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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范例【15篇】
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1
虽然偶尔会读些书,也经常写日记,但是写书评确实从来没有过。本来就是个很拖延的人,更别说提笔写一点有点逻辑和内容的东西。已经被GP师兄催促过好几次,总是拖着,今天已经被出示警告了,再拖都不好意思在群里待了。
回顾近期以及去年下半年读过的一些书,罗列出来,想抽出一本感触最深的来写。总共也才五六本单子,结果一本都无法想起来,就连前几天才读完的《月亮和六便士》也得借助当时的标注来回忆当时的感受。即使当时读到某些章节击掌称快,相见恨晚,但是没有特意地记忆,不消几个月,这些内容以及曾经的情感波动就会被日常生活琐事淹没。我想最好保留记忆和情感的方法还是及时记录,在大脑的沟回中深深地刻上一笔,内化成自我的一部分。
那就从《月亮与六便士》开始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2
终于读完了这本书。
好像每年年底的时候才静的下心读书,这可真是有点糟糕呢。
读之前其实听过很多关于月亮与六便士的探讨,大家都在说关于理想与现实的选择。但其实我在读的过程中,看到的更多的关于人性的探讨。以前没有读过毛姆的书所以不是很了解他的写作特点。但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矛盾。毛姆写人真的很厉害,寥寥几笔就活灵活现。斯朱兰,德克,人性的矛盾在他们身上体现的非常充分。斯朱兰极具绘画天赋,极具个性,直率洒脱——作为旁观者也许你会这么认为。但你若是与之亲近,而你只是我这般的俗人,你大概会觉得他自私冷漠不识趣,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抛家弃子,对德克的好忘恩负义。德克也同样如此,是的',作者笔下的他虽然绘画才能一般但是眼光独到,他很早或者说是最早发现斯朱兰是天才,同时他又很惜才,对斯朱兰照顾有加。可是德克的善良和同理心由于缺乏底线,让人忍不住看不起。从不同的侧面来看他们,他们的每一面好像都是人性的极端,当这些在同一个人身上体现出来,你会感到矛盾,但是很真实。天才与自私,善良与软弱,多希望不是这样的组合呀,可是偏偏人性就是复杂。而越是个性分明的人越体现出这种复杂。斯朱兰笔下的其他人物,比如斯朱兰夫人,布蓝琪以及大溪地的那些女人们,毛姆几笔就写出了她们的特点,有很多书友觉得是毛姆对女性有偏见。对此我保留我的意见,毕竟我不曾了解过毛姆和他的时代背景,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写作需要,是为了突出斯朱兰的人物特点。
书中关于斯朱兰作品的描写我有点get不到,我实在是艺术素养太低,见识太少,想象力又匮乏。希望自己以后多多增长见识多多接受艺术作品的熏陶,也许那个时候再来读这段会有不一样的感悟。书中大溪地的描写确确实实的让我羡慕了,仿佛桃花源一般,与我一直所幻想的地方几乎没有差别。大溪地于斯朱兰是归宿,不知我的归宿在哪里。更不知是否能够找到,是否有足够的个性去寻找。
可斯朱兰的后半生活的太纯粹了。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3
总之,毛姆的小说所要表达的还是一种对于人性和自我的`探寻。我们是谁?我们受到何种力量的趋势变得平凡或者伟大。其实作者自己已经给出了答案:
去做你最想做的事情,在你喜欢的环境里生活,自己宁静致远,就是把生活糟蹋了吗?做一个闻名遐迩的外科医生,一年一万磅收入,娶一个漂亮妻子,这就是成功吗?
布丁看,这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只有小学生们才做二选一的单项选择,而我们最好梦想和现实二者兼备。
当然啦,我们没有任何资格论断谁,只需要安安静静做好自己。毕竟,这个世界说到底与别人无关,总有一天我们会知道,无论怎么活无非是活给自己。那么,人生只有一次,不如活给自己,因为你的一切与别人根本没有两便士的关系呀。
就像《天官赐福》中谢怜的人生准则是:不要勉强人。无论是勉强别人做一件事,还是勉强别人不要做一件事,都是勉强。一件事到底好不好,只有做了才知道。若你勉强一个人做一件事,即便他做了,心中也不会认可;若你勉强一个人不做一件事,即便他没做,他也会一直千方万计惦记着,总有一天会做的。所以,万事,顺其自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4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还未读过这本书,我却被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并不理解它的意思,只是觉得其中蕴含着深意。读过书后,我明白了,月亮高挂于天空中,周围满是星星的衬托,令人遥不可及,看似伸手就能碰到,实则距我们三十多万千米,如同人们的理想。
而六便士,是当时英国面额最小的钞票,象征着人们的生活,象征着人们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文章主人公查尔斯为了理想,放弃了眼前的六便士,去到了异国他乡,勇敢自由地追逐理想。
文章吸引我的,还有一句话“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无论你见到什么都是你对人生的理解,对人生意义的阐述。没有人能阻碍你实现梦想,同时也没有人能帮助你,代替你去实现你自己的梦想。世界上有着千千万万的人,有些人敢爱敢恨,追逐心中的梦想;有些人屈服于命运,平平凡凡地生活;有些人不问世间凡事,隐居山林,安逸地度过一生。
人生的不同,取决的并非出身,而是你站在现实和梦想的岔路口时你的选择。查尔斯人至中年,事业有成,本可以就这样平凡地生活着,但他不甘于命运,追求内心那绘画理想,弃家而走。
查尔斯一生都在追逐星辰,努力朝着月亮靠近,终其一生,却默默无闻,直至他逝去,他的画作才让人发现,在艺术界大放异彩。这却让我想起荷兰画家梵高和法国画家莫奈,他们的遭遇同查尔斯一般,穷困潦倒或遭人排斥。短短一生中,受尽了磨难,却在逝去后,影响了人类上百年,直至今日,仍有无数人热爱着他们的画作。梵高一生有数不尽的画,他曾在给家人的信中描述自己的画,几乎每一幅画都有他用自己细腻的语言描述,可见他是多么热爱绘画,热爱着自己所创作出来的心血啊!
人生路口的选择不同,你的人生就不同,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你选择向生活低头还是勇敢追逐梦想,那都是你看待生活的意义。可能你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却获得了你所想象的美好人生;可能你追求自己的梦想,穷困潦倒,一生都在磨难中度过;也可能你选择了平凡地度过着一生,轻松自在,安逸享受,不受权利压迫,不受金钱诱惑……
有人说,选择你的人生,你可能会因一念之差错过一夏天的六便士,迎着一冬天的孤独寂寞。去做自己喜爱的事情吧,去追求你所在乎的,热爱的吧,别让自己后悔。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5
最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整本书其实就是介绍天才画家斯特里克兰的生平,如果不是读了书前面的序,我想我也不会知道这本书书名的含义,每个人都有梦想,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谁又敢洒脱的抛弃一切去追求自己的梦想,特别是艺术这样虚幻的梦想,而且艺术家一般活着的时候是贫困潦倒,死后无人知晓,除非是世所罕见的天才才能流名千古,但是,这世上又有几个天才呢。书中的主人公在我看来是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或者说追求美的道路上。
其实我觉得这是一个哲学问题,是选择美好理想的代表——月亮,还是臣服于现实,弯腰捡起脚边的六便士。我们中国自古倡导中庸之道,理想和现实,不必一定做个选择题,我想,在享受现实生活的同时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说,追求美是人类的天性。
书中另一个让我感觉强烈的地方,就是超脱物质享受,沉醉于精神世界,感觉有点类似修行。想起一句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经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不过我想作者想传达的意思,是说:现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太过复杂,太过精致,反而没有原始粗犷的美。就像一个人,吃了太多精致的食物,非但不会健康,还可能会生病。
精神也是一样吧,我们被各种精致的东西包围,让自己活得很体面,吃精致的食物,欣赏了太多加工的精致美景,精神也会生病的吧。
想起古希腊的一个神,只要身体接触土地便可以获取力量,它的母亲是大地之母,很多时候,我们不开心,是因为内心的不踏实,脚下穿着鞋,踩着的是水泥地,与原始的土地隔离了,活在一座座冰冷的钢铁森林中。返璞归真,放飞自我,寻求精神的解放,追求自己想要的自由。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6
起先,看起这本书,就仅仅是因为好奇。好奇那月亮与六便士到底是什么,准确点说,是好奇六便士到底是什么。或许是太过孤陋寡闻和无知,连六便士是什么都不知道,当然也有一点原因是这本书的呼声很高,很想知道到底是为何,真的是所说的那样这里所谈的理想让人心潮汹涌吗?后来,恰好有机会,也就顺势读了下去。
相信“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起了月亮”这句话是大多数人对于这本书的第一印象,当然我也不例外,也正是因为它,才让我没有在刚开始晦涩难懂的话语之间败下阵来,就硬忍着看了下去。不过,说来也奇特,除了刚开始的章节,之后的章节似乎是直白直叙的,并没有开始的那样佶屈聱牙。
先说说,第一次看时,我对于这个作者的评价吧,
对于毛姆
我记得当时这样写到
毛姆真的是一个奇怪的人,他一边说柔斯瓦特是一个奇特的女子,具男性的聪明才智和女性的古怪性格,又说柔斯瓦特尔芙德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女人,既似是褒奖又似是批判。对于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的评价亦是如此,似中肯又似讽刺。
他参加聚会不关注于聚会本身,反而更关注聚会中的陈设,关注着一切似乎毫无联系的物质现象,他一边似是无意提及又一边似是刻意提及,我不太懂他到底想要表达的是什么。
这种充满矛盾的态度、说法,让人充满疑惑,但似乎一切又都很有道理,我们本来就是一个矛盾个体的存在,或者说毛姆有着自已独特的观察角度、有着自己引人探究的特色。
当时刚开始看,所以这仅仅是开始对于这个作者的第一印象,他是一个矛盾的个体。
简而言之,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别扭的矛盾体。
继而,渐渐地引入了正题。
文章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逐步进入我的视线。现在想想,似乎前面所描述的一些矛盾体,或许正是为了后面主人公的经历做铺垫。其实故事说来也简单,就像大多数人介绍的那样: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起了月亮。”
在一切看似平静幸福的时候,斯特里克兰德毅然决然的离开了他的妻子儿女 ,去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地方,甚至没有讲清楚原因,即使他的妻子苦苦寻找朋友咒骂劝阻,他依旧没有动摇,还是留在了一个破旧小楼里画他的画,以至断了所有的联系,蓬头垢面也不在意,之后的之后他辗转几地,依旧没有放弃他的画画事业,即使无人欣赏无人看懂,吃不起饭,生了重病也依旧在继续绘画,最后的最后,他终于在塔希提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画出了他最终的作品,也在此去世。但是他却并没有让这件作品问世,而是拜托他最后的妻子,或者说严格意义上不算妻子的爱塔烧毁了它。人们也没有看到这幅画的真容,只是说这是一副惊世之作。
虽说,故事其实也简单,他历经半生,追逐了梦想,最终实现了梦想。但是,我想说的是:文中的一些详情,却让人不忍直视,或许是时代不同,也或许是中西方理念不同,更或者是我太过浅薄,体会不到那种对于艺术追求的极端。
文中他的思想有着让人不敢苟同的既视感,是一种和现今的平等观念不相对等的不适感,在思特里克兰德眼中,或许只有他的梦想,其他的都不复存在,这其中所展示的人性与冷漠的交织是我所不能理解的,甚至对于生命的漠视,难道在追求艺术的路上都可以被忽略的吗,或许在思特里克兰德的眼中是的,一切都无所谓,就像他说的那样“和我有什么关系”。不禁思考,真的没有关系吗,最基本的一丝恻隐之心都没有吗?
或许,不该这样评价,但是我依旧对这种与社会相脱节的艺术追求,是不理解的,依旧觉得它是不值得推崇的。追逐月亮是很伟大,但是六便士是生命必需,就像思特里克兰德一样也不例外,他若没有一丝六便士,依旧无法最终完成他的.惊世之作。
或许也只有毛姆对他的画以及对他的评价才最为中肯:
“这些客观事物背后的一些不可言喻的精神意义,他努力想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却发现自己无能为力。就好像是他在混沌的宇宙中找到了一颗星星的运行轨迹,他竭尽全力想把看到的路线整理得更清晰明白一点,但是无奈的是,没有任何途径让他在一片混沌中找到一个可以作为方向标的东西,于是他把痛苦和不甘心全部发泄到了画上。”
“是创作欲让思特里克兰德深深地着迷。他如此渴望造出更多美的东西。这种想法逼着他四处奔走,而他的内心片刻也不曾宁静过。他就像一个虔诚的朝圣者,心中向往着圣地,穷尽所有去跋涉。然而心魔却时刻在他的心中盘旋,毫不同情他。追寻真理是好多人的终极目标,他们迫切想要实现这个目标,为此,哪怕要打破原先的生活,他们都毫不在乎。这就是思特里克兰德的本性。他和常人不同的是,他渴望追求的是美而非真理。”
到此为止,对于思特里克兰德,我依旧不知该如何评价,或许几年之后,到了中年,会有不同的看法。(因为最后看评论时,曾这样看到过这样的说法)但现在,我只能说这是可悟不可鉴的,月亮皎洁,六便士不可或缺,对于这种追逐艺术但却对他人漠视的行为不可推崇,毕竟主人公一生依旧没能离开六便士。还是希望善意、温暖、人性美更多一点,这也并不妨碍我们对于理想的追逐。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7
今天读完了《月亮与六便士》,此前它从未被放进过我的书架,这不是自己读书的偏好。但可能是因为近期总在思想与现实之间躁动不安,而这小小的个人情绪也被无所不能的大数据敏锐的捕捉到了,要不读书软件怎么会日复一日的推送呢。我决定读一读,至少与我矫情的读书宣言毫不违背——
“书里藏着一切答案”。
我丝毫不知道大作家毛姆讲述的故事梗概,我闭上眼睛,尝试着想象月亮和六便士可能的画面:抬头一片深邃墨蓝的天空,中有月亮照耀下的繁星闪烁;低头一片金灿灿的麦田,中有戴草帽穿泡泡裙的小姑娘跑过。“是用平淡甚至拮据的平凡生活所支撑的理想世界么?朴素而至尚,安宁而崇高。”我想象着,又仿佛看到深夜天尽头的海,嗅到晌午烈日下的风,总之,很是美好。
作者在书中以第一人称叙事,前面几个章节重点讲述了他对艺术的见解,如果不是读完全书,我甚至以为这是序,也甚至以为这是一部关于某位艺术家的真实的个人传记(据说是以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而书中人物的性格、事件的冲突、语言的饱满、还有那虚拟画作的不拘一格,更是打破预设。越是想象,越是反差。
具有引人入胜的开头,尤其是体系化的表达价值观的书,永远能勾起我的兴趣。此刻,我甚至感觉自己的表述方式都多多少少的受到了原著作者或者译者的影响。
我像一个小孩子,偷偷扒着门,小心翼翼的观望着主角思特里克兰德的`后半生,时而愤恨、时而不解、时而抓狂。最大的疑惑是:这粗糙而细腻、虚幻而真实、浅薄而浓烈、扭曲而自然、愚蠢而天才、物质而个性、些许罪恶而又值得尊重的二十年中,他变,还是没变?
变了吧,不然怎会一反常态的爱上女人,不然怎会被面包这种只是充饥果腹的食物而刁难,不然怎会动用了拳脚的暴力而非嘴角的讥笑?
没变吧,他自始至终的追求归根结底不都是最为本真最为狂放最为热烈最为野性的天然状态么,无论是爱人是朋友,无论是金钱是面包,无论是画作还是生命,皆如此。
似懂非懂的感觉诱惑着我只想看看那幅勃朗什的身体画、只想看看那副让人感到猥琐的水果静物画,只想看看那幅已经在灰烬中化为月光星辰的恢弘壁画,想从他的真迹中看看他到底在追求着什么。
伟大是什么?罗曼罗兰说“重要的是成为伟大,而不是显得伟大”。多少傲慢狂妄的凡夫俗子自恃威望,清高的俯视着这个世界,他们才不会抬头看看月亮,他们只想张开翅膀,那感觉仿佛拥有庇护芸芸众生的无穷力量。我很矫情,我发自肺腑的认为此等人儿只是在这个时代之下照了张相,不曾掀起任何值得后世歌颂的惊涛波澜,当然我接纳他们的存在,只是不想听到他们虚荣的自我标榜。而那些真正在滔滔岁月名垂青史的伟大人类、事迹和作品,才不会虚头巴脑,他们对于你的一切困惑、疑问、兴趣、猎奇,甚至灵感,对于这世间长河的兴衰荣辱是非成败,都会给出答案,他们正是伟大本身。
评价是什么?评价随着时代改变,随着地域改变,随着价值观改变,随着叽叽喳喳的人类改变,尤其是对“美”而言,天差地别。
艺术是什么?是那些不在乎历史如何定义和评价的艺术家们,在真实的时空里活出本真的追求、放纵天然的本性、表达原始的风格、创造着与众不同、自娱自乐着自我、珍重着与时间相处的时时刻刻。是他们种下的秘密,是你我陶醉的着迷;是他们的一场漫无目的,是你我赋予的千百种意义;是他们不被世界遗忘的凭据,是你我发现自我认知的载体;是他们这一刻的寂寂无声,是他们下一世的璀璨留名;是一胸浩荡的襟怀,是一抹压抑的悲情。
看客是什么?“人类生来就会制造神话”。被放之神坛的不一定是不朽,被弃之遍地的不见得一文不值。真正追逐挚爱的人从不为造神,盲目疯狂造神的人哪里懂得何为挚爱。人们对油盐酱醋茶的生活增加着情调,人们也疯狂的堆砌狂热、假情假意玷污浪漫。人们愿意铭记帝王驰骋疆土抛洒热血,人们也更愿意讨论帝王隐私小情小爱。大事记彪炳史册,鸡毛蒜皮口口相传。俗的神的、真的假的、实的虚的、至关重要的不值一提的,我们只晓得那个真正在意艺术的人儿,不落俗套,他一定是定睛一看,一眼便知,或者看了又看,早晚会知。
六便士是什么?或许就是种种世俗或者种种染尘蒙污的现实世界吧。
月亮是什么?或许是那至高无上的精神世界、不曾污浊的思想殿堂吧。
我该如何抉择?我在如何抉择?呵呵,想来是勇敢的,又是懦弱的。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尤其对于自己这样的普通人而言,哪有那么多的非此即彼。人们的邪恶中也可能隐藏一丝善意动机,美德中也可能包含矫揉虚荣。而面对月亮,能在心中始终将它高悬,之于物欲横流的六便士,似乎都有些奢侈。但,不时的,还是要昂起头颅,纵然不能置身其中,也要倔强的远观欣赏。
◎艺术是人人都懂的语言,它传递的感情是最重要的。
◎人类生来就会制造神话。
◎为了心灵获得宁静,一个人必须每天做两件不喜欢的事情。
◎人们太看重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太害怕舆论对自己的批评,这样反而导致自己给自己树立了敌人。
◎艺术的本能就是宣泄。
◎ “他已经瞎了啊。” “没错,他差不多瞎了快一年了。”
◎上帝的磨盘虽然转得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
◎魔鬼在干坏事之前总是可以引用《圣经》的。
后记1:我满篇寻找六便士的痕迹,却只在一处“中国茅房”的描写中提到“六个铜子”,与各位小伙伴一样激动又有些别扭的做了重点标记,心情很是诡异。
后记2:我常常思考人生的意义,多少年前自己提出一个答案“明了事物的根由,晓得世界的真谛”,那时候幼稚的自己居然担心在追求答案的路上过分孤独。后来大王给推荐了《高维空间》,书中的物理学家在最后说他的人生诉求就是知道这个世界的真理究竟是什么,简直激动的满眼热泪。后来偶然间当然也是缘分意料中读到了《僧侣与哲学家》,一位生物学博士僧人(儿子)与一位知名哲学家(父亲)关于佛法与哲学的对话,书中开篇便提到追求世界的真理,简直再次涕泪横流。而《月亮与六便士》中有一句“追寻真理是好多人的终极目标”,我简直蔑视自己到羞于再提。
后记3:“他已经瞎了啊。” “没错,他差不多瞎了快一年了。”
万般的困惑不解甚至厌恶嫌弃都不复存在,我几乎哭出声来。伟大的毛姆“神来一笔”!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8
《月亮与六便士》主要讲述了一位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为追求心中的艺术梦想,抛妻弃子、放弃事业,一声不吭地从伦敦孤身一人去往巴黎,他居无定所,在穷困潦倒中坚持梦想直至生命最后一刻。
第一次读《月亮与六便士》时,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整日只知埋头苦读的高中生,对于事情的认知非黑即白,没有灰色地带。所以印象中该书的主人公性情怪癖,异常粗鄙,自私决绝,他不屑于遵循世俗认同的价值观,有些作为甚至有悖人伦。
然而,时经十数年,也许是人生阅历愈加丰富,更能多角度看待问题,抑或是自身梦想和现实相差甚远终究有些许遗憾使然,再读此书,竟对彼时万分鄙夷的主人公的看法有了质的转变,对该书所传达的`价值观也有了新的理解。
斯特里克兰德,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被世俗浸染后,却依然能,抛弃一切,追逐自己最初的理想,活出两种完全不一样的人生,试问,世上有几人能做到如此地步?其内心的坚毅不能不让人敬佩。他的选择似乎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人生如果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按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有梦想就勇敢去追,无所顾忌。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9
读这本书是因一位绘画老师的介绍,也是因这本书的名字看起来很有趣,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与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太过平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羡慕的事业与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与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与家庭,拒绝物质与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与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麻风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瞎子,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这本书看着可能会让人觉得纠结,与以前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习惯于用自己是常人的标准去衡量那些有个性的人,觉得他们对世界的理解与自身梦想的追求有些傻,但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本就不能用任何物质来衡量。我们并不必非要去理解那些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甚至生命的人,但至少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必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
作者始终对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人事抱有了解的欲望,并千方百计地接近他们,研究他们,最终有所体悟。
主人公在已不年轻的时候,放弃了体面的工作与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踏上艰辛的学画作画之路。
从此衣冠楚楚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离自己的理想就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当他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的时候,他精神中最具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现出来。主人公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与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耐。主人公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从来没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的理想进而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谁来说应该都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
艺术家贫病交加的死去的故事很多,这本书的作都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探讨了该如何对待天才、个性这个严肃的话题,在常人眼中,天才,艺术家总是特立独行、行为怪异,让人们觉得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达成共识,进而难以让人接近。但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世界才会如此多彩有趣。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10
一年前,我知道了有一本小说叫做《月亮和六便士》,我知道了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毛姆。一年后,这本书总是出现在我的眼界,在电视里,在手机上。在各种信息的“诱惑”下,不买下它,我恐怕是走不开了。
书刚买回来,正值月考,我就把它忘了,任它在某个角落躺着。有一天,我的心情十分不好,从早哭到晚。每一次我哭得特别伤心的时候,就特别想趴到床上沉沉地睡一觉。醒来,一想到伤心事,又忍不住想睡一觉了。一直这样到下午,我想我再不找点事做,这一天就要过去了。想到新买的书都还没看过几页,觉得好生可惜。沉下心来读一会书,这一天也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尾了。
书中的男主角斯特里克兰德·查理斯,是一位收入不菲的证券经纪人,有一个在外人看来生活幸福美满的家庭。在书中的我刚刚认识他不久后,一个消息传来:斯塔里克兰德带着他的情妇到了巴黎。当他来到巴黎时,却发现,没有金碧辉煌的旅馆,没有姿色过人的女子,只有一间破烂不堪的`旅店和作画的工具。他离开的原因只是因为他想画画。他从四十岁开始追求理想,从伦敦到巴黎,从巴黎到塔西提岛,在临死前完成了自己人生中最满意的画作。和梵高一样,他的名声是在死去以后才被世人所知。
斯特里克兰德没有热血少年那般励志,有着的只是让人看不惯的不羁性格。中国清末李鸿章是一个有功有过的人,大家恨他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也赞扬他是洋务运动的领导人。而斯特里克兰德也时常让人恨得不行。斯特罗伊夫为他雪中送炭,赏识他的画作。他却默认了斯特罗伊夫的妻子——布兰奇对他的爱。结果到头来,他却只把布兰奇当做一个模特。
但是读到最后,却让人莫名的心酸,不会为他的精神所哭,也不再恨他,因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物形象。看到他亲手烧掉自己的遗作,反而有一丝丝欣慰,他终于完成了人生中最满意的画作了。他这一生,前半生在自己的父亲与金钱的手中。过了半辈子,才想起要追梦,这一追,便追到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刻,他或许是笑着死去的,他失明的双眼可能在最后一刻看到了那副“天才”的画作。
对于斯特里克兰德,我是很佩服他那种勇气的。他从来不把爱情、女人、家庭当一回事。虽然他很不愿意让别人看他的画作,可是从字里行间,我们还是隐隐约约感觉到了,艺术已经在他的心头上占据了旁人无法超越的位置,就连是他的亲生骨肉,在艺术面前,也不过如此一般。想起一个采访,记者问大二的一些学生,后悔选择这个专业吗?他们多数人很后悔,却没有转专业的勇气,因此这一生,他们再也无法触及自己心中的理想。高晓松本来是在人人羡慕的清华大学就读,但是因为喜欢,因为理想,他离开了这所极富盛名的大学,去了中戏。
我的人生目标实际上是很迷茫的,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想当什么,做什么。但倘若我在一条人生道路上找到了自己所喜欢的另一条道路,我渴望拥有斯特里克兰德的勇气,他的个性,他的品德。我想,只有拥有了他所拥有的勇气,才能找到人生的意义吧。
《月亮与六便士》,一边是潇洒的月光,一边是闪耀的金钱。我喜欢月光,我也会远离名利。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11
月亮与六便士中的人物性格带给我的冲击。
读完月亮与六便士,并没有被书中所歌颂的伟大人物所吸引,却被书中极端的人物性格所震撼。
一举一动,必是社会准则,想让别人认可或许是文明人根深蒂固的本能,这段话完美的形容了现在普通的社会人。我们有各种美好的道德品质,我们努力融入这个社会,我们压抑着心中人们口中的“魔鬼”。但书中的斯特里克兰,他无情的背叛朋友的信任,毫不犹豫地满足自己的一时之快,给别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他不懂知恩图报,没有恻隐之心,我们常人的感情在他身上几乎不存在,他丢弃现实用理想充饥,作者称他为原始的.野兽。作者想歌颂他敢于抛弃六便士选择白月光的高尚,但在我看来,他就是现实生活中没有感情不受道德约束的一个无赖,只是这个无赖,用理想包装着,让人看不到包装下丑恶的面孔。他的人物形象,让我怀疑是不是世界上真的有没有感情的人,没有亲情,爱情,友情。直到读到最后,他最后一任妻子阿塔,在他患麻风病时,不离不弃。书中这样描写他当时的感受,有那么一瞬,斯特里克兰的铁石心肠被打动了,他的眼里涌出泪水,慢慢从脸上滚落下来,但是很快又浮现出惯有的嘲笑。看到这儿,我仍旧相信人性本善,人永远都会有感情。
书中让我震撼的第二个人物,便是斯特洛夫,他的善良和无限的宽容让我自行惭秽,书中这样形容他,毒蛇咬了它,可他没有吸取教训,刚不疼了,又好心的把蛇揣在怀里,造物主让斯特洛夫成为笑料,她没有尊严的包容,伦为笑柄。他是性格矛盾体淋漓尽致的体现,他本性善良大方,但行事荒唐莽撞,他深知美为何物,但创作平庸无其,他见解独特敏锐,但举止粗俗笨拙,他与人交往老练圆通,可自己的事往往一塌糊涂,他这样的性格是上帝多么残忍的恶作剧啊!不幸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矛盾体,只不过他是矛盾极端的体现,他在书中无私的爱情观,让我触摸到了人性最柔软的一面。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并没有太多的去思考现实与理想,艺术与生活,社会与自我的关系,可能是书中任务追寻理想的方式,让我无法赞同。直到读到最后,我也终于开始思考人生如梦,你愿意枕着六便士,还是白月光?此刻我并没有陷入深沉的思索,而是淡淡的嘲讽,原来作为普通人的我六便士便是我的白月光,甚至更残忍地说:终其一生可能我都无法找到我的白月光。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12
前段时间看欧丽娟教授讲读《红楼梦》,获益良多。她说我们要做一个好的读者,努力去练习尊敬每一个生命;他们那么努力那么认真甚至是那么辛酸的在走自己的人生之旅,没有彻底了解之前,请不要用自身价值观去厚诟他们。故而现在再看书,不免想尽力当一位合格的读者。不对书里的人抱有明显的偏见。
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除了主人公斯特克里兰,就是“我”及斯特洛夫。
“我”作为一个叙述主体,通读全篇,我们读者并不知道其姓谁名谁,也不知道其家庭、教育背景。仿佛是被作者有意模糊化以突出其他人物。只是因为“我”认识主人公及其夫人是通过伦敦文学界,故而我们读者可以知道,“我”是一个作家。一个年轻的,沾沾自喜的,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人性因而时而孤高、时而敏感、时而野蛮、时而深刻又害怕一成不变却又有丝赞同天伦美的孤僻作家。
所幸在经历斯特克里兰和斯特洛夫及他们的妻子等一系列事件后,凭借作家的敏感、深刻,“我”终于成长起来了。不再那么偏执的看待斯特克里兰。反而开始认同斯特克里兰的观点,他认为人生在世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只需要凝视自己的月亮;而“我”当时觉得我们应该注意脚下的六便士。——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
我认为本书有三个线索。
其一,就是斯特克里兰夫人对斯特克里兰抛家弃子离家出走前后的由爱入恨,与斯特洛夫夫人对斯特克里兰的先恨后爱,为对比。斯特克里兰夫妇在“我”认识他们之后,觉得他们的生活模式是一副天伦美。紧接着,“我”心里却又觉得,“我”看到井然有序的幸福,同时,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或许是一种现实与理想的冲突。
在听说丈夫是和一个女人离开伦敦前往巴黎后,斯特克里兰夫人对“我”说,我爱他,只要他回来,我可以既往不咎。这让“我”不得不第一次正视之前自己以为很简单的人性。那时,——“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我”开始怀疑斯特克里兰夫人所谓的爱,只是怕招人非议,也怀疑爱的痛楚是否掺杂着虚荣心受伤的痛苦。
在得知丈夫只是因为想画画而离开后,斯特克里兰夫人绝望却坚定的说,恨他。不会原谅他。这里,“我”见识到人性是多么复杂——“我”清楚地意识到:卑鄙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中。也因此,让我们读者不得不也怀疑她对她丈夫先前的“爱”。后文中,已经成长起来的“我”这样给爱下定论——爱需要无私,或者至少将自私隐藏得了无痕迹。——再反衬斯特克里兰夫人的所谓爱。因而更让我们读者相信,她的爱其实只是爱自己。而非爱斯特克里兰。
而斯特洛夫夫人即布兰奇,她先害怕甚至憎恨斯特克里兰。或许是已经意识到他粗犷外表下让人不得不爱的灵魂;而自己已经嫁人了,嫁给了在她因怀孕而被富商之子抛弃之后仍然愿意娶她、善待她的斯特洛夫。然而当斯特克里兰因为生病而被好心的她的丈夫接到家里居住后,她再也忍不住对他的疯狂的、占有的爱。
她的恨在我们读者眼中、心中被模糊化了。我们只记得那个因为爱他而不惜和自己的“恩人”、深爱自己的丈夫决裂的女子。她抛弃原本安宁的家,而宁愿和他风餐露宿,哪怕他已经告诉她,自己迟早会厌倦她。当他终于离开了她,她也就再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哪怕丈夫还是在等待自己。她回不去了。或许,也并没有想过要回去。她的毅然决然,或许才更贴近爱的本质吧——爱是全神贯注,它需要一个人全力付出;爱给予的真实是虚幻,而且,明明知道是虚幻,不是别的,却依然爱得义无反顾;爱让一个人比原来的自己更丰富,同时又更贫乏。
其实,经历了这件事前后的“我”也因此而逐渐成长。——“我”朝着种种不同的方向摸索实验,逐渐积累了不少书本知识、人情世故。也就因此知道了——作家更关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断人性。
其二,就是斯特克里兰夫人在丈夫离家前后的“变”与斯特洛夫在妻子离开前后的“不变”,为对比。
“我”刚认识斯特克里兰夫人的时候,她风趣,风雅。她时常邀请各界名流来家里做客,并在聚会上游刃有余,能巧妙化解话题与话题之间衔接的尴尬。让人觉得亲近,温和。她觉得自己深爱着自己的家庭:丈夫,一双儿女。这就好似我们的古话“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怏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在接受丈夫不再回来的事实并吼出“不会原谅他”之后,她开始自食其力。凭借之前认识的文化名流学起了速记和打字。一方面,她靠这个维持其体面的生活;另一方面,却又觉得自己为了生活抛头露面是一件很掉价的事。故而总喜欢把曾经怎样挂在嘴边。活脱脱就像我们很多人嘴里的“想当年……”你看,作者多么精确就写活了我们身边的很多人啊——她很赚钱。但她觉得,自己开门谋生不那么体面,所以总提醒你,她出身高贵。与人谈话,她时不时就提她认识的一些人物,让你知道,她社会地位一点儿不低。“我”通过和她短暂的对话,由此看出——让人行动高尚的,有时是自满得以;而痛苦,往往使人变得心胸狭窄,充满仇恨。
而斯特洛夫,外貌上,一直没变——他还是“我”记得的那副可笑样子:又胖又矮,一双小短腿。——我在想,是不是作者有意要用他的外表丑来衬托他的灵魂美呢?
感情上,在布兰奇怀孕被抛弃之后,依然愿意爱她,娶她。他说,自己崇拜她,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我见过世界上所有漂亮的女人,但没有谁能像德克·斯特洛夫夫人这样美。如果读者从这句话就觉得是因为布兰奇的外貌从而引发了斯特洛夫对她的爱,就有失偏颇了。因为后来布兰奇喝下毒药而自杀时,她的喉咙、下巴被毁了,甚至嗓子也被烧坏了。那时,他依然爱她。由此可见,他一开始看到并爱上的,就是她的灵魂。我们的外貌会随着时间、际遇而改变,我们的灵魂却应该是不变的。这样的我们才配拥有不变的爱吧!
与人交往上,他哪怕被很多同行肆意嘲讽,依然愿意在自己并不富裕的情况下赞助他们。——他出手大方;那些手头紧的,一面嘲笑他的天真,那么轻易就相信他们编造的不幸故事,一面又厚颜无耻地向他借钱。而斯特洛夫呢?——毒蛇咬了他,可他没有吸取教训,刚不疼了,就又好心地把蛇踹在怀里。
甚至是对斯特克里兰,在他贫病交加之际,是斯特洛夫到处奔走找到了他;并且恳求自己的夫人,让他搬到自己家;在他大病痊愈后,提出和他共用一个画室;在发现斯特克里兰画出自己夫人的裸体画之后,惊于他的才华而不忍毁坏这幅画……哪怕在自己的夫人和他在一起后,宁愿自己搬走,把房子留给他们,免得他们颠沛流离;在夫人最终因为斯特克里兰的离开而自杀身亡后,他终于决定回去荷兰老家,离开之前,甚至真心邀请斯特克里兰。
很多人不能理解,甚至说他傻吧?但是正因为还有这样的人,让我们看到生活最温暖的'一面,让我们看到他的勇敢、真诚。让我们觉得,这个世界也不是不可救药。
其三,就是斯特克里兰在抛家弃子离家出走这种行为上的前后“变”,与灵魂上对艺术的疯狂执着的“不变”,为对比。
他的前半生,活成了别人心目中该有的样子: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女,有成的事业。
本书的转折点即是他的突然离家出走。他就这样简单甚至不失粗暴的推翻了前半生。而义无反顾的投入到艺术中。我们不知道他出走之前是否也像我们一样,在面临人生关键抉择的时候辗转反侧,犹豫不决,思前想后。但是他毅然出走,这股勇气,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这种时来运转的政治家或平步青云的军人的“伟大”源于他们的地位,而非本身的品质;形势一旦改变,这些人就微不足道了。而对于行动上改变了的斯特克里兰来说,——也许你不欣赏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很难抗拒这份天赐。他打动你,俘获你。
他活出了我们都想活成却很少有人能活成的样子。
无论世事如何变迁,无论别人如何评价他。他就那么坦然的走在自己的路上。无视潦倒的生活,无视周围的嘲讽,只专注于自己的月亮。
这三股线索互相纠缠,互相丰富,在“变”与“不变”中突出了本书的主题:变的是六便士;不变的是月亮。
月亮始终高悬在我们的头顶;六便士却不知道会去到谁家。或许在我们为生活而不得不弯腰捡起六便士的间隙,我们也该看看头顶的月亮。在生活疲惫时,抽空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
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13
《月亮和六便士》是毛姆的一部非常著名的小说。它有很高的声誉,就算没有读过的人,也会大概知道它的核心思想是什么,伪文青们都很喜欢的一本书。
看完后,我被里面那幅美妙的画面所震撼了。在我读它之前,我认为这本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可爱的年轻人,他为自己的理想奋斗了一生,却依旧很穷。我认为,至少是一个善良和纯洁的人。然而,看了这本书之后,才发现主人公是一个脾气暴躁和粗鲁的大叔。而这位大叔是以著名画家高更为原型的。
大叔早年的生活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六便士的生活似乎有点低估了他的社会地位。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比让这个角色与众不同。第一个对比是大叔的年龄,他不是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而是一个有着令人羡慕的居家男人。对于这样一个人来说,放弃一切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月亮”似乎有点不可思议。第二个对比是大叔的社会地位。如果他一无所有,我可以想象这是一个被逼到路尽头的人是怎样的涅槃。但是成功和快乐的人可以从头开始,而不用担心“成本”,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没有研究高更的真实历史,小说中对真实世界的描述有时牵强附会,却还是让我感到真实。也许,真相并不是这部小说的初衷。虽然这个天才有非凡的天赋,但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喜欢他。尽管表面上不负责任,对家庭带来了伤害。而我最讨厌的是他对朋友的态度。
我忘了唯一崇拜他的朋友的名字,我们就叫他小胖吧。小胖也是画家,看了他的画后,很珍惜。男主虽然脾气暴躁还没有礼貌和修养,小胖还是对他很好。
不幸的是,男主不但忘恩负义,还出轨了小胖的老婆。其实这一点逻辑我一直觉得小说没有解释清楚,因为一开始小胖的妻子是很讨厌男人的,对小胖却很有爱心。后来莫名的被一个男人吸引了。
或许,一千个人读同一本书都有不同的感受吧!这就是我在看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14
卸去繁琐的工作,我终于在寒假的时候翻开了毛姆的大作《月亮与六便士》,这个尘封在我书桌上半年多的精装书,终于被我剥去了封塑。
一开始吸引我的是它的书名—月亮与六便士,两个看起来毫无关联的事物,会发生哪些故事呢?怀着这颗好奇心,我一面读着晦涩难懂的人名、地名,一面领会作者的写作意图。就像作者本人一样,一开始我并不认为思特里克兰德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因为他太平凡了,几乎没有可以写的地方。直到突然有一天,他失踪了,毫无征兆、毫无理由的消失在大家的视野。各种猜测、各种质疑他统统不理会,因为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放弃安逸的.生活去追求心中的理想。此后,为了生存,他辗转去了许多地方,但经历无数波折后,他选择去了原始森林并娶了一位土著人为妻,这段时间,他开始大量创作,并将自己的创作才能发挥到极致。可死神并没有放过这位胸怀理想的艺术家,一场麻风夺去了他的性命。他在生命尽头的日子里,不屈不挠,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创作出艺术瑰宝。可惜,遵照他本人生前遗愿,这个瑰宝同他一起进入了天堂,因为这幅画的完成,让他的灵魂得到了解脱,他感觉自己追求的东西已经得到,在骄傲与蔑视间,他又将它毁掉了。
读了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方面我被思特里克兰德追求艺术的执着与无谓所打动,另一方面我对自己碌碌无为的生活进行了反思。
思特里克兰德心中有份远大的理想,这份理想曾经被残酷的现实所淹没、曾经被人世间的温情所遮盖、曾经被安逸的生活所尘封。但这份理想从未消失,它在慢慢的发芽、生长。而我我也有理想,这个理想也从未消失,可是它什么时候才能更茁壮?我忘了曾有多少个早晨,当万物还在深睡、当太阳还在梦里的时候,我的心脏会突然像听到什么指令一样,砰砰砰地快速跳动起来,脑海中尘封的理想便褪去浮华,一点点膨胀、膨胀,直到浑身的血液都像沸腾起来一样,毫无方向的乱窜一气。于是,漫漫长夜,我与理想进行了零距离接触,各种思想也进行了强烈的碰撞。等到闹钟一响,我睁开布满红血丝的眼睛,洗了把脸,看着镜子中日渐沧桑的自己,同情的嘲笑了一下,便开始像机器一样工作。
我也曾想过放下乏味的现实去追求我崇高的理想,可是我做不到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放弃亲情、友情、甚至做人的尊严去追求理想。也没有信心像他那样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为社会、为人类做出贡献。这对我来说是一场几乎没有胜算的博弈,到头来,我会落得一无所有,甚至背负绝情绝义的骂名。他能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楚,所以他取得了常人不能取得的成就。
看了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我觉得他是只勇敢的青蛙,适时地跳出了蒸煮自己的锅炉,而我却是只呆头青蛙,虽然不甘心被温暖的小锅炉束缚,也很向往美丽的田野与池塘,但是却怎么也不敢跳出去,因为我没有足够的才华去支撑膨胀的野心!
《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15
无需多言,看书名便可知晓,这是讲理想与现实、原始蛮荒与世俗的故事。
男主人公原型是法国画家高更,虽然不认识,查了下原来是与梵高并列的后印象派巨匠。都说艺术家都特别有个性,小说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显得比一般艺术家更甚。能够放弃原本圆满的家庭、原本稳定的工作和生活,思特里克兰德就是个追求自我的`、追求艺术的变态狂魔。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宁愿忍受着饥饿、疾病和世人的唾弃去追寻心中的那个世界。但是他是幸运的,在塔希提他有了爱塔的相伴,最终完成了一直向往的那个世界的绘制。
是要月亮还是六个便士?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月亮,但是没有艺术家的那种狂野与执着,奔波、劳碌,终被社会大潮所融化。小说最后耐人寻味,思特里克兰德在英国的儿子成为一个牧师,还获得了勋章,上过前线,认识了不少朋友,取得了不错社会地位,对比想像到爱塔的儿子未来生活的状态,作者好像是在表达,文明带来了进步与荣耀,很少有人会坚守心中的那份理想,随波追流,变得虚荣与功利,原始蛮荒虽然落后,但是却自由而真实。这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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