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电费回收调研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费回收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费回收调研报告1
一、欠费原因分析
分析欠费原因是解决欠费问题的必由之路。只有找出欠费问题的症结所在,供电企业才能有的放矢,采取得力有效的手段,追回旧欠电费,并预防、杜绝欠费发生,使电费回收工作顺利开展。
贵阳市南供电局对辖区内欠费企业进行了深入调查,按欠费的用电类别、行业性质分类整理,并进行了认真、详细、务实的分析研究。了解到造成巨额欠费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进入九十年代,我国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贵阳市政府在产业政策调整中实行“退二(产)进三(产)”政策,导致原在贵阳市南供电局的欠费用户转移出市南局用电管理范围,对这部分欠费客户的催收十分困难。如贵阳水泥厂、贵阳黄磷厂等用户,欠费额有502万元。
还有一部分属于乡镇企业的高能耗企业,由于环保达不到要求,被迫关停至今,这些企业有爱华铁合金厂、朝阳钢厂、红岩冶炼厂、贵阳铁合金厂、湘红铁厂、红枫金刚砂厂、条子场铁厂等,其拖欠的电费达1757万元。由于长期不生产,有些企业的营业执照在工商部门已注销,也找不到企业法人,对于所拖欠的旧欠电费根本就无法归还。
2、经营不善、亏损破产的影响
贵阳市南供电局范围内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如:贵州柴油机厂、贵阳轴承厂、贵阳通用机械厂、贵州客车装配厂、贵阳针织厂、贵阳纺纱厂、贵阳棉纺厂、贵阳保温瓶厂等,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加上自身管理等方面原因,产品无销路,流动资金严重短缺,面临被淘汰、破产的境地,现已停产多年,当期电费都不能按时交付,旧欠电费根本就无法偿还,其拖欠的电费达2540万元。
3、市政及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影响
贵阳龙洞堡机场建设过程中,由于贵州高原磨料厂和贵阳兴华铁合金厂位于机场指标塔附近,影响机场的建设和运行,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要求两厂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并给予一定补偿。但由于种种原因,两厂在停产以后,市政府没有兑现承诺的补偿,两厂又属被限期淘汰关停的小铁合金企业,共欠贵阳市南供电局电费637万元,现龙洞堡机场已建成多年,市政府对这两个厂的补偿难以兑现,导致这部分旧欠电费无法收回。
另外,值得重视的是,现在大量商住楼兴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一大批居民由市中心拆迁至城郊,心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满情绪,拖欠电费情况严重,同时由于小区人员结构混杂、管理不到位,导致窃电现象严重。
4、地方政府的干预的影响
不少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中,制定了扶持地方重点工业的政策,而电力企业却不在其中,当受扶持的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电费就成了地方工业的无偿补贴。在地方工业保护政策下所产生的电费拖欠额,往往是各地电费拖欠款中的大头。各级地方政府虽然大都有电是商品的概念,支持电力企业及时回收电费,但是,也有个别地方政府或财务部门从中干预,增加了电力企业回收电费的难度。
贵阳钢厂是市南供电局第三大欠费户,由于自身管理和市场等原因,多年来生产一直不正常,设备长期闲置,一直以来,省政府、省经委多次协调该厂电费问题。现其大炼钢生产线租赁给广东的民营企业进行生产,当年的电费能够保证在当年交清,对于1997年以前的旧欠电费仍无力偿还。
5、客户陈旧观念的影响
电能是一种特殊商品,产、供、销同时进行,难以存贮。“先用电,后缴费”是我国电力商品交易长期沿袭的一项约定俗成的规则,正是这项不尽合理的惯例,使供电企业将要承担客户用电后不按期按约缴费的经营风险,为一些信誉不好的客户提供了拖欠电费的条件。另一方面,部分客户对依法用电依法交费观念淡薄,有的企业经营并不困难,但欠费企业互相影响,互相攀比,认为电力是国家的能拖则拖,能欠就欠,同时以拖欠电费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6、内部管理不严的影响
在1997年以前,受计划经济影响,电费回收考核制度不健全,执行也不到位,对企业欠电费催收力度差,对欠费企业不依法停电催收,部分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认为进入供电企业有了铁饭碗,对欠费户走私情等等,这也是造成欠费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电费回收的措施
贵阳市南供电局在对欠费企业进行认真、细致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根据市场情况实时调整营销策略,采取行政、经济、技术管理、法律等手段,在确保当期电费结零的前提下,千方百计追回旧欠电费,使供电企业减轻沉重的包袱,生产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运行。
1、建立三级催收机构,完善电费回收组织体系
贵阳市南供电局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电费回收工作小组,对电费回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建立了三级责任体系,一是市南局领导首先挂靠欠费额最大的几个客户,不定期与基层催费员一起催费,给客户施加压力的同时,也解决基层催费员难以解决的一些问题,让催费员感到领导的重视和关心,增强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机关相关业务科室组成的催费办公室,针对不同欠费户的特点,配合分局制定有效的催费方案;三是以车间基层为单位,主要是负责日常催费工作,把指标分解到每一个催费职工身上,让职工认识到:供电企业进入市场后,没有铁饭碗了。这样,通过压力层层传递,全体营销人员一起想办法、找对策,确保电费回收工作的完成。
2、创新内部管理制度,以奖励带考核,激励职工做好电费回收工作
贵阳市南供电局在完善电费回收管理办法的同时,推行《内部市场管理办法》,对分局实行零利润指标承包,加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县局实行定额利润指标承包。打破原有奖金分配方式,将奖金分为月奖励和季度综合奖励。电费回收率达100%才能申报季度一等奖金,累计电费回收率低于95%,取消季度综合奖励。正式通过这种细化、量化和考核方式,实现压力互动,确保了电费回收。
3、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动态营销策略,确保电费及时回笼
20xx年,贵州省内电力供应紧张,同时,上半年又遇电价调整,曾一度出现价差部分的欠费。面对严峻的形势,为确保当期电费结零,贵阳市南供电局在对辖区内的大工业客户生产及市场销售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主动调整营销策略,将原用于增供扩销拓展负荷的利润空间,用于鼓励部分大工业客户实现预付电费,弥补停限电带来的损失。通过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补充协议,对能归还旧欠电费、实行预付电费的高耗能企业及部分大工业用电客户适当让利,明确双方供用电、电费缴纳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根据电力紧张的形势,结合电费回收,确保预付电费的客户用电,对有欠费的客户错峰限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加大宣传力度,转变用户观念,争取政府的支持
贵阳市南供电局在清理欠费的过程中,加强宣传教育,以理服人,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用户宣传《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耐心讲解“电是商品”,“用电要交费”的道理,让客户建立起依法用电、依法交费的'观念,共同保障供用电秩序和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市南局还与省、市、县、区等地方政府进行联系与沟通,定期向政府汇报电费情况,争取政府在催费上的理解和支持,尽量减少行政干预。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提高人们对电力市场的认识。
5、以情感人,通过优质服务带动电费回收
贵阳市南供电局在欠费清理过程中,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人民电业为人民的观念,把“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的“三千”精神和“腿勤、手勤、嘴勤”的“三勤”方法落在实处。
贵州第七砂轮厂是贵阳市南供电局的欠费大户。在清理欠费中,分局多次上门催费无效的情况下,准备限电。当月正好面临高考,七砂职工反映如停电,会影响孩子考试。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该局表示无条件推迟停电日期,保证高考前不停电。这一举动使该厂职工身受感动,职工反过来做起厂长的工作,要厂长按时交纳电费。花溪区的几家高耗能企业由于铁路运输及销路等原因经营十分困难,分局领导得知后,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为该厂协调、联系铁路运输和客户,为该厂打开了销路,很快解决了欠电费的问题。
6、采用科技手段,畅通收费渠道,从技术上保证电费回收的顺利进行
在清理欠费过程中发现,除客观因素外,电费收缴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不平衡、缺乏系统管理、监控不到位等问题,也会造成电费迟收,进而演变成难收,最终滚成欠费“雪球”。
贵阳市南供电局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营业现代化建设,投入巨资开发电力营销系统、负荷监控系统和能量采集系统,时时监控客户的生产及电费缴纳情况。另外通过与银行联网实行代收电费,解决了长期以来交费排长队的现象,目前在贵阳市区内,有工行、商行、交行共220余个储蓄网点代收贵阳市南供电局电费。
7、通过法律手段,找回企业效益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供电企业必须增强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要善于运用电力法律法规及其他经济、行政法律法规来化解经营风险,捍卫企业自身的利益。
1995年,贵阳市南供电局起诉贵阳钢厂拖欠电费滞纳金,最后胜诉,追回了电费。2003年,贵阳市南供电局起诉长顺长恒铁合金厂拖欠电费,最后胜诉,追回500余万元的旧欠电费。
由于各种措施得力,从1999年到2003年,贵阳市南供电局无新欠电费产生,共回收旧欠电费8000余万元。在2003年,贵阳市南供电局实现每月月末当期电费回收率140%(其中预付次月电费达40%),旧欠电费回收1000万元。90%的高耗能企业均实行预付电费,有机厂、省铁、七砂、贵州水泥厂等大工业客户也实现预付电费,另有部份客户按旬预付,贵钢本厂实现半月抄表,半月结清电费。预付电费占贵阳市南供电局工业用电客户电费总额的67%。电费回收步入良性轨道。
四、对清理欠费问题的一些思考
通过几年的努力,贵阳市南供电局摸索出了一些有效可行的办法,客户拖欠的旧欠电费逐步回笼,但在供电企业内部营销管理及电费回收的外部环境上,尚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1、部分企业借改制、重组之机,恶意拖欠电费或逃避债务
贵州铁合金厂、七砂和贵钢是贵阳市南供电局最大的欠费客户,欠费额达3.69亿。巨额的欠费使这些企业无法正常生产,为此,他们采用租赁、重组、引资成立新公司的形势组织生产自救。贵州铁合金厂先后成立红枫铁合股份有限公司、创新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鸿运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新公司成立后,不承担原贵州铁合金的债务,七砂、贵钢均是类式情况。使陈欠电费难以回收,带来很大难度。
2、电力市场呼唤“诚信消费”
从各类客户欠费调查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电力市场缺少“诚信消费”。“买东西要交钱”这样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这些欠费大户却会如此堂而皇之地用电不交费?说到底就是为了一己私利,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电力企业通过诉诸法律、采用加装预付费计量装置等手段,在电费回收上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同样作为企业的电力部门,在电费回收工作上,除自身应加大宣传力度外,还应得到社会应有的理解和尊重。希望用电客户能够进一步树立电是商品的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消费。
3、电费回收还需政府部门大力支持
就其巨额欠费造成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企业自身管理及对欠电费有利有理的曲解,另一方面就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干预的结果。贵阳钢厂、贵州第七砂轮厂这样拖欠上亿元的欠费大户,就有政府干预的因素。
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如果各地政府部门高度树立依法用电的法制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电力部门催交欠费,拖欠电费的情况就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电力企业的发展速度就一定会更快,也一定会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4、电费回收的内部管理亟待加强
电费管理工作是否规范,建账抄表是否及时,抄表质量的监督渠道是否畅通,对客户欠费的统计工作是否准确及时等问题,仍然是影响电费回收的一个重要因素。2004年,贵阳市南供电局将成立抄表公司,对电费抄表、核算、收费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这是加强电费回收、促进抄核收基础管理工作的一种尝试。
5、旧欠电费回收期待创新
笔者了解到在旧欠电费回收创新上,有人提出这样一种思路:国有资产的银行的呆坏账,可以剥离出来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产运作,同样是国有资产的电费呆坏账,能否创立类似的部门进行处理?值得我们大家深思。
电费回收调研报告2
是供电企业的主要经营收入,长期以来,用户拖欠电费的现象十分严重,已使供电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面对电费日益严峻的不利形势,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电费回收难的问题,必须对形成欠费的原因加以深刻剖析,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同时,还必须依靠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运用行政、经济、技术,甚至法律手段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利益。下面对电费回收难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作如下分析:
一、电费回收难的主要原因
1、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每年一些经营亏损停产或倒闭破产企业,影响电费回收。
2、一些承包企业、个体经营户对交纳电费重视不够,法制观念不强。
3、供电企业未按用户信用等级确定相应的收费方案,未执行预收电费或按期划拨电费,致使用户的欠费金额逐月增加,越积越多。
4、供电企业对一些客户用电性质、用电状况不了解,尤其是对租房营业户的经营情况不掌握,经营者拖欠电费溜之大吉,形成呆账。
5、一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后对其进行补电量处理,由于应缴电费数额较大,客户一时承担不起,致使电费不能足额回收。
6、部分抄收人员抄表不到位,形成客户电能表上积余电量,或估抄电量过多,致使客户电费不能及时足额上缴,造成用电纠纷,也使电费回收不能及时。
7、某些收费人员执行电费滞纳违约金制度不力,致使一些企业从思想上对及时上缴电费重视不够。
二、解决方法和措施
针对上述原因,我们要正确分析,区别对待,千方百计确保电费及时足额回收,其主要措施如下:
1、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加强有关用电法规的宣传。加大对《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以及其他电力行政法规中有关供用电双方的电费回收难的原因及解决方法权力和义务,以及电力部门有关电费回收规定的宣传,特别是宣传拖欠电费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供电区内,经常利用宣传车和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电是商品,用电必须交费、用电是用户的权力,交费是用户的义务”,使电费回收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家喻户晓。
2、加强与政府部门、用户沟通交流
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经常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客户欠费情况以及我们的工作,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协助供电企业解决收费问题,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取行政干预的手段回收电费。
供电部门收费人员应主动和用户管电人员、财务人员搞好关系,了解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掌握资金信息,便于电费催收。
经常组织召开辖区内用户座谈会,倾听用户意见和建议,了解用户用电需求,通过与用户沟通交流,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加深彼此感情,促进电费回收。
3、完善企业内部收费制度,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1)加大供电企业内部考核力度,按规定内查外核,减少差错,增强抄核收人员的收费意识,做到应收必收,收必足额,为电费回收创造良好环境。
(2)严格执行电费滞纳违约金制度,严格按“合同”执行,主管营业的领导要亲自监督检查电费违约金收取情况,不让欠费用户有利可图。
(3)对超过规定期限,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电费的用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一定的审批权限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4)对大工业用户坚决执行按期划拨电费制度,通过采取分期收费的方式,可以降低催费的难度,强化企业的交费意识,同时也可以避免形成大额坏帐。
(5)建立电费预警机制,对有窃电行为的用户、流动性较大的商业用户、临时用电户、租赁经营用户、恶意拖欠电费等用户实行预购电制,安装预付费电能表,采取先缴费后用电,确保电费回收。
(6)开展客户信用与风险等级评价工作。加强电费风险研究与管理,建立欠费构成、信用、风险分析,加大对经营状况不好企业的监控力度。对少数故意拖欠电费且信誉度较差的企业,必要时进行媒体暴光,甚至采取依法清欠的手段,坚决遏制欠费现象的出现;当电网缺额限电时,对屡催未缴的长期欠费户要先采取停、限电措施。
(7)加强“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依法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认真与各类用电客户逐项签订供电合同条款,明确产权分界、计量结算方式、执行电价、缴费时间及相关责任。
(8)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落实收费承包责任制,把电费回收与供电所负责人、收费人员的工资挂钩,充分发挥奖惩激励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明确清欠责任,使各所负责人、收费人员自觉"种好"各自的"责任田",增强责任心,主动做好电费回收工作。
(9)健全清欠制度,开展电费回收情况分析,有针对性地制订清收措施,积极采用技术手段,如电话通知,网上查询等,提醒用户及早缴费。实施资产抵押,以贷款、产品与电费相抵,提前防止企业借改制、重组之机恶意欠费或逃缴电费的现象。对于陈欠电费单位要与欠费用户签订清欠电费协议、还款计划,要经常性地实施催收工作措施。
4、采取法律手段加大电费回收力度
(1)申请支付令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只要具有正式的、司法认可的供用电合同,在用户欠费不交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收取电费。如用户违抗法院支付令,人民法院有权冻结其账户,并通过银行直接划拨或以财产抵债。
(2)向法院起诉
供用电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确实无钱或即将倒闭、破产的用电企业,供电部门追收电费的有效手段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开庭审理后下达判决书,对于不执行判决的用户,供电企业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可通过法院调解,用欠费企业的产品、房地产、设备、车辆抵交电费;或待其财产拍卖后用拍卖所得交纳电费。
(3)实行电费担保
为防止电费拖欠,对用电大户,供电部门应要求用户联系其它经济实体进行交费责任担保,由供、用双方及担保单位签订司法部门认可的担保合同。一旦用户出现欠费现象,可找担保单位负责交费。
5、加强优质服务工作
(1)以优质服务,拉近与客户距离电费回收除正常定时定点坐收、委托银行代办外,抄收人员要发扬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千言万语的精神,及时登门催收。对那些平时不在家的用户,要早、中、晚上门催收,特别对交费意识不强、有钱不交、长期拖欠的“难缠户”、“钉子户”必须深入到用户,苦口婆心地宣讲有关电力法规、政策。对确有困难的用户应以实际行动帮助解决用电上存在的难处,化解矛盾,增进用户对供电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2)恪守职业道德
在催收电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规范职业道德,利用供电部门的优势,为客户想方设法减负增效,要服务到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3)优质服务应以守法为前提,坚持收费原则在收费中,个别“钉子户”总是会有的,他们明知电是商品,用电必须交费,就是想侥幸逃过。对这样的人我们也应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先采取电话或书面通知,对一些长期避而不见的“钉子户”,也要通过和当地政府、村委会沟通,由他们协助进行通知。如果在限期内仍不交费者,坚决予以停电。对态度恶劣者,协同公安部门一道用法律手段强制执行。通过对个别人的处理,群众也能充分认识到用电交费天经地义,从而认真履行交费的义务。
总之,确保电费及时回收是摆在所有营业收费人员面前的一个难题。供电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挖潜堵漏,优质服务,采纳新技术等,不断探索电费回收之道,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完善,努力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电费回收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调研报告05-22
解放思想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01-14
汽车调研报告06-08
小学调研报告02-24
行业调研报告03-09
饮品调研报告03-17
社区调研报告03-12
单位调研报告02-26
投资调研报告04-14
行业调研报告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