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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制度1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至少有1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配戴统一格式的胸卡。(两人均需执业注册)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1张、诊断桌椅1套、资料柜1个、候诊椅2张、听诊器1付、血压计1台、身高体重计1个、出诊箱1个、有盖污物桶1个、紫外线消毒灯1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1台、注射台1张、注射凳1条、敷料碗2只、敷料槽1个、敷料镊2把、止血钳1把、手术剪1把、有盖方盘2只、有盖污物桶1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1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1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1个、紫外线消毒灯1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1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一)基本制度
1、个体诊所任务
2、个体诊所医德规范
3、个体诊所医疗管理制度
4、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5、个体诊所消防安全制度
(二)卫生防疫专项制度及表、簿、卡
1、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程图。
2、表、簿、卡: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疫情报告单;健康教育处方、健康宣传栏本底资料。
(三)医疗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门诊登记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消毒工作制度。
2、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操作规程、清创缝合操作规程、无菌操作规程、常用试敏药物操作规程表、急诊抢救示意图。
3、相关资料:门诊日志、出诊登记本、门诊病历、处方、紫外线消毒登记本。
(四)药品(药械)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重大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员责任、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相关资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本、临近有效期药品验收情况登记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记录本、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
医疗废物消毒记录、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七、卫生环境
环境美化,地面平整无垃圾杂物,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蛛网浮尘,诊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所内有卫生间。
八、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元。
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制度2
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制度3
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医疗机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七、购进胶囊制剂应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货企业索取电子版质量检验报告书。
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制度4
一、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四、验收药品应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制度5
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
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制度6
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调温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二类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