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书笔记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了。但是读书笔记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一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一读书笔记 篇1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高一读书笔记 篇2
简爱是一个可以令人解读的人。而罗切斯特和圣约翰也是可以令人解读的,这两段的情感,中间的是非成败,都是需要静心想的。都过了几百年了,我还是被作者言重其中的要害,在这些人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希望大家在读的时候也能读到自己。
我简要的.勾画出,我对罗切斯特的看法。罗切斯特是个为爱可以赴汤蹈火的人,为了找寻爱情,他走遍了山山水水,遇到爱情更是倍加珍惜。只是不够坦诚。坦诚是恋爱中的重要关键因素。有许多人结了婚之后,才惊讶的发现,之前的他都是装的。因对爱的执着,终和简爱修成正果。而圣约翰,更是需要详细解读。因为我也是一个基督。徒。
这里,我看到了圣约翰简直就是一个“宗教狂”,他不懂爱情,只有上帝的使命。而他落实的方式就是要去宣教。在这件事情上,我不能说什么。但总结一点:基督。徒也仍然是个人。别在你的爱人面前说:上帝的事情比你更重要,还要逼他和你一起去完成主的使命,上帝排第一,事业排第二,家人排第三,你,我的爱人排第四。简直就是荒唐。这里,我看到了法利赛人和真基督。徒之间的差别。我想你我都不想成为法利赛人的。
书中提到了这样的一段话:那一次,如果在未明和罗切斯特之间的情况时,即他有一个妻子的情况下,虽他的妻子是一个疯子,简爱自己就屈服了,嫁给罗切斯特,将是原则上的错误;这一次如果自己嫁给了一个只为完成为上帝选召的人做妻子,对自己并无爱情的表哥,那将是判断上的错误。在爱情的事情上,有多少的原则,有多少的判断,这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掂量的,多年后回想起来别让自己成为傻子。
高一读书笔记 篇3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这部电视剧,然而却很少有人看过它的原书,也更少有人看过这本带给人不一样的西游的《西游日记》
这本书的主角不是那只上蹿下跳的猴子,不是那个想着回高老庄娶媳妇的肥猪,不是那个只会喊“大师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的木讷沙僧。而是那个在我们记忆中那个“被妖怪抓走就是最主要的工作”的唐玄奘,但是这本书里的'他却不再忙于被妖怪抓,不再忙于念紧箍咒,而是在忙于寻找答案,那个他为何要西游的答案。即使观音告诉他等他找到答案时,那个答案也会被更改。他却也依旧义无反顾。《西游日记》以着三奘的口吻,用着日记的形成写着西游的事,却有着和以前我们所知道的西游不一样的角度,带给了我们不一样西游的感觉,书中的猴子经过五百年的时光和那个金箍,早已不乖张如初,那个狂长膘的肥猪也不再如以往好吃懒做,那个挑着行李默默跟随在后的的沙僧也不再只会听从唐三藏的意见,而那个在我们记忆中只会念着“阿弥陀佛,罪过罪过”的白净和尚在书里也变成了一个会损队友,有着自己坚持的存在。只不过数百年的光阴。
时间会证明一切的,也终究会改变一切的。
海子曾在诗中写道:“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而在《西游日记》这本书的最后,那只猴子因为有了自己一直追求的答案,最终没能来到灵山。而三奘回答着天逢的那个“因为在灵山什么都不用想,不用做,才来此地吗”的问题,他说:“不,我们走这条路,只是为了路本身,在路上才是全部的意义。”
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长成男子汉;一只海鸥飞过多少个海洋才会躺在沙滩上;一座山要矗立多少年,才会被冲刷到大海,答案都被吹在风里了。
我们曾经看《西游记》的时候年纪小,只会惊叹于六小龄童那七十二变的法术,却从未看到过西游这条路的意义,然而时隔多年之后,我翻完这本诙谐的《西游日记》才看透了一点点真正的西游。
我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那么几件特别想去做,去寻找到的东西,而这个念想存在久了便成了一种执念,一种支撑着我们无论前方多艰难,也奋力把这条路走完的力量,书中的玄奘几人,现实中的我们,都是如此,当我们站在人生中的尾巴上,回头看着这一路上的脚印,或深或浅,我们都不会怎样后悔,因为那都是我们花了许久时光才完成的事情,嗯,就是这样的。
浮生面具三千个,谁人与我共长歌。
高一读书笔记 篇4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也就是前1100年到前600年,约五百多年间的诗歌305篇。所以《诗经》也被称为“诗三百”。《诗经》分成风、雅、颂三类。“风”的意思是土风、风谣,也就是各地方的民歌民谣,一共105篇。“雅”是正声雅乐,是正统的宫廷乐歌。“雅”分为“大雅”和“小雅”,一共有105篇。“大雅”是用于隆重盛大宴会的典礼;“小雅”则是用于一般宴会的典礼。“颂”是祭祀乐歌,用于宫廷宗庙祭祀祖先,祈祷赞颂神明,现存共四十篇。它的.表现手法为:赋、比、兴。《诗经》在中国以至世界文化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后代文学影响很大。
周一从图书馆,抱回来两本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初三的时候就学过诗经的这篇经典篇目。关关和鸣的水鸟,相伴栖息在河中沙洲,在这片长满荇菜的沙洲,观望两千多年前的淑女与君子的绵绵爱情。田野之中,空气清新,雎鸠和鸣,河水微澜,古朴单纯的情愫就以这样的暖色调渐渐氤氲开来。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伊人却“宛在水中央”。《蒹葭》若即若离,氤氲的效果,让一代又一代人遐想万分。
在诗经的《邶风·静女》中有“静女其姝,俟我与城隅”这样的描述。唐代诗人韩偓也有这样一句诗:“但觉夜深花有露,不知人静月当头。”写出女子在闺房里的期许与等待的那份恬静。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急于灌木,其鸣喈喈。”葛根长又长,枝条伸展到山谷,叶儿繁茂。黄鸟翻飞,落在灌木丛,欢快地鸣叫,叽叽啾啾。有景,有物,绿的是叶,葛藤叶子蜿蜒伸展,黄的是鸟,调皮的黄雀在山谷间飞来飞去,处处留下它们欢快的唧啾声,和树叶窸窣碎响和鸣,这怎不是一派自然好风光?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在春天复苏的时候,桃花开了,美得灼人眼眸,芳香四溢,花蕊之中,深藏着未来的桃儿,在春意黯然的时光里,极其美好。
这样的自然风光让我联想到东晋的田园代表诗人——陶渊明。在他笔下,“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是那样的悠然,恬静。
“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昏以为期,明星煌煌。东门之杨,其叶肺肺。昏以为期,明星晢晢。”这是第一次在诗经见到这一句,觉得“牂牂”与“肺肺”,“煌煌”与“晢晢”相对应,有点有趣。黄昏降临,月二儿尚未朗照,当夜空开出灿烂如花的第一朵明星时,白杨树下便有人在等待。对那些错过的人和事,我们过后回望,只能深深自责,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世事难料,人生无常。
《诗》之风,或泼辣,或讽刺,或含蓄,或蕴藉,淳朴真挚,生趣盎然。
《诗》之雅,或幽怨,或铿锵,或清雅,或柔润,言尽意远,激荡心灵。
《诗》之颂,或肃穆,或雄健,或虔诚,或谦恭,回旋跌宕,意蕴无穷。
高一读书笔记 篇5
贾府最聪明的是谁?是贾母。
王熙凤的聪明在机关算尽,宝玉的聪明在儿女意淫,宝钗的聪明在审时心细。而贾母的聪明,却是岁月累积出的手段与经验,所历事物,皆是这些小辈不能比的。
贾母懂用人。黛玉处至贾府那章,以黛玉、熙凤、宝玉为重头人物,三人的外貌描绘不可谓不绚美,但对贾母,只一句“鬓发如霜的老母”淡淡待过,王熙凤是贾府明面上的控权者,贾母是暗地里的掌权者,许是这样的描绘方式更符二人身份:将贾府比作公司,贾母就是董事长,王夫人是挂名总经理,王熙凤是能干的副经理。贾母捧起王熙凤,使她有底气管理贾府,当一切琐事都被别人担去后,贾母自然乐得清闲。担在捧起王熙凤时,贾母绝不会将权利尽数交与她。琏二爷在与鲍二家的厮混被王熙凤撞见,王熙凤借着酒意哭闹到贾母那里,贾母半是安慰半是敲打的话语,让凤辣子暂歇下来。在贾母眼中,男人三妻四妾乃常事,倒是凤姐如此吃醋是不该。以至后来在王熙凤逼死尤二姐时,王熙凤最要瞒住的便是贾母的'眼睛。
贾母懂欣赏。贾母是极富雅趣,也及时行乐的人。她通晓音律,知道水波会对音乐声有反弹的影响,便命乐师在水中庭榭演奏,自己领众人在远处吃茶赏听。此外,譬如领众人一同赏雪,譬如品茶口味,譬如房卧布置都可窥一斑。刘姥姥进入大观园,贾母也被这乡野之妇逗得不得了,这固然有找乐子的意味,但贾母的雅俗共赏使她疏风朗月的风雅里添了几缕人间烟火。
贾母懂预见。贾府里预感到不详命运的非迎春一人,贾母在元宵节时就已为元妃所制的“一拍就散”的炮仗心忧,丰富的人生阅历使她隐约觉察到皇家细微的态度转变,甚至她比迎春预见得更远:贾府之衰不可避免。
作者的精妙之笔在于,贾母面对贾府将倾的未来,选择的是及时行乐。一个在封建大家庭中的女子,一步步,到如今的老太君位置,各种艰辛,不必细想。可待到自己已尽可享乐时,已是暮暮老矣,及时行乐,不但有对剩下生命的享受度过,还暗含对自己的“补偿”心理。及时行乐而非政治贾府,实质是在集体利益中追求个人利益,愚昧与贪婪,也在这个聪明人身上展露无疑。
愚与慧,俗与雅,这是作者用笔之精妙,也是人性之精妙。
高一读书笔记 篇6
记得小四曾经说过:“为什么要让不喜欢上海的人出生在上海?”字里行间似乎参杂着太多的无奈,或许吧!人生又何尝不是。
我不喜欢猫,但我希望我是猫。这样的话我就可以有好多好多的时间去睡觉。不用像现在,每天面对物理,平面几何和难懂的English。不过我可不会是那种人们口中的“懒猫。”我想我在睡觉的时候,依旧会尽自己的职责。只要一有声响,我就会敏感到,耳朵微微的抖动,探索一个“敌情。”
爱猫,爱它的可爱,爱它的迷离,更爱它时而安静时而淘气的样子和它翡翠色的眼眸。每每看到猫,我总是会幻想在猫的眼里,人类,究竟是为何物,是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还是愚昧无知,一无是处?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夏目漱石笔下,有这样一只猫,机敏、正义、学识渊博却唯独不会抓老鼠的无名猫。它以自己小小的猫眼,悄然洞悉着人世的沧桑。没错,它便是《我是猫》中那个有趣的.主角。
《我是猫》一个充满新奇的书名,就是因为这个书名一下子勾起了我的兴趣,读完后,还真是让人感叹万分。我也乍然间爱上了这小小的猫公。
也许,是因为是猫的缘故,没让它沾染上人世间的污浊。
它的每一句谈吐之间,都充满被人类尖酸的讽刺,例如:“世人褒贬,因地而不同,像我的眼珠子一样变化多端。”呵,这是多么一针见血的话语啊!把人性的丑恶揭示得透彻淋漓。让人不得不赞叹它猫脑里的智慧。
然而,说它智慧,它有时也是愚蠢至极啊!偷偷溜进厨房偷吃年糕不知道年糕会粘住牙,喝酒喝醉了都不以为然,这些种.种的傻事,都让人忍俊不禁!不过,它与俗人不同的是,总是会在难后悟出哲理,苦后自乐一番。
这猫公,矛盾的特点,还真是让人叫不出它是智慧还是愚蠢啊!或许,应该说是智愚并兼吧!有些矛盾的性格才凸显得它更加真实,也让我对它更加喜爱了!
当然了,人类也是充满智慧的生物,因为我们的智慧,世界才发展到了如今。不过人类却因此在不知不觉迷失了自己的本性。人类的一切,也在猫猫狗狗眼中变得卑微。此时,人类是应该哭笑不得,还是应该自我反思一番呢?!
高一读书笔记 篇7
“不知不觉,一句接一句,它们为我稀释了浓得化不开的愁绪与愤怒,揉进了这本小册子的字里行间。空气,光明与天地分割了所有字词。如今,空气,光明与天地穿梭在破碎的哀伤中,让这哀伤变得轻盈,变得从此可以承受。二是二年前生活加诸我的使命,靠写作推进了一大半……”——
卡特琳娜·谢娜
卡特琳娜·谢娜的文字极具真实性,与丈夫马克·吕布的摄影形成纪录片式的互文性。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痛苦,而随着女儿一天天的成长,慢慢流露出怜惜之情,欣赏女儿的可爱与天真。她没有把智障女儿写成一个天使,而是如实地记录她别样的成长,她的喜怒哀乐。而在马克·吕布的镜头下,女儿与母亲相处时的欢跃,以及女儿独处时的神情,都留下了真实又温情的家庭胶片。
读完这部作品,我深深的体会到:我们都应该学会感恩!看春天一片桃红柳绿,那是爱,回报阳光的沐浴;看夏天大树投下绿阴,那是爱,回报大地的养育;看秋天庄稼硕果累累,那是爱,回报农民的辛勤;看冬天腊梅迎风开放,那是爱,回报风雪的考验!读懂爱,接受爱,付出爱,并向一切感恩!
文章结尾说道:克莱芒斯,从今天起,我可以对你说出童话故事的结尾,美女对野兽说的那句话:“有我,你别怕。”是的无论日子呈现出怎样的色彩,无论是惊心动魄还是安然无恙,我也能对你说:“有我,你别怕。”
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大地的感恩;白天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绘画着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它的蓝天的感恩;然而马克用自己的爱始终呵护这自己那先天性智障的女儿,是他对坎坷命运的感恩!
恰恰因为卡特琳娜·谢娜生活中有着这么多缺憾,他才有了更多美好的'追求。起初他在奢求着什么,抱怨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平,造化的弄人是。但她很快就意识到:命运是不能改变的,她唯一能做的,是用自己的心去呵护女儿,用自己的心去爱女儿,她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失去正常人的智力后,再失去她本身应得的母爱!于是卡特琳娜·谢娜忘记了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平,造化的弄人,相反的,他怀着一颗剔透感恩的心,呵护着自己的女儿!
感恩的心,是一颗智慧的心,无论我们是尊贵地生活还是卑微的存在,无论生活在何处,有着怎样曲折特别的生活经历,常怀有一颗感恩的心,自可沉淀出许多的浮躁不安,消解内心的积怨与不满,收获健康的心态,完美的人格和进取的信念!
高一读书笔记 篇8
寒假,我读了学校里发的《红楼梦》选段,颇有点感受,于是就看了完整版的红楼梦,虽然限于寒假时间十分紧迫,根本无法看完,但我也有一点体会。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在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中,虽然女人的地位较同时代的家庭有了很大的提高,家庭内的事情主要靠女人来操持,以贾母为首、王夫人为辅、凤姐为主要执行人,大到元春省亲、小到每餐饭吃什么在那里吃等问题,都由她们做主。尽管她们的地位很高,锦衣玉食,供使唤的丫头、嬷嬷、小厮们成群,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所有女性的活动范围都不外乎荣国府、宁国府这两个大院之内,日常娱乐活动也不过听戏、打牌、串门、会餐等,几十年如一日,也没有多少意思。
是啊,现在的我们何尝也不是这样呢。虽然时代变了,女人走出家门了,交通便利了,语言相对统一了,通讯和传媒发达了,网络进入家庭了,然而又有多少改变呢,我们仍然生活在相对以前大一点的小圈子之内,家人几个,朋友几个,常去购物、餐饮、运动的场所几个,常浏览的网站或玩的游戏几个,实质上跟过去没有什么区别,生活一样的单调乏味,一样忙忙碌碌或悠哉悠哉的过活,什么时候才真正变得丰富多彩呢?
关于薛宝钗与林黛玉,有些人评论时不免有些偏颇,过于抬高林黛玉而贬低薛宝钗。是的,宝钗是教导宝玉要读正经书、考功名、谋爵禄,这不能叫俗,当时的士大夫都是这样的,或者说主流社会都是这样的价值取向,不能因为宝钗这样做了就过分的贬低她,黛玉没有这样做就很好云云。我觉得,宝钗是贤妻良母型的,所以以贾母为首的长辈都喜欢宝钗;黛玉是才子兼佳人型的,而且小时候就和宝玉青梅竹马,所以宝玉喜欢她,也是人之常情。 如果说宝玉他们做的那些事情有什么好玩的话,无外乎“开海棠诗社作诗”了,要说他们整天在家玩,也没有玩出什么名堂,只有这一件事情还有些诗情画意的。而且各个姐妹的性情,也只有通过那些诗句才能够比较全面的表现出来,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理解那些诗词的真谛,以前看过几次诗词赏析也没记住什么。要彻底理解这些东西,恐怕我现在这点语文水平是不够的了。
高一读书笔记 篇9
天蓝的湖泊像钻石般镶嵌在苍绿的森林里,一个小木屋,一把破椅,一个模糊的身影平躺在上面,静静享受夏虫翁鸣,冬雪纷飞,春芽伸展,秋叶凋零。就这么看着,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又垂暮般化作漫天红彤的夕霞“我觉得就这么做,就这么躺着,看太阳东升西落,也十分有意义。”梭罗的意志让我一遍又一遍地沉思,他的执著让我理解为对城市生活的厌恶,对近代生活的不自信,对常规的挑战。他是那么地热爱自然,甘于宁静,他用行动告诉人们,脱离城市,远离纷扰,依旧可以快乐地活着,并收获一股宁静,他笔下描绘的那个世界,那种生活,让人看了不禁心动神往。那是特属于他的神圣的天堂,也是他寄身寄心两年的“故乡”。
再次品读《瓦尔登湖》,湖水依旧清澈,夕霞依旧迷人。他那孤独的身影在此情此景中却愈发的高大,像孤鹰、像独狼,但又完全不是。仅仅是要回了本该属于他的物品罢了,于是便显突兀,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和大多数城市人一样啊,总带着那种莫名的孤独。但他不同于我们的,在于他用孤独确实换来了自由,于瓦尔登湖畔,于那一小片空间,真正的随心所欲,天性自然。细数时间流逝,体验岁月的美。
那木屋,那木椅,那??的轻鸣俨然成了他的家,是他心灵的寄托,寻家、寻根,我委实不懂何可称之为家,又何可称之为根。中国谓之居所,西方谓之亲人,可于每一个人,每一段不同的`经历来说,又千奇百怪。于《瓦尔登湖》中,于无数先哲的思想下,我才弄明白原来只是寄托,并非身的栖息地而是心的养魂所。瓦尔登湖是梭罗的“家”。让他逃避不愿见,亦不喜欢的一切,有可能还会是别的什么人的吧,但决不是我的,仅管也向往淡泊,甘于普素,喜欢自然,但心之高远,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安贵乐道,以四海为家。
《瓦尔登湖》不是故事,仅是一个个片段,却向我们展示了“他”是如何将付出的孤独“追回”,并收获自由的喜悦。也告诉了我们,家不是唯一。只要心中安定,无南海北皆可为家。家,无须寻,安身立命罢了。或流连于瓦尔登湖畔,或漫步在乡野山间,或扎根于书山书海……
高一读书笔记 篇10
几年以前一个世界探险队准备攀登马特峰的北峰,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到达过那里。记者对这些来自世界各地的探险者进行了采访。
一位记者问其中的一名探险者A:“你打算登上马特峰的北峰吗?”他回答说:“我将尽力而为。”
另一位记者问另一名探险者B:“你打算登上马特峰的北峰吗?”这名探险者答道:“我会全力以赴。”
记者问了第三个探险者C同样的.问题。他说:“我将竭尽全力。”
最后记者问了探险者D:“你打算登上马特峰的北峰吗?”
探险者D直视着记者说:“我将要登上马特峰的北峰!”
结果,只有一个人登上了马特峰的北峰,就是说“我将要……”的探险者D。他想象自己到达了北峰,结果他的确做到了。
这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小故事,篇幅不长,却让我想了很多。无论我们想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我们都应该在实现它之前,想象我们已经做到了这一点,而且这种想象越具体越好,不要在没开始以前就留好退路,为自己的失败做好足够多的理由。明确的目标是成功的先导,积极的心态是成功的动力。
高一读书笔记 篇11
这学期,我读了作家林海音写的<>.这本书讲的是,林海音从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生活背景为主.
它描写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从主角英子的童眼,向人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和,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真,但却说到了尽人世复杂的感情!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回忆童年,有许多梦一样的故事.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胡同里.经常看见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识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结识,后来大学生被警察抓走,英子很同情秀贞,因为秀贞生下和英子差不多大的孩子,可是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一开始秀贞认为英子就是自己的女儿.英子得知自己的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因为小桂子身上有一个胎迹,刚好妞儿也有.最后发现妞儿是秀贞真正的女儿!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大家也来读一读吧~
高一读书笔记 篇12
五一期间,我阅读了《城南旧事》。《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初一下学期,我们在语文课本里学习了这本书里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十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是记叙了作者幼时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
《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 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第一章里,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说的是小英子和秀贞及妞儿之间的故事,小孩子的勇敢,小孩子的机智,让人回味无穷,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书中的“惠安馆”;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就是课本里学过的,就不多介绍了。 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里都表现出英子幼年的天真、童趣、可爱和善良。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给自身的心灵上锁,什么人都可以和天真的英子成为好朋友。在英子纯洁的心里,眼前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这本书将孩童的内心善良表现的淋漓精致,让我记忆犹新。
高一读书笔记 篇13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好几本书,如《野性的呼唤》《悲惨世界》。其中,我感悟最大的一本书是《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这部脍炙人口世界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书中收藏了他创作的二十一篇幽默文章。其中,《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最大。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外乡人,为了报复赫德莱堡,想出了一个办法。他送给赫德莱堡的一个人160盎司金元,相当于四万元钱,但他不知道当初是谁给了他 20 元钱和对他说了一句特殊的话。镇上的十九户人家都想出了那句话,都谎称自己给过那个人20元钱。其实这是一个圈套,那160盎司金元是假的。最后经州议会商定,将赫德莱堡改名,他已成为最最臭名昭著的'小镇。
读完后,我陷入了沉思。那十九户人家为了得到那“ 4万元钱”,都谎称自己给过那个外乡人20元钱。赫德莱堡的人们在金钱面前都丢失了“诚实”,他们都不知道诚实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
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我经常撒谎。有一次,我偷偷的拿了家里茶几上的十元钱去买东西吃。爸爸发现钱“不翼而飞”了,立即来盘问我:“儿子,你是不是拿了茶几上的十元钱?”我结结巴巴的回答道:“没……没有。”那时,那十元钱已经买了零食进入到我的肚子里了。爸爸又问了两次,我很害怕,回答的声音越来越小:“没……没有。”爸爸抓住了我的破绽:眼神不坚定,严厉地说:“这十元钱肯定是你拿的,如果不是你拿的,为什么你说话声音那么小,眼神那么不坚定?”我承认了。爸爸长叹了一口气,对我说:“人无信不立,一个不诚实的人是不会得到别人的信任。”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对别人撒谎过。
一个人不诚实,别人会看不起他;一个社会不诚实,这个社会会腐败;一个国家不诚实,这个国家将可能会灭亡。让我们都做个诚实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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