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

时间:2024-04-29 17:28:43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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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范文1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于4月中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由副主席刘玉琦带队,先后深入到丹赵路、大坝、均州路三个办事处及相关社区,对我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与市综治办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为民、惠民、便民为宗旨,推行了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进行了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制定了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格化管理工作,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印发了《丹江口市实施城乡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城区各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广大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营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按照动员部署、划分网格、确定网格员、培训网格员、试点运行、全面开展的工作流程,根据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任务相当、便于管理的要求,兼顾自管小区、物业管小区、单位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多种类型以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管辖面积等因素,城区五办目前实际划分网格数254个(其中城市社区221个、城中村17个、其他村16个),网格内有79548户、227666人(含流入人口)。同时,根据网格划分,将网格员、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等力量统一纳入网格,实施分块管理

  (四)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督办检查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督导专班,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下发了《丹江口市综治工作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使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奖惩兑现。针对各社区网格划分、地图绘制、信息化采集等前期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督办,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广好经验好作法,确保全市网格化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生事物,我市目前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我市是全省10个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市之一,市委、市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予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的`重要切入点和抓手,但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落实力度不够,整体工作进展比较慢,办事处之间横向比较进展也不够平衡,出现了工作盲区和真空。

  (三)社区管理难度较大。一是社区服务资源难以有效整合,诸如小区停车、基础设施等各自为阵,社区难以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增加,加工、餐饮等行业混合在居民小区,社区缺乏管理手段,影响了社区的公共安全和居民的正常生活。三是社区与物业公司尚处磨合阶段,一些物管小区成为社区管理盲区,部分老社区因为历史原因,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

  (五)社区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目前我市已开展了九进社区服务活动,单个部门都是采取在社区加挂牌子的方式开展工作,仍是各自为政、对上负责,难以统筹兼顾。目前信息采集的标准正在制定完善中,建立网格化信息系统是进行网和化管理的关键所在和技术保证,已迫在眉睫。到底是自建平台,还是依托十堰,已成当务之急,急需研究解决。

  三、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对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领导重视了,方案出台了,关键是要抓落实。通过调研,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把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落实,从思想、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加强,确保社区网格化服务有人抓、有人管、管到位。

  (二)要切实落实工作举措。要按照《丹江口市实施城乡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建设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网格员职能四个方面,列出时间任务表,明确责任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保证工作进度。

  (三)要切实推进改革创新。我市既然是全省10个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市,就应当充分结合实际,大胆改革,大胆创新。比如在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由综治办牵头、民政局负责,启动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办法,对社区人员流转、办公用房、经费保障及工作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要走在全省、起码是十堰市的前列。

  幸福社区网格化管理在20xx年开始实行,划分为15个网格,每个网格管理成员由社区领导、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小组等3人组成,社区领导为网格管理的负责人,我所在的是幸福社区第10网格,该网格有居民550户,单位场所有3家,商铺有97家。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范文2

  我通过培训的理论知识用于实践中,但每新任一项工作都有所前期难度。第一周:社区领导为我们介绍了社区干部,熟悉社区环境,讲解工作细节及工作的职责。我们的邹主任为我们实地指出各网格划分区域的基本情况。第二周:在网格管理员的安排下各网格员下基层到自己的管理区域信息收集,这才应征了老人们常说的'万事开头难,而此时我第一道关口进门难,或许是因为社会人员的杂乱,居民的安全意识防范,使其工作难开展,比较辛苦、单调,有时还会被人误解,在此阐述我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所体会到的工作的难点、工作中的问题以及建议。

  一、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难点

  1、治安管理管理难度大

  幸福社区位于县城中心现在交通便捷,外来人口较多,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治安管理的难度。一是春节前期人口比较集中,发生入室盗窃,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治安面临新挑战。二是外来租住人口身份背景复杂,从事不同的行业,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增加。

  2、人口与工作地全覆盖化管理难度大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二,网格化管理内没有固定去解决问题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网格员善于发现问题,但没有能力职权去解决问题,在实际工作确实有在网格的层面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手持终端上报职能部门,可迟迟没有去实施解决这个事情,搁置不管,就让居民看不到网格员工作的成效。

  三、对社区网格化管理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

  对于一般性的事件:网格员现场处理,上传手持终端;需要协调处理的事件:网格员现场拍照受理,带回社区报告相关部门,反馈服务管理对象;突发性事件:网格员立即手持终端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网格员现场跟踪缓解事情的严重后果,协助完善。

  2、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和问题处理机制

  在工作中因网格员没有职权去处理一些问题,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和问题处理机制:第一,加强责任建设,下沉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第二,做好联合职能部门的信息摸排工作,把这些问题集中梳理分类,确定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协助处理;第三,处理事件后的信息反馈,建立重大问题督办制度。

  以上就是我在工作所遇到的难点和不足,总之网格化管理就是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网格员为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全天侯、零距离。我们相信能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一定能得到极大的提升,幸福社区管理一定能够取得居民的信赖,网格员将成为居民群众生活中可依可靠的左右手。

网格化管理调研报告范文3

  随着物业管理法规的不断完善,业主、使用人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居住小区违法搭建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部分居住小区依然存在着擅自在天井、庭园、阳台等部位搭建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擅自占用公共部位、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现象,特别是一些高档小区居民入住后,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违法搭建情形,如有的业主、使用人擅自在房屋平台搭建阳光屋,甚至加层、改建、扩建、开挖地下室,不但严重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与和谐的环境,还影响了相邻业主、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引发了不少矛盾纠纷。

  一、华阳地区居住物业装修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活跃,高档商品房住宅中二次装修开始增多,由此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搭建时有发生,引起社会的重视,从房地办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主将原房屋从里到外彻底进行装修或改建,改变了原始设计风格,如外墙立面安装玻璃幕墙,将承重墙拆除后重新扩建,底层门厅、平台搭建成房间等等,违章面积在10~60M2不等。

  (二)使用的装饰材料比较高级、新颖,凡装修过的房屋均超过原房屋设计标准,对小区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与周边房屋的格局能基本保持一致。

  (三)相邻关系矛盾不特出,业主委员会一般也不直接干涉,只是对过分超出范围的违章建筑反响较大。

  (四)由于业主身份比较特殊包括一部分系境外业主,物业公司较难直接进行劝阻,怕影响管理费的正常交付。

  基于以上现状从物业公司反映:认为政府管理部门处罚力度不够,对违章户的处罚达不到威慑作用,另外迫于管理费拖欠,只能劝阻,无法阻止施工,否则发生冲突物业公司很被动。

  然而作为搭建的业主却认为:由于房屋设计在使用上不尽合理,且已陈旧,所以当新购房业主入住或原业主二次装修时,往往请专业装潢设计单位对房屋重新按个性化进行室内布局,加之在经济上有支付能力,使上述违章行为时有发生,由于示范效应,对其他业主影响较大,有趋同倾向。

  二、进一步加强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建议

  (一)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住宅装修的指导和监督

  1、加强规范装修行为的宣传和指导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住宅使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约定,履行对业主装修住宅的管理职责,并制订《住宅装修须知》,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加强对业主装修住宅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将《住宅装修须知》在所管理的物业小区内一并公告。同时,把《住宅装修须知》送达物业管理区域内待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并签收。

  2、加强住宅装修前的管理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为业主或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告知《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和违法搭建等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以及不得擅自随意安置空调室外机和安装防盗设施等注意事项。

  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住宅前,要求其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等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中有违反住宅装修禁止行为的提出整改意见。

  为加强对施工单位装修行为的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可与住宅装修施工单位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3、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明确由专人负责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当有业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物业管理公司对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和建筑材料及装修施工阶段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的,每天应当加强现场巡视和检查(包括节假日)并做好记录,发现违规现象,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

  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违章搭建等违法装修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业主或使用人及住宅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责成违规装修的施工人员停止施工。

  4、加强知法、守法和履约意识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守《住宅使用公约》或《业主公约》的约定。

  物业管理公司与住宅装修单位签订协议》的,应当督促其履行《协议》。在住宅装修施工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收回小区临时出 入证。对造成房屋和设施设备损坏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责成责任人及时进行修赔。

  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装修单位的违约行为,可依据《协议》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装修经劝阻。制止无效的,房产开发商或相关业主或使用人可依据《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住宅使用公约》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管理作用

  业主委员会应当经常检查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状况,督促住宅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有关的法规和约定,及时调解装修不当 引起的相邻纠纷,对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

  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劝阻无效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各区县房地局应当加强对违法装修的行政执法

  区房地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对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法定管理服务和义务等行为,应当根据《条例》和《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可处相应的罚款。对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条例》和《规定》情节严重的,区县房地局可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区县房地局接到对业主或使用人违法装修的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立案并到现场调查、取证。核实,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并处相应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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