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3 10:23:44 志彬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门诊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门诊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门诊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门诊管理制度 1

  1、门诊工作制度

  ①门诊部主任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

  ②门诊各诊断室医师值班,调休请假由门诊主任负责安排及办相关审批手续;

  ③门诊医师在诊断过程中,对诊明确或可颖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④对重病人、老年人、残疾人,则应协调优先安排就诊;

  ⑤认真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做到细致诊断,合理用药,态度和蔼,耐心解释,对经复诊仍不能确诊的难重病人,则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⑥门诊各科要注重与医技科室、病区加强联系与沟通,以便及时收治病人和早日明确诊断;

  ⑦专家专科门诊则要按时出诊,特殊情况不能出诊,则应当公示或告知病人;

  ⑧门诊大厅公开设立病人意见本及投诉箱,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⑨门诊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医院的知名度。

  2、门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①门诊服务台负责导医、分诊、咨询及维持大厅的工作秩序等工作。

  ②准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主动接待病人。

  ③服务台人世间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

  ④病人选择医师时,则应详细介绍专业特长及相关资料,具体方法等。

  ⑤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佩带胸卡、文明用语、有问必答、百问不烦、礼貌待人、温馨服务。

  ⑥主动帮助病人就医、交费、取药,引导各项检查,解答有关事宜,其中环节出现问题,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⑦经常巡视候诊厅,以便随时引导和协助老年人、残疾人、体弱人员就医。

  ⑧协助门诊部接待团体体检人员到相关科室体检,维持秩序,负责安排个体体检工作。

  ⑨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发送卫生宣传资料,监督保洁员,劝阻病人不要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果皮纸屑。

  ⑩负责收集病人的'意见,沟通医患关系,随时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⑾每日将接诊情况表,统计上报医院。

  3、门诊医师诊断室工作制度

  ①上班15分钟前必须到位,并作好一切就诊工作准备。

  ②热情接待病人,耐心细致地询问病情、检查和解答相关问题。

  ③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填写各种申请单报告单,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及统计工作。

  ④严格执行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并按照传染病管理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详细登记。

  ⑤指导病人正确采集各种化验标本,并做好化验和各种检查报告单的保管,严防丢失。

  ⑥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医师应亲自陪同检查,并注重与医技科室沟通。

  ⑦各种检查污物器应检查督促保洁工作消毒处理,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齐与安静。

  ⑧门诊医师值班、调休、请假,由门诊主任通知导医,以便分诊。其科室所需物品由主任统一领发,个人不得领取。

  4、门诊输液室工作制度

  ①护士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口罩,操作前洗手,严格无菌操作规格,做到态度严谨、工作认真、手法轻巧。

  ②注射药物时,应按照处方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保障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③对需要做皮试的药物,在注射前必须做皮试,观察2000分钟等无过敏反应时方可注射。

  ④严格观察注射后的病人的病情变化,首次注射青霉素后勤部,需留观2000分钟,如发生注射反应及药物过敏等意外,则应立即报告医师,实施抢救措施。

  ⑤室内所有抢救药品、设备、要放置定位点,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并取之方便。

  ⑥室内空气、地面要做到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⑦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放入严密容器里,待保洁工外运。

  ⑧严格以文字床前交接班,清点药物和设备,双方无异议时方可离岗。

  5、门诊体检工作制度

  ①单位或团体人员在门诊体检,由门诊部主任统一具体安排、组织和实施。

  ②体检项目所涉及的有关科室,应服从门诊部主任的安排,在时间及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和支持,如有工作矛盾则协商解决,共同完成体检工作。

  ③各种体检申请单、报告单,则由门诊部主任指定人员统一填写并收回。

  ④待体检结束后,则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写出体检结论及治疗意见,并通知受检单位或团体负责人。

  ⑤体检中不得弄虚得假,注重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必要时告知病人来院复查。

  6、治疗室工作制度

  ①治疗室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规范着装,做好洗手、消毒、备水、清点物品以及检查设备等工作。

  ②对病人所持医师开具的治疗申请单,要认真核对,耐心询问病情和以前治疗情况,以便作好必要的应对。

  ③治疗前,医务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详细讲解治疗中有关注意事项,并调整病人的心理状态,以便确保配合治疗。

  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治疗中的病情变化及设备运行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以确保治疗中的安全。

  ⑤治疗中,如病人出现病情变化和设备故障,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以及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并采取积极措施。

  ⑥治疗结束后,应反复询问治疗感觉,并交待回家后相关注意事项。

  ⑦平时注意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发生严重故障不得自行处理,要及时报告和维修。

  ⑧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物品定位,摆放有序,取之方便,及时消毒,污物及时清理。

  7、门诊无痛人流工作制度

  ①人流室人员上班时,必须规范着装,认真检查各种设备、药品、器材等情况,确保良好运行。

  ②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污物及时处理,指定专人灭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③在实施手术前,必须搞好个人卫生。

  ④如本人身体不具备实施手术条件,又要求终止妊娠,医师应耐心劝解,并积极给予治疗,待条件允许可以的情况下再实施。

  ⑤医师准备行人流手术前,应请麻醉师会诊,提出麻醉方法、方式、有关术前准备工作以及预案。

  ⑥凡70天以上妊娠,并有可能术中发生意外者,应收治住院,以确保病人安全。如术中遇到疑难,则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指导。

  ⑦在实施手术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详细介绍术中、术后有关注意事项、治疗方法及可能出现的情况。设法解除病人心理恐惧状态,确保配合手术和治疗。

  ⑧室内所有设备器材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定期定人维修和保养,防止发生故障。

  ⑨注重随防,告知病人通讯方式,指导病人康复。

  门诊管理制度 2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门诊管理制度 3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应着装整洁。

  诊疗前后应洗手,接触传染病患者后必须用消毒液消毒,然后再用肥皂、流动水冲洗。

  二、门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每天用用消毒液消毒,如被传染病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

  三、体温表用75%乙醇浸泡备用。

  四、一次性注射器每人一针一筒,用后针头及针筒毁形,并浸泡于消毒液。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消毒液溶液浸泡,清洗烘干,再高压锅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后浸入消毒液。

  盛器要加盖,盛器每周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七、敷料、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八、各种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人、消毒日期及有效期(消毒有效期一般为二周,梅雨季节为一周)及灭菌指示带;

  消毒液不得超期使用,碘伏与过氧乙酸稀释液有效期为1天,含氯消毒剂为3天,中性戊二醛为3—4周。

  九、高压锅消毒要求:

  消毒前先排尽冷空气,压力在20磅(120℃)维持15—20分钟。盛放容器要有透气孔,包装物品不宜过大,总容量不超过85%,物品间留有空隙。每锅用化学指示剂鉴定,每月一次,用嗜热脂肪芽孢生物指示剂检查高压锅灭菌效果,并作记录备查;高压锅要强检。

  门诊管理制度 4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35周岁以上者免费测量血压,并进行登记。

  五、对已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六、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七、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八、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特殊病人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门诊管理制度 5

  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预约挂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满足不同患者挂号需求,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制定我院管理制度。

  一、门诊办公室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

  二、预约挂号必须采取实名制。

  三、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患者。

  四、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窗口手工预约(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社区预约单)、电话预约、网上预约。

  五、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暂提供1/3)、专科门诊(提供全部号源,口腔科专科号按当日接诊患者人次提供号源)和普通门诊(提供全部号源)。

  六、门诊办公室负责办理电话预约挂号注册手续、复诊预约手续、网上预约登记、领取预约号。

  七、门诊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公示我院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

  2、公示我院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电话;

  3、更新每日预约挂号号表,根据预约登记(手工、复诊、社区、电话等),准确出号;

  4、做好医患双方失约的补救工作;

  5、每月5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卫生局《天津市预约挂号统计表》。

  八、严格执行我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专家不得随意停诊。若因故需停诊必须提前一周将科主任签字批准的.停诊申请单交到门诊办公室备案(病假除外)。

  九、复诊预约由门诊接诊医师或病房主管医师根据病情在患者就诊或出院当日予以预约登记,开具门诊/出院复诊预约单(一式三联),分时段确定预约时间,嘱咐患者到门诊办公室办理预约手续,就诊当日取号。门诊复诊预约率40%,产科门诊和口腔科门诊复诊预约率100%,出院病人门诊复诊预约率60%。

  十、信息中心及时排查、解除信息系统故障,为预约挂号提供可靠技术支持。

  十一、执行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规范非营利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

  十四、我院预约挂号工作随时接受天津市卫生局、武清区卫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媒体的监督。

  十五、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门诊管理制度 6

  一、门诊部实行主任负责制。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副主任和护士长配合,负责门诊流程管理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二、门诊部兼管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门诊、中医门诊、儿科门诊、外科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三、急诊科相对独立,由门诊部副主任兼急诊科主任分管。急诊科医师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内科医师担任。急诊科护理工作由门诊部护理组承担急诊科护理工作。参加门(急)诊工作的医护人员,上岗前进行急诊科医护专业培训及内科门诊工作流程的`培训。

  四、急诊科医师兼管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除外科门诊医师外,其他专业的门诊医师服从急诊科主任统一调配。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和内科急诊室普通门诊工作需要。

  五、护士长除负责护理单元的管理外,负责抢救药品、器械等财、物管理。并参与门诊部及急诊科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六、门诊部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抗菌药物与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小组、继续学习小组、三基三严学习培训小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健康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各自有职责,有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措施。

  七、急诊科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按照轻重缓急判断评估,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采取优先处置方案,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八、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再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九、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十、各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十一、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

  十二、门诊部、急诊科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十三、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四、门急诊标示清晰明白,应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入,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提供方便病人就诊服务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五、门诊保洁员应经常保持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改善候诊环境。

  十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医师在口头健康教育的同时,及时填写健康教育记录。

  十七、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八、做好慢病监测、死因监测、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

  十九、急诊科医护人员要与保安及时沟通,牢记总值班电话,灵活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医护患三方安全。

  二十、门诊部实行无节假日门诊。合理调配各科室人力资源,尽量安排周一至周日及其他节假日各诊室有人值班。

  门诊管理制度 7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患者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患者挂专家号,不得让患者重复挂号,增加负担。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患者。

  五、各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患者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患者监督。

  六、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七、专家每周安排两个半日门诊,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专家看普通门诊≥2次/周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

  八、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就诊。

  门诊管理制度 8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应装纱窗、纱门,并搞好灭四害工作。

  3、医疗用品相对固定,设有专用厕所,挂号收费、化验、配药、注射在隔离门诊内进行,并有专职医务人员办理。

  4、对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及厕所应严格消毒(用1000mg/l含氯制剂浸泡1小时),接触污物时应戴手套,并做到勤洗手。

  5、医务人员在肠道门诊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并每周更换2次,有污染时应随时更换,每次接触病人或离开诊室时,必须做好手的清洗或消毒。

  6、每日上下班时用1000mg/l含气制剂擦拭桌、椅、凳、地面,并用紫外线照射半小时。

  7、门诊的'医疗用品(血压计、听诊器)一般情况下每日用1000mg/l含氯制剂擦拭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体温计由服务中心集中消毒后供应。

  8、对暂未住院有肠道传染病病人应向其做好卫生宣教,发给消毒药物并指导消毒方法。

  9、各种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做到一对一发放,医用固体废物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集中回收处理。

  门诊管理制度 9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门诊管理制度 10

  一、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科、门诊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须密切配合协助搞好门诊工作。

  2、各临床、特检科要高度重视门诊工作,门诊办公室主任应根据门诊的工作要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根据学科各自特点,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与诊疗规程。

  3、门诊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人员不得单独从事诊疗活动。门诊医师应由3年以上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进修医师不得单独进行门诊值班。

  4、门诊工作人员要增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做到关心体贴病人,尊重病人的各项权利,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帮助患者解决求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工作时要着装整洁、挂牌上岗、做到文明行医。

  5、门诊、检验科、药房、收费室等科室要为患者提供每天24小时的服务。

  6、门诊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开诊,不得提前下班。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拒诊病人。对下班时仍然没有处理完毕的病人,应将其处理完毕方可离开。首诊医师开具的各种检查单,当班不能出结果者,应交给下一班医师或与病人约定下次就诊时间。

  7、门诊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等制度,涉及它科疾病的应介绍患者到其他科室就诊或请会诊。对疑难重症及三次就诊仍未确诊的病人,当班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或收治入院,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8、医护人员须按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并落实医院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等)。医务科要按当地门(急)诊病历书写质控考核评分标准,对门诊各科室进行质量控制。

  9、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工作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停诊,不得由下级医师或进修医师代替自己独立接诊和处理病人。

  10、药剂人员要认真进行“四查十对”,确保药品调剂与发放的准确率。功能科室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报告的正确率及及时率;挂号、收费人员应遵守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唱收唱付,做到钱票清楚。

  1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各医师应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要按制度报告疫情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2、加强门诊预检、分诊工作,门诊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为病人服务,耐心细致回答病人的咨询,做好导医、分诊工作;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应及时提供轮椅或推车;为患者提供饮水设施、公用电话等便民设施。

  13、保持门诊清洁,不得在门诊大楼吸烟,保洁人员应负责各自责任区域的清洁和卫生。

  14、保卫科负责门诊治安,维护门诊的秩序,安保人员应认真巡查,配合公安机关打防并举,有效遏制医托、医闹、小偷、闲杂人员扰乱医院医疗秩序的行为,维护门诊正常诊疗秩序;门诊大楼内禁止非医疗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通行、停放。

  15、门诊办公室各种设施如有故障,一经申报,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以保证门诊工作正常运作;总务科应负责定时对电梯进行维护。

  16、各科室不得擅自张贴广告或摆放活动宣传架,确需要进行宣传,应征得医务部及门诊办公室的同意。

  17、将门诊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以及门诊工作质量与门诊主任考核挂钩,严格实行奖罚。

  18、凡违反门诊工作制度,一经发现,或患者投诉,经核实无误,将视情节轻重,按医院有关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二、门诊分诊制度

  1、门诊患者就诊挂号后应由分诊人员分诊和登记。

  2、分诊人员要衣帽整洁,举止文明,对患者态度和蔼,解释问题耐心,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3、分诊人员必须于开诊前到达岗位,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种物品、器械是否齐全。

  4、分诊人员要按挂号顺序安排就诊,做到按专业分诊。对离退休干部、烈士军属和老、弱、残疾及行动不便的患者要优先安排就诊。

  5、对急诊患者进行分级分区,符合“绿色通道”范围的患者应开启门急诊绿色通道,及时通知医师接诊。

  6、做好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属传染病患者,转到当地传染病医院就诊。

  三、专家、专科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1、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专科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专家门诊医师实行资格审批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科主任、医务科同意后,统一安排坐诊时间并予以公布。

  2、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医务科排班表准时出诊,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医务科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替诊专家原则上需要与出诊专家职称相当。或通知另行补诊。如无法安排其他专家出诊或补诊,则必须至少提前72小时提出书面申请通知医务科、门诊部及收款挂号室。

  3、为保证医疗质量,维护专家门诊的信誉,维护患者的权益,专家不得让下级医师或进修医师代替自己独立接诊和处理病人。

  4、派往专科门诊的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病人就诊、治疗的连续性。

  5、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逢出诊日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如查房、会诊等)。

  6、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服装整洁、佩带胸卡。

  7、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热情、耐心、细致地接诊每一个患者,不得推诿病人。若因特殊原因需将患者交于其他医生者,必须向患者告知原因,并与其他医生详细交待病情。若无法当面与患者沟通者,需留联系方式,由分诊护士予以联系患者,首诊专家再与患者告知原因,并向其他医生交班或安排其他时间复诊。

  8、严格按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需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9、参加专家、专科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10、医务科负责专家、专科资格审核工作,做好专家、专科门诊的时间安排,定期对各科室专家、专科门诊人员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1、门诊办公室负责出诊专家日常考勤工作,每月上报医务科,定期公示专家出勤结果。

  四、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配备完善的消毒隔离设施及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预检为发热、出疹、腹泻的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的患者,分诊护士应当为发热、出疹患者发放口罩,腹泻患者给予就诊提示,并联系汉口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由120安全转诊;接诊后,服务台护士填写《转诊登记本》,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传染病的患者,可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五、病情诊断证明管理制度

  1、各级医师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出具诊断证明书和病休证明书。每项诊断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医师出具,临床医师不得出具非本专科患者的诊断。

  2、临床医生出具疾病诊断书和病休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3、出具诊断证明和病休证明书的同时,接诊医生务必在门诊病历中如实记录就诊过程及疾病诊断(病历记录与证明书一致)。

  4、医师为患者开具诊断证明书后需至门诊办公室加盖公章。门诊办公室确认患者门诊病历、相关辅助检查等就诊材料与诊断证明书一致后加盖公章。

  5、出具诊断证明的相关规定:

  (1)曾在本院或与本院同级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有明确诊断、且目前症状典型的患者,医师可依据相关材料直接出具诊断证明书。

  (2)未曾住院,但在本院或与本院同级医院精神科门诊长期就诊的患者,医师可依据其门诊病历记录、既往诊断和目前症状予以诊断。如因病历材料不齐、症状不典型等原因,医师可出具状态诊断;亦可向门诊办公室申请会诊,经专家讨论后,予以确诊并出具疾病证明书。

  (3)对首次就诊或者疾病复杂、涉及多个专科、学术上有争议的患者,适宜住院的,应收至病区,经三级医师查房后确诊;不适宜住院的,医师应向门诊办公室申请会诊,经专家讨论后,出具病休证明的相关规定

  1、对于诊断明确的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心境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病休时限不超过1月;

  2、对于诊断明确的神经症(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患者,病休时限不超过1周;

  3、对于诊断明确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病休时限不超过1周;

  4、对于未明确诊断的患者(包括精神病状态、抑郁状态、焦虑状态等状态诊断),病休时限不超过3天;

  违规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的处罚:

  (1)违规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责任医师每例罚款200元。门诊主任未严格把关而盖章的,每例罚款100元。

  (2)违规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造成医疗纠纷的,而未造成经济赔偿的,每例处罚责任人500元;

  若因纠纷或构成事故而造成经济赔偿的,一切赔偿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连续三次出现上述问题的医师予以待岗1个月处罚,医院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并给予取消处方权等处分。

  (3)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门急诊会诊制度

  1、门诊会诊由门诊主任负责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2、凡在本院门诊连续诊治两次以上、病因不明、疗效不佳者;疾病复杂、涉及多个专科、学术上有争议的患者;外院转诊疑难病例,接诊医师应及时申请会诊,认真书写会诊内容,组织准备相关资料;也可由患者提出申请会诊。

  3、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书面、电话或口头)后,应立即指派有资格医师接诊或前往会诊。急会诊治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亦应尽快会诊,原则上2小时内到位。

  4、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时,应认真负责,全面复习全部病案记录,补充询问有关病史,亲自检查患者,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在门诊病历上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七、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脏骤停、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精神科药物中毒或严重消极自伤、冲动行为等。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患者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门急诊分诊护士及急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根据行为风险评估情况,将患者分为IV级。I级优先患者立即抢救,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实施紧急抢救措施。II级优先患者30分钟内必须处理。III级优先患者进入60分钟内必须处理。如无I级优先的患者,则II级优先的患者按I级优先处置,以此类推。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先救治,再办理手续,提供全程服务。第IV级没有表述?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由护士及保安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张急诊床位。

  (6)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如发现有推诿患者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患者抢救的`影响程度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分管副院长、院长。

  八、急诊留观室工作制度

  1、急诊留观室由门诊负责管理。严格执行精神留观准入标准,仅对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留院观察的患者安排留观观察、治疗,留观时间不超过72小时。

  2、凡留观患者,均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病历与留观医嘱,患者或家属签署留观知情同意书。留观期间必须由家属专人陪同看护。

  3、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应当根据患者病情严密观察,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急诊值班医师至少早晚各查一次,重病随时查,必要时请相关专科医师会诊。值班护士应定期巡视患者,按级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详细认真地床头交接班。

  4、留观患者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活动,患者离开留观室应有值班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离院、转科或入院手续。

  5、对于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患者由门诊部管理协调,妥善处置。患者病情尚不适合自行离院的,由门诊部联系转院,或根据入院指征安排到相应科室住院,其入院次序为优先级,任何科室不得推诿。

  6、定期对急诊留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及反馈,加强对急诊留观工作的督促指异,不断改进工作。

  九、精神科病区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各职能科室的领导下,由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病区的管理及医护质量等一切工作。

  2、科室设置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定期对本科质量与安全进行自查,对科室人员的医疗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情况等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各级质控委员会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反馈。

  4、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

  5、统一病房设施,不得随意更改。

  6、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定期更换被褥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并分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8、定期召开公休及家属座谈会,征求意见,及时反馈,并定期做好健康宣教。

  十、中医病区工作制度

  1、在医院领导下,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本科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3、配备具有医师资格证(包含临床、中医、中西医)且注册为精神卫生专业的医师,进行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4、对适宜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患者按照辩证施治原则,突出中医理、法、方、药,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新思路。

  5、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按照诊疗规范制定诊疗方案。

  6、尊重和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患沟通,及时知情告知。

  7、定期开展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及相关制度、法律法规的培训,特别是中医药相关内容的学习。

  8、开展临床科研活动,重点在中医药在精神障碍诊疗中的运用。

  十一、煎药室工作制度

  1、为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2、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3、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煎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贮药容器等。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4、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5、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6、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7、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8、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

  9、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10、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

  11、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

  十二、成瘾病区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职能科室领导下,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吸毒病区的管理、医护质量等一切工作。

  2、科室设置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定期对本科质量与安全进行自查,对科室人员的医疗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情况等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各级质控委员会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反馈。

  4、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对药物依赖者应关心、热情,对其病史及有关资料应保密。

  5、凡药物依赖者入院治疗均签定脱瘾治疗协议书,以确保治疗顺利进行。

  6、脱瘾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躯体和心理状态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做好记录,并随时汇报。

  7、切断一切成瘾药物来源,做好家属及亲友工作,避免将成瘾药物带入病房。

  8、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9、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十三、抑郁病区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职能科室的领导下,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抑郁病区的管理、医护质量等一切工作。

  2、科室设置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对本科质量与安全进行自查,召开科室质控会议,对医院质控小组以及科质控小组成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给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对科室人员相关的医疗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等进行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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