口单位购置。
第二十一条 制造部与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如对所选设备有争议时,由总经理、生产和技术副总仲裁解决。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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