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12篇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1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有趣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爸爸妈妈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爱赌博的坏人,但后来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间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所以我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希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后来,我们出去
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爸爸妈妈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爸爸妈妈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我们,我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故事告诉我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特别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我们不应该对亲人冷漠。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2
小说描述的故事是菲利普夫妇应对自我的弟弟于勒(妇女的小叔)的不一样态度。一向以来叔叔于勒都是一个不务正业,总是花钱,而且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部分财产。正因这样,本来不富裕的菲利普夫妇的家庭就更难过了。之后把于勒打发到美洲去了。菲利普夫妇有2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若瑟夫。日子过得很拮据。有一天,接到叔叔于勒的来信,说是在外面发财了,有时刻会回去看他们的。这样,菲利普夫妇有了盼望,总是盼望叔叔于勒的归来。正正因这样,姐姐也有了未婚夫。但是当一家人去游玩的时候,发现于勒竟然已经落魄了,在船上买杜蜊。菲利普夫妇的盼望变成失望了。恐怖又回来了,没有敢认于勒。当若瑟夫给杜蜊钱的时候,还给了于勒一些小费。
这些看起来是小说中让人觉得很正常的一些事情发展与改变,但是它也揭示了当时资产阶级改革后的法国人民的思想,每个人都充满着金钱利益。菲利普夫妇正因金钱的关联从厌恶于勒到盼望于勒到对于勒失望,都是正因金钱,但是正因于勒的贫与富。而小说中姐姐的未婚夫也是正因看了于勒给菲利普夫妇的那封说他发财了并且会回去的信,才会和姐姐在一齐的,这不是也为了金钱吗?那时候的人们的心灵仿佛除了金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当若瑟夫给了于勒杜蜊钱的时候还给了他一些小费。或许在当时的社会,只有孩子的心灵是最纯洁最善良的,他还是很在乎亲情的,对于他来说还没有金钱利益的这个概念。
现实中有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万万不能。或许真的是这样吧!是的,谁不需要钱呢,没有钱能做的了什么呢?说实话,我确实也很钟爱有钱的生活,有了钱,能够做N-1件事。对于金钱虽然喜爱,但我绝不敢丢下良心,那是万万不能的。把钱看淡一些,毕竟金钱能做的,是N-1件事,而不是所有事。期望在此刻的人中,金钱利益少一些,多学学小孩的纯洁善良。不好正因金钱而对别人改变看法。没有什么东西,是比良心更重要的。少一些菲利普夫妇,多一些若瑟夫。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3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
这些经历构成了菲利普夫妇应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向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
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明白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4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名篇。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曾经是一个无赖、流氓、祸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终于给我家寄了一封信,说他在外赚了大钱,准备来看望我们。所以,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因为这样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结婚时的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似的,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我们”回来时坐了另一条船,预防他再见到“我们”。
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的“卖牡蛎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菲利普他们家的。这说明了“我的父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小公民。“我的母亲”却六亲不认,“母亲”认定于勒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能浪子回头也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会和他相认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血总是浓于水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6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写的,它又搞笑又感人,写了“我”的家人对待叔叔于勒的故事。
故事写了,“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父亲母亲的收入都很少,家里还有两个姐姐,于勒叔叔就到外地去做生意。他本来是爱赌博的坏人,但之后他就改邪归正了。他出去了好长时刻也没回来,说他在外国发了财,因此咱们看到一艘艘轮船开来时都期望于勒叔叔能在船上。之后,咱们出去旅游,在一艘船上吃牡蛎。卖牡蛎的人浑身脏脏的`,衣服都破了,当父亲母亲发现并确认他是于勒叔叔时,父亲母亲就感到害怕,怕他会拖累咱们,咱们就躲开了他。从那以后,咱们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于勒叔叔了。
故事告诉咱们,对弱者要关爱,人们要有亲情和友情。不能像“我”的家人一样看待有钱的亲人就很期盼他来,看待身无分文的亲人却躲的远远的。
我觉得他们家的人都很可怜,个性是于勒叔叔,竟被家人抛弃了,咱们不就应对亲人冷漠。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7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祂們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們立即对祂寄予厚望,甚至每茖星期天都去海滩尙等候于勒的回來:但当发现于勒没侑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祂們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茖铜子,也要遭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茖铜子给這茖人,给這茖流氓!”
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來与见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這样的人依然侑所存在——“目中惟侑金钱”。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們更该关注我們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房屋,但买不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健康;钱可以买书籍,但买不智慧……”由此可见,拥侑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們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尙,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尙,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8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9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10
中国人接触莫泊桑,大多数从《我的叔叔于勒》开始,它被选入初中教材,凡是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有机会读到它。
这篇小说的确很浅近,适合少年阅读。但是老师在讲解时过多的强调了批判,强调了金钱对亲情的腐蚀,却忽略了小说中温情的一面。约瑟夫是最大的亮点,这个孩子美好人性的萌动是小说中最有力的一笔。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粗糙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贫困而苍老的脸,满面愁容,疲惫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细心而多情的读者读到此处怕会润湿眼眶吧!
其实,达夫郎仕一家值得同情,他们的凉薄、势利具有普遍性。人在大环境下又有几个能独善其身呢?对于穷人的人性弱点,我们更应该宽容。
顺便说一句,小说的开头结尾选入教材时删去了,看似简洁,却少了许多韵味,实在是不应该删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11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篇12
《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文中作为菲利普亲弟弟的于勒当初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人。这在穷人家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于勒成为菲利普一家人的恐惧,菲利普的夫人克拉丽丝,也就是于勒的嫂子更是视他为瘟神,说他是个流氓、坏蛋,甚至不顾亲情把于勒打发到美洲,任其流浪,任其辛苦。然而,于勒到了美洲之后,不久就写信回来告诉菲利普夫妇,说他赚了点钱并希望偿还他们的钱时,菲利普夫妇喜出望外,滔滔不绝地夸赞于勒,说于勒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
两年后,当于勒第二封信到来时,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封信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人看,更加欣喜若狂。甚至就连菲利普嫁不出去的女儿也因此而“名花有主”,因为有一天晚上菲利普一家给那个青年看了于勒的信。
而当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却偶遇落魄的于勒,一个又老又脏卖着牡蛎的老水手,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菲利普夫妇失去了之前的“热情”,转瞬间变得更加冷酷,更加无情,“逃之夭夭”,骨肉亲情自此再不相认。恰似一幅对联所述:“昨日盼之今朝咒之心里岂念骨肉;富贵趋之贫贱避之目中惟有金钱。”该小说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人们精神的堕落。小说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相关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09-05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体会11-16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05-27
我的叔叔于勒01-21
《我的叔叔于勒》01-21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关于《我的叔叔于勒》11-15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心得300字(通用5篇)06-03
改写我的叔叔于勒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