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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福建路小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南宁市福建路小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按照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校对照各个检查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结果如下:
一、 校园周边环境方面
1、交通安全设施齐全
2、有门卫和值班教师维持交通秩序
3、没有违章及易倒塌的危险建筑物
4、紧急疏散通道安全、畅通
5、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网吧
6、学校周边没有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
但学校门口经常有流动摊贩利用上学、放学时间向学生出售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零食、玩具,学校多次出面驱赶仍不能杜绝。
7、设有报警点,接警、出警及时
8、学校周边没有人员定点巡逻
9、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协调工作机制已经有效建立
二、内部安全隐患方面
10、学校专门指定一名副校长负责安全工作
11、校长安全负责制已经落实,有专门的门卫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12、学校与分管领导、各个班主任已经分别签定安全责任状
13、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4、校园内各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15、严格执行门卫、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
16、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7、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8、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
19、学校没有开展勤工俭学劳动
20、学生集中上下楼时,由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共同负责疏导、指挥
21、校园网能有效防范不良信息
22、有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
23、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4、学校定期请外校专业人员给全体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但没有形成邀请家长参与活动的机制,有待进一步改进。
25、有严格的儿童接送制度。
26、有并且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27、每个礼拜都安排有安全教育课程,有计划进行活动
28、3月学校按上级要求开展了“安全教育月”活动,进行知识竞赛,并请专业人员来学校作讲座,指导学生安全演练
29、每年都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练,师生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并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30、学校经常组织师生学习各项安全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
31、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通过通知家长、联系派出所甚至联合社区等,结合多方力量对学生进行帮教
32、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符合安全要求
33、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都安全畅通;学校主教学楼每间教室装配5盏日光灯,灯光照明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但因资金困难学校目前暂时无法解决;
34、没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和厕所
35、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36、校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37、使用煤炭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
39、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
40、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专人保管,有专门地点妥善存放
41、锅炉等特殊设备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查
42、医务室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但学校目前因编制问题没有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只能由具备初步药理保健知识的体育老师兼任。
43、学生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44、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
45、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
46、水源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47、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48、学校按上级要求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49、学校没有自备公车
50、51、学校没有租用校车及其他任何交通工具
三、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方面
52、有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办学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53、对各类违规的民办学校是否有限期整改的措施(空缺)
54、现有的教职工和从业人员符合有关的资格要求,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等
55、新录用或聘任教职工(包括临时人员)时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
56、目前尚未有妥善安置不适合在学校工作的人员的措施,正在加紧制定之中
57、有对教职工严格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办法
四、严肃查处伤害中小学及儿童的重大案件是否及时侦破方面
58、59、学校未发生伤害中小学及儿童的重大案件
60、学校与福建园派出所签定了《安全保卫责任状》 ,彼此经常沟通,
能严厉并及时有效打击滋扰校园、侵害少年儿童安全的流氓恶势力,防范学生被侵害的治安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说明:以上各检查项目中加粗部分目前尚未达到要求,正在完善补充阶段。
南宁市福建路小学
200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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