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

时间:2023-10-27 08:30:19 读书心得 我要投稿

《雾都孤儿》读后感(锦集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雾都孤儿》读后感(锦集5篇)

《雾都孤儿》读后感1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作者狄更斯(1812年——1870年),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擅长以时事为题材,用尖锐,犀利的描写手法,揭露英国社会的黑暗,抨击贵族们的荒淫残暴。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在故事人物的安排上,作者把邪恶分成了两股势力。一股是济贫院里的那帮假“绅士”,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披羊狼。另一股是生活在肮脏角落里的城市蛀虫,他们是一帮以费金为首的偷窃团伙,专以偷窃打劫为生。

  或许是生活的无奈,或许是恶势力的逼迫,我们身边总有这样的一些人,就算他们身处险境,然而善良的本能却犹如雾霭中的霓虹,始终亮光闪烁,恶劣的环境永远无法遮蔽他们的光芒。南希姑娘便是拥有这样的善良本性,在奥利弗生命受到威胁时,她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决然地去通风报信,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

  杀害南希姑娘的不是别人,是她终日守护,在他生病时不离不弃的恋人。南希爱他,就算生命受到威胁也不愿弃他而去。这是个真正的恶棍,他的世界里没有感恩,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

  他是罪恶的化身,恶魔的再现!

  “善恶终有报,只是未到时”。所有向往安定、和平的人们都希望扬善惩恶,狄更斯也不例外。他让杀死南希的恶魔在逃亡中意外的自缢身亡。恶果天谴!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读后感2

  雾都孤儿是最近读的,并没读完。当我知道有阅读讨论的时候,我没什么心理负担的就参加了,我心里是想把自己读过的书,以简短的章节故事分享给大家。直到接到通知的时候,说要准备一份读后感稿子,我仔细想想以前读完的书,却只大概留下一个浅薄的印象,要让我用浅薄的印象去写一篇感受,大概是不太可能。

  我慢慢意识到,读后感不应当是长篇故事的概述,每一本书都有它隐藏的故事背景,有作者对人生和事的感悟,故事的本身可能让人一笑而过,或是热泪盈眶。但之所以称为名著的原因是作者通过发生的这样一个故事,用主人公的行动,展现的人生感悟和精神。

  雾都孤儿一眼就映入眼帘,我承认对这本书的书名的好奇,是我读这本书的决定性因素。

  一个孤儿,他在成为孤儿遇到的欺压,他无依无靠是用什么心态去面对和抵抗的呢?

  他的母亲身体早就垮了,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人世,而他因为救济院人满,被安排寄宿到一位表里不一的妇人家里,这位妇人家有好几个像他一样的孩子,妇人她坚持认为有不吃草还能跑的马,救济院给她的报酬她大部分自己用,少部分用来填几个孩子的肚子。在救济院来视察的时候,又变成了一个仁慈友爱的母亲形象,让几个孩子打扮的干净整洁。可怜的奥利弗在饥寒交迫的环境下成长起来,他缺失寻常家庭赋予的关爱,更不要提什么美好的童年。

  之后在救济院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每个孩子吃的极少,但他们必须要感谢上帝,每天前程的祈祷,这样的生活没有保持太久,一个瘦小而凶狠的孩子食不果腹,抽签让奥利弗去多要一碗粥,了。不过是多吃一点,这件放在我们任何人身上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让舀粥的厨师大声惊呼起来,就这样他被认为是一个不懂感恩贪得无厌的坏孩子,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正确的,只告诉他要乖巧。

  救济院为了惩罚奥利弗把他发配去当学徒,让一个小孩在殡仪馆当学徒,得益于奥利弗清秀的脸上总带着悲伤的神情,他被老板重用,这引起了另一个学徒的嫉妒和不满,另一个学徒来自免费学校,他自认为比奥利弗高一等,他把那些大人在他身上逗趣,心情好就一顿鞭打的本事,有样学样的在奥利弗身上使本事,奥利弗忍受不了诺亚学徒侮辱他的母亲大打出手,被老板暴揍,他逃走了。

  连续走了七天到达他梦想中的地方,伦敦。他不敢乞讨,他看到告示说乞讨会被抓走,但是他太饿了,他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都说绝境下必有出路,他面前站了一个小绅士模样的孩子,带他去吃了面包,但他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个偷儿。

  当他明白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那位老绅士在发现自己的手绢没了的时候,抬眼看见奥利弗惊慌的逃跑,便喊抓贼,大批正义人士放下手头伙计,去逮小偷。这个故事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奥利弗没偷,但当他看见那个孩子偷完跑掉的时候,他太慌张了。而真正偷东西的孩子加入了讨伐小偷的大军,他们高声喊着抓小偷,没有被任何人怀疑,一个喊着抓小偷的人是真正的贼。

  这种事情不仅仅在那个时代有,我们现在也不多旁让。“十个人叫歹徒,一百个人叫造反,一千个人叫叛乱,一万个人叫革命运动,一百万个人叫做成功的`革命运动”所以相对来说,数量即正义,一群人的愤然发声,就有可能带动一个盲目的吃瓜群众变成正义的化身,在网络上,用键盘重拳出击,将现实的不如意发泄到一个无辜的人的身上,自己却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欣赏受到网暴的人的困顿抑郁。讲真的,一个你不清楚源头,不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的营销号,就不要贸然出声。一件没有石锤的煽动性发炎就能把你的愤怒点燃,那你的情绪未免廉价。

《雾都孤儿》读后感3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

  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pol。ice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当我把最后一业合上时,小奥利佛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诉说:“我是从贫民学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的我被迫加入罪行累赘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佛?他还小啊!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与着可爱的小孩子作对呢?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利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利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利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

  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4

  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雾都孤儿》读后感5

  《雾都孤儿》是英国狄更斯的一部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和遭遇,他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部小说的人物个性非常鲜明,故事情节曲折惊险,描写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贫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无情地鞭斥了资本社会的黑暗与虚伪,同时表达了作者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笔下,有历尽千辛万苦却始终保持童真的奥利弗,有不惜背叛爱人,冒着被抓、被处于绞刑的危险,帮助小奥利弗的南希,有不惜出卖谋害同伙、老奸巨猾的老费金,还有露丝小姐、老绅士、赛克斯……

  这所有的人物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南希,她心地善良,看到可怜而又善良的小奥利弗,不惜背叛她所爱的人赛克斯,冒着被处以死刑的危险,帮助小奥利弗逃出了悲惨的生活,最后惨死在塞克斯的棍棒之下。让我们跟随作者的脚步一起走进南希。

  在奥利弗第一次逃跑被带回扒手老巢后,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是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当时的她不顾一切,全身迸发出一股连男人都不敢招惹的力量,只为了阻挡费金。她的爱人赛克斯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恐吓、咒骂南希,只换来了南溪更加愤怒的笑声和咬得流血的嘴唇。此刻的南希,俨然母亲的化身,倾己所有保护了小奥利弗。英勇无畏的南希!母爱加身的南希!

  赛克斯在病床上躺了三个多星期,南希没日没夜的.陪着他、照顾他,过度劳累,再加上生活艰难,瘦弱得差点让人认不出来了。忘恩负义、不懂珍惜的赛克斯在病床上依然脾气暴躁、鲁莽,对南希的服侍稍有不满就肆意的辱骂她,甚至还动手打她,但是南希依然尽心尽力的照顾他。只因为南溪认定了赛克斯是他的爱人,所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忠守爱情的南希!

  在南希向露丝小姐转述关于奥利弗的消息的时候,露丝小姐允诺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愿意帮助她离开贼窟。但是她不忍心丢下赛克斯,放不下他。她说哪怕最终死在赛克斯的手里也要回去。对于爱情的痴心,让她义无反顾。露丝小姐要送钱给她,她也没有接。坚决地没有接受哪怕一个铜子。她帮助奥利弗的初衷,是奥利弗的可怜与善良激发了她内心的母性与爱恋,而不是期待有所回报。不求回报的南希!

  在第二次和露丝小姐、老绅士他们碰面的时候,老绅士劝说南溪告发费金,南希激烈地表示了反对,她坚决表示不出卖自己的同伙。即便当初正是老费金他们让她陷入贼窟—这个无法逃离的藻泽地,让她一辈子生活在这种黑暗无光的环境里。令人敬佩的仗义的南希!

  南希为了解救奥利弗所做的一切,被赛克斯知道了,他为了自保决意杀死她。是的,可怜的南希还幻想着跟他一起到国外去过平静安宁的生活,哀求他跟她重新开始。那个人被愤怒遮住了双眼,丧失了理智,不管不顾,亲手丢掉了他唯一的美好。南希,可是临死都不肯背弃那个蹂躏她多年的他啊。爱而不得的南希!

  这部小说中,对于南希并没有特别多的描写,但是却能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她的内心世界。在她记事起,她就已经深陷贼窟,年幼弱小的她是无助的。在老费金打算惩罚可怜的奥利弗的时候,她内心是愤怒的,所以竭力地阻止老费金。身在贼窟中与他们一起共进退,她内心是矛盾的,她想脱离这样的苦海,但是又不忍心离开他的爱人。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痴心对爱,同情弱者,同时坚决不出卖同伙的仗义女子形象,让她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

  也许,死对于南希也是一种莫大解脱吧。终于可以离开那些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终于可以逃离那些不堪的过去!她一定会在天堂之上,遇到她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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