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2024-05-31 17:38:29 行政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5篇(通用)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调解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5篇(通用)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

  20xx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大调解”办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x-xx月,我镇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受理总数xxx件,调解成功xxx件,调处成功率达xx%,其中行政调解案件受理xx件,调处成功xx件,调处成功率达xx.xx%,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夯实我镇创建x市“三星”级平安乡镇成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我镇经济的发展营造出了一个和谐平安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xx镇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鲁涛任组长,镇长张崇义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切实加强阵地建设,在芦稿村、光明村、永和馨居建设调解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添置了各项办公设施,并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农村产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面推行“三调联动”、“三三制”等大调解制度。

  二、完善工作机制,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加强行政调解,充挥发挥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贯彻和谐行政理念,增强行政调解意识,积极主动办理行政事项施政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以调促和。

  (二)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机结合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有效结合的衔接机制,对发生的'行政争议,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增进有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我镇积极推进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及部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室运行机制,有效促进了人民调解与征地拆迁纠纷、流转土地纠纷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调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了联合接待、联合调处、联合管理等多种形式。对法律关系单一的纠纷,由一个职能部门负责调解或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于交通事故、土地承包、产品质量等领域纠纷的处理,由相关的行政部门可以运用专业知识优势进行调解,即达到解“法结”,更解“心结”的效果。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行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xx镇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今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市、区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二是镇、村“大调解”工作人员法规政策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需要进一步强化调委会、调解室所辖区域矛盾纠纷全面客观排查分析上报工作,进一步强化定时报和重大问题限时上报相结合的畅通机制。

  四是经费保障不充分,行政调解工作软、硬件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是行政调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

  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2

  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房管系统的行政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现将我局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是实现了纠纷预防。我局在接待行政调解咨询、受理申请的过程中,提前了解了信息,提前发现了问题,提前排查了诉讼隐患。把握社会矛盾动态,为政府决策及矛盾预防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防范了工作风险。强化受理调解人员的风险意识,对不属于房管行政调解范围的申请,积极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注重工作效率和工作方法,不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而且防范了因调解不当引起当事人缠诉、缠访,增加行政成本。

  三是延伸了职能。坚持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结合,全方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探索,深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在依法行政中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把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贯通到依法行政中,在彰显执法刚性的同时,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争议和行政管理的纠纷,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解决问题的柔性,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了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调解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强调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20xx年行政调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三是专兼结合,建设调解队伍。在全局范围内选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行政调解主任,专门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推动行政调解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签订了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2、加强了队伍管理。组织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4、接受了县人大代表的调研督察。今年我局共办理县人大代表提案2个,满意率达100%。

  5、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

  一是认真处理上级领导督办案件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6起,均得到圆满解决;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处理6起,每起都与投诉、举报当事人沟通,使处理结果达到当事人的最大满意度。

  (三)确保成效,强化制度管理

  为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确保行政调解效果,畅通沟通渠道,提高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我局制定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图》和行政调解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三、下一步应当做好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行政调解的服务意识

  进一步提高干部特别是调解员的思想认识,在理念上树立国情、民情和职能意识,将行政调解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将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相结合,在工作中要防止仅仅是走程序的形式主义的调解,防止以折中主义处理的无原则的调解,防止强迫一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的不民主的调解,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知识和高超的调解艺术真正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

  (二)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升行政调解的服务水平

  房管系统的调解职能以物业管理调解为主,工作人员在调解纠纷上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在调解其它方面却显得知识匮乏。要加强调解员在民事法律知识、合同知识、公司制度、侵权法等方面的培训,拓宽调解员的知识领域,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以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调解。

  (三)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进一步整合行政调解职能及资源,建立专门的行政调解机构,确定专职调解人员,除消费纠纷外,其他类型的争议纠纷都由专职调解人员调解,以便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调解流程、确保调解结果。

  (五)推动司法确认,赋予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在积极鼓励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协议的强制执行力的同时,加强行政调解受理条件、程序、文书与司法调解的对接,积极推动人民法院对行政调解协议进行确认,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的一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3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法规股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具体工作由法规股牵头,负责我局行政纠纷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 “一岗双责”责任制,我局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1至11月份,我局无行政调解案件。 三、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股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股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4

  20xx年,我办行调解工作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行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运用行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我办开展行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调解力度。为充分发挥行机构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落实行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按照有关策、规定,对行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

  2、预防疏导为主,尽量减少矛盾纠纷事件。我办的行调解工作,在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接到每一个调解申请后,调解中心立即组织调解员快速介入案情,收集各种证据,并到涉案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充分了解诉求和案情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在签署调解协议后,调解中心继续对当事人双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督促当事人双方及时履约。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解决疑难案件。矛盾纠纷对象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不完全了解,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针锋相对,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及时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另外,我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三送”村、扶贫重点村召开座谈会,宣传策法规。由于我办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广大群众对行调解尚不认识。由于对行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由于我办办公室紧张,行调解中心办公室只好设在综合秘书股办公,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办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调解工作,力争行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对行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机关工作人员的行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调解途径的信赖。

  五是强化行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5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行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法规股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调解具体工作由法规股牵头,负责我局行纠纷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调解力度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观念,大力加强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等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发挥行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一岗双责”责任制,我局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股室限时解决。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股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坚持既相对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调解、司法调解及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我局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1至11月份,我局无行调解案件。

  三、严格考核问责

  我局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股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责任股室,将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6

  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建立行政调解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信府法办字[20xx]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上半年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了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调解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强调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煤炭局20xx年行政调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签订了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2、加强了队伍管理。组织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4、接受了县人大代表的调研督察。上半年,我局共办理县人大代表提案2个,办理“96333”投诉件12起,满意率达98%。

  5、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

  一是认真处理上级领导督办案件2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21起,均得到圆满解决;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处理12起,每起都与投诉、举报当事人沟通,使处理结果达到当事人的最大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亟待提高。部分年青同志由于接触群众工作时间短,社会阅历少,工作经验不丰富,法律业务素质不高,导致许多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法规范调解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调解工作。明确各方当事人需自愿接受调解的基础上结合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流程,保证矛盾纠纷的依法及时处理。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断推进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形成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和其他部门相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和预警分析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完善预警预测,切实做到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3、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7

  根据《达州市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府法〔20xx〕61号)文件要求,我办认真对照检查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情况及案件分析

  (一)案件统计情况

  截止今年11月中旬,全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24件,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为公民的21件,法人的3件;申请复议事件中,行政处罚6件,行政确认3件,行政不作为13件,驳回申请、不属受案范围的2件。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维持1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为2件,被申请人改变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5件,未审结2件。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县政府为诉讼被告的1件,县法院依法维持了行政机关处罚决定和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有审结的复议案件没有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

  (二)案件分析

  行政处罚类、行政不作为类复议案件仍是绝对多数,办理此类案件,是行政复议的工作重点。从案件审理结果看,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数量较多,这与复议机构在办案中加强了协调工作有关,一些本应撤销或变更的案件,经过协调,申请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后撤回申请。

  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截止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的2件,以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为共同被告的1件,以林业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社保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运管所为被告的2件,以县民政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住建局为被告的1件。在具体应诉过程中,县政府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均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相关规定,委托了相应的人员出庭应诉。

  三、《达州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该项规定,帮助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应诉和对法院司法建议的回复。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县法院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复议工作中,我办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的形式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xx年11月中旬共受理26件行政复议案件,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形式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的有4件。行政执法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后,认真按照意见书的要求将改进工作的情况及时回复我办。

  四、重大复议决定备案情况

  《达州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范围,我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按照该《通知》要求,审查每一个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报送备案。截止今年11月,我县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没有属于备案范围的重大复议决定。

  五、《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的学习和具体实施情况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门对《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两个文件进行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对已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其卷宗材料切实按照文件规定整理归档,没有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

  六、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调解制度建设。根据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人事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了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了全县行政调解网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二)畅通调解渠道,依法开展调解。近年来,坚持三大调解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流程。

  (三)行政调解案件统计情况。截止今年11月,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矛盾纠纷352件,调解结案287件,其中行政纠纷110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42件,调解结案287件,调解率达89%。我办牵头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52件,其中行政纠纷32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0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88%。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特别少,说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更多地选择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水平。一方面结合实际,加强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更好的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

  (三)窗体顶端

  (三)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提高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各部门及执法人员要自觉主动地学习、研究《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认真研究、探讨,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当前,社会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治安管理、土地管理等争议案件,因其涉及当事人的直接利益,争议大,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引起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政府要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8

  XX 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20xx 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矛盾 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 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 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我镇行政 调解案件受理总数 6 件,调解成功 5 件,达到了政治效果、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 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 萌芽状态,XX 镇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 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本飞任组长,纪委书记陈建平任副组 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 纠纷调解室”, 并配备专人负责, 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 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 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 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 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 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 1 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 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 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 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 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 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 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 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 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 XX 镇解决 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 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 XX 镇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 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 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 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 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 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 实现优势互补。

  针对责任关系复杂, 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 2 解决,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无法调节的, 提请区“行政大调解”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XX 镇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 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 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对调解工作不落实, 导致矛盾纠纷突出、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的 台阶 今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下 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市、区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 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 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 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二是部分单位(部门)对行政调解 信息报送重视程度有待增强,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 规范;三是经费保障不充分,行政调解工作软、硬件均有待 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调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 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 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 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 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到位。二是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 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 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 平台、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 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 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 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 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9

  20xx年上半年,我局法制工作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泸龙府办函〔20xx〕33号)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机构健全,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圆满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组重视,机构健全

  今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法制工作。一是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武正明任组长,分管领导彭跃云为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彭跃云亲自抓全局的法制工作。二是制定了20x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三是制定了专项目标任务,下达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四是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请相关媒体给予跟踪报道宣传。五是积极安排城管执法人员参加区上组织的各项专项治理活动。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一是与执法大队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二是按照《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和《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执法行为给予检查和监督,截今为止,未发生行政调解案件。

  2、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根据局机关制定的《应急处置机制》,为确保我局执法环境总体平稳,达到“小纠纷不出股室、大纠纷不出局、疑难纠纷不出区”的目标,矛盾纠纷调解室起到了化解源头矛盾的重要作用。

  3、落实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安排专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受理和接待城管行政审批许可事宜;二是机关相应股室按照程序,在申请事项工作日内负责办理审批事项,办结率达100%,在改善环境、方便群众方面有效的提高了行政效能。

  4、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今年我局将对含三街办事处的'116名委托执法人员办理委托执法证件。

  5、加强队伍管理。一是统一了执法人员制服着装;二是实行早点名制度;三是每周组织执法人员两小时的法律知识巩固学习;四是落实周一点名点评制度;五是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三)落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培训工作

  1、接受了市特邀监察员的调研督察。上半年,我局共办理市人大政协提案11个,办理“12345”投诉件29起,满意率达100%。2、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一是认真处理上级领导督办案件8起,均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21起,均得到圆满解决;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处理15起,每起都与投诉、举报当事人沟通,使处理结果达到当事人的最大满意度。

  3、全方位宣传城管法律知识。一是与市城管局共同参加了市广播电台制作的一期阳光政务节目;二是实现了城管进社区工作;三是全区临街门店全面落实了“门前五包”制度;四是上街设点宣传城管法规6次,共发放相关法律知识资料2万余份。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调解工作规范性不强。一是行政调解工作缺乏相应规范指导,草率从事,执法随意性较大,容易出现工作疏漏。二是对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没有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苗头,导致在当纠纷突然出现时只能仓促应对,影响办案效率。

  (二)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亟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部分年青同志由于接触群众工作时间短,社会阅历少,工作经验不丰富,法律业务素质不高,导致许多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依法规范调解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调解工作。明确各方当事人需自愿接受调解的基础上结合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流程,保证矛盾纠纷的依法及时处理。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完善调解时限、调解制度、救济途径等相应规定,统一制作调解书,明确调解协议的效力。将开展工作中的困难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交流,力争正确办理每一件案件。(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断推进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形成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和其他部门相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和预警分析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完善预警预测,切实做到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三)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一是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调解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打牢调解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的素质基础,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丰富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强化工作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办案作风。

  (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行政调解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为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法制的和谐社会环境。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0

  一、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

  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

  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

  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

  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

  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

  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庭纪律

  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

  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

  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

  4、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

  5、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合法合理原则;

  3、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当事人权利义务

  权利: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调解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遵守社会公德。

  2、调委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司法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工作。

  3、调委会可依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主动调解民间纠纷,但不得超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的权限范围。

  4、调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并遵守调解的基本程序。

  5、协调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做好调解后的回访工作;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不得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6、调委会协助法制宣传部门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1

  一年来,乡综治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区战略"打造名副其实的莲花之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新一轮平安创建为抓手,以政法综治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360"服务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全力推进政法综治工作,为顺利实现全乡“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完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活力

  乡党委、政府立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确保全乡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以“创建平安"活动为载体,实施了“组织、制度、责任制、落实、督查、典型示范”六个保障机制,乡党委定期听取乡综治办、乡信访办、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汇报,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矛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限期解决,并将处办情况作为年终乡村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年年初在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工作会议上,与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同时对上年度综治工作先进村、优秀治安中心户长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群素质

  一是开展创建“平安”宣传活动。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我们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开展创建“平安"的宣传活动。在今年三月份创建“平安"宣传活动中,乡村两级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办板报,张贴标语,广播喊话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政法综治工作氛围。二是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今年在乡集镇中心区,悬挂反邪教警示挂图,向来往群众散发“平安"、治安安全防范、反邪教警示教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资料。

  三、创新社会管理,抓好安全防范

  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开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提高全乡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综治网络建设。每月对全乡8个村级综治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召开一次“三员合一"工作会,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以及他们调解处理情况,分析其原因。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求村党支部及时予以调整。另外,投入资金近40万元,在全市率先成立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把基层行政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抓综治、保平安的合力。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是在县综治委的精心指导和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的一个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下设“一心六室",即矛盾调处中心、综治办公室、维稳办公室、司法所办公室、诉求表达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三调联动办公室。同时,公安、国土、计生、安全、民政、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参与“联创中心’’的工作。“联创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乡派出所所长、乡维稳信息督查员兼任。自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成立以来,各种矛盾发现及时,调处有力,深受群众的好评,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率先达到一级乡所标准,先后接受了舒晓琴、周萌、张传发、刘和平、彭艳萍、周敏等省市领导同志的视察,并得到了一致肯定。

  二是推行“360"便民服务工作法。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乡摸索出一套“360"工作法。今年以来,我乡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契机,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在全乡范围内积极推行360便民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定点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三种服务方式;充分利用“乡、站、队、村、组、员”六位一体服务体系;实现与群众“零距离’’贴心微笑服务。组建8个工作组,在全乡开展“进百家门,察百家情,解百家忧,助百家富,求百条计"活动,党员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做到“每组必到、每户必访”,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摸清农户所思所想,掌握矛盾纠纷源头。并要求驻村干部每周到各自联系的村走访不少于2天,根据走访情况建立民情档案,详细记录

  走访的时间,走访对象,农户家的基本情况,以及农户反映的问题,相关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村情概况、村党员干部组织结构、困难程度及村民收入来源、村务公开、社会事业发展等基本情况归档成册。对重大事项和涉及村干部的意见建议、利益诉求以及各村重点人员、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掌握,单独建档。各单位、各村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当月的夜访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分门别类,逐一进行处理,对于不能由本单位解决的问题,上报乡360便民服务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送交乡联创中心,进入联创中心处置程序。该项活动以来,共收集社情民意600余条,发现社会治安隐患30余起,并将这些隐患及时处理在萌芽装态中;在走访中化解矛盾纠纷19起,帮扶困难群众100多人;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深得广大群众的好评。通过“360’’工作法,使乡村干部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加强了干群感情纽带联系,树立了亲民、为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乡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各方资源,动员全体乡村干部积极探索社会网格化管理新模式,迅速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在工作过程中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网格化管理与进一步推进360便民服务机制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建设“富裕、文明、法治、秀美、幸福”新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百姓评政相结合;网格化管理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通过三级网格工作人员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基本实现了“有事找网格、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乡、要事报得上、服务群众零距离”的目标,社会各界反应良好。

  乡将全乡8个村69个村民小组,按照“地域相邻,构成相似,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的原则划分成55个三级网格,并将每家每户的房屋照片与网格平面图相对应,增强了基础资料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辖区内设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55个。由35名乡干部分别担任一、二三级网格长,乡、村、组相关人员134人担任一、二、三级网格管理人员。乡社会网格办公室精心绘制全乡网格图,不同的网格采用不同的颜色,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网格,户进网格,房进网格,单位进网格,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服务管理,真正做到信息全掌握,管理无缝隙,服务无遗漏,责任全覆盖。

  四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由所在地治保会担负主要帮教责任,派出所包片民警不定期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现在我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1名,大部分自谋职业,安分守己,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到汇集、分流办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行领导包案制,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乡党委政府班子领导包案,通过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促使老大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依托乡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和村综治室的工作平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大调解、大信访的工作格局。果断处理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出组、不出村、不出乡,努力确保整个社会大局稳定和谐平安。今年10月份,经乡、村排查及时发现塘边村部分村民与新农贸市场指挥部因土地补偿,市场管理收费等问题发生纠纷,有发生群体性的事件的苗头。得知情况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安排乡村干部调查情况,了解情况,及时召集农贸市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塘边村干部和部分农户代表召开协调会,达成协议,保证了新农贸市场的正常的运行,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当事双方都对乡政府的处理方式感到满意,使农贸市场老板和村民达到互利双赢,提高了政府的威望。截止到11月底,乡村两级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基本上都调处成功。

  通过一年的努力和实践,我乡紧紧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的目标,积极探索出了一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政法综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将继续努力在创新社会管理上做文章,在畅通信访诉求渠道上下功夫,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上动脑筋,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好环境,把我乡打造成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宜居宜业、生态和谐的新。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2

  20xx年,我办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我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为充分发挥行政机构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

  2、预防疏导为主,尽量减少矛盾纠纷事件。我办的行政调解工作,在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接到每一个调解申请后,调解中心立即组织调解员快速介入案情,收集各种证据,并到涉案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充分了解诉求和案情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在签署调解协议后,调解中心继续对当事人双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督促当事人双方及时履约。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解决疑难案件。矛盾纠纷对象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不完全了解,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针锋相对,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及时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另外,我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三送”村、扶贫重点村召开座谈会,宣传政策法规。由于我办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广大群众对行政调解尚不认识。由于对行政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由于我办办公室紧张,行政调解中心办公室只好设在综合秘书股办公,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办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3

  20xx年古湾乡的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镇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平安创建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现将20xx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行政调解工作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古湾乡始终将行政调解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对上级有关行政调解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都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对重要行政调解问题都及时作出批示和部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进行办理,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在全乡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行政调解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并按照归口管理原则,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内的调解工作,做到责任明确。

  三是及时有效应对。对上级部门批转的重要信访问题,各责任人都能及时主动掌握情况并调解,一时难以解决的报主要领导并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具体的研究处理意见,使得不少的疑难复杂问题得以及时有效妥善解决。

  (二)夯实行政调解工作基础。设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场所,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行政调解员,方便及时接收群众诉求。同时在乡政府大楼张贴了岗位信息牌,实现了群众的诉求直接交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办理。

  (三)落实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在全乡建立行政调解包案责任制,由乡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包案,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和相互配合。具体操作是:由乡党政办对局行政调解案子及时予以登记、梳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提出拟办意见,呈分管领导审查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再转交有关分管领导包案办理。由包案领导去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停访息诉、包教育稳控,不能再转包、分包或由他人代替。同时,每个调解案子要落实“四个一”要求,即每个积案有一名包案领导、有一个工作班子、有一套化解方案、有一套稳控措施。在具体落实包案工作中,古湾乡还实行催办督办和调度制度,如:对于部分重要调解问题,要求承办人员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尚在办理中的要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已办结的要争取停访息诉;而对于重大调解案件,则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

  (四)营造行政调解宣传氛围。古湾乡通过贴标语、下村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行政调解工作虽然有宣传但不够广泛,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深入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新人多、人年轻、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行政调解部门需要固定的工作人员、办公场地。由于办公室紧张,行政调解室只好设在乡党政办,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古湾乡将认真按照县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纠纷争议。

  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4

  20xx年,杭州市工商局按照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总体要求,拓展工商职能,大力开展工商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全年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33712件,其中消费争议调解33685件,合同争议调解13件,行政争议调解14件,调解成功率为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39。68万元。

  一、探索调解手段,创新行政争议解决办法。

  多年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运用,使得该局在消费争议调解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法,而相对于消费争议的调解,该局在行政争议、合同争议、商标侵权争议的调解工作中则进展较为缓慢。近年市工商局着力探索运用调解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调解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该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在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机构认真向被申请人解释法律法规、阐明后果,动员被申请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通过被申请人的主动纠错,取得申请人的谅解,使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化解该起行政争议。如杭州拓成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对临安分局於潜工商所对其举报临安鹏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侵犯其“建新”注册商标专用权所作出的《举报情况反馈函》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在审理过程中,市局、临安分局多次向被申请人解释法律法规、阐明后果,动员被申请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最后,被申请人主动撤销了原作出的《举报情况反馈函》。

  二是在行政复议中引入听证机制。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就事实认定和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为详细了解双方争议焦点,通过举行听证,为行政复议当事人提供一个质证、辩论的平台,促使双方消除隔阂,达成谅解。如在办理汤万凤不服拱墅分局封存财物的强制措施案过程中,市工商局决定举行了听证,通过听证使双方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并借助于听证程序向申请人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使申请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三是对于可以调解的其他案件,行政复议机构都秉承化解争议、消除矛盾的办案理念,积极居中协调,努力促成双方争议的圆满解决。如申请人李名均对江干分局对其侵犯商标注册权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案,申请人对案件的.定性没有异议,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非法经营额的认定以及所处罚款的额度。对于非法经营额,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提供的票据存在矛盾,按经营额无法计算进行处罚,有事实根据,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并无不当,而申请人认为经营额是可以计算的,只有9885元,处罚明显偏重。鉴于本案实际以及双方的意愿,该局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了调解,最后被申请人考虑申请人重病在身、经济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事实,同意将原罚没款5万元减为2万元,双方达成了了协议,市工商局制作了行政复议调解书。

  二、搭建多元衔接机制,努力构建消费争议“大调解”格局。

  一是与消费争议先行和解机制衔接。通过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将一部分消费申诉转交企业先行协商处理。目前我市已有180家自行处理消费争议的企业。市工商局加强对自行处理消费争议企业的指导,今年共组织开展了两次企业调解(处理)纠纷工作人员培训,共有12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加强对企业消费维权自律工作的走访和检查力度。截至10月底,全市180家自行处理消费争议企业共受理申诉3426件,占工商12315总申诉量的10.17%,回复及时率达到97.8%,满意率达90%。

  二是与仲裁调解机制衔接。在日常监管中,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签订消费合同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在发生消费争议后达成仲裁协议。在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支持下,在下城分局设立了消费仲裁庭,并在工商调解人员中发展兼职仲裁员,实现裁调有效对接,成立至今,下城消费仲裁庭运作良好。

  三是在大型商场超市、景区(点)商店等大力推行“无理由退货制度”。目前,全市已有近400家经营单位实行无理由退货服务事项,已为消费者办理无障碍退货2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三、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商机关行政调解制度不完善。虽然法律法规规定工商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商标侵权、广告、合同、消费等民事纠纷,但有关行政调解的机构、管辖、程序、时限、效力等方面缺乏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二是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和行政调解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该局的行政调解主要是消费争议调解,多年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运用,使得该局在消费争议调解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而行政争议、合同争议、商标侵权争议的调解工作则始终未能有很大的突破,究其原因,行政调解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规则、行政调解人员队伍建设不够完善是不容回避的主因。

  三是行政调解出现错误的救济途径和赔偿等后续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在强调对行政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岗位责任,防止因职责不清、责任不明而造成职能缺位、错位现象。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降低受理门槛,简化工作程序,营造工商部门善于调解、人民群众愿意调解的工作氛围。切实加强基层工商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

  三是加强行政调解人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调解人员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培训民法、消法、商标法、合同法、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调解员调解技能。

  四是完善调解制度。制定完善受理标准、工作流程、调解纪律等一系列调解规章制度,及时做好调解登记台帐以及报表统计报送等工作。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15

  20xx年,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切入点,以建立专职、加强保障为重点,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建立联动为主要内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注重实效,强化宣传教育,行政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及联系村寨无一起矛盾纠纷现象出现。现将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一)强化领导,兼职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行政调解化解新型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显著增强。统计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成立的行政调解室,并配备了兼职调解员2人。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先后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解员工作职责、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二、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狠抓队伍,重视调解室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调解室;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行政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公务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二)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专业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虽然县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在实际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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