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时间:2023-12-29 08:05:00 读后感范文 我要投稿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精华1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精华15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阿炯和他的导盲犬丑狗迪克,迪克原本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后来被阿烔收留了,阿烔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他只能跟着爸爸,但他实在太想妈妈决心了,于是他下定决心,要离家出走,到昆明去找他的妈妈。和迪克一起穿越雪山死林……一段精彩的故事便展现在我的眼前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不是外表美、也不是金钱美;而是勇气美心、善良美、更是心灵美。虽然迪克很丑,但他却对生病发烧的小生人不离主弃,还想办法帮小主人赚钱,他的'行动胜过很多外表美丽,内心却丑陋的人。

  迪克是故事中的主人,它是一只被嫌弃的丑狗,它的妈妈不喜欢它,它的主人抛弃了它,它无家可归,经常被顽劣的孩子欺负,这一切直到遇到它的小主人阿炯后,便结束了。他们两个互相给对方温暖,他们之间的感情让人感动。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美和丑是不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是心灵美、品德美、言行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是一本非常有教育意义的书,而且感人至深。

  这本书讲了一个盲少年和一只流浪狗的经历,迪克是一只面容丑陋而内心善良的狗狗,阿烔是一个被母亲遗弃的盲少年,他们曾经互不相识,却又阴差阳错的遇在了一起,于是,这条流浪狗有了一个主人,也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迪克。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烔忍受不了后母和父亲对他的虐待,一气之下和迪克踏上了寻找亲生母亲的.道路,一路上他们四处流浪、相依为命,迪克保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夜里住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被阿烔和迪克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最令我感动的是当阿烔生病时,迪克为了让主人住上医院甚至不惜当别人练武术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体鳞伤。虽然迪克有着丑陋的外表,但是只要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便是最真最美的。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不可貌相,动物也是。丑陋的面孔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我们与动物和谐相处,他们也会对我们好。要真心对待每一件事、每一个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3

  国庆节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的非常丑的狗,先是被亲身母亲抛弃,又被它的`主人抛弃,而一为盲人收留了它,这个盲人只有14岁,因为爸妈很早就离婚了,爸爸娶了一个继母。这个盲童叫阿烔,他给这只狗取名迪克。后来因为继母对他不好,所以他要去找亲身妈妈但是他遇到重重困难:他生病了,是迪克,在街头耍把戏,担当乞丐,要点钱给主人看病。看到这,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狗不是人类的宠物,而是人类最衷心的朋友,它虽然听不懂人们说话,但是,它能看懂我们的心思,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我们不能只看外表,同时要看他的内心,人也是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4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5

  寒假里,我曾阅读过许多书籍,也曾为书中的人物喜怒哀乐过。而《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深有感触。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本文学小说,讲述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因为他的丑陋,狗妈不愿意给他喂奶;主人而将他弃之荒野;顽劣的孩子惨死人道的使用暴力;人们更是接受不了想象与现实的反差……没有人懂迪克,他学会了坚毅与勇敢,他不需要自由。直至她遇见了他——盲孩子阿炯。他懂迪克,迪克义无反顾的.跟着他,为他做任何事情。相依为命中,迪克和阿炯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上演了一出如泣如诉的人生序曲。

  阅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是一只苦命狗,被人嫌弃、差点饿死、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肯收留他的小主人——阿炯,却因为干错事而被迫和小主人来到丽江,进入了盘龙歌舞团却险些被人杀死。

  迪克是一只苦命的狗,但是他有相依为命的小主人阿炯,有着一颗热血的心,有着一颗忠诚的心。迪克,甚至拥有比我们这些人还要美好的心灵。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为迪克的丑狗由于长得丑被父母所嫌弃,出门谋生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由于父母之间的矛盾被母亲留在了父亲家,父亲又娶了一个后妈,结果阿炯的生活越过越苦,父亲让他跟着钱老瞎学习拉琴学的`了一手好琴级技他跟着迪克去寻找母亲,幸亏有着迪克经过种种困难,最后虽然找到了母亲但母亲已经结婚了。最乎他不得不又过期了流浪的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感动1是为了阿炯寻母的那种毅力。2是因为迪克的忠臣它在爱与情的选择中选择了情保护了小主人。我觉得人和动物其实都是一家人可是人为什么要残害动物呢那拿到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不好吗?我再次呼吁人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我们不能在残害动物了。让我们和动物一起和谐相处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为自己样子丑而被主人抛弃的狗。阿炯给它起了名字叫迪克,他们两个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囧不堪忍受继母对他的虐待,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的`亲生母亲。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8

  迪克是一只很丑的猎狗,从小就被主人遗弃,小瞎子阿炯收养了它,阿炯的父亲和后母对阿炯很不好,有一次,迪克为了给小主人阿炯讨回茶楼拉琴的工作闯祸了,小主人决定带着它去找妈妈——阿炯的生母,他们去了昆明,可又找不到妈妈,只能乞讨。阿炯的亲生母亲看见了阿炯,却因名声、地位不和他相认。有一次,阿炯病了,迪克当活靶挨打攒钱为主人治病,后来他们成了红蕾剧场的演员,演奏胡琴。迪克却在演奏中闯了祸,小主人和迪克离开了城市,继续流浪。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篇文章,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贞不渝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练拳击的大人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到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

  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待一切事物都应该是平等对待,只有通过和别人的相处,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与坏,要友善待人,也要友善对待动物,和动物友好相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9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从小被主人丢弃,它很想再找一个主人,它四处寻找,却无人要它。在这时,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对小主人非常忠诚,它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还牺牲了半只耳朵。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淘汰。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医生问他:你认为自己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对照自己,与班中优秀的同学相比,还有许多差距。比如: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习一点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习,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0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感到人与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宁愿把自己的爱人红娜咬死,也不愿让小主人阿炯受伤。为了给阿炯治病,自已去当别人的练功稻草人,身上一块块的伤口。

  迪克是一个从小出身天就被人抛弃的一条猎狗,当它在丛林中看到一条猎狗捉到一条猎物,主人非常高兴,就轻轻抚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赏和理解自己的主人,能有间遮风挡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热的狗食。它废尽了心思让别人收留它,可是,因为它长得太丑了,别人都把它当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运改变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栈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栈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不能在那里拉琴了。迪克为了阿炯把客栈弄得乱七八糟,闯下了大祸。而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离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妈妈

  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个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个非常爱狗的人。

  我建议大家要读一下这本书,非常有趣。

  谢谢大家!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1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过了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这个故事是写了一个十分与现在符合的故事,现在的狗到处流浪,是因为什么,它们是野狗么,不是,是因为主人不要它了。

  文中的小孩跟我们也很相似,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但我们也要有一种自立的精神,不再对父母有太多的依赖。

  当然,书中也说明了一个道理: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只有从内心里散发出来的美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2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被书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间的纯洁的爱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狗和一个人发生的故事。一条被猎户遗失的丑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从小失去母爱,他和迪克结成伙伴,并相依为命。他带着迪克一起寻找那份遗失的母爱。迪克用自己的'身体,为小主人遮风挡雨,为能有钱给小主人看病,它甘愿当人家练武术的活靶子。当阿炯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后,他却选择放弃母爱,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纯正的爱深深地感动了!最让我感动和钦佩的是阿炯最后的举动。其实,他只要继续管阿妈叫阿姨,不久他就会成为正式演员,一辈子做城里人了,但是他选择了至纯的爱,选择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条像迪克那样的狗,也想经历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对我的爱!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3

  读完《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已经被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所打动了。

  天地无情,人有情。可自古以来天下人,有情的有多少呢?《我们一起走,迪克》故事反应了人的无情,当阿炯的父母抛弃阿炯时,一直陪在阿炯身边的.是猎狗迪克,阿炯也把迪克当成了最好的朋友。一直和迪克好的红娜竟是一只豺,迪克在豺性狗性间徘徊,灵魂差点儿分裂。狗忠贞的天性终于战胜了豺的邪恶的引诱,生死相依的爱像把锋利的宝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使得友情的暖回荡在狗心和人心之间。当时迪克应想了四个问题,一是当迪克面对爱情和忠诚问题时,迪克没有选爱情,它选了诚信,因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二是友情和爱情。阿炯都把迪克当做了患难之友,迪克也一样,所以迪克选了友情。做真正的知己,就必须互相相信。三是狗的忠贞,每个狗对主人都很忠诚,迪克做为优秀猎狗的儿子,当然对阿炯的忠诚不比别的狗弱。四是幸福,幸福是对红娜和阿炯的,迪克在最后一秒钟的时候,它选了阿炯,它心里明白阿炯和红娜只能留一个。当迪克杀了红娜,迪克痛苦极了,但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幸福,那是神话。

  在《我们一起走,迪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和阿炯那种纯真的感情和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4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作品,我非常喜欢看,是沈石溪的代表作。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的是一个农村小伙子阿炯因为妈妈离开了他而非常的伤心,把眼给哭瞎了,后来遇见了一只名叫迪克的狗,这只狗虽然是贵族血统但是却非常的难看,阿炯决定让迪克做他的导盲犬,之后,迪克就帮助阿炯走路,为他清扫障碍。阿炯的'爸爸喜欢喝酒,喝完酒后总是殴打阿炯,他实在受不了了,就决定寻找妈妈,当找到妈妈时,她却不敢认阿炯,便让他到戏团里演出,不过几场演出,阿炯就出名了,可是迪克因为太丑,而被关进厨房的大院里,不能出来,有一只白色狮子狗代替他的位置,阿炯非常伤心,便和迪克一起闯荡江湖了……

  看完这本书,我被阿炯在心里矛盾时能选择正确的方向感到高兴,也为迪克对主人的忠诚而在心中的迪克肃然起敬,在生活中,我们既要像阿炯一样不被迷失方向,也要向迪克一样不欺骗别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5

  最近读了小说版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感触很多…柯景腾竟然可以为那个喜欢的女孩做很多事、付出所有的精力在读书上…真的很…青春、总会有那么一丝情感吧、不知道那种是不是喜欢还是钦佩…青春期的我们总喜欢做些很冲动的事情、我们引以为娇傲的事情在别人眼里却是幼稚的…可以推猜是怎样的心情…那时的我们总以为突出点就可以让全世界的人都认识自己…不是么…所有人的通病…说到学习、只能说我很懒吧,并不是自己笨…只是懒到进入不了学习状态…所以、高一错过了学习的'黄金时期…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跟别人打赌关于成绩的事真的可以让自己进步很多…呵呵…高二的进步也居于此吧…有时候当上了一起好学生、你就会义无反顾的当第二次…呵呵…加油吧、一切都会很好的…很可惜、最后柯景腾没有跟沈佳义在一起、纠结到了极点…唉…人生就这样…错过了就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所以、我们好好珍惜吧…高中生涯也告落了一大半…加油吧…只为了明天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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