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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档案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一)为全面增强本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保证企业各种档案资料充足、有效利用,实现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特拟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档案资料是指企业及部下客户服务部门建立以来,在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拥有查阅、利用价值的各样形式的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文、合同、图纸、业户资料以及音像、图表等档案资料。
(三)档案资料工作的基来源则:集中一致管理企业及各部下客户服务中心有关资料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完好和安全。
二、人员装备
(四)企业档案采纳分级管理模式,即分为物业企业档案资料管理员和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员。物业企业主要采集和保留企业级别物业档案和物业资料,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详细负责管理各自的物业档案和资料。物业企业及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均需建立独立的档案室。
(五)物业企业须装备档案管理的专责人员,部下的各客户服务中心依据自己实质状况,可指定专人负责也可由其余人兼职档案管理员。
三、档案资料的采集和整理
(六)物业企业主要一致采集和管理企业级别物业档案和物业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物业企业公章和有关证照。
2.文件、公文、工作计划、上司来文以及国家与当地有关的法律法例等档案资料,主要指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领导署名的各种批改,以企业及职能部门等名义发出或拟订的文件以及与企业职能有亲密
关系或由企业肩负有关责任并需要执行的重要文件。
3.重要、突发事件的办理资料,主要包含楼宇、交通、治安、公共配套设备设备等方面及自然灾祸等突发重要事件的经过和办理过程记录及有关资料。
4.企业所签署的合同资料,督查职能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的书
面及取证资料以及企业固定财产有关资料。
5.人事档案资料。
6.实物、声像类档案,包含各样电子档案。在实质工作中,实物、声像档案资料比较少,依据使用频次及重要性选择自行寄存或移交
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自行保留时要注意保护完好性。
7.荣誉类档案等其余各样档案资料。
(七)各客户服务中心管理自己楼盘、业主和经营有关的档案和
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客户服务中心业务章及有关证照。
2.小区基本状况资料。
(1)房产资料包含房子、设备及其附着物清单及表格等。
(2)接收资料包含查收合格凭据、物业完满状况、接收文件。
(3)技术资料包含工程预决算书、总平面图、平面图、完工图、地质勘探报告、图纸会审记录、完工查收证明书、房子及设备使用技术资料。
3.业主档案资料(包含维修基金档案资料)主要包含人住通知书、住户家庭状况登记表、房子交接单、住户入住合约、身份证明资料以及装饰申请表等,业户资料一定妥当保留并实时更新。
4.平时管理服务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人事管理有关资料。客户服务中心人员的招聘、培训、定岗定编、分配、变迁文件、技术职称等文件。
(2)各部门平时的值班记录,各样来往信函,各样内部通启等文书资料。
(3)设备档案管理,包含设备的标记、设备台账和设备资料等。
(4)物业经营管理资料。各客户服务中心经营发展文件、小区管理文件、小区建设文件、委外、合作文件等。
(5)物业租借资料,包含租借审批资料、租借合同、物业权属证明资料、房子安全判定资料、赞同出(转)租文件、拜托书、公证书、证明、报告、分户图等。
(6)工程图纸档案资料,包含建筑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构造施工图、消防施工图、供配电施工图、空调系统图。
(7)各客户服务中心或个人参加各样活动的资料。
5.小区创优档案资料及社区文化资料。
四、档案资料的移交和归档
(八)资料移交前管理。
1.各客户服务中心的档案资料在移交前由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存档管理。
2.各客户服务中心一定将档案资料分类寄存人不一样的档案袋或盒内,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满。
3.各客户服务中心寄存的档案资料要依据自己的.使用频次和保密程度进行分类寄存。
(九)档案资料的移交,每半年向物业企业档案室进行一次移交。
1.资料移交前,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员须将档案按类整理好,并填写档案资料移交表,执行移交锋续。
2.进行移交时,物业企业须认真查对移交的资料,确立无误后,交接两方在移交清单上署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3.移交清单调式两份,物业企业和各客户服务中心交接人各保存一份。
4.对换出、辞职的工作人员档案,在办理调离手续前,一定清还档案资料,经档案室署名确认,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十)归档。主要有以下要求。
1.物业企业及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需依据本管理方法的归档范围、归档日期实时、正确、规范地进行归档。
2.将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比较归档范围,完好、正确、系统地进行采集,归档模卷要进行分类摆列,并加盖档号章、装盒,编制档案目录。
3.除归档范围表中列明为复印件外,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必需时复印件加盖红章注明原件寄存处,凡有原件的文件,不可以以复印件归档。
4.归档的文件资料种数、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备完好。
5.实物类、声像类档案资料要清楚完好,并按归档要求供给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文字信息,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并保留。
(十一)归档档案资料检查。物业企业负责检查、督查、指导并查核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统计汇总各客户服务中心归档资料目录清单,按期对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的归档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五、档案资料的借阅和使用
在进行档案资料借阅使用时,假如是在档案室查阅一般资料,办理一般登记手续即可;假如要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执行档案借阅审批手续,且一定在档案室就地查阅后送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
(十三)档案资料借阅的有关规定。
1.借阅的档案资料一定准时送还,并实时办理清户手续。一般不得超出7天,超出7天则需办理续借手续,未办理缓期手续且借出档案超出15天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渎职问责办理,在借阅时期造成资料丢掉者,依据资料的重要程度进行相应的办理。
2.借阅者一定保证原样送还所借的档案资料,保证资料完好无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画线、标记等。
3.未经赞同,借阅者不得随意摘抄、摄影、复制档案资料,凡经赞同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一定由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审察和查对。
4.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资料以复印件供给利用。
(十四)要注意保护业主和住户的个人信息,业主个人信息档案在有关客户服务中心的档案库中,如需调用含有业主个人隐私信息的资料,须经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赞同,有些需经业主自己赞同,并由有关档案人员记录去处,追踪有关信息资料的使用及其销毁状况。
六、档案资料管理和判定
(十五)物业企业及各客户服务中心依据自己实质状况设置综合档案室、资料保留室和库房等,一定保证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并能保证资料的安全与齐备。
1.库房要相对独立,并拥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等功能,库房内和库房邻近严禁搁置易燃易爆物件或其余危险物件,并装备灭火器械,标示严禁烟火标记。
2.库房内全力按分类设置,档案资料按类型齐整排放,保持通风,并与窗户垂直,防止阳光直射,将全部档案架一致编号,编制档案资
料寄存地点索引。
(十七)档案资料统计,详细要求以下
1.物业企业及各客户服务中心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对档案资料的移出、收进、整理、判定、保留的数目和状况及档案资料的借阅利用等状况进行统计。
2.物业企业档案员将统计结果报物业企业负责人,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员将统计结果报给客户服务部负责人。
3.统计工作一定做到脚踏实地,照实反应状况,务必保证供给的数据正确,切合客观实质。
(十八)档案资料的判定,包含以下要求
1.档案资料一经归档,未经领导判定和赞同,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
2.经判定后仍没法确立其保留价值的档案资料,应持续保留至次年再进行判定。
3.技术档案资料鉴准时,需附带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建议。(十九)档案资料的销毁。
1.经判定后赞同销毁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负责人妥当办理,不得作其余用途或看作废纸销售。
2.销毁档案资料须有起码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应认真复核要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完成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署名。
3.档案资料管理员应实时做好档案资料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工作。
七、奖罚
(二十)企业依据每年查核结果,关于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做出成绩和贡献,或许进步特别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赐予相应表彰或奖赏等。
(二十一)关于工作不负责,未认真贯彻执行物业企业档案工作要求的档案管理人员,企业将对档案管理的详细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进行处罚。
(二十二)因管理或使用不妥,造成档案信息外泄,或许未经允许,私自将档案资料抄写、复制与转借别人等状况,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赐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
(二十三)本管理制度由企业客户服务部订正,自觉布之日起实行。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2
(1)维修档案属工程档案的一部份,由工程部文员统一管理。
(2)设备维修档案按强电、弱电、机管、电梯、空调、装修、用户单元内设施分类。
(3)用户单元维修档案用标签按不同档案分开,其他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4)文员根据返回工程部的维修单每天填写维修档案记录表,并录入电脑中已设置密码的`“维修管理”项目。
(5)文员每天核对发出和返回的维修单,将有关内容如实录入维修档案记录表,如发现不符马上追查原因。
(6)文员每月对维修档案记录、维修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
(7)维修档案为评估大厦设备运行情况和用户室内设备状况的根据,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维修项目保存期至少为两年。过期档案由工程部经理、系统工程师组成的鉴定小组统一审定后销毁。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3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存,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详细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修文件、缴费文件、回访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及时跟进业主档案的变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存,及时与业主沟通,及时变更业主信息,保证其准确性。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4
档案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重视。切勿丢失、泄密,以确保工作的有序正常进行。
1.所有文档实行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
2.所有收、发文件由专人统一登记,文件传阅后应及时归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3.对性质不同的文件,实行分类立卷保管,以便日后查找;
4.对于客人档案应建立详细档案,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客人资料告知他人;
5.所有文件作到不泄密、不失密,定期检查所有文件;
6.对欲销毁文件必须经过部门经理批准后进行销毁工作,严禁向废品回收站出售。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5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办公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二、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所有科室的业务活动方面的资料,应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至少应保留一份原件,交由综合管理部保存。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办公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三、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办公室设存放档案的专门档案柜,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6、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7、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8、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9、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三、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6、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经理审批。
四、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资料原件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6
1、发文格式中,函、通告、通知、报告、请示等文件如何使用
(1)函:与不相隶属机关或本系统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用'函'。
(2)通告:在工作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了问题,或者是有些工作或其他事项需要外界配合等用'通告'。
(3)通知:是'发现行政法规和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所属单位,要求属下单位输或需要周知和共同执行事项时所使用的下行文种'。常用的有'指示性通知'、'批示性通知'、'周知性通知'、'会议通知'、'任免通知'。
(4)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等用'报告'。
(5)请示:请求上级机关对某项重要工作作出指示,答复和批准事项时用'请示'。
2、如何收集物业管理的重要文件、法规及信息
(1)可从上级公司传阅的文件、资料中收集;
(2)从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资料中整理收集;
(3)从物业管理协会会刊中收集;
(4)征订有关物业管理的专业信息、刊物及法规汇编等资料;
(5)经常了解物业管理专业书籍的出版情况;
(6)保持与物业管理各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从中获得物业管理的有关文件法规;
(7)可从报刊、杂志等资料中收集。
3、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清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严格档案材料的收、发制度和借阅制度;
(2)及时做好催还、清退工作,档案材料不得个人保管;
(3)除做好日常材料的收集和清理工作外,每年要集中时间整理前一年的档案材料;
(4)档案工作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主体档案,对各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各职能部门分层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工作;
(5)档案材料的收集和清理要便于公司及各部门的利用;
(6)必须按档案分类项目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a、档案材料的分类方法主要有:部门分类法、问题分类法、材料性质分类法、人物分类法和时间分类法。各部门应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涉及范围确定分类方法。
b、档案分类项目一旦确定,要执行到底,不因易人而变更。
c、正式归档材料一般指已经处理完毕的材料。对归类界限不明确的材料,可根据材料与类目的密切程度进行归类。
(7)档案材料的卷宗的处理:
a、对无主题的材料应拟定确切的标题;
b、所有归档材料均须编号,并按序号进行先后排列;
c、填写材料目录表,其主要内容有:顺序号、发文部门、标题、文号和日期;
(8)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年限。一般档案分为永久保管、长期保管(15年以上)、中期保管(5-15年)、短期保管(5年以下)等。
(9)档案材料的保管。档案材料应集中指定地点保存,并按类上架进柜,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泄密等事件的发生,要经常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
4、物业管理应保存的基本材料有哪些
物业管理公司应保存的基本材料有:会议记录;上下行文;政府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规章制度;调查分析;重大事件和投诉;工作检查、评比记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各项分承包合同、协议;公司人事材料;治安事件记录、处理材料;各工程竣工图纸、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技术图纸、工程档案;客户/业主档案;固定资产清单;财务凭证、帐册、报表;财产和物资单据;各类经营证明、证件等。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7
为了系统完整地保存分公司在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
1.归档范围
a.分公司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信、日记、会议材料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b.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说明书等由工程部负责归档。
c.各部门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专项档案,如:会议档案、声像档案、合同档案、审计档案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d.员工登记表、体检表、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有关证书复印件等员工档案,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e.财务档案按《财务管理规定》的范围归档,由行政部负责。
2.归档要求
a.归档的书面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归档的电子文件需排版整齐;字体一般是宋体,标题三号字,正文四号字;语言通顺,文字输入正确无误。
b.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c.归档的书面文件必须是原件,电子文件为最终使用件。
d.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
3.归档时间
a.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归档。
b.员工档案及时归档。
c.财务档案按季度归档。
4.归档份数
a.各类书面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电子文件一般归档一式三份(其中包括软盘上一份)。
b.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5.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a.重份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b.上级单位发来供参考的抄件和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c.未经会议讨论和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草稿除外)、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主要领导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d.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e.参加非主管单位召开的会议,不需贯彻执行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f.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g.下级单位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和不应抄报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6.各部门主任要对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档案资料的保管
1.分公司档案资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他各部门档案资料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
2.存放文书档案要有专用柜架,在排放上应按照类别和时间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存放电子文件应有专用硬盘分区或专用文件夹;在保存电子文件时,按照类别和部门的不同分别存入不同名称的下级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应能简洁、清晰地反映所存文件的类别或所属部门。存放文件的软盘或光盘上必须贴有标签,以方便查询。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5.每半年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工作,做到账册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文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文书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对于出现损坏的电子档案也要及时拷贝、另存。
6.行政部需做好档案资料室的防盗、防火、防虫等安全设施。
三、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1.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查阅档案,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报所在部门主任批准。查阅分公司档案须报行政部主任批准。
3.在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b.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c.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6.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记录。
7.调离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四、档案鉴定和销毁
1.档案鉴定工作由各部门领导自行组织进行;日常档案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鉴定的主要项目有:
a.档案保管期限表。
b.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a.对本部门有长远利用价值并能反映部门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b.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
5.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部门主任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的程序:
a.经鉴定列出需销毁的各种档案清单和销毁的报告,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各部门实施。销毁清单及报告应归档。分公司的档案销毁必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
b.档案销毁时,由部门派二人以上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c.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部门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8
物业档案是随着物业管理行为的出现而产生的,尽管档案管理不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主要环节,然而其重要地位却不容忽视。物业管理工作正式开展后,几乎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档案,无论是维修、养护物业设施,还是了解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情况,或是收取管理费用、开发经营活动等,都要用到物业档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无论是物业管理还是档案管理,都在向着现代化的管理目标迈进,物业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也成为必然趋势。
物业档案是物业管理公司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随着物业管理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物业档案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
一、档案管理运作环节
1、设立档案室,采取系统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先进手段,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严格管理。
2、资料的收集坚持内容真实的原则,根据实际资料和信息资料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从需要出发,扩大资料的来源渠道。
二、资料分类整理
收集后的所有信息资料,统一由档案管理员整理。整理的重点是去伪存真,根据档案的来源、信息的内容、信息的表现形式等特点进行细分,做到条理清晰、分类合理。
三、档案内容
范围分类资料内容
房产公司提供资料产权资料立项文件、工期批复文件、规划会审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土地证、扩初会审文件、建设规划许可证
技术资料规划图、竣工图、地质勘察报告、工程预决算书、图纸会审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总平面图、平面图、房屋及设备使用技术资料
管理处建立的`资料物业资料小区基本资料、商业网点资料、娱乐设施资料、路标、门牌、室号配置图
业主资料入住通知书、业主公约、业主情况登记表、装修申请表、房屋交接单
日常管理资料日常工作记录、各类协议、各种设施设备档案
四、资料归档整理
1、按照资料本身的内在规律、联系进行科学地分类与保存。
2、档案按不同业务性质、编号、造册、编辑,分柜保存,运用计算机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尽可能的把其他形式的档案资料转化为电脑储存,便于查找和调用。
3、档案的出室、入室都有严格的规定:出室必须由管理处主任同意,经登记后方可借出;入室时,须由专人进行检查,如有破损,立即修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档案管理人员需及时收回在外文件,严防文件的流失。
4、档案的管理环境做到'三防',即防火、防潮、防变质。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9
一.物业管理档案建立与管理规定:
1.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管理处总物业经理负责监督保管,由管理处行政人事助理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用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备设施档案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总物业经理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4.物业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
5.物业档案在历任总物业经理调职、离任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传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物业总物业经理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做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做适当处分。
9.物业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和公司利益的,管理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管理过程,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模式,从而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为人事运用提供有效参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佳兆业物业管理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分公司。
3、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确保档案的齐整性和保密性;
4、职责
4.1本部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4.1.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本部员工档案、备案下属分公司经理助理级(含)以上员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助理)秩序维护主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4.1.2负责所保管的员工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4.1.3监督各下属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2各下属分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
4.2.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各公司/服务中心A系列员工的人事档案。
4.2.2负责人事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4.2.3监督各物业服务中心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4.3各物业服务中心
4.3.1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各服务中心B系列员工的人事档案。
4.3.2负责B系列员工人事档案的借阅、移交和销毁工作。
5、内容
5.1人事档案管理流程
5.2职位申请表、个人简历、员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署声明、体检表、身份证、学历和专业资质证书、验证证明、离职证明、规章制度培训确认、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奖惩记录及各种签批的'人事异动、薪资、培训等文件。
5.3档案编码
5.3.1档案编码按服务中心、部门、员工工号进行编码。
5.3.2 E—HR系统中的员工工号为档案编码号,假如水岸新都一秩序维护员员工工号为A。00012,则此员工档案编码号为:“水岸新都秩序A00012”。
5.4档案查阅权限
5.4.1物业公司总经理、本部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高管、档案管理员可查阅所有员工的档案。
5.4.2各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分管高管、档案管理员可查阅分公司所有员工的档案。
5.4.3各服务中心负责人可查阅其下属B系列员工的档案。
5.4.4其余员工或管理人员不得查阅员工人事档案。
5.5人事档案借阅手续
由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申请单》,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分公司(服务中心)负责人核准并备案。
5.6档案调动
跨公司调动,在接到有关通知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由该员工原所在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将该员工的档案原件装袋、贴好封条、并由封袋人签名,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传递至被调住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签收,并返还一份由原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备存。
5.7离职员工档案
5.7.1离职员工档案与在职员工档案分开管理,按月整理统一存放,离职员工档案保存期为该员工离职后2年,并确保资料完整无缺,离职人员档案不得取回。
5.7.2离职员工档案满2年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呈报《档案销毁审批表》,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分管高管——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粉碎处理。
5.8严格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及保存,保持机密,档案应由人事管理员/主管保管。如出现档案信息外泄,将追究人事档案管理员及人事负责人、分管高管的责任。
5.9各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员收到其他公司/服务中心移交的档案后,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好,按《档案移交清单》进行清点再存档。
5.10人事档案的保管应严格按照统一的归档标准分类,按服务中心、部门、工号分类存档,目录清楚、编列有序、装订规范。
6、附则
6.1本制度由物业公司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修订,解释权归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6.2附件
人事档案资料封面
人事档案存档目录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
人事档案移交清单人事档案销毁审批表(B系列员工)
佳兆业物业管理公司本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二○○九年八月四日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11
一、根据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资料档案等各类属性不同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做好文件索引,归档存放、管理。
二、各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分类编号、编注目录,以便查阅。
三、经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传阅人签字一并归档。
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借阅文件,须经领导批准。若需抄摘或复印,应事先请示,未经批准不提抄摘或复印。
五、业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未经业主许可或公司领导批准(除本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外)不得查阅或泄露业主档案资料。
六、定时检查、核对档案件数,做好防虫、防尘、防潮、防遗失工作,发现异常或丢失,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七、对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资料要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处理,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认真鉴定,列出清单,送领导审批后指派专人监销,防止泄密。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12
为使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保存完整保密和使用方便,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的分类:
1、一般保密文件:公司的规划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书、合同书、项目方案、公司注册文件、通知、通告、来往信函、与公司有关的政府文件法律文件等。
2、专业技术文件:专业技术图纸、说明书、资料、文件、书籍、软件。
3、机密文件:上述专业技术文件以及年度计划、统计文件、财务凭证、财务报表、审计文件、经营情况、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等。
4、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合约,须交一份给总公司备案。
5、有关公司发展的图片、录像、实物等,均属档案保管范围。
6、除有特别规定外,档案资料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存档:
1、合同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由指定人保管,其他档案由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2、档案管理员须按照第一条的分类情况,将文件资料分类存档保管。
(1)如存档文件资料为传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存档。
(2)凡涉及经济利益的来往函件、政府文件等资料,原则上应长期保存;其他文件视其价值确定保存期限。
(3)档案的归档要及时,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一项工作结束后存档。归档文件应保证其齐全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文档的处理手续要完备,如有遗漏立即补办。
(4)文件的电脑存档。
(5)公司发出的文档都要在电脑中保留副本,并按文本文件归档方式命名保存。
(6)电脑文档信息要按年度进行存盘处理,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转存软盘或光盘,并存放于磁盘盒内妥善保管。
三、借阅:
1、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可直接借阅一般性档案资料,如借阅机密资料,须经经理批准。
2、其他员工借阅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资料时,可直接借阅;如借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档案资料或机密资料,须经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同意,必要时,需请主管副经理批准。
3、借阅时,原则上只允许在公司内使用,并办理借阅手续,当天借阅当天归还;机密文件和绝版文件只能在存档处查阅,不予借出;如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时,须由经理签字后方能借阅。
4、借阅的'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及私自复印。如确需复制,一般资料,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机密资料,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5、机密资料,必须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如因个人原因致使机密文件丢失或泄露机密的,其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
四、专业技术资料的.管理
1、专业技术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指定技术部门专人管理。
2、属于工作需要而发给有关部门的技术文件资料,在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管理人员每月负责将已发放文件资料的情况书面通知行政部。
3、长期领用的文件资料,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不使用时要及时归还。同时,技术部门的文档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末对借入的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核对。如发现有丢失,必须书面通知行政部,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室。原则上因丢失文件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视情况扣罚¥200元及以上,具体处理结果由公司经理视其造成的影响酌情处理。
五、文档的销毁
1、除物业公司经理外,任何人无权私自销毁公司任何档案资料。
2、每年底清理档案后应将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销毁,销毁时应先报请公司经理批准,登记留底并抄送一份给总公司办公室后方能销毁;销毁时,应焚烧或使用碎纸机,不得随意丢放。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编制销毁清单,经主管副经理签字后,由专人负责办理。销毁清单应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
六、档案立卷
每年年底清理公司所有文档,将已经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档组合成案卷;立案时应编制卷内文件的顺序号、文件号、责任人、题名日期、页号等,并附立卷登记表一份。
七、附则
1、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所领借文档资料全部归还,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接收。如有丢失,则按7、3条的规定扣罚责任人。
2、档案资料转移时,必须报请主管副经理以上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
3、凡违反本规定的,除已有规定外,每次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4、随时接受总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员对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13
1、保卫部档案建立在本部门办公室(原则上由秘书管理);
2、消防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工程消防验收报告;防火检查记录单;火险隐患通知单,向上级呈送的各类消防请示和报告,各级消防组织、灭火力量,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
3、内保档案包括:上级文件、公函,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政审,公安机关对案情案卷,保卫部对案情的调查案卷,公安机关出具的.传唤、搜查、逮捕、拘留、劳动教养通知书,司法机关送达的判决通知书,公安机关的外调介绍信,案情通报;
4、其它档案包括:上级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向上级请示的各类行文、饭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饭店各级安全检查的记录单、通知单、隐患通知书,整改措施、意见和建议,各项安全培训与考核记录,有关安全会议纪要,交通事故、违纪开除、非正常死亡,工作计划和总结;
5、档案分类装存,编排序号,建立目录,严格履行借还登记手续。
6、建立新类别档案需经部门经理,撤消旧档案须经部门经理办公会确定,报上级批准。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物业档案管理制度15
1、目的
使公司的档案管理规范化、程序化以方便工作中的查找、使用及保密。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
3、公司资料室文档资料管理
3.1公司资料室文档资料管理范围:公司内部重要文件;公司对外往来的各类公文;公司内部重大活动、事件记录;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重要资料及文档资料的电脑备份;人事资料;业主资料资料等。
3.2文档资料收集及整理:人事资料由行政人事经理助理负责文档资料的统一登记、编号、归档,并编制存放目录索引,档案存放应有明确标识,以便查找;财务资料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登记、编号、归档,并编制存放目录索引;其他资料由综合文员负责统一登记、编号、归档,并编制存放目录索引。
3.2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由综合文员负责从报刊杂志及政府来文中剪辑,统一归入条例、法规类文件夹,并每季度核对或动议更改文件。
3.3重要资料:由综合文员负责收集,主要包括:外出考察资料,重要资料归属重要资料类文件夹。
3.4公司本部重要文件,主要包括:
3.4.1内部管理文件:以公司名义下发的人事、行政类文件。
3.4.2人事制度:公司各种人事政策,条例和规定等。
3.4.3行政制度:公司各种行政制度、条例和规定等。
3.4.4重要通知及通报:公司各种重要的通知、通告。
3.4.5公司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例会、部门经理例会和以公司名义组织的专题会。
3.4.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意向书等。
3.4.7各部门呈报的.工作计划、申请报告及管理规章制度等,由综合文员责收集、跟踪处理结果,并交综合文员存档。
3.4.8公司对外往来的各类公文: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往来文、上级公司往来文、相关业务单位往来文、外来商函及复函等,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在将已处理完成的文件交综合文员存档。
3.5文档资料查阅或复印: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合同及重要资料的查阅或复印,需到综合文员办理登记手续。
4、各部门文档资料管理
4.1各部门文件分类及编制要求:
4.1.1各类文件的编制需按规定的格式和编号方法进行,统一使用打印稿,行文应规范,不得有错别字。
4.1.2通常情况下,文件标题定为三号黑体字,文件编号为小四号黑体字,文件内容为小四号宋体字。
4.1.3公司各部门(含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及临时成立的工作小组等)常用文件类别:
(1)人事类: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职务任免决定、职责、管理架构、人事通报、通知等。
(2)行政类:包括行政后勤管理规定、制度、行政通报、通知、活动计划。
(3)通知类:内部各类通知。
(4)培训类:培训通知、计划或方案、考核及效果评估等。
(5)会议类:部门例会、专题会议、业委会会议等。
(6)合同、协议类:部门签定的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
(7)对外文件类:
①对政府部门、上级单位、外企业、机构发文等;
②对客户发文等:
③其它类:如电话表、名单、启示等。
4.2质量管理部应保管的资料:
4.2.1发展商提供的资料:
(1)产权资料;
(2)技术资料(含图纸);
(3)交接手续及清单等。
4.2.2文档收集及整理: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文档资料的收集、登记、编目、归档,并编制存放目录索引,存放应有明确标识,并妥善保管。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的质量记录按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4.3各类文件更改要求:
各类文件张贴或下发后如需更改,必须由原文件审批人审批后,方可执行,并需即作废文件,同时在新文件上注明'以此文件为准'。
4.4各类文件发放要求:
4.4.1文件的发放应注明发放级别,通常应包括以下几类:
(1)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阅;
(2)主管级以上人员阅;
(3)内部传阅;
(4)张帖。
4.4.2重要文件的发放应办理签收手续。
4.4.3有关公司的重要政策、决议、经营合同(协议书)、行政人事制度、质量体系文件等属机要文件,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
4.4.4文件通常张贴一周后收回存档,内部管理文件须加强保密工作,禁止外来人员拍摄或抄录。
4.5电脑文档管理:
4.5.1公司综合文员负责文档资料的电脑储存及管理工作,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各类文档的电脑储存及管理工作。
4.5.2电脑文档须按文件类别设立相应的子目录,分类保存各类文件,重要文件(行政人事制度、合同、协议书、重要会议纪要等)须加密,且以光盘备份,并指定专人保管,管理情况须在部门经理处备案。
4.5.3电脑文档须妥善保存,如需删除,须报部门经理批准。
4.5.4与相关单位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及经客户确认的文件,除以电脑文档储存打印原稿外还必须存档签名文件。
4.6资料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专柜,核对件数,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遗失,发现异常或被盗、丢失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妥善处理。如系人为造成,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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