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

时间:2023-05-01 12:01:52 读后感范文 我要投稿

《围城》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 《围城》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围城》读后感

《围城》读后感1

  之前一直听到别人提《围城》这本书,我想最经典的那句话就是“婚姻就像围城,墙里的人想出去,墙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也许很多人觉得它是至理名言,但是至少对于目前的我,还没有这种感觉。带着很高的期待买来了一本精装的《围城》,在上下班的路上慢慢的读完了这本书。

  书是钱钟书先生花了两年认真写完的,故事的脉络也不是特别地复杂:方鸿渐是故事的主角,故事的开头就是讲他们一众留学生乘坐轮船归国的情景。在船上方鸿渐遇到了鲍小姐,和她风流一把之后鲍小姐扭头甩掉了他。同船上的苏小姐苏文纨却对方鸿渐有了好感。论条件方鸿渐是配不上苏小姐的,可能是越得不到的越想要。看着鲍小姐和方鸿渐这么甜蜜苏小姐也想要得到。

  回到上海之后,方鸿渐又认识了唐晓芙。赵辛楣追求苏小姐,苏小姐有意于方鸿渐,而方鸿渐又追求唐小姐。最后谁都没有成功。方鸿渐和唐晓芙两个人因为误会,又因为没有胆量去主动承认什么,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苏小姐也就嫁了一个有钱人。

  后来赵辛楣和方鸿渐、孙柔嘉、李梅亭、顾尔谦五人去了内地当大学老师。一路上发生了很多事情,李梅亭在倒卖药品,顾尔谦和李梅亭少带盘缠各种算计。路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又遇上了盘缠不够等等。

  最后大家好不容易挨到了学校,高松年是新版这个学校的校长,也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简单的方鸿渐以及复杂的赵辛楣都没有斗过这个校长。当然还有外语部的刘主任以及哲学的汪处厚,还有漂亮的汪太太。赵辛楣因为和汪太太的一点暧昧,一点误会,再加上被人抓到了正着,离开了学校;方鸿渐也因为辛楣走前有意无意留下的一本书,没有被继续聘用。又因为一点点误会,一点点心动,稀里糊涂的就和孙柔嘉订婚结婚了。

  结婚之后的方鸿渐一点也不顺利,婆媳关系没有处好,连自己都不太敢回家;自己挣的钱还不到老婆挣得一半,也感觉很自卑;孙柔嘉也看不上方家,只喜欢和自己的姑妈走的很近,也不照顾丈夫的感受。最后一个镜头,方鸿渐辞职回家之后,听到了孙小姐和姑妈数落他的不是,自己愤愤离家出走,又发现没有钱,惺惺的回家之后,孙小姐已经走了,老旧的闹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前两天和蔚蔚闹别扭的时候我脑海里突然想起了这一段,想起了几个小时之前我也在蓄心待她好。结果几个小时过去了两个人都很不高兴。想到之后心里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也许这就是文学著作与网络快餐的区别吧。

  感觉钱钟书的`文笔确实是很犀利,而且在其中我看到了很多韩寒的影子。之前韩寒说他在模仿钱钟书的风格我还不太理解,看了围城之后全都懂了。那种短小的、幽默又带深刻讽刺的句子真是如出一辙。抛开语言的犀利,我觉得剧情只是一般,没有特别多的跌宕起伏。方鸿渐和唐晓芙在雨中告别那一段很精彩,其他很多都是现实的写照。而且在读的过程中没有感受到那种“墙里的人想出去,墙外的人想进来”的感觉。书后面杨绛女士的评论中有一段说,要是让唐晓芙和方鸿渐走到一起再产生矛盾,可能更能突出“围城”的感觉。但是可能钱钟书比较偏爱唐晓芙,不愿意让她嫁给方鸿渐这么窝囊的一个人。

  这本书后来再回头品味的时候,能够品到更多地味道。就像酒需要时间的沉淀才能愈加的香醇吧。

《围城》读后感2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

  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

  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

  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

  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学历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

  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

  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

  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学历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学历,又觉得有损道德。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

  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

  “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

  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

  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

  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

  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后感3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来,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于一位智者对于人性的洞察与调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侃既触到痛处又有某种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做到这一步。

  《围城》很大程度上显示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认识怎样看待人生的,又怎样所有作家必须使用的文字来表达自己的“观”和“感”的。你会赞叹的说:“哇,小说原来也是可以这样写的!”可以说,《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示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示出自身的。

  《围城》的大框架,平心而论,并不显得格外精心结撰,不能持那种以情节发展来抓住人的期待;所谓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在小说中也只是点到为止。但是,一个个结实饱满的场景、细节,却构成了最精彩、最吸引人之处,也是这部小说的真正价值所在。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世的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绝不滥情但在调侃的自然延伸上,那种智慧与学识却一任展开,要说过瘾为止。书读完后,你会留下一个印象作家的许多见解,作家的许多见解,亦庄亦谐,或侧或正或反,嬉笑调弄,有不少是借人物之感,

  之口,之思出之的。与唐小姐谈政治,与鲍小姐谈医生,小说中方鸿渐的口才你不得不服,而你会不由自主想到作家本人。一方面是作家化入他笔下的一些人物之中,但另一方面,这位写《围城》的钱钟书,其本人又是居高临下,远远高于所有这些人物的。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杨绛先生阐释的这个主旨,已经成为每个稍有点人生酸甜苦辣体验者的“深获我心”。不过,小说的魅力倒并不在于揭示了某种哲理,更在于对它的具体展现。小说中的种种“是非窝”,“围城”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情势之下的可怜、痛苦、感伤、窘迫、可笑、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尴尬,当然还有快乐——尴尬余缝中的快乐,快乐时的尴尬,都成为作家讽刺、调侃、观赏的对象。一切皮毛的学问、伪装、浅薄、卖弄之学问,也都成为洞见人心的幽默对象。

  小说的结尾,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得打起五个钟头之前的六点钟,然而对于我们的`主人公方鸿渐来说,已经过去的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但同时又是新的开始?而新的开始又会不可避免的重归老套?)。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器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这可能导出一个问题:整部小说,撤了嘲讽调侃的基调外,我们的作家是不是也有着某种感伤?

  凡是真正出色的文学作品,都有一种抗理论分析力,任何自认为深透、精彩的理论都会在它们面前显得干瘪而又捉襟见肘。文学说到底,不是让人“知道”什么,而是让人“感觉”到什么,有时甚至这个“是”

  字都很难说。尽管《围城》本身并不朦胧,但我们读后的感觉仍然是感觉大于思维,大于语言。

  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本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加了不小的喜剧色彩。

《围城》读后感4

  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得意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我想,《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围城》读后感5

  “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而城里的人想冲出去。”这据信是《围城》书名的来由。

  不清楚自己是在城里还是城外,因为这个“城”无非是比喻人的处境。

  除了几个高僧不会再有人对自己的处境从头至尾地满足,既便是“就地坐下来”也期望着“音乐从空隙中涌出”。何去何从,看各人对其处境的理解,更看各人的欲望。欲望在时间中延伸,就构成了目的。可以说目的是我们对时间的承诺,也是我们对时间的功利地度量。

  没有明确的目的,行动就失去了在时间中的价值,尽管这可能反而更凸现了这个行动纯形式的美,用与美在我们心中往往是对立的;而没有共同的目的,一切行动,包括这些行动合成的事件,自然也是断裂的。《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不幸正是一个没有明确目的的人,他的眼中,或从它的经验中,倒更可以看出世界的破碎来——包括他自己内心的破碎。

  书中有一个比喻:“这好像开无线电,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剧,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曲啦,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明其妙。可是每一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这是方鸿渐在议论它和孙柔嘉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在议论自己的人生。他倒没有想到孙柔嘉不是自己所认定的,他认定的——倒还真不敢说是认定呢——是唐小姐,不过,这认定只证明了断裂,因为他和唐小姐并没有因为目的的明确而相知,进而相爱,他们俩的目的并不一至。唐小姐望着雨中的方鸿渐是否有一点点爱情呢?这已经不重要,方鸿渐抖一抖身上的水走掉了。唐小姐窗边的柔情和此后“宁可忍痛至于生病”,方鸿渐的失神落魄,恐怕难用误会两字来嗟叹,只是结果扮成了误会而己。误会也是一种断裂,被认为可以接补的断裂——但其实我们总以为只是误会而己。

  这时候,勿宁说“臂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睽隔的渺茫。”这已经几乎是宿命了。

  我不知道说此书描写了人世宿命般的`断裂感是否是作者的本意,也难拟定本书的主题——用一个概念来浓缩一件复杂的艺术作品总是一件牵强的事,艺术多少有着游离在概念之外的东西,要用无数的字词、色彩、线条、声音搅到一块,桶和搅拌这个场景才是艺术最迷人——也可能是更本质的地方呢。

  在《围城》的最后:“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一一搬出来细数……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杨绛女士认为这一段令人荡气回肠,而我左思右想,也只有时间能嘲讽和超脱破碎的生活——嘲讽和超脱给我们带来理性和安慰。这里实际上是用时间和空间的错位反写了那个兜圈子的比喻(原形?)——比喻方鸿渐在境况上又被抛到了城外,又回到了自己的破片上。

  这也是钱钟书先生在《围城》全书里唯一处抛开叙述者冷静的观察和议论,直接流露出隐含作者“忧世伤生”(杨绛谈《围城》写作所言)的一段文字。

《围城》读后感6

  这个寒假很有幸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读完以后,我对这本书有了些认识和感悟。《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

  围城是一部相当好的作品,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如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

  小说基本上分了四个段落,第一段讲了方鸿渐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作者对上海的中产阶级进行了描绘,顺带也议论留学生和老式的大家庭;第二段是去三闾大学的路上,抗战时内地的民生风情可见一斑;第三段则是在三闾大学内,作者对学术界狠狠挖苦和讽刺了一番;第四段是方鸿渐婚后的生活,这一段是全书中较弱的,作者对婚姻本身讲的不多,多注重于全书的收尾工作,完善人物形象,交代主要人物的命运。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是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纵观《围城》全书,赞扬肯定的地方少,讽刺挖苦的地方多,凡是这样的小说,作者必是清高之人,不与书中人物同类。试想如果作者与主人公是同类人,深知自身生活的痛苦和不幸,落笔哪能这样轻巧。从这一点上看,钱锺书不失书生本色,他没有成为一个小说家,而成为一个大学问家,是一点也不奇怪。

《围城》读后感7

  夜晚,香茗和书—最完美的搭配。每逢月夜,独临窗前,手捧着那如音乐般和谐典雅的书,任朦胧的月光亲抚,更有那古朴而清新的茶香弥漫鼻端。

  一个人静静地品味书中的酸甜苦辣,静静地,只为了躲开城市的喧嚣,寻一个“心静如水”的地方,感受一份舒畅、一份惬意。当我第一次读到《围城》时,那小说中的嘲笑与幽默,语言的简洁明快而绝不滥情,真是迷得我如痴如醉,想人非非。尤其是数遍之后,我感觉我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东西都增添了不少文学色彩。

  《 围城》是一本睿智的书,它是一位智者对人性深层次的洞察与调侃。近日细细咀嚼,越读越觉有味,尤喜欢“导读”上的一段文字,觉得它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者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侃既触到痛处有某种宽容与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晒笑之时,我们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我认为《围城》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不以反映特定社会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以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为目的的。换言之它反映出了普遍性,而且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我敢说,像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蓝斜川的附庸风雅、高松年的老谋深算、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回国船上的见闻逸事、异国学校中的人情世故、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更不用说将婚姻喻为围城的`永恒命题。

  我深深佩服钱钟书老先生,在他笔下的幽默风趣、诙谐却又不失犀利的笔调足以让每一个读者难以忘怀,书中作者所传达的那些对生活、对人性的感悟也令人回味无穷。可以说《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者展现的,另一是作者展现自身的。本书显示给我们的是一个聪明的人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须使用的文字来表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大框架并未显得那样格外精心结构,不持那种以情节发展来抓住人的期待;所谓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在小说中也是点到为止,但是,一个个结实饱满,因作者自身内涵而生发开来的场景、细节,却构成了最精彩最吸引人之处,这也正是《围城》的真正价值所在。而更在于对它的具体体现。回国船上,三间大学,人而出、出而人的两番上海,名义岳家,父母家,自己小家……种种“是非窝”,小说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情势之下的窘迫、可笑、可怜、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尴尬,以及快乐—尴尬余缝中的快乐,快乐时的尴尬,都成为作家观赏、讽刺和调侃的对象。所以,一切皮毛学问,伪装、浅薄、卖弄文学,也都成为洞见人的幽默对象。虽然小说从头到尾都是围绕着方鸿渐的婚姻展开,但作者其实是借方鸿渐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的种种看法和理解,并借以幽默讽刺的方法,让人在会心一笑时。有丝丝的苦涩。

《围城》读后感8

  书是很久以前读的,笔记是很久以前写的,读后感却是很久以后的现在写的,也忘记了很多细节,但感觉还是有的。

  最先出场的是鲍小姐。鲍小姐性格泼辣,生活放荡,视财如命,爱她丑陋平凡,毫无亮点的未婚夫,迂执但我去未免不替他可怜,只知道用金钱养她的男人,若长得英俊潇洒还可以牵住她的心几分钟,否则,头上还不知道被这样的女人叩几顶绿帽子,也难怪她会如此放荡。

  与此同时,苏文纨也出场了,这个人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刚开始,我还在为他心疼,觉着他是庸俗中的一只清秀,可慢慢的被他的一些小细节吸引,他为什么表面上夸赞小孩,背后用手帕擦小孩碰过的手?不久,她便原形毕露,原来她是外表高雅,内心俗不可耐的人。从总体来看,他喜欢上主人公方鸿渐,但却毁掉她的人生,破坏它与唐小姐之间的感情,不给孙小姐好脸色。而且总喜欢看喜欢她的人争来争去。哎!他可真是个坏姑娘,读书笔记上是这么写的。

  她最嫁给一个有钱的胖子,苏文纨也是一个俗女子,她却不想鲍小姐泼辣,日后的生活,怕是无聊得很。

  这里是看了一半写的评语,她的婚后生活可一点不无聊,脑子里的生意经念的可出奇的好,在上海的“贵姓”(尽管不合适,也暂且这么叫吧,毕竟有很多共同点呢)圈中,卖各种小东西赚钱。如果没有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中,她还会这么庸俗吗,还会很得令人咬牙切齿吗?时代造英雄,环境影响人的一生。

  方鸿渐,懒散,追名利,懦弱,胆小,还有一点良知,但却完全不懂世态炎凉的人,方鸿渐是悲剧的时代产物,却也是“极品之极品”坏到不能再坏了。也许在此环境中,方鸿渐只能如此吧!身为主人公,他的生活却是最悲催的,能混他这样的主人公怕是不多吧,在我读过的书中,也只有阿Q可以和他媲美了。方鸿渐出国留学的的'学费是他的岳父给出的,但他的博士文凭却是他买的。他没有在国外努力勤奋的学习,而是荒废学业,四处游玩,回国后丑态百出。只能在岳父的银行中干一点事情。之后,遇到唐小姐。

  唐小姐,天真但不失聪慧,心中喜欢方鸿渐,却因为苏小姐的搅和,失了面子,将他赶走,两人皆失姻缘,真不知方鸿渐为何会喜欢他。

  这段话也是读书笔记中的一段,看来说还要看完,人也要慢慢懂。唐小姐可真是一股清流在浑浊的流水,难怪方鸿渐会喜欢她。看来我也要改一下我没看到最后便下结论的坏毛病,在这里为你平反了,唐小姐。

  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掏出上海那座围城,又落进大学那座城,却始终没有逃出爱情那座城。

  由于苏小姐的一系列行动,方鸿渐被逼走了,他逃往内陆,去一所新开的大学做教授。这一路他结识了孙小姐,还和“死对头”(至少赵辛楣是那么认为)赵辛楣成了挚友,先来说孙小姐吧,看读书笔记:

  孙小姐目前看来是单纯的,耐苦的,脆弱的,有着中国传统女人的性子,却不会突破,记忆犹新的是他被学生气的哭鼻子,仿佛还没长大一样,内心却不像一个小孩子,略微带一点心计,似对方鸿渐有意。等待它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他用尽心机和方鸿渐在一起。恐吓,威胁,逼迫,充分利用她的一切。真叫人意想不到她如此柔弱的外表下,竟隐藏着如此独立的心。

  赵辛楣,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爱慕苏小姐,不能自拔,但还是没有追到苏小姐与方鸿渐离开上海去内地教书。

  赵辛楣这个人有趣的很,在其中我以为最好,任何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他。

《围城》读后感9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我曾在中学时期读过一次,但那时懵懵懂懂,也只当是看了个故事,叹一声人生境遇无常。如今再次翻看,细读下来忽觉如品一杯香茗,一品微苦,二品回甘,回味无穷。值得去反复拜读、体会。

  《围城》中才女苏文纨说过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爱情是围城,事业是围城,思想也是围城。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我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以前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一座虚无腐烂的城。满口仁义道德的半旧遗老李梅亭;外形木讷,招摇撞骗的假洋博士韩学俞;道貌黯然,老奸巨猾的高松年……那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应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职责,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其实这便是时代与社会给予人们的一座思想围城,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书中人嘴里喊着新时代、新思想,却又把自己关在封建的笼子里,活成了套子里的人。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感情陷阱,事业低谷,困于封建思想的泥潭。方家上下更是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

  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我心中的一座围城。钱钟书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不仅批判当时社会上或思想僵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更是深刻阐明了:生活本就是一座高大的围城,里面总会有无尽的压力和束缚环绕着我们,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宏观的的环境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在微观着手,从围墙下找准目标,放平心态,活得精彩,活出价值。

  书中故事除了折射出当时的社会现状,对当今社会也依然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各类压力接踵而至,人们大都置身于一个个形形色色的围城中,里面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甚至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只有在其中保持冷静理智的头脑,不断拼杀,并始终持续着一颗赤诚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才能让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而精彩。此外还要给心插上翅膀,在名为自由、开放的天空中尽情翱翔,让生活多些正能量,而不是抱怨、愤世嫉俗甚至画地为牢毫无希望。

  人生处处皆是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挤出去。人永远跳不出围城的束缚和磨砺,但不能因为惧怕失败就不去尝试,不能因为前方荆棘满地就轻言放弃。社会中的种种关系与磨砺,都需要我们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要记得,有什么样的心态就会有什么样的境遇,同样是沙漠中的半杯水,有人看到之后欣喜若狂——原来这还有水!有人看到之后唉声叹气——才半杯怎么够。悲观的心态是永远走不出心灵的沙漠的。始终保持乐观、平稳的心态,坚定目标并为之而努力奋斗,总会结束寒冬腊月,迎来新的春天。

  人生可以有很多种活法,苦也是它,乐也是它,何不善待存在的每一种可能性,大胆前进,摆正心态,终有一天你会发现,区区围城已经阻止不了你了,因为此时,你在用心去看世界。

《围城》读后感10

  昨天便读完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很难想象这本书是在1944开始编写的。放在现在也并不觉得过时。那个时候的中国是战乱的中国,我甚至在脑海中无数次浮现出千万个画面。在方鸿渐与苏文纨小姐分开后,方鸿渐去的那所三闾大学会不会是某个重要的“根据地”?方鸿渐与苏文纨会不会在内地以“联络员”的身份再次相遇并重归于好?

  很显然,他们的分开便是他们感情的句号,而我对这一“战时文学”时期作品的猜想也在最终方鸿渐听着家中那只慢走的老钟六声“当”之后被否认。松下一口气,但也开始了内心的落寞,落寞的是我很诧异地在方鸿渐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或许,人人都是方鸿渐罢。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整本书按我的分类,有四大部分:归国邮船,上海,三闾大学与再归上海。

  “归国邮船”作为全书的第一个部分,便有极强的嗜读性。它好比我在看一部电影,我好奇它会讲什么,会好奇它会从哪个角度切进去。钱钟书先生用一种类似“长镜头”的写作手法,从海面高空从远到近拉下去,摄像头围绕着邮船转了一圈,最后镜头在甲板的地方开始拉近,跟着一个乱跑的小孩,撞在了苏小姐的身上,再次往后拉,定在苏小姐与孙太太的寒暄交谈中,随着她们的聊天,镜头开始跟着他们的谈话内容转到了鲍小姐与主角方鸿渐身上……故事便这样开始了。钱钟书先生的这种方式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也迅速将读者拉进到这个虚构的世界当中。

  第二个部分“上海”是整本书最轻松最畅快的一部分。方鸿渐在上海的这段时间是他的人生巅峰,每个人都沉醉在它的纸醉金迷里不愿醒来。也许是因为人人都乐于爱美好的事物,而对丑恶闭口不提,尽管读完了整本书,我的思绪依旧停留在这段时间里。

  在这段里,看到了广为人知的那段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就像所有找到彩蛋的.小孩一样,笑了起来。

  第三个部分“三闾大学”,讲述了方鸿渐一行人从上海转至长沙三闾大学,并在三闾大学工作的一系列故事。是方鸿渐成长的时期也是他逐渐平庸的时期。这段有极小一部分关于战争的描写。而整本书中,关于战争对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句话:“以后这四个月里的事,从上海撤退到南京陷落,历史该如洛高所说,把刺刀磨尖当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

  最后一部分是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的故事。看得恨,却又无可奈何。

  我不自觉将这段感情对应起了钱钟书和杨绛的婚姻,都讲他们的婚姻好,可他又是怎样写出这真实的一部分呢?只有钱钟书自己知道吧。他俩的婚姻算挺好的,安安稳稳相伴到老。有时候确实会觉得对恋爱和婚姻感到恐惧,但总还是会有那么一个人的出现让人又起了一丝丝希望。“镜中月,水中情,倘若能装满七分,我已感激不尽”,尽管知道是围城,可是当遇见爱的那个人,我还是想进去。

  表面里,围城讲的是爱情,但世间又有什么不是围城?人们总是会期待着未知的美好,却又恐惧着已有的丑恶。

《围城》读后感1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围城》读后感12

  柔嘉走了,可是这房里还留下她的怒容,她的哭声,她的说话,在空气里没有消失。他望见桌上一张片子,走近一看,是陆太太的。忽然怒起,撕为粉碎,狠声道:“好,你倒自由得很,撇下我就走!滚蛋,替我滚,你们全替我滚!”,这简短一怒把余劲都使尽了,软弱得要傻哭个不歇。和衣倒在床上,觉得房屋旋转,想不得了,万万不能生病,明天要去找那位经理,说妥了再筹旅费,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心里又生希望,像湿柴虽点不着火,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不知不觉中黑地昏天合拢,裹紧,像灭了灯的夜,他睡着了。最初睡得脆薄,饥饿像镊子要镊破他的昏迷,他潜意识挡住它。渐渐这镊子松了,钝了,他的睡也坚实得不受镊,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

  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简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看到这里我在想:作者是不是小题大做了?我很想不明白,也就是一次巨大的争吵,作者怎么可以写的如此悲凉呢?男女主角从相识、相知、相恋到结婚,也就一年多时间,婚后出现矛盾、争吵也是很正常的,何必写的这么悲凉,好像男主人的人生都没有希望了一样。

  看过这本书的很多读者都表示理解作者的意图: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而我却完全不能理解(也许是我孤单的时间太久了,看到一点点的陪伴都觉得是幸福的)。在我看来,男主人公在结婚后并没有那么不幸,虽然孙柔嘉并不是他最喜欢的人,但是他还是很珍惜这个女人的,否则也不会在结婚后疏远父母和兄弟。结婚后,他们是经常吵架,但是夫妻吵架属于很平常的事情吧,现在哪一对夫妻不是今天一小吵明天一大吵的。夫妻之间的吵架并不代表他们不爱对方,也不能证明他们生活的不幸福,有时候恰恰相反,争吵代表了彼此还在乎,同时争吵也能让给他们的婚姻生活带来了乐趣,难道夫妻之间要相敬如宾才算是幸福吗?当然我说的是适度的争吵。方渐鸿夫妇的争吵也并不过度的.。

  本书以他们的一次巨大争吵而结尾,作者暗示了在这次争吵之后两人会因此而离婚。是现代社会变化太大了吗?还是我还不理解婚姻呢?我怎么也无法想象夫妻之间会因为一次争吵而离婚。现代社会离婚率是很高,越来越多的人也选择了不结婚,但是那些选择结婚的人绝对不会因为换工作引发的争吵而离婚的,婚姻生活中争吵是必然的,因为在乎才会争吵,也是因为争吵才让生活有了一点点或甜或苦的味道。如果两人相敬如宾,各自做自己的事情,那结婚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即使是再恩爱的夫妻,婚姻生活中肯定会有一两次的大争吵,这都属于正常吧。

  我很想找个人告诉我,他是怎么从这本书看到了婚姻的可悲呢?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看一本书都会有很偏激的想法,希望不要被吐槽。

《围城》读后感13

  “文之为用,上所以敷德教于下,下所以达情志于上,大则经天纬地,作训垂范,次则风谣歌颂,匡主和民”――――――――――――――――――――――(《隋书?文学传序》)

  当我触碰《围城》的时候就有一种感觉:

  四周皆是白茫茫的浓雾,只是隐约还可照见一些事物,一切都非真非幻的。在这团雾中,模糊地看到一个黑影,像是一艘小船。但当我看到这个如同小船的黑影时竟有些惊惧,害怕自己再踏前几步就是水域。

  不知道前方是否真有一条小船?不知道眼前是否真有水域,是河湖抑或江海?

  在扑朔迷离中,我失去了方向。

  然而在失去方向中,我又好像找到了些什么?

  在面对生活的伊始,我们充满着惶恐与畏惧,我们不知道何去何从,不知道眼前的是坦途或是崎岖,是光明还是黑暗,反正我什么也看不清。我眼中的社会像是混沌未开,于是我梦想着盘古来撑开天地,可是没有。

  我大声询问生活是什么?

  周围没有任何声音,只有那些抑或单调,抑或复杂,抑或有趣,抑或无聊的生活片段仍在自己身边打转。

  我握着《围城》年齿渐长,越来越多的生活阅历像是一轮喷薄而出的太阳,似乎渐渐驱散了挥之不去的浓雾,照亮了眼前的一切。

  我眼前是一汪海洋,古老得像是沧海桑田,却又新鲜得像是前几天的暴雨而成。

  那原先的黑影真是一艘小船,睿智的钱先生就在那小船上。他一边轻摇船橹,一边淡淡微笑。我向他挥手,求他带我到彼岸。他只遥遥指了指码头所在,便不再说什么了。

  于是我找到了码头,独自驾上一叶小舟。在我自信满满时,船离了岸;而当我意识到自己其烂无比的驾舟技术时,船已然出了港口。我面对大海,徒唤奈何。

  生活对于此时的我来说是一杯苦茶了。年轻气盛的我们常会因为一点点的生活阅历而信心满满;却又因为一点点的挫折而垂头丧气。我们无可奈何于眼前的大千世界,又悔恨于自己当初的卤莽冲动,对自己的人生失去信心,然而,我们选择的路当真是错误的吗?

  正于我在大海上进也不得,退也不得的情况下,钱先生划着船来了。我焦急地说起自己的迷茫,他却满含微笑和我谈起了话。他并没有用那些夫子般的语重心长的强调,而是满含戏谑地描述一个发生在普通人身边的普通驾舟故事。我沉入了情节中,我苦思,我微笑,我不屑,我的'感情是如此澎湃而不带丝毫矫情。我不知不觉知道了如何驾舟。

  我懂得只要自己用智慧去品味,用爽朗去接受,用豪气来面对,用乐观来展望,那于是也不再觉得生活是苦茶了。

  生活有时就是这样,复杂中蕴涵简单。其实人生不难体会,也根本没有预想的那么可怕。

  我终于欣喜地看到自己会驾舟了,虽然比起先生的驾轻就熟就如同一个孩童在手足乱舞。但我懂得了“信心”二字,这也就是驾舟的真谛。

  我依旧在这时而狂暴不息时而温柔平静的海上做着独自的航行。在这海上呆久了,也有了海的胸怀,感受到妩媚,柔和,清新,自然,热爱这海风,这海雨,这海浪。

  生于海的人说:“生于海者,必爱海。”

  生在社会中的我说:“我爱生活。”

《围城》读后感14

  在很小的时候,就从爷爷的书橱里淘到了《围城》,可是这本不起眼的书和《红楼梦》或是《全唐诗》放在了一起,于是,我把《围城》和这些书混为一谈,读罢才知道除了这部由无数精妙的比喻连缀成的小说可谓才思敏捷无懈可击,更令我钦佩的是钱钟书老先生居然把爱情故事摆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于是这前所未有的背景反而给了他更大的施展空间。他用玩世不恭的笔法和精辟的见解用最恰当的幽默体现了出来。我们这个年龄对婚姻没有直观的印象,零碎的片段,一些来自朱德墉,一些来自父母。在这个时候,我邂逅了钱老,一个我印象中和曹雪芹平起平坐的土的掉渣的糟老头。

  钱钟书借赵辛楣的口来评价方鸿渐——“不讨厌,但是毫无用处”,是客观而中肯的。方鸿渐是个典型的混混,这区别于一般的街头流氓,他是留学生,并且还肩负着撑起一个没落家族的期望的重任,方鸿渐自己却依旧我行我素,在欧洲悠悠闲闲地听几门课,混日子。直到方遯翁等人开始着急,方鸿渐才草草买了个文凭了事,匆匆回国,而三个个性迥异的女人就在此时走进了方鸿渐的生活。

  在回国的船上,方鸿渐逐渐了解了苏文纨,作为第一代的留学生中最成功的苏文纨,她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梅花香自苦寒来”,清高孤傲。其实细细想来,苏文纨的“傲”是有一层厚厚的底子在做底蕴。容貌自不必说,良好的家境,高等的教育,高贵优雅的气质,闲暇时会拈一首小诗,总是一种难得的雅兴。朗朗上口的法语,骂起人来居然也颇有韵味……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其身上散发着一种眩目的光环,使其得以傲视群芳,傲然于世!

  可是,高贵的女人无可奈何地缺了点亲切,像天上的月亮,发着清幽的光,你只能驻足观望。所以,方鸿渐对她更多的是仰慕和敬重,无论如何爱不起来,他们的亲密关系点到为止。在方鸿渐离去之后,苏文纨立刻结婚也在意料之中,她的这种报复心理想来在中国也不是一个两个,然而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所以在香港与方鸿渐的第二次相见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她的痛苦,而和赵母的一席家常在孙柔嘉看来是本性的完全揭示,可是不尽然,更有婚姻使一个各位闺秀蜕变成一个家庭主妇的因素在。也许是因为整个社会,苏文纨才显得格格不入,造作矫情。

  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是方鸿渐和钱钟书最为偏爱的一个,然而也是着墨最少的一个,她恐怕也因此显得唯美甚至完美,唐晓芙,这个集活泼聪慧青春灵动于一身的女孩子,宛如混沌社会里一阵清爽怡人的风,实在可爱,她的自然大方与其表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那个女孩是“别碰我花”的综合,是红玫瑰变成了蔚蓝花。如此浪漫的评价,怪不得方鸿渐舍各位闺秀而取小家碧玉,对她心往神仪、梦寐不忘。当然,如此完美的女孩子也有缺陷,她的执拗,她的负气,使她与真情失之交臂。她慷慨陈词,“我的爱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她不懂得通融,不能宽容的对待她深爱的人,她刺伤了别人,也刺伤了自己。她似乎把爱情看得很重,可又不知如何珍惜,轻而易举的就把它放弃了。

《围城》读后感15

  六月的雨天,烟雾弥散,蒙蒙胧胧,似一道道单薄的墙,回旋围绕。心像包裹在围墙里的一处泉眼,涌现,却无路可出……

  读罢全篇,凭借着一种直觉感性的评价认为此书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智慧和人性荒谬,细节刻画之入木,说钱先生眼力独到也好,卖弄文字技巧也好,在精妙之处常难免会心大笑,似乎就在说自己和周围的人。或多或少有所共鸣,在其中能觅到自己的影子。整本小说节奏偏慢,却十分细致。

  如果说鲁迅先生的讽刺艺术,用的是匕首,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余华的先锋思想,像是屠刀,砍在心中觉得残酷无比。那么钱钟书先生的讽刺用的就是尖锐的长针,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围城》中的讽刺既可以让读者捧腹大笑,也揭露残酷现实的人性让人不寒而栗。这些大量生动诙谐,尖酸刻薄的`比喻让小说蓬荜生辉,鲜活了起来,一句小小的比喻也能让读者会心一笑又或者掩卷深思,加上极致细腻的心理描写和缓缓徐徐但却深刻的故事情节,《围城》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用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此篇小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旧知识分子的形象——方鸿渐。他有一定的才气,却没有十足的底蕴,周旋于几个性格各异的女子之间,讨好这个,不舍那个,最后,娶了一个“既然不讨厌就行了”的老婆。或许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总要经历各色各样的女人。张爱玲有白玫瑰与红玫瑰之说。后来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

  鲍小姐代表肉体和诱惑,唐小姐代表真爱与梦想,孙小姐代表一个令人难以顺应却不得不面对的现实。至于苏小姐,虽然她曾经迷恋过方鸿渐,但方鸿渐最终对她只有愤恨,她该是他的无奈与羁绊。也怪鸿渐,当初既知无法轻松放下,就不该鬼使神差地随意拿起。他的婚姻他的事业他的人生给后来的中国人民提供了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词语“围城”:进来的想出去,出去的想进来。

  婚姻也好,事业也罢,整个人的一生似乎都在一个围城之中,我们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或许,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中的一个角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

  做人很难,在我们这样的社会文化中,很难有人能脱身。原本该是礼貌的事情,变成与利益至为相关的手段。的确,很少有聪明人说他们能二分,但令人厌恶之处就在于这令所有人都难诚实,诚实了也没意义。故事里不同阶级、不同身份的人们共享社会赋予的语言与行为之意义,而且不能不在使用之前先理解他们被别人理解、运用的涵义。这不是种不宽容的文化,除了人独处时候,它不让人暂时划定无害空间的机会。公共文化若明确,意思的表达当然就能清楚;但若每件事都理所当然有某种特定标准,它就会清楚到失去评价的空间,反正??人早就没有选择,只剩下规则而已。围城,或许真正围起的是心,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私己的心。

  浅浅淡淡的故事,深深细细的心。每一段往事都有一群行色或急或缓的角色,明明暗暗的烟云起伏弥漫,围城是一生的归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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