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6 09:17:3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

  一、化学实验室所需危险化学品,经学校批准购买后,须由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入帐后方能使用。

  二、所用化学品根据教学需要,由实验教师领取,并负责保管;危险化学品有专门的储藏柜,有专人保管,并配有双锁,钥匙分别有实验教师和教导主任xx自保管。

  三、课任教师必须提前申请,使用前由教导主任和实验教师同时到场,由课任教师领取使用,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四、每次实验后,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和处理工作,以免发外。五、每学期结束时,由实验教师清点库存常用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剩余量,在开学初完成采购任务。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2

  一、充分发挥学校管理的作用

  1.新学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做到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体检。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的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工作。

  二、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要求教师做到: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准确的看书、写字的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学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的姿势,做到眼睛离书本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6)早睡早起,注意休息,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时间。

  (7)发现近视,要积极矫治。

  三、眼保健操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眼保健操,提高学生做眼保健操质量,通过做眼保健操,促进眼部周围血液循环,消除眼睛疲劳,提高学习质量,并达到预防近视。特制定本要求,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上午第三节课和下午第二节上课的教师一律不准拖堂,上午第四节课和下午第三节课的教师负责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

  二、各班学生必须做到全班参与,闭上眼睛,保持安静,把准穴位,按节拍做。每个年级要抽出学生值日检查,由体育教师、值班领导监督指导。

  三、各班学生做眼保健操要认真积极,动作要整齐规范符合标准,质量较差班级,每次扣该班量化评分2分,由值日人负责评比。

  四、值日人对每天的眼保健操要认真检查督促,做好记录,值日人及时通报眼保健操情况。

  五、各班班主任要认真抓好本班的眼保健操,做到多检查、多督促,切实提高眼保健操质量,实行班主任制,纳入岗位考核。

  四、传染病防疫制度

  1.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2.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3.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学校领导、区中心校、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4.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应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其他班隔周用TD消毒。

  5.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五、学生体检制度

  1.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2.经过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诊断,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告知家长。

  3.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4.学校配合卫生部门给学生注射疫苗。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3

  为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项目工作,创建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要求每个师生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遵守、持之以恒。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预防和减少疾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总体健康水平。

  一、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优美、雅观的`校园,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是学校实施环境育人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增强卫生意识,改变卫生环境,建立严谨的卫生清扫制度是学校教书育人的一个重要环节。

  2、每天早晨,各班主任要组织学生打扫室内外卫生,按照学校卫生标准进行严格自查,学校组织。

  3、各处室要建立严格的卫生值日制度,随时保持办公室内、外的良好卫生状况。

  4、每周四下午、节假日前夕及有外事活动期间都要进行卫生扫除,确保校园室内外卫生保持一流标准;无卫生死角。

  5、对于不认真打扫卫生,不遵守卫生制度的班级及个人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

  6、学校将定期组织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严格检查。

  7、加强卫生责任制,室内外环境卫生划分包干,规定人员打扫。一周一次扫,节假日突击打扫,对各班组织检查,每月公布一次检查结果,并颁发流动红旗。

  二、卫生标准:

  1、室内卫生标准:

  ①办公室、办公桌、墙壁:要求地面干净无杂物,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墙角干净无蛛网,工作柜子上面无堆放物品。

  ②教室内卫生:地上无纸屑、无痰迹糖迹、墙上无污渍与球脚印(无残标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桌面无涂刻,桌椅整齐(离开座位凳子放入桌下),门窗洁净,讲台无积灰,沟角无杂物,垃圾筒、粉笔槽日日清空;卫生角摆放整齐。

  ③门框、玻璃:要求门框边沿无浮灰(检查用手触摸为标准),玻璃要洁净明亮无污渍,无痕迹。

  ④计算机电器:要求机身干净,摆放规范,无灰尘污迹,无损坏,保管良好。实验室有害物品和放射性的侵蚀物要妥善保存,保持通风。

  ⑤楼梯走廊:要求干净整洁,无纸屑,无痰迹,无果皮等,两边墙壁无污渍痕迹,无乱贴乱画,扶手无灰尘,无损坏,手触摸处均干净。

  ⑥其它:纸屑、烟头、果皮、废弃物品要及时入垃圾篓,并及时倾倒清理。

  2、室外卫生标准:

  ①骆洁净度:要求校园骆没有灰尘、纸屑、脏物、树叶等。做到“四无一整齐”即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堆杂物、无卫生死角,地面平整干净。

  ②花坛洁净度:花枝内要保持干净,无树叶,无杂物,无杂草丛生。各种宣传标牌规范干净,垃圾筒摆放规范。

  ③责任区洁净度:要求责任区内垃圾必须及时清理,禁止乱倒乱堆。骆包干区域整洁,无痰迹及口香糖迹,无果皮纸屑,无杂草,无杂物和遗弃物,无石块污水;雨后积水必须及时清除。

  三、个人卫生要求:

  做到五勤:饭前便后勤洗手;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早晚勤刷牙。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饮料盒;不乱涂乱划乱踩脚印;不吃不洁食物与生水;不乱倒剩菜剩饭;学生不吸烟饮酒。

  四、学生注意用眼卫生:

  有视力保护意识,端正读写坐姿势,认真做好眼保健操,每天检查评分;要求各任课教师在眼操时间不得拖课与提早上课,保证学生眼操正常进行。

  五、发现乱丢纸屑,随地吐痰,墙上乱涂乱踩脚印者,除点名批评教育之外,扣班级卫生总分,如屡教不改者(对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纪律处分。

  六、要求与责任:

  1、各处室要严格卫生值日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轮流值日,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2、校园保洁工作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实施。

  七、卫生检查方式:

  1、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学校卫生标准对各教室的卫生清扫情况进行检查。

  2、采取周查方式(一般周四下午组织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

  八、评分与扣分要求:

  1、请各位同学自带工具(如干湿布,刷子,洗洁精,铲子)以备用。

  2、卫生打扫要求做到:教室内外天花板无蜘蛛网,教室前后门面粘贴纸消除,日光灯架,电风扇叶积灰清除等;地面无痰迹,污迹,糖迹;桌椅清洁,阴沟无污物,花坛内外杂草清除;运动场地杂物清理;走道,楼道,窗台,消防器等无积灰。

  3、各班教室、包干区做到“六无”:无痰迹污迹、无积灰及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杂草杂物、无垃圾。

  4、打扫中务须要做到安全第一。

  九、奖罚措施:

  1、学校实行处室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对在卫生检查工作中,卫生状况好的班级要给予表扬。每月小结时对累计分在前三名的班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对在卫生检查工作中,卫生状况较差的班级要给予相应的批评。

  2、学生的室内外卫生区域,由校德育处组织学生每月按规定进行评比,分别评出“文明教室”和“卫生先进班级”发给流动红旗,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在连续两个月卫生状况较差的班级须进行警告,同时扣除班级管理奖;对连续三次获卫生流动红旗的班级,可获“卫生整洁免检班”称号,授发奖状。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4

  1、经常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苍蝇、蚊子生存场所,消灭老鼠。

  2、卫生区分片包干,责任到班、组、人,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湿式扫地。

  3、校内做到“六净”,即水沟中洗干净,地面打扫干净,碎石杂物搬干净,字迹废标擦干净,痰迹泥土洗干净,杂草铲(割)干净。

  4、校内不准放养鸡、鸭、牲畜,不准乱倒垃圾,不得乱扔果皮纸屑薄膜袋。

  5、教室内、过道,每天由学生轮值扫地、擦黑板、门窗。

  6、各功能室专人负责,定期打扫,确保墙壁、器材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干净。

  7、厕所定期用清洁剂冲洗,确保无臭味。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5

  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奇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4、学校宿舍卫生制度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箭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箭处分;

  (四)违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5、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同学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以宿舍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宿舍舍长负责安排卫生轮值,各宿舍必须坚持轮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须将宿舍打扫整理,做到每天打扫两次,并及时用垃圾袋将垃圾装好放到指定地点。宿舍全体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室内清洁扫除。

  2、内务卫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统一”:被褥叠放统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桌上、书架上物品摆放统一;鞋子、行李摆放统一;

  ②“四不准”:不准乱拉电线绳子铁丝;不准乱张贴;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及向窗外、阳台外吐痰、倒水、抛弃废物;不准把杂物、菜渣、剩饭等倒入厕所和冲凉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门窗玻璃洁净,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清洁无痰迹,桌面无灰尘、无污垢;

  ④保持宿舍内务统一、整齐、清洁、美观。

  3、内务卫生检查说明

  ①每单周(双周)宿舍组织专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进行定期检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师对内务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②每次卫生检查均进行打分,每次分数均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星级宿舍”和“宿舍管理先进系”等评比的依据。③对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将按照学院有关宿舍管理及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4、学生宿舍布置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根据各宿舍楼的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⑴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方,格调健康高雅。

  ①书桌、行李架等家具,热水瓶及脸盆、桶、卫生洁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主要针对普通宿舍)。

  ②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⑵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得使用浆糊和胶水、图钉。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帐及帐杆须齐高,起床后应将帐帘等挂起。冬春天,须将蚊帐统一摘下;

  ②起床后须按要求叠好被子,枕头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

  ③床面不堆放杂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齐;

  ⑷桌面: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人离寝室须将凳子

  (椅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纸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得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桶及其它杂物。

  ⑹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⑺行李架(仅在普通宿舍配置):个人物品装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闲床铺上整齐摆放;行李架上不乱堆杂物。

  ⑻其它:

  ①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得长时间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③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更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

  ④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盥洗室内。

  ⑤地拖、扫把等清洁用具要摆放整齐;花盆摆放安全、美观。

  一、学生必须在所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或床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物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床铺、桌椅等按统一规定摆放,不得任意搬动。

  二、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家俱(床、桌、橙),由个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毕业生离校前,应将所用家俱还清,并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

  三、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水、电管理的六项规定》,节加盟用电,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电热器具?/p>

  四、严禁在宿舍区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严禁从楼上往下甩酒瓶、泼水和丢废纸杂物。

  五、严禁在宿舍区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六、遵守作息时间。自习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倒入潲水桶内。

  八、室内用具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每间寝室要建立寝室长负责制、卫生轮流值班制,坚持每天一次清扫,每周一次扫除。每天上午8点、下午2:30以前,将宿舍内垃圾清扫在门口的走廊上,把内务整理好,内务卫生达到《湖南中医学院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的规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有事可在值班室会客。住校学生平时不得外宿,双休日外出活动,应在星期天晚上自习前返校。非走读生不准在外租房住宿,不准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盗,注意安全。寝室锁匙不准交给非本寝室的任何人。外来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在值班室会面,不得进入宿舍房间。宿舍人员携带行李、包裹离开宿舍时,必须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

  6、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6

  一、学校环境卫生及消毒制度。

  1、学校各班级教室每日由值日生打扫卫生,办公室每一天安排工作人员值日,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办公室和教室每一天要有充足时光打开门窗,持续室内空气流通。

  2、学校定期喷洒消毒液或石灰水进行喷雾消毒,防止病菌的滋生和传染。(总务处负责)

  3、各班清洁卫生打扫学生每一天负责进行公共环境卫生打扫,定期做好灭“四害”工作。

  4、各班饮水机每一天由专人进行保洁工作,由供水部门进行定期消毒工作。

  5、如发现校外、社区有类似“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病例,全校各部门按照“防非”、防治“禽流感”时期学校消毒制度进行职责区内的消毒工作。

  6、如发现班内有类似“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的现象,则班主任应及时做好监控和上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

  7、星期三为学校清洁卫生大扫除时光(包括消毒)。

  二、个人卫生、消毒制度。

  1、饮水务必自带独用茶杯,不喝生水、凉水,不吃生菜、凉菜。

  2、学生应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剪指甲,饭前便后要洗手,防止病从口入;日常生活中要勤洗澡、勤换衣服,持续清洁卫生。

  3、洗手设施要放置消毒肥皂。(总务处负责)

  三、厨房卫生消毒制度

  1、为加强学校饮食安全,防止病从口入,对食堂的餐具、炊具、室内设施作如下规定:

  2、食堂对炊具、餐具,坚持每次用餐后,用消毒水清洗。每一天对餐具用开水蒸煮10—20分钟。对消毒后的炊具要有保洁措施。

  3、采购回来的``肉、菜必须要洗干净。菜要洗3次,做到无杂物;食物要煮熟,坚持不出不卫生食品。

  4、炊事用具要经常持续清洁,每餐要清洁干净,每一天用消毒水抹熟食柜。

  5、食品过夜要加盖放好,厨房人员分饭要坚持戴口罩。

  6、生熟食物严格分开,盛放及使用不一样的用具,盛放要加盖,防止蚊蝇等叮、爬及污染。

  7、每餐后对食堂的地板、水沟用漂消毒。消毒池不洗食品和污物,溲水桶应持续清洁,并加盖。

  8、采购灭鼠、灭蚊、灭蝇的药物,加强除“四害”工作,清除有害生物的繁殖的场所。

  9、使用药物消毒时,务必使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药物,正确的配制使用,保证消毒有效。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7

  一、每周制定代量食谱,每季进行一次营养计算。

  二、饭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荤素、粗细),烹调过程中

三、要掌握火候,防止维生素的破坏和损失。

  四、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擦干净。

  五、各班老师要按时提饭,按要求使用餐具,并向幼儿介绍饭菜。

  六、各班老师要照顾好幼儿的进餐,掌握每名幼儿的进餐量,教育幼儿不偏食,少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七、个别幼儿遇特殊情况,炊事员可为患儿做病号饭。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我校师生饮用水安全卫生,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特制订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按有关规定,使用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准产证等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桶装水。

  2、兼职供水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3、提供的饮用水必须在保质期内。

  4、要求供水方定期为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有固定安全饮用水存放点。

  6、每日有人员对饮水机作保洁维护。

  7、如发现饮用水质异常,立即停止饮用,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1、学校保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确保向学生供应适温和足量的'饮用水。

  2、学生饮用水作为学校安全巡查时的重点巡查对象之一。对电加热过滤热水器要定时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3、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4、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及总护导老师负责随时观察学生饮水前后的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处理。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障业主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8

  一、全心全意为师生防病保健服务,加强师德修养,坚持服务育人。

  二、学生进卫生室必须保持安静,讲文明,懂礼貌,听从卫生保健老师的指挥。

  三、学生小伤口可由卫生员动手处理,如果伤面大、出血多,则必须有卫生保健老师进行包扎。

  四、卫生室服务范围基本上只限于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师生,学生就诊必须由卫生员或班主任陪同,外来人员必须由教职员工陪同。

  五、学生服药应该讲究卫生,必须自备茶杯。

  六、学生发病当天可由卫生室进行治疗,次日起,外科包扎可由卫生室继续处理,内科疾病由家长带其到医院就诊。

  七、学生发生骨折、大量出血等紧急伤害事故后,必须由卫生保健老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陪送医院进行急救。

  八、学生借用体温表量体温,必须留下学生证,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发现学生乱抛纱布、棉球,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由学校进行处理。

  九、卫生室有责对学校进行环境卫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配合总务处做好采光照明及各类教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卫生室有责配合工会做好计划工作及教工的献血工作。

  十一、卫生室应积极积累和完善学校各类卫生资料及健康资料,做到资料积累档案化。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9

  为了培育四有新人,必需有一个干净、美观、舒服的环境,特订定如下:

  1、教室地面无积尘,墙角四处无蛛网,室内做到六面光。上课前黑板上无遗忘字痕。

  2、门窗常擦洗,关锁有专人,玻璃如明镜,窗棂无灰尘。

  3、教室内外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有人每日保洁。

  4、课桌排列做到由低到高,纵横对齐,间距匀称。学生座位表贴在讲台右上角。

  5、清扫工具有固定地点隐藏存放,没有条件隐藏的应排列整齐。

  6、教室布置做到整齐大方,黑板报板画字迹清晰,书写标准,整齐美观。

  7、教室要清扫清洁,磨石子地坪的要用拖把擦洗洁精。全体学生离开时要关灯关门上锁。

  8、教室内及走廊内,不准追赶吵闹,保证学习环境宁静。

  9、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中午补缺漏,形成制度。

  10、留意个人卫生,定期检查学生的头发和指甲,催促学生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

  1、全校师生都要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保持校容干净,做到吐痰入盂,废纸人篓,大小便人厕所。不准乱倒垃圾,乱抛废纸、果壳、烟蒂等杂物。

  2、卫生包干区由各班各室负责,发觉脏物,准时去除。垃圾一律倾倒人箱,不倒在箱旁或遗留在路面上。树棍木棒要送木工间,砖石等建筑垃圾集中指定地点,不能倒人垃圾箱。

  3、校园内的黑板报定期更换,保持新奇、有特色。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早操活动。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段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天天的一件事处理,用自己高尚的思想意识影响学习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实行每周一大扫,天天三小扫(教室、公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保持工作。各段、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天天打扫三次要落实(早读前,午自修前,下午放学后),周四下午放学后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扫除,值日老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

  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痪,严格服从生管老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天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保持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保持空气清新。

  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用具。

  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情况纳入量化项目。

  护导师要检查各班的卫生情况,发现题目要及时反馈并给予解决。

  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保持的意识,形成发现脏物就清理的良好风气。

  教室面积要公道,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符合卫生学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符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文明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吸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龄特点和体育活动能力分组进行不同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能力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考虑学生龄大小、个子高低、体力的强弱,劳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留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饭前先洗手,不购买未经加热的食品及生食菜肴,不把匪拿到餐厅外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同时加强灶房饮食卫生的管理和监视。

  文明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文明做起。购买匪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必须统一使用校园卡,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纵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珍惜粮食,远离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劳换的古训,倡议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匪。

  协助学校,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视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题目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0

  一、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

  1. 各分公司及采购部采购食品添加剂前必须向生产品控部进行申请备案,经备案批准后才可实施采购。

  2. 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供货商及经销商索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留存备查。

  3. 产品标签上应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没有使用范围、使用剂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和使用。

  4. 严禁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二、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1 入库检验

  1) 每次进货时库管应按照《原辅料验收标准》实施检验,并应注意所进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上应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检验合格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者退回。

  2) 添加剂感官应具有添加剂本身应有的颜色、形状等。

  3) 要求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做到证书齐全,标注规范,帐物相符。

  4) 添加剂应密封,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光照、受热,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 称量使用

  1) 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和在标准的'范围内使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使用。

  2) 使用人员每次称量添加剂时,应注意添加剂的包装标示,保质期限、严格按照标识规定的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3) 使用时应严格按照配方称量,严防多称或混入其他杂物,称量完后应放在专用容器内,并标示清楚,以防误用。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储存,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1

  一、值日生清扫要求

  1、每节课课间,教室里只留两个女值日生负责将地面和黑板擦干净,黑板槽内的粉笔头放入粉笔盒中。讲台上粉笔、板擦等物品摆放整齐,无粉笔灰。讲台下不准放杂物,并将卫生用品放置整齐,如有不干净的地方值日生所在小组扣二分。

  2、中午由一位男值日生负责倒垃圾桶,倒后应将垃圾桶放回原处,否则值日生所在小组扣二分。

  3、每天放学,由当天扣分最多的小组中被扣分的同学来承担扫除任务,扫除任务为擦黑板、清扫地面,扫除应在当天放学后五分内结束。

  二、个人卫生要求:

  1、每个人都有责任打扫自己桌子边的底面,如果地面上有垃圾,这位同学所在小组扣二分。

  2、不能在地面上放书包或者是袋子,应将书包放在凳子上,将袋子挂在桌边的钩子上。

  3、书桌上要摆放整齐,课桌内应摆放合理,如不合理,小组扣二分。

  三、班级物品摆放要求:

  黑板槽内的粉笔头放入粉笔盒中,讲台上粉笔、板擦等物品摆放整齐,无粉笔灰,讲台下不准放杂物,并将扫除用品放置整齐,班级的水盆里不能有水,湿抹布要求放在水盆内。

  四、扫除:

  扫除时,由老师将各小组的任务进行分工,各小组的成员,应准备好相应的`扫除用具。

  用手纸将窗户擦干净,擦洗门、窗台、门框、黑板、墙面、粉笔槽、课桌椅、地面,用干净手绢擦拭饮水机等。

  打扫后,应由卫生员或生活员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地方,应由打扫的小组从新打扫,并在小组内扣二分。

  5、学校班级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晚上要认真清理教室。每周五扫除1次,彻底搞好班上和包干区的卫生。每天都要对幼儿生活的环境进行消毒。

  2、幼儿玩具每周用0.3%的消毒水泡15分钟,书籍阳光下晒1小时。

  3、保持室内外清洁、空气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床后开窗换气。

  4、班上活动室每天擦地1-2次。周五用消毒水拖地1次。

  5、桌椅柜每天擦1-2次,电风扇每周擦1次。

  6、班上睡室每天擦地1-2次,每天擦地1次。

  7、周托、月托幼儿夏天每天洗澡1次~2次,春秋天每周洗澡1次,女孩子头发每周洗1次,男孩子每周洗1次~2次。每周剪指甲1次,每两周剪脚趾甲1次。

  8、枕巾每周洗1次,毛巾被、被子、床单每月洗1次。夏天每天换衣服1次~2次,冬天内衣裤每天换1次。

  9、每天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1次睡室和活动室,每次30~40分钟,(幼儿不在场时)。

  10、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开饭前要抹桌子。夏天午睡前要洗脸洗脚。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2

  一、寝室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应建立值日生表,由寝室长负责寝室内卫生。

  2、床铺平整,床上不乱放东西,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面,统一放在靠窗一端。

  3、地面和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

  4、箱柜整洁,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摆放均做到一条线。

  5、门框、窗框无灰尘、无脏印,门窗玻璃明亮。

  6、室内不乱拉绳索,不乱挂毛巾、衣物,墙壁上乱刻、乱画、乱踏、钉钉挂物,张贴标语字画。

  7、寝室下水道堵塞首先找出责任人,否则根据情况由整个寝室或所有单元寝室共同承担责任。

  8、注意寝室通风,不得有异味。

  二、监督制度

  1、此规定每个寝室统一发放和粘贴在门后,寝室成员认真学习和领会。

  2、每个寝室统一床位,将编号、学生姓名和班级名称统一进行标识。

  3、各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寝室长认真做好卫生值日表,提醒值日学生和卫生保洁,值日学生如有异常(如请假回家、生病等情况,由寝室长妥善安排好卫生),如值日生值日后外出,寝室卫生由寝室在场人员负责卫生保洁。

  4、管理员每天负责检查,并作好记录,学生处不定时监督。

  5、对于卫生不合格者,将作出罚扫楼道公共卫生(寝室长连带罚扫地,不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等。

  6、寝室卫生公共部分不合格,则由管理员处罚打扫楼道公共卫生或其他处理等。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3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或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规定索证。

  二、保管员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验收,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收。食品和原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绝加工。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服务员有权拒售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六、不提倡加工凉菜出售,如加工必须具备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专用加工间,由专人规范操作,加工凉菜用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洗净并存放保洁柜。

  七、当餐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在确认未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八、用于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刀、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

  九、每餐食品应各取规定数量的样品留置冷藏四十八小时,以备查验。

  十、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后存放于专用保洁柜。

  十一、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消灭老鼠、苍蝇、蟑螂等害虫、清除卫生死角。划定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

  十二、及时清运垃圾,泔水容器必须加盖。

  十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域,及时做好监控系统的布防和撤防工作。

  十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待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十五、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

  3.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十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员工进行高校食堂“7S”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必须上墙,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4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和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专用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用教室卫生责任人为各专任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办公室当天值日教师。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学校大队部红领巾值日岗和当日值日行政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周五下午)或大型活动前出具体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总务处联合部分行政进行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保洁区、专用教室、办公室随时抽查,并当场给予反馈和整改。

  六、各项检查评分情况由大队部统计汇总后纳入各责任人的绩效月常规考核。

  七、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八、考核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教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桌椅摆放及教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黑板: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沫。

  5.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二)保洁区卫生:

  保洁区:要求每天打扫干净。如发现保洁区内有一片纸片扣1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注:保洁区的`打扫必须在进校铃之前完成所有保洁工作,如铃声响后还在外打扫,为保洁不及时,扣2分;发现不打扫卫生的班级扣3分,并全校通报批评;眼操期间不允许任何班级、任何学生滞留在外打扫,发现一人扣1分)

  (三)专用教室卫生

  专用教室卫生要求同教室卫生要求一样。

  (四)办公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办公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桌椅摆放(离开座位必须把椅子放入桌子下,不合要求的扣月常规考核1分)、办公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上无杂物,除茶杯外,有一处不合要求扣月常规考核1分)

  4.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注:

  1.不定时随查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1分。

  2.周五定期检查中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2分。

  3.遇重大活动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按活动级别递增扣分。(市3分、大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4.在各种检查中如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则相关责任人本月绩效月考核“卫生管理”项不得分,取消班级“文明班级”的资格。

  董事长助理工作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五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来源罚决症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xx年xx月xx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洼(草案)》和xx年xx月xx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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