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6 03:29: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5篇)

设备管理制度1

  1.清洁设备领用规定

  1.1领用制度

  1.1设备原则上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1.2领用设备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

  1.3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1.4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1.5因作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1.6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2.清洁设备操作规定

  2.1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功率。

  2.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2.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2.4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2

  管理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3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汽吊、随车吊等起重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场内机动车,强夯机、打桩机、钻孔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所指机具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木材加工、钢筋加工、振动等施工机具。

  二、工程项目部、单项工程负责人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台帐,完善采购、使用、验收、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四、公司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实行安全检验准入制度。工程项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五、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年检、维护和保养,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六、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应当满足下列本质安全条件或提供相应资料备案留存:

  1、起重类机械:机械设备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验收合格证明、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塔吊)、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安全装置、附件;操作人员资格证、牌照、驾驶证、行车证、保险;钢丝绳、钢丝扣等;

  2、厂内机动车:年审合格证明、操作人员资格证等;

  3、其他机械、机具: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电器绝缘、附属电器元件等。

  七、经检验合格的机械、机具设备,自带自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保养,保证其机械、机具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状态应按“准用”、“停用”、“维修”等进行挂牌标识,长时间停用或报废的设备应及时清理出场或入库。

  八、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九、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安全工程师必须对现场使用中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十一、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基层公司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行政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机械机具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清理出施工现场。

  十二、违反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设备管理制度4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二、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三、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四、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五、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六、基础资料

  (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6)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七、检查与考核

  (1)公司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对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本单位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2)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设备管理制度5

  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第一条目的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六条、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设备管理制度6

  1.目的

  对检验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检验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的要求,保证监视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3.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对使用的检验设备,质检部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监视和测量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验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监视和测量的装置的计划。

  3.3检验设备的验收

  3.3.1质检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明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验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验设备应质检部送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明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质检部纳入统一管理,建立《监测装置台账》,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检部应制定检验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验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和使用。

  3.4.3检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验设备的管理

  3.5.1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使用并做好记录,编制《监测装置台账》,重要的监测装置填写《监测装置履历卡》,并装置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检部负责制订《监测装置周期检定计划表》,并按计划将监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理,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设备管理制度7

  选矿设备圆锥破碎机的检修工作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种制度。小修工作每3—6个月进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个月进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个月进行一次。各种检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调整球面轴承、锥形套、偏心套、机座衬套、底端轴承、伞齿轮、防尘及密封

  装置的磨损与配合情况。

  2、部分更换或调整机座弹簧。

  3、紧固各部螺拴。

  4、清洗、检查油路及冷却、防尘水系统,并消除漏水、漏油现象。

  5、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中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小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2、更换活动及固定衬板。

  3、更换锥形套、机座衬套、大(小)伞齿轮、传动轴等。

  4、刮研球面轴承或更换球面轴承座。

  5、补焊给矿斗、防护罩和进矿箱等。

  6、更换部分或全部机座弹簧及弹簧螺栓。

  7、补焊机座弹簧螺栓孔、机座梯形面、机座筋开裂等。

  大修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内容。

  2、更换或修复机座。

  3、更换支承环、调整环、传动轴总成等。

  4、修理或重新浇灌基础。

设备管理制度8

  1、内容

  工程项目设备管理包括机械设备的选择,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2、职责

  由项目工程师指导材料设备科进行工程项目设备管理。

  3、设备管理措施

  1)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最优方案。根据工程占地面积、工程量、结构特点、施工需要等具体情况选择施工机械并合理布置。

  2)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来投入施工。

  3)简化施工工艺,合并工序,变单机作业为联合体机械作业。

  4、机械设备技术管理

  1) 机械设备和合理使用

  ①在满足施工技术要求情况下,使机械设备的燃料、动力和劳动力消耗最少,生产率最高。

  ②采用合理的技术管理和完善的技术保养,使机械设备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工作中经久耐用,不出故障。

  2) 维护与保养

  ①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使用之前,首先按产品规范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交涉解决,并作详细验收记录,办理好必要的移交手续。

  ②定期对机械设备有计划地进行清理、润滑、调整、紧固、排除故障、更换磨损失效的零件,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

  3)定期调整

  机械设备零部件长期使用后,会造成间隙增大,螺丝松脱,以至丧失精度。因此定期进行调整,恢复零件间的配合,恢复零件几何轴线的正常位置。

  4)正常运输

  大型施工机械长距搬运一般采用平板拖车或汽车运输,在工地范围内亦可靠机械本身动力自行行走。

  5)修理

  按计划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大修、中修和小修,并把保养修理情况记录下来。

设备管理制度9

  一、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二、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 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润滑工作。

  2、 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 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 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 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 认真做好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 厂矿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 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定量:规定每次加油、换油数量;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 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4、 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受到机件本身外界灰尘、水份、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和化验工作,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各厂矿对设备润滑油必须做到油具清洁,油路畅通。

  (四)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

  1、 厂矿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 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厂矿的年度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三、设备缺陷的处理

  1、 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记中详细记录。

  2、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3、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4、 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四、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相关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一)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旬、月检查点。

  (二)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厂矿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工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三)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设备管理制度10

  第一条油库配备消防应急器材、设备是保障油库安全,贯彻“十项标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体现。为做好库区安全消防环保工作,有利于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环境污染等,对所有的消防应急设备、器材应实行分区包干管理。

  第二条油库应绘制消防应急器材布置图。各作业现场、后勤供应区、行政管理区等应按图要求置放消防器材。设备应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该区域的消防应急设备、器材。

  第三条各部位消防应急器材的数量、规格、种类不得低于国家规范配置要求。并设立卡片、注明负责人和换药日期。器材、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保管、维护、保养标准。消防器材的保养参照设备保养的要求进行实行“四定”。室内器材:外观整洁,摆放合理,附件齐全完好。标记清楚准确,表面无锈蚀、霉烂、灰尘。室外器材:摆放整齐合理,无严重锈蚀,标记清楚准确,附件齐全完好。灭火器夏季避免曝晒、火烤。

  第五条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一次喷枪(嘴)皮管,泡沫产生器的空气滤网封口玻璃及安全阀是否完好;手推车式消防器材的轮子转动是否灵活。每月检查一次消火栓、水带、沙箱、铁铲、水桶。每三个月检查一次二氧化碳灭火机重量;每月检查一次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每半年抽验一次空气泡沫液质量,每半年做一次空气泡沫混合器的检查校验,做好检查记录。油库安全委员会对包干区域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第六条战备器材应与训练器材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补充应有计划,使用或进出库应有台帐。

  第七条消防器材库房的消防应急器材必须分类摆放和整洁,设置管理保养标签,建立登统台帐,每月盘点一次。消防、应急器材的出、入库应有凭证。

  第八条消防应急器材库房的日常管理和卫生工作由消防泵房值班警消员负责。

  第九条消防应急器材未经领导同意,或非紧急情况下他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十条奖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并将考核情况列入年终安全承包目标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随意挪用、有意破坏消防器材、设备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消防设备和器材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参照《石油库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11

  (1)库管兼保卫在厂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及安全员的指导下负责厂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实施。

  (2)库管兼保卫按照《第八类工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处理有关车辆的紧急事项。

  (3)进场车辆管理:

  ①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和停放,安全员和库管兼保卫拥有交通管制权限。

  ②石料运输车辆做好防尘工作。

  ③重油和沥青运输车辆在装卸中严格注意防火,雷雨天气注意防雷击,在装卸过程中准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泡沫灭火剂装置等)预防火灾的发生。

  (4)出场车辆管理:

  ①车辆按照规划好的路线离厂,厂区内严禁高速超车。

  ②过磅后的沥青砼运输车按照顺序稳妥地离厂,防止车辆倾覆和交通事故。

  ③在进出厂车辆繁忙时须由安全员或库管兼保卫指挥交通,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5)停放车辆管理:

  ①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停留厂区。

  ②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在油料存储区和石料堆栈设置停车场。

  ③将停放车辆置于厂区的监控系统之下。

  (6)移动设备及车辆的.消防管理:

  ①移动设备包括装载机、料斗、集料带、出料口等。

  ②车辆包括进场卸货车辆、沥青砼出场车辆、各类工程车、生活用车、来访车辆等。

  ③所有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配备便携式灭火器,进入厂区的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在在监控设施的监控之下。

  ④厂区布置的灭火装置须满足方便、效率的原则,实际操作中应该本着网络化、时限性原则配置灭火装备,做到能第一时间扑灭火灾。

  ⑤库管兼保卫每周回顾安全管理及消防的实施情况,对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报告到安全员处,同时向厂部负责人汇报安全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安全员将所有安全及消防隐患单独整理成书面报告,每周定时向技术安全部和厂部负责人汇报,并附上安全员自己的整改意见。对于安全器材和消防设备的采购则由安全员上报,由技术安全部批准,再由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8)所有涉及到安全和消防管理的工作均执行交叉管理原则、重叠管理原则,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始层层分解安全和消防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12

  电气试验工作是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搞好我厂电气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⒈、长期(超过8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⒉、新安装、大修理和检修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分别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⒊、本厂使用的各种保安用具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周期,试验标准,定期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⒋、地面电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电阻,于每年雷雨季节前测定一次,主要场所如土质不良,应酌情增加测量次数。

  ⒌、厂各机电保护,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试运行和各负荷变化情况,进行依次整定试验。新安装主要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机电作整定试验。

  ⒍、参加试验人员须由有实际检修经验,经考试合格并发给试验操作作证的电工或技术人员担任。

  ⒎、试验人员应熟悉现场和设备的情况,严格执行电气试验规程,严格采取现场保安措施而后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表、仪器和设备,准确无误的进行试验。

  ⒏、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和历年实验资料和档案,对实验结果必须全面得、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设备管理制度13

  1、公用设备(设施)包括楼宇天台、楼梯、电梯、车库、道路、沟、渠、池、井、机房、泵房、备用设备、宣传栏、雕塑、游泳池、球场设备、园林小品、绿化带、公用照明、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保安消防器材、交通管理器材等。

  2、各业主(住户)不可更改、破坏各公用设备(设施),否则,按原价格赔偿。

  3、不可在道路、走廊、楼梯、树干、天台、二楼平台及其他公共用地晾晒衣物或挂放、存储家私和杂物等。

  4、禁止在走廊、外墙或其他公共设施场地放置香火台,烧香,以免影响外观整洁;否则,管理处有权予以清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赔偿。

  5、设备(设施)维修期间,请业主(住户)予以配合,不可在设备(设施)未恢复使用功能投入使用。

  6、公用设备(设施)修缮费用由受益业主(住户)共同承担。

设备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我厂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使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特种设备工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厂管辖范围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各生产车间以及为我厂提供服务的单位,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二、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计划与采购

  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采购计划必须注明规格型号、主要安全技术指标等参数。

  2、所采购的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其生产单位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资格证书,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不得采购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到货验收必须提供以下安全技术资料:

  (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生产许可证明;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安全技术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4)特种设备的.新产品、新部件、新材料,必须提供型式试验和能效测试报告。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报我厂装备处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并告知所在地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方可施工。

  2、特种设备的现场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必须提供特种设备生产制作、维修单位的资质证明和操作人员资质证明,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和安全保证措施;

  (4)从事锅炉清洗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清洗,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3、特种设备的制作设计和安全附件的安装设计必须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要求,不得设计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设计单位和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公众号:泵管家),设计技术资料齐全。

  4、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做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监督管理。

  5、特种设备的现场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完工后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做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使用

  1、使用车间必须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接受工作,认真核对到货验收单和安全技术资料,并将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单位留有资料复印件备查。

  2、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证和使用许可证。

  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责任制度,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全面负责,并做好落实工作。

  4、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安全技术资料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5、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检修规程,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点巡检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各使用单位持证上岗人员要做好岗中的培训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7、做好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定期检(校)验工作,特种设备本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其有关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验,保持校验合格的连续性。

  8、按照公司能源管理制度做好特种设备的能耗统计分析工作,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9、各使用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程序和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10、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1、各单位使用外租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等要与提供单位签定使用合同,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具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具备从事充装活动资质和条件,供给使用的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必须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并做好记录;到公司现场进行充装的(如灭火器)的人员必须具备操作资质,设备必须完好,并做好紧急处理措施。

  五、检查与考核

  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六、其它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15

  1.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1)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

  (2)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5)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

  事故发生五天内,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或大事故发生一周后,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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