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3-07-12 18:21:18 读后感范文 我要投稿

[优]《故乡》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1

  文章摘要:一切如故;"皇上"环顾一下四周:"众爱卿,请拿出一张洁白的纸来,注意了,是洁白的,不是黑的了。昨日重现,都见底了;也罢,就随着车颠来覆去吧,人嘛,就随着恍惚吧,反正也习惯了。“不打扰了,再见。还有W,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呢!汉堡和薯条吵了起来。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故乡》读后感2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故乡》读后感3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4

  鲁迅先生通过闰土描写了“我”童年时美好的日子,又通过闰土描写了数十年后“我”的故乡的凄凉。

  令我觉得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闰土的描写。少时的闰土是多么可爱,机灵又勇敢,讨人喜欢,与“我”是那样亲密无间,可长大后的闰土却变得苍老、忧郁,与“我”之间也砌起了一层厚厚的“墙”。他不再是那手捏钢叉,项带银圈的小英雄,不再是那个与“我”无话不谈的玩伴,不再是那个令“我”崇拜的偶像了。他以前是那么自在,无忧无虑,尽管有身份上的差距,他还是与“我”相谈甚欢,教“我”捕鸟,总给“我”带来惊喜。那一声声“迅哥儿”,带着孩童的天真,带着他与“我”的情谊。可是多年不见,他却已大变模样,整日鞠躬叫老爷,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会难以接受的。儿时的玩伴如今成了主仆,他不再与你谈天说地,不再与你自由玩耍,只因别人对他的冷淡,只因当时社会的冷漠与腐败。闰土因为巨大的.压力,和封建社会思想的毒害,开始不相信“迅哥儿”,这曾经令二人都毫不在意的身份差距,现在却成了一道隔阂,一道永远无法消除的隔阂。

  闰土为什么会那么在意身份?可以从他的外貌变化上看出,他已受尽了欺压。原来他的脸虽然是紫色的,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可是现在他的脸却变成了灰黄色,不仅如此,还充满了苦涩之情。众多的子女让这个原本就并不富裕的家庭变得

  更加贫苦,官绅、贼匪的迫害使闰土已经不堪重负,再加上当时时局动荡,战乱四起,封建思想的压榨让他变得麻木,除了养活这一大家子人,已别无所求。

  是啊,“我”心中美好的故乡、快乐的童年和那少年的闰土都变得,模糊、陌生了,兴许它们早就随着一排排白浪荡去遥远的地方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故乡》读后感5

  故乡的水土,亲情的温暖,是生长在我们的血脉里,永远也抹不去的记忆。离开故乡的生命犹如一株被移植的树木,日日呼吸着异乡的空气,夜夜思念的却是那久已别离的故乡、从未淡去的亲情。

  小时候,脑子里从没有过故乡是什么的存在,有的就只是一些模糊的不能再模糊的`记忆了,只是有个很清楚的意思告诉我,故乡里有我的亲人。只有离开它后才懂得。噢!原来我的故乡很漂亮,有着比城市更清新的空气,更湛蓝的天空,和夜里无数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故乡的空气中不时吹过一阵柔和的风,悄悄地走到耳边,轻轻地对你说“你好吗”……还有暖暖的,给人有种家的感觉。

  作者对于“故乡”的概念都听由父亲在冬天的晚上一遍又一遍地述说在长城以外的故事凝聚而成故乡的风光。“靠着父亲所述说的祖先们的故事,靠着在一些杂志上被我们和惊喜地发现的大漠风光的照片,靠着一年一次的圣祖大祭,我一点一滴的聚集取来……”从未见过故乡的“我”凭着想象拼凑着自己“可爱的故乡”。“我”拼凑的不只是对故乡的想念,还有一份说不出的温暖。

  我自己对故乡这个“古怪”的词态度说不上是讨厌,也说不上喜欢。对自己小时的故乡也只是些没有根的回忆,飘飘渺渺,像空气笼罩在每个人的身上一样,不知道哪里的灵敏,感觉到了空气的存在,却怎么也看不见它在哪里。还有些也只是依偎在爸爸妈妈身上,听他们讲讲小时的趣事……可故乡的血脉依然藏在一个对故乡没有热情的我的身上,瞧,原来故乡——我的家,无论发生什么事,它对我们的那份情怀也是一直紧系于身。虽然我并不是身在故土的怀抱里,但天空都是系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与那“从未见过的故乡”紧紧连在一起。

《故乡》读后感6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故乡》读后感7

  我学习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

《故乡》读后感8

  小狗是人们最好的朋友,他们是忠实、善解人意的化身为。人们与小狗中间产生过很多杰出的小故事,无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慧、英勇、還是八公的忠实与恪守,都深深震撼人心着大家的心里。

  有着二只归属于自身的浣熊猎犬是男孩儿比利是大的梦想。但是这一梦想针对贫困的比利一家而言是望尘莫及的,没人觉得它能够完成,包含比利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可是,比利却下决心要依靠自己的能量进行这一看起来不太可能进行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要是可以赚到不值一提的好多个美分,他都勤奋去做,好无埋怨。每日的老累使他身心疲惫,却从来不随意舍弃。時间一天天消逝,比利总算在2年的勤奋以后获得了老丹和小安,二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身心爱的猎犬亲密无间,而且取得成功的训炼了他们,老丹和小安胜于是多少有着贵族血统的珍贵犬。

  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受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诚的老为了更好地维护主人家,那毛绒绒的耳朵里面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子两侧的'助骨被利爪抓开,外露了乳白色的骨骼,血肉模糊的创口遍及全身上下。不如人意,老旦放弃了,讨人喜欢的小安失去小伙伴,也不肯生存下去。

  在她们的墓葬上居然长出了一株漂亮的红色羊齿草!她像七色彩虹一样夹在二座墓葬中间,那就是崇高的地方,仅有天使才可以播下羊齿草的種子。

  她们都能给自己的亲人和小伙伴无私奉献出珍贵的身命,天是为她们撒播羊齿草的種子时,就表明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9

  当你和家人在家中团团圆圆吃着饭时,可曾想过在某个县城的角落里有几个小村庄,它是那样的安静,安静到人们以为那里没人居住。人们不知道那里住着多少老人和孩子(留守儿童),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在城市里打工的父母……

  故事就这样拉开帷幕,主人公的家乡在小胡庄,他的朋友们都是留守儿童,他不是在家留守就是跟着父母在一个又一个陌生却繁华的城市里穿行,他们只能紧跟着,像鸟一样到处打工觅食的父母到处流浪。慢慢地鸟背成为了他的故乡。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七姓蛋”,故事的开头写到因为经常性的晕倒。母亲吓破了胆,医生说是“贫血”,营养匮乏身体虚弱导致的。母亲甚是心痛,因为家里条件太差,只能尝试各种各样的偏方,其中有个方子叫“七姓蛋”。就是讨几个不同姓氏人家的蛋,而且是外姓,那个年代的鸡蛋可金贵了,要么人家没有,要么人家舍不得给。而母亲执意要去讨,在小鲍庄被狗咬,在大李庄差点被淹死……就这样母亲东平西凑,凑到七颗蛋,和条鱼。回家时母亲发烧到晕倒,她醒来第一句:快让“四儿”吃蛋还有鱼……当母亲脱下鞋的那一刻是沾满鲜血的泥……

  村庄里的母亲没有什么文化和财富,却用双手撑起一片天。留守儿童的悲凉和艰难,期盼亲人的陪伴,希望有一个团圆的家。回顾自身,在家里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学校有老师和同学们真诚的关心和帮助。跟书中的小朋友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很幸运很幸福了。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样的条件,只要有父母的怀抱和鼓励,都是那样的温暖。父母是我们心里永远的依靠,永远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10

  故乡是唯美的,但也是不幸的。它在消逝,也在让我迷惘。 曾经的故乡有着涓涓的小溪,有着笔直的苍天大树,那蓝天白云更不在话下,一切是那样的自然,一切都是那样的和谐。 清晨,和煦的清风拂过,炊烟袅袅,时不时的还有清脆的鸟鸣声。寂静的山村像是在沉思,沉思着这样的寂静还能持续多久,同时山村还在沉醉,山村的沉醉仿佛不需要言语来表达,即便是没有阳光的.早晨,情节的点缀也会是更加的精彩,因为它的沉醉已经深深地赋予每一寸土地。

  故乡的一切是甜蜜的,有时我甚至把她当作我的恋人,因为她的背影和她那忧郁的眼神,让我也在梦里沉醉,深深地不肯离去,我甚至能闻到浓浓的杏花香,听到动听的鸟鸣声。 但是,这一切还未等到我从梦中惊醒过来就变了,变得很快很快。反而证明了山村的沉思是正确。随后一台台机器、一辆辆大卡车还未经过主人的同意,已经像泉水一样涌了进来。村庄自然也就免不了一场厄运。大型的挖掘机、装载机看哪儿不顺眼就用它那锋利的爪牙啃哪里,哪怕是岩石也变得害怕起来,树木就更不用说,山脉露出了寒骨,它在流血,在撕心裂肺地惨叫,但是他们会顾山、水、树的感受吗?

  当我再次回家的时候,我已经完全迷茫了,我甚至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我的故乡。公路虽然宽阔了,但是树又到哪儿去了?忽然一阵大风吹过,我看见了以往从未有过的黄沙,黄沙掩盖了蓝天白云。

  我多么希望蓝天白云会再漂浮在我的上空,涓涓的河水能够叮咚作响,清风不再私语,就连岩石也说我很快乐。

  然而,这一切已不可能,正如我怎样也回忆不起以前的故土一样,故乡在消逝,我的心在开始茫然。

《故乡》读后感11

  回归《故乡》本身。无论是闰土还是杨二嫂,在“我”幻想的故乡中都是美好的;当然,曾经整个故乡都是美好的。几十年远离故乡,“我”在心里以接近自我安慰的形式幻想着它,但“我”的回归让“我”那曾经的幻想“故乡”彻底崩塌……

  美好事物的毁灭总是令人痛惜,在读者们对那美好故乡消失的失落之外,透过表面看本质,它为什么会消失?为什么会毁灭?这一切依旧可以归咎于那些影子般甩不掉的国民劣根性。如何去走接下来的路?路根本没有,或者说,有人走了才会有。对啊,在我们口口声声谈及的“国民劣根性”的另一面,又何尝没有一种“国民优根性”呢?当社会所谓黑暗时,当时的人们就不再会觉得他们生活的黑暗的时代;当社会“不再黑暗”,人们便批评这前某某朝代是“黑暗的时代”,而自称现世生活是所谓的盛世。因此,“黑暗的时代”只能是相对而不是绝对,只是“国民劣根性”暂时压过了“国民优根性”而已。而“国民优根性”用两个字概括,就是“抗争”。如果没有抗争,怎么会有中国历史上一次次的反侵略战争,又怎么会有那震惊华夏大地的“五四运动”?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美好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故乡》读后感12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他见多识广,知道许多事。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着独到的诠释。《故乡》这本书。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己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时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时间,写作业不认真。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原来读书是多么的有趣,也渐渐懂得了珍惜时间。还记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13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14

  最近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和周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埃里克·奈特的《灵犬莱西》一样,《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也是美国最伟大的关于狗的故事之一!而且这本书不仅是个关于狗的故事,还描写了一个男孩和他无可抗拒地想拥有猎犬的梦想!是发生在山区的一个家庭的故事,有关打猎也包含了生死的`主题。

  它主要讲的是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因此他努力工作,两年后买了一对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它们在一起度过了困难和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组成了一个三“人”世界。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的小安使比利成为了一个优秀的猎人,还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冠军!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凶狠的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和小安帮助猎人比利逃出了山狮的魔爪,最后老丹失去生命,深情的小安绝食,直到死在老丹的坟墓上。

  第二年搬家去镇上的那一天,比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前来告别,就在那一刻比利惊讶的发现,它们的坟墓上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羊齿草,于是比利深信不疑: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我的礼物!

  老丹的勇敢善战高大,小安聪慧小巧,加上一个有毅志坚强的猎人比利,组成了一个天天衣无缝抓浣熊的组合。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组合。

  我多么希望他们没有遇到山狮!这样我就可能有机会去抚摸一下那两只勇猛的猎犬,去看一下他们是如何默契的捕抓浣熊,还要大声的对比利说你是一个好孩子,拥有一坚坚强有耐性的心,你的猎犬是好样的!你也很棒!

《故乡》读后感15

  鲁迅的《故乡》被人教版九年级上册选为课文,在教学中有一些体会与各位同仁交流。《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实际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回忆中美好的故乡因残酷的社会现实而变得模糊(小英雄的形象便模糊了)进而不可能存在,而现实中闰土因生活(多子),因封建礼教(称呼我老爷),因社会的动荡不安而麻木、愚昧;杨二嫂经济生活较贫穷(擦粉为了多卖豆腐,后来明抢暗偷)这正是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真实写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并未改变中国的面貌,封建制度还疯狂的压迫人们的思想——这在鲁迅的小说当中都有所体现如《狂人日记》、《祝福》狂人眼中的世界、祥林嫂的遭遇都是对那个时代的反应。

  二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异化的:最令“我”心痛的是与闰土的隔膜。一声”老爷”叫掉了我所有热情,童年的角鸡、贝壳等。不是成熟而是生活的经验所致。令“我”感到可笑、可厌、可怜的是杨二嫂。为了一点利益竟然扭捏作态,嘲笑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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