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乌合之众》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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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乌合之众》心得1
《乌合之众》是研究社会心理学的经典之作,早有耳闻,细读起来,颇为震惊,觉得应该早点。
“乌合之众”并不是一个正面的词汇,听起来有一种鱼龙混杂的感觉。从某些层面来说,这本书与其说是社会心理学的书籍,不如说更像是一本政治心理学或者说是宗教心理学的书籍。书名上写的是大众心理学,个人感觉它却并不适用于所有群体,但确实比较适合用于研究“乌合之众”。结合很多社会现实,它很多时候的确可以解释一些颇为令人难以理解社会现象,读着颇有意思,同时又不停的反思自己,是否在不知不觉中也成为了“乌合之众”。
书里强调,孤立的个人可能是个很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个人却会变成了野蛮人—即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得身不由己,残暴而狂热。个体在群体中是没有智力的,也许是为了成为群体的一部分,或者依附于群体,会自觉或者不自觉的进入盲从状态。人们在某种需求的驱使下,形成或者被形成一个群体,这个群体一旦形成,就成为一个没有智力的.野蛮巨人,这个巨人没有逻辑推理能力的,不能辨别真伪或对任何事物形成正确的判断。这个群体特别容易走向极端,易于受到煽动,受到情绪和想象力的支配,失去理性,并且变得胆大妄为起来。这个巨人也许就是由我们身边的某些人组成的,但这些人又不全是他本人,比如一个人平时谨小慎微,什么都不敢做,可当他处在这个群体中,就有可能变得为所欲为,像在某些游行中砸陌生路人的车、围攻门店等等行为的人也许平时就是个谦谦君子。有时候某些明明不合常识的观念或事物,群众们却非常追捧趋之若鹜。比如某些养生专家提出的绿豆、茄子治百病理论,吃生泥鳅等等,其追随者不乏高学历精英。
个人进入到群体中的变化,是道德、情感、观念、理性、信仰等等一系列的变化,这种变化有时候让人觉得难以理解、难以置信,读了此书,又觉得是在清理之中。借用别人说的一句话,一个人是孤独的,和一群人在一起时是愚蠢的,并且孤独的。
书里还有许多不太合理的地方,并不全是理性的分析,甚至还有杜撰和偏见的内容,但我也是“乌合之众”的一员,所以觉得书里的理论也是能够自圆其说,某些时候还是颇有道理,很值得一读。这本书至少给了我们一个思考的机会,我属于哪个群体?这个群体到底是什么?在某些时候,我们到底是谁?代表了谁?又被谁代表了?
读《乌合之众》心得2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作者是一位法国人,他的血液里带有法国人特有的激进与狂热。我并不是十分认同勒庞的观点,勒庞在书中阐述个人一旦形成群体,群体就会拥有个人永远都不会拥有的一些心理与思想,一个温和的人在融入了群体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例如革命爆发,他就可能会成为一个暴力的人。他还认为群体所体现出来的种种特质是人类处于原始状态才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在他的笔下。群体毫无理智可言,他们极容易受到暗示和煽动。群体对既有真理的维护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无论是谁只要动摇了真理的权威性,群众就会十分残忍的对待他。希帕蒂娅是生活在东罗马帝国时期的女数学家。她既聪慧又美丽。
由于宗教迫害,希帕蒂娅在回家的路上被人们脱了衣服,对这位伟大的女数学家施以暴行——他们用蚌壳割下了她的肉,又将她的尸体焚毁。这在我们看来是十分残忍的举动,可是群众们却可以做出来。我相信在他们只是个体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来的,也许连想都想不到。
尚且不说勒庞的观点是否有些不妥,但他在书中举出了大量的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例如十字军的远征(勒庞在书中举了大量与十字远征军相关的例子)以及拿破仑。除了这些耳熟能详的例子之外还有关于马萨罗尼的故事,布瑞维利尔夫人等等。这使你即便不认同他的观点,却还是不得不说他的观点是那么的令人信服,但是既然是研究大众心理的书,举例子的话是不是不光要举西方国家的例子,更应该有亚洲,拉丁美洲等世界各地的例子呢。
勒庞的'用词也大多带有完全肯定的色彩。“必须”“一定”之类的词语在他的书中经常出现,相反“可能”“也许”之类的词却很少出现,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没有。这样大胆的用词也是我对这本书十分痴迷的原因之一。
我十分喜欢心理学,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而选择了学习新闻。我认为新闻学可以帮助我认清大众的心理,他们是怎样思考的,他们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心理,又为什么会像勒庞说的那样出现“群众是盲目的”类似这样的观点,又是否因为群众是盲目的,是狂热的,又是容易受到暗示的,所以才会出现法西斯时期那样疯狂的状态。我对人们的思想着迷,但是我更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着迷。
《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我认为也许你无法认同勒庞的观点,但你一定会被他字里行间中所体现出的魅力折服。
读《乌合之众》心得3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读《乌合之众》心得4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
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读《乌合之众》心得5
《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895年。本书描写了群体心理、群体的观念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性,其中有意思的是分析了社会教育问题和群体领袖及其演讲。
一群具有什么样特性的人才能定义为群体,是首先要讨论的问题。他们也许是有着相同的宗教信仰,或者属于某个阶层,亦或是有着共同的政治立场,什么样的一群人不是群体呢,一个广场上的人,一个国家的人,因为你没法用一个共同的心理特性去描述他们。
群体的特性是冲动的,可善良的也可以是邪恶的,他们对复杂的事情无法处理,哪怕他们是一群大学生,平时理性和富有知识,成为一个群体后,对复杂问题也是无法处理的',对群体的任务是越简单越好。
本书讨论的教育问题,放到现在同样是问题,一百多年了仍未解决。社会生产发展提高了基础教育,但基础教育的目的和社会就业的不稳定,让年轻人群体的就业目标变成了公务岗位,又由于岗位的稀缺性,造成了大量的年轻人无法成为公务员,他们接受了公务员式的教育,却无法获得相应岗位。巨大的失落感,让年轻群体无所适从。前段时间看到消息,教育拨款倾向中职教育,好的中专学校录取分数接近本科,希望以后的孩子,能够从工科学校学到更专业技能,走出美好的未来。
本书讲解了如何成为一个领袖,群体领袖具有什么样的特质。群体领袖一定要有威望,他在群体的中演讲,凭借自己的威望就可以让群体安静,演讲稿也不需要有什么具体的数据和理论支撑,他的演讲只需要断言,并把断言不停的重复,将自己的情绪传染给群体。这样的观点就会深入人心,哪怕你回家后发现他讲的就是一坨狗屎,但是身在群体之中你一定会对此深信不疑。
这本书我刚读完了第一遍,全凭印象写的读后感,其中偏见和误读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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