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年孤独》有感(15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
前些日,从同事那借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百年孤独》。《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这是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悔恨,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妲;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梅黛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的玩物;她理解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的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的圣女在现实世界的尘世间是不存在的。
乌尔苏拉给我的印象深刻,她极力的挽救着自己的家族,艰辛的劳作,儿女,孙辈,她看着他们成长,却都如她所说,长了胡子就变了样,她帮丽贝卡改掉吃土的癖好,想尽办法除去何塞.阿尔卡蒂奥尸体上的火药味,她所解救的每一个人,她甚至总结过家里人的命运,叫奥雷里亚诺的都离群索居,却头脑出众;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则感情冲动而有闯荡精神,却都打上了悲剧的印记。乌尔苏拉临死前,才终于弄明白一件事情。正是因为这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使布恩迪亚家族的所有人都缺乏爱的能力,所以只能在自己封闭的堡垒中不断地重复与循环。最终,一阵大风吹过,一切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是美丽的,置身于孤单之中,你会把全身心放松,感到从来没有过的清新与宁静,如果在此刻放上一曲轻轻的音乐,捧着一杯淡淡的咖啡,就像整个世界都沉睡了。而此刻,心跳的旋律,成了来在尘世之外的天籁之音,如此脱俗,如此宁静。
就像卢梭说的那样“孤独的生活是愉快的,因为他是自由的。”也许孤独是好事。因为:孤独让人懂得了理解;孤独让人懂得了追求;孤独让人懂得了珍惜……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2
《百年孤独》是一部众所周知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1967年一经出版,便引起世界轰动。到目前为止,《百年孤独》已经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球销量已超过5000万册。作者是来自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凭借这一部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于我而言是一部晦涩难懂的作品,可能其中原因除了小说本身故事有些无厘头、荒诞以外,还有就是它是外国作品的因素,譬如人名对我来说实在是混乱不清,又长,又是由于一个家族的几代人,所以有几个人都叫同一个名字。再加上小说支线众多、人物关系复杂,所以给我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这本小说与一般我们所接触到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的主角一直在变换,又或者说,我觉得这本书又仿佛没有主角似的。整本书所述的故事繁多而复杂,但主线主要是针对一个家族七代人近百年来的兴衰来描写的。也可以说,主体是分为七个大故事的(但其实并不简单),这七个故事总是没头没尾的开始又结束,好不容易我们看到这个家族发展到这一代,开始有越来越兴旺的势头时,但到了下一代却急转直下。叙事荒诞却又总觉得发生在现实,这个家族让我有一种很强的宿命感,关于布恩迪亚家族,在书中,这个家族的命运早就被人写在羊皮卷上。那个羊皮卷对整个故事有很强的映射作用,羊皮卷是由一位跟这个家族关系很好的吉普赛人魔法师留下的,它上面清楚地记载了这个家族的历史。但是,由于那个羊皮卷是有梵文写的,所以需要破译。到了家族的第六代的一位男性,就致力于破译这个羊皮卷。但是就算破译出来也没有用,因为破译这件事也被写在羊皮卷上,也就是说,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事,总会发生,而且无法挽回。这也就是我所感到的`强烈宿命感的原因之一。
正如书中的羊皮卷上所描述的:“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书中有一个马孔多的小镇,整本书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被构建的小镇上,马孔多是由家族的第一代人创建的,也随着最后一代人的死亡而消失。由于故事的复杂性,我在这就不具体的讲述每一代发生的事情了。但讲几个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的细节。比如人名,为什么我会这么的强调名字呢?除了它的确让人认不清谁是谁、搞不清谁与谁的辈分关系之外,很多名字会反复出现在不同人的身上,而有些相同的名字的人往往有这类似的性格特征以及相似的命运。这仿佛暗示了一个家族带着轮回的似的向着历史前进,正如书中的一句话:“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另一个细节就是,到了家族的第五代,一位女性就跟自己的丈夫说,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叫奥雷里亚诺或阿尔卡蒂奥,女儿不能叫雷梅黛丝。说明家族中的人也有意识对命运的反抗,也试图有所改变。
《百年孤独》是一部可以多读几遍的书,书的内容丰富,也易引人深思。我曾经看过书评,说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故事。我觉得很有感触,的确,我们人类不就是在这样一步一步的在抗争与重复中推进历史的吗?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3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4
说到《百年孤独》这本书,不得不提作者马尔克斯,马尔克斯出生在哥伦比亚阿拉卡嗒卡,他童年时代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因外祖母博古通今,有一肚子的神话传说和鬼怪故事。所以,在他童年的思泉里,充满着另一个灵幽的世界,至此,铸就了他创作的重要源泉。
除了诺贝尔奖、魔幻现实主义和《百年独孤》,大家好像对马尔克斯一无所知。
大多数没能读完《百年孤独》是因为卡在了第一页一大堆相似的人名上,我也深感疑惑,导致我看到后面内容也要反复翻阅前面内容,才能对得上全文。
《百年独孤》讲述了布恩迪亚七代人的神奇生活,小镇的百年兴衰,以及一张A4纸都列不完的人名(和红楼梦有的一拼),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翻天覆地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著作。”
孤独?怎么理解这个词语?尼采说孤独有三个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合体。这三个状态完美的概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人在百年间所承受的孤独,如果说乌尔苏拉是神灵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映射的则是那野兽。布恩迪亚上校一生遭到暗杀13次,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奇迹生还,戎马一生却在迟暮中失去了信仰,最终与政府签订合约,年老归家,每日守着父亲留着制作小金鱼的工艺,抑郁而终。他一直渴望抛弃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注定的孤独。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
在《百年孤独》这本书内,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就是乌尔苏拉,从一开始的近亲结婚到“长猪尾巴”的言论,就注定了整个家族孤独的宿命。她一生为了家庭默默付出,年老后失明,靠着独特的能力掌控家庭最后的余地。难道不是一种宿命吗?乌尔苏拉这个鲜活的`人物瞬间有了流动性。任劳任怨的性格阻滞她的生长性。
写到一半,我突然卡文了,我在想,天哪,这一部世纪文的读后感竟这么难写,难写的点在于独孤是一抽象的名词,每个人对于孤独的理解不同,感悟不同。读后感——写的就是真实的感受,此刻的真实感受就是想再去把它重温一遍,因为每一遍的感受都不相同。
往后,孤独是常态。
很喜欢豆瓣那句:“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试痛苦,当你还未开始看透生命,请你好好收着它,不要读它。”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5
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时候,读到70多页就停在那了。说实话,读不下去。但是,这本书的各种评价其中包括余华、莫言,让我对这本书又产生了兴趣。开始第二次从头阅读《百年孤独》又没有坚持下去,读了一小半。
而这个假期我第三次从头开始阅读。或许是我头脑简单,对于作品所传达的内容,实在是一知半解,读书的时候凌乱、复杂、想不通。所以,只能够根据我的一知半解来写一篇读后感。
这是一本需要耐心去读的书,百年孤独里的情节跌宕、人物关系复杂、叙事结构又有些反复。尤其是七代人物,名字类似,关系极其复杂。建议读这本书的时候记一下人物关系笔记。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有些孤独,在我看来是。我从中挑出我印象深刻的人物。第一代人中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个充满幻想脑洞极大的人,在猛然感到孩子的存在以及孩子妻子在受苦后,一种强烈的情感将他拉了出来。马孔多的传奇由他开始。当他接触到梅尔基亚德斯带来的文明,他惊讶同时也对自己无知的害怕,对文化的自卑与对科学的自信,让他逐渐执迷不悟。对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会疯,我也没想太明白,还有他口中的星期一。最具有神秘色彩的人应该是梅尔基亚德斯,第一个死去的人,却又回来,治疗失眠症的人,还有羊皮卷。
而乌尔拉苏我认为是这几代人中较理性的人,一直为整个家族努力着,还是孤独的奋斗者,一直是一个人在努力。何塞·阿尔卡蒂奥是一个身强力壮、繁殖能力……很强的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感觉他失败的比较彻底。蕾梅黛丝认了他和庇拉尔的儿子为长子,和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的儿子,加入自由派,被暗杀。阿玛兰丹和丽贝卡从小一起长大,但为了一个男人互相仇恨。小何塞·阿尔卡蒂奥,回到马孔多后发现了乌苏拉尔藏起了外乡人的金币,因此而丧命。阿玛兰妲·乌尔苏拉随丈夫回到马孔多,最后与奥雷利亚诺·巴比伦相恋并产有带猪尾巴的男婴后失血而死。乌尔拉苏的第六代孙长大后研究各种文字和羊皮卷,却也生下带尾巴的男婴。奥雷里亚诺巴比伦最终译完了羊皮卷,布恩迪亚家族自此从大地上消失。
孤独是这个家族的共同点,他们不断的陷入孤独、对抗孤独却离不开孤独。最伟大而理性并且贯穿书本始终的人物是乌苏拉尔。她很刚正,一直在做努力,但他们的'子孙却无一例外都走向孤独。在这片马孔多的土地上,是一个历史的缩影,科技的发展,文化的推进,被入侵,反抗斗争到最后的听天由命。
书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抗孤独的办法,有的人参加革命,有的人远航,有的人暴政,有的人沉溺于情爱……所有人都在对抗,却没有人能够让孤独消失,就连我们自己本身也是这样。总有一些时刻让你感受到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6
“妄图在虚幻中寻找真实感的人,脑子一定有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这句话时不禁一笑,右手边是看了一半的《百年孤独》。这本诺奖得主的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品声名远扬,但此刻,我只是借翻阅它来消磨一个长长的无聊的下午。亦实亦虚的魔幻故事,庞杂的网络虚拟世界,以及虚拟世界里的一句话,和真实的我凑在永恒的时间里,就发生着奇妙的化学反应。
我看了很多遍《百年孤独》。最初的观感是晦涩痛苦的,因为一长串反复出现的名字、人物癫狂而奇怪的行为、神秘而混乱的环境。作为一个学着“三观端正”现实主义课文长大的学生,这种将与真实生活毫不相干的灵异传说放在极具真实感的现实里的叙述,实在别扭难过。但不可否认,故事非常精彩。当我翻到最后一页,看到这个苟延残喘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不见,一群啃食着血肉的蚂蚁,一棵被绑着“疯子”的大树,我心中空落落的,意犹不止,也好像“大雪白茫茫真干净”的惘然。我可能自己也没有发现,我正走向一条不那么普通的文学之路。伟大的作家布下隐形的.指示,指示着每一个读者,去虚幻中寻找真实。
我曾一度认为自己的阅读是肤浅的,因为富有特色的文学表达相较于它的内核仿佛更能吸引我,这种隐蔽的羞愧在阅读《百年孤独》时尤甚。魔幻现实主义的描写实在太迷人了,幻想现实碰撞,重彩写实融合,争锋相对的矛盾,水到渠成的和谐。而我这才发现,正是这种独特的写法,让虚幻的文字处处体现着真实的张力。比如奥雷良若上校的孤独。他整天埋头于作坊中做小金鱼,他的头发上可以长出蘑菇,口中长满青苔,明明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却感觉“空气中浸满雨水的潮湿”。这是上校行将死亡之前的感受。我知道现实中,一个活着的人不可能头上长着蘑菇口中长着青苔,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感受、触碰他的孤独,一种隔绝与世的荒芜,一种压抑到窒息的孤独,就好像生活在充满雨水的空气中一样。故事是虚假的,但孤独一样沉重。
于是,我越来越热衷于在虚拟故事中去寻觅真实,我不得不去寻找真实。先前我以为真实触手可及,周围的一物一物皆为真实,牛顿三大定律,科学唯物主义。《百年孤独》却告诉我,真实无处不在,但也极难寻觅。人们在真实的物质里狂欢,不知觉将灵魂的真实乱丢一地,要么伪装成虚伪的美丽。于是我们身处热闹人群,依旧如一个百年家族那样孤独。真挚纯粹的孤独,也是人类存在最后的依靠。如果,有一天连孤独都能物化,真实又何处可言?
美丽的姑娘微笑,人们真正动心于一瞬间灵魂的美好,而不是皮囊的功劳。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7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8
这是本没有感情却十分浪漫的书。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反复地做手工活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读书翻译也好……那里面包括了人类一切能够抵抗孤独的办法,如果有充满爱心的无聊人士,完全将这本书变成工具书,把名字起成《抵抗孤独的一百种有效办法》,换上蓝色白色的书皮,写好书腰,用大号字体和一点五倍行间距印刷,放在当当或者卓越的首页进行热卖推荐。
想来就应卖的比《百年孤独》好许多才多。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明白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感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但是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就应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那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样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能够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理解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明白自己是谁。
浪漫是理解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完美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向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9
很多人可能认为《百年孤独》人物关系混乱,难以读懂,但实际上,这是一本值得多次读,反复读的名著。
第一次读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书中有着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特点——时间、空间上的混乱。例如:书中第一段“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第二次读时,就能明白其实整个布迪恩亚家族就像一个车轮,不断的前进,不断的重复,不断的磨损,最终走向覆灭。他们族中人不断重复前人的名字就是这个意思,这也是羊皮卷中的秘密,暗示着他们重复的命运,重演着相同的悲剧。第三次读时,就可看到书中各件事中和他们各个人身上的悲剧色彩。例如:他们家族初到马孔多时,马孔多鸟语花香,充满活力;后来,阿玛兰塔·乌苏娜带来的每对黄鹂鸟在被放生在马孔多后,都毫不留情地飞离。这不仅仅是指马孔多的逐步消亡,更多的是指布迪恩亚这个家族的改变,从新生般的活力四射到老去般的暮气沉沉,最终无可抑制的走向覆灭。还有一个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最美的姑娘——梅梅(雷纳塔),她的结局颇具奇幻色彩,书中写她和白床单一起飞向了天空。就我的理解而言,有两种可能,一是加西亚真的给了梅梅一个奇幻的`结局,她因过于美丽,在晒床单时,被上帝带走,和白床单一同飞离。二是暗指她死了,美人早消。白床单就暗示死亡。无论是哪种可能,这样的描写都是美丽的,为她的离去渲上了一种神秘美丽的奇幻色彩。美丽而单纯的她走了,和洁白的床单一起飞向天空,这又给书多添上了一抹感伤。
一直喜欢《百年孤独》,一次又一次地读,每一次都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品读这本经典。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0
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1
在这个世界上的我们,在孤独的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正如此书所言:“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这部描述了一个历经百年,由兴到衰的家族的著作,刚开始读会让人十分迷茫,书中既穿插着错综复杂人物关系和姓名,并且作者又别出心裁的将七代人的姓名重复,这样让读者感觉身临其境,也突出了整本书的.色彩,“孤独”。以我这个年纪,现在读这本书是有些困难的。开始,我就被无限重复的人名和繁杂的倒叙插叙所搞晕,读完了第一遍,我的脑子里充满了人名和叙述,我没有感觉出来这是一本名著,反而像一本繁杂的史书,迷茫,空旷充斥在我的想法里。当我一遍又一遍的重新去读时,我才发现这本书后面隐藏的那副宏图壮景。
这本描写一个长达百年的家族—布恩迪亚家族由兴到衰的著作,书的开头就从上校的回忆开始记起,那时的马孔多,还是不开放的,它跟不上世界的步伐,一块微不足道的磁石也可以引起整个村子的轰动。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代,他有着开放,前进的精神世界,但是在那个时候,马孔多狭隘,无知,与现实格格不入。当他发现他的精神世界与现实矛盾,甚至完全相反,他努力的想去改变这个现实,可他做不到,这时,他的精神失常了。他被家人绑在了栗树上,随之而去的,是马孔多的未来。这正如当时拉丁美洲的社会背景,一个刚刚被解放的地方,人们的思想里充斥着无知,这使得当时的拉美孤独,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在书的最后,这个家族彻底被飓风卷走,这也暗示了作者对冲破孤独的渴望。
书中穿插了很多幻想,与现实相交错,在这种似像非像的意境中,我感受到了一种空旷的境界。当这个家族由兴到衰,直至灭亡时,我甚至感觉不到作者给予我们的孤独,而当我读完了书后,我又感觉到这本书字里行间都穿插着孤独的色彩,现实与幻想,开放与狭隘,描写的淋漓尽致。这正如这个世界,差距,潮流,与灵魂深处的孤寂和迷茫。
这是部令人惊叹,令人恐惧的伟大小说,在书中那无法挣脱的无力和孤独,梦想,激情,皆为泡影,暴风之中,只留有那丝缕舨的回忆。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2
第一次读《百年孤独》,还是16年,没有看明白。在那时的读后感里就有了对马尔克斯和《百年孤独》的差评。再读一次时,才发现自己真是年少轻狂,有眼不识泰山。
又一次捧起这本书,读起来觉得是不一样的。自己尝试着画人物关系图,不再纠结于书中重复命名带来的苦恼。故事甚是好看,脉络其实挺清晰的,前后都有铺垫。人物是活生生的,现实中掺杂着神奇的预言,一切都显得合情合理。
虽然书中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但男人们事实上只有两类:
“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
而女人们重名的较少,写得就各有特点了。有勤劳能干的老祖母乌尔苏拉,活到了第六代孙辈的时代,像《红楼梦》中的贾母,她们两人的死都宣告着家族的没落;
有第二代人的共同“情人”庇拉尔特尔内拉,后代子孙没有名分的祖母,也活了一百多岁,会卜点卦,见证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
还有因妒生恨、终生未嫁的阿玛兰妲,喜欢吸手指和吃土的丽贝卡,第四代中最美的人——迷倒众生却不知情为何物,最后升天而去的蕾梅黛丝,还有软弱的桑塔索菲亚,以及维护旧秩序的费尔南达等人……
不得不说,马尔克斯真行。写全了一百多年的历史,描尽了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故事之外,更多的是自己的感受。
第一就是世事的变更与人的延续性既对立,又统一。百年间马孔多的居民们从闭塞走向了开放,新发明、新事物、异乡人的涌入改变了马孔多,小镇升级为市,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世事无常。但人呢?一代代的延续,人的生活环境不同了,但祖祖辈辈们的性格却依然在延续。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一代代死亡,一代代新生,应了句老话“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祖祖辈辈的相似,让老祖母怀疑“世界在原地打转”。就算是前两代人的缺点,书中的一些疾病传了下来。(偶然得知马尔克斯家族有阿尔茨海默病遗传史才知道马尔克斯写的这些病的来源)
偶然也会想想我们,能不能跳出自己的所处的时间和地域,去以家族的面貌,以百年的岁月去看待时间,那些快乐,那些苦难是否都会显得微不足道呢?会不会茅塞顿开、不再孤独呢?
第二就是产生了自由的向往。书里很少看到规矩,没有三纲五常的束缚,人都是自由的,在大家庭里有自己的隐私,可以做自己的事情,阿玛兰妲可以终身不嫁,丽贝卡长大后可以重拾吃土的陋习,蕾梅黛丝可以光着身子在家里走来走去,第六代野奥雷里亚诺也逐渐逃脱了费尔南达的严密控制……自由地生活着,情爱也是自由的'。甚至,孤独也是自由的!
是啊,孤独是最大的自由。奥雷里亚诺上校可以一个人在作坊里打磨小金鱼,丽贝卡可以一个人生活到老……。这些人不用担心别人的打扰,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饿死,更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
有时真感觉自己不自由,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也会担忧看不清的未来。连孤单都害怕别人说成孤独!
幸而读了些书,可以不受时空的束缚,可以比身边的人看得长远一点,视域更大一点。“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自己的那点破事,在宇宙和世纪看来都不是事。
第三,人终究要学会忘记。打了多年仗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学会了如何忘记战争,摆脱了那些痛苦的记忆。难过的是,马尔克斯也没有逃脱家族遗传病,最后失忆了。马尔克斯尚且忘了他的《百年孤独》,我们又还有什么记忆不能抹去?
记忆力太好不是件好事,很庆幸自己的记忆力不太好。鬼片中的鬼从不会想起,书中难过的片段也会忘却,过去会被漂白得只剩些只鳞半爪的瞬间。自己那么热衷于写日志和公号也是为了留下些回忆吧。
最后,还是希望更多的人去读读这本好书吧。网上有更通俗易懂的人物图的版本(只是更喜欢自己花时间画出来的版本),结合着去看就能懂这本奇书。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3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得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然后上网找了几篇读后感想找找灵感,但是看完几篇读后感后我发现,我好想看了本假书。原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里还有这么多深奥的道理,再一次怀疑我看的是本假书。 不过没有像他们那样的深刻感受也未必是件坏事,这样说明我还没有过上类似他们那样的孤独的日子,没有感同身受,我还是幸福的。这样一对比,我生活中的种种自认为的不幸,都是那么的渺小与不过如此。不过即便没有像他们那样深刻的感受,我也有我喜欢的人物,即便他不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不是这个庞大的布恩迪亚家族的其中一员,但我依旧被他吸引。
他就是来自意大利负责安装和调试自动钢琴的琴师皮埃特罗.克雷斯皮。
我不止被他的金发,他的教养,他的端庄,他的礼貌,他的善良,他的认真吸引,还被他正直可靠,为爱割腕而死所吸引。我大概可以想象出他初来乍到时出于礼貌与主人保持适当距离的彬彬有礼的模样,将自己关在客厅,心无旁骛的装好自动钢琴的认真的模样,还有对待自己未婚妻的绅士模样,即便他曾经在丽贝卡冲动的纠缠中错生激情,但最终找到了真爱,那就是阿玛兰妲。在经历了婚礼因为各种原因一直被推迟,看着亲爱的未婚妻就在眼前但还是要保持绅士风度,没有与她有什么肢体接触,到之后与难以忍受等待的丽贝卡在不在为何熄灭了的烛火里接吻,相拥,在自己衷心不移等待婚期时却接到何塞·阿尔卡蒂送来的一句“我和丽贝卡就要结婚了”这些种种之后,在乌尔苏拉充满歉意的周二聚餐中与阿玛兰妲相爱,并在一个星期二向阿玛兰妲求婚。这一切似乎验证了何塞·阿尔卡蒂说的'那句“如果您真喜欢我们家,那还有阿玛兰妲呢”。但最后阿玛兰妲还是拒绝了他,这样的打击与内心的崩溃,他最后选择了割腕自杀,远离了这个带给他一次又一次伤害的布恩迪亚家族。
皮埃特罗.克雷斯皮的一生也是孤独的。在无尽的爱与爱中辗转,受挫,到最后逝命。就像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丽贝卡就是那两条相交后愈行愈远的两条线,而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阿玛兰妲就是那两条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的线。真爱明明就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反正我们终究会孤独,与其和孤独争个你死我活,不如与孤独为伴。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不过,对于现如今的我们来说,所谓的孤独不过是对着无情感的屏幕,手指习惯性的上下滑动,看着不痛不痒的内容,无所事事的孤独感罢了。对于这些孤独感,能做到不过于晚上少熬夜,躺在床上了不要来回刷手机,越刷越孤独,胃不好就少吃辣椒冷饮过热食物,容易发胖体质管不住嘴就多运动,一个人待着时就看看书,好东西都值得花时间,所以无论你现在多辛苦也别放弃,想想已经坚持了多久才到这里。再想想那些每天不足六个小时的睡眠,两天用完一支的中性笔,无数杯速溶咖啡下活蹦乱跳继续冲刺的日子,我们不是在透支着生命,只要你想赢,这些都不算什么,有何况区区孤独呢.
其实人的一生,真正合适的对象,真正有幸福感的瞬间,配额该是大体相当,谁也不会更多,谁也不会更少,全在于一念之间。因此,如果恰好有这样一个人,他愿意与你一同挨过这漫长的黑夜,也愿意倾听你的满腹牢骚,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拉住她的手,别让她扑个空——那么,为什么不呢.不过在紧紧抓住她的手之前,你需要更努力的让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更加的有资本可以留住她,同时你也需要更努力的克服在前进时一直围绕在你身边的孤独。到最后你会发现,你所走过的那么多个孤独的夜晚,痛苦的时刻都是值得的,为了更好的。希望以后的你会感谢现在的你的努力与坚持,会惊讶与现在的你的毅力与忍耐力。为了以后的日子,加油。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4
我的第一本《百年孤独》是考上高中时表姐送我的开学礼物,一页都没读,就再也没见过那本封面是个老头子的《百年孤独》。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何来孤独,又怎么能看懂,纵使现在的我也不敢妄言理解孤独。
后来听说马尔克斯他老人家仙逝了,才像富豪死了后代们抢遗产一样,抢购了我的第二本《百年孤独》。那一次我看了三分之一,便束之高阁。不是情节不吸引我,也不是翻译的问题。而是刚刚离开校园独居不久的我,看到这貌似子孙满堂实则无一人懂我的文字,脑补给我的都是我晚景凄凉的画面,使我有点害怕。加之我读书和看电视剧有点像,经常"出画",看到"炼金术"几个字我脑子里就一直在想:如何炼金呢?如何炼金呢?到底如何炼金呢?看到后来发现炼金术不是重点,我就去找关于炼金术的书看去了。
现在手里这一本是我的第三本《百年孤独》,这样魔幻的缘分,促使我还是安安静静的把它读完了。这本书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好宏观的.评价呀!然于我而言,历史知识仅源于高中历史课本和一个叫高晓松的胖子做的一档说话节目。读书不多的我也基本不区分作家流派,从琼瑶奶奶的言情小说再到神魔小说西游记,我更不关心一本书是如何推动社会、政治、经济、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
读这本书我是做着笔记读完的,书中男人们的名字相似度极高,以至于后来我把他们想成一个人,这样就不去想谁是爸爸,谁是儿子,叔叔和二大爷是哪一个奥雷里亚诺或者全是。而且全书无章节,不管看到哪里停下来回想,都有一种站在沙漠的感觉,眼前荒芜,内心更是有种被拧干的感觉。最后被蚂蚁吃掉的是肉体,被孤独吃掉的是灵魂。
书开始的时候,看到痴迷于吉普赛人带来的新鲜事物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我的感觉是他荒谬的有点可爱。等读到他的大儿子时,我觉得他太过生性鲁莽,不那么可爱了,二儿子对小金鱼的痴迷很像他的父亲,我喜欢这脑子发达的家伙。从第三代开始我就不太注意分清楚他们的继承关系了,而且有点作者是不是在中国生活过的错觉,因为这些子孙有点某二代的代入感,无厘头的有点讨人厌。再到后来,整个家族的衰落,有点《红楼梦》的感觉,猢狲都死了,树叶也枯萎了,都是命运吧。
谈谈这本书里的女人们吧,我最喜欢的是乌尔苏拉,很多评论说她无私,伟大,这些词语好高远呀!这的确是我眼中的乌尔苏拉,但是我更喜欢的是她永远充满活力,好像什么问题她都能解决,我爱她,因为她总能让我想起美好的东西。如果现实中有乌尔苏拉,我想和她做好朋友;如果是朋友,我想成为朋友眼中的乌尔苏拉。可现实中,我可能会觉得费尔南达的性格弱点在自己身上更突出,对现状不满却没有改变的勇气。
全家族的人都是孤独的,其实真实的世界里每个人也都是孤独的,每每想到孤独面前人人平等,我想对这个世界好一点,想微笑,想说谢谢。这就是所谓好作品给人的感觉吧,先把你心掏空,然后再填满。
读《百年孤独》有感 篇15
我常戴着沉默的耳机,我也沉默,就好像整个世界都沉默。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我欣赏所有通透的灵魂。
我礼遇孤独。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从带着孤独呱呱坠地,到逐渐与这个世界建立更广泛更深层次的联系,去认识孤独、去逃脱孤独、去享受孤独,最终带着孤独而去。诞生伊始,我们用“哇哇大哭”对来自陌生孤独的深深恐惧做出回应;到稍微熟悉了一些,待在母亲的襁褓里“嗷嗷待哺”,一个“小把戏”就能把我们逗笑;然后又长大了些,我们与玩具、与卡通书、与动画片为伴,我们试着与孤独相抗,去摆脱,甚至妄图去战胜孤独,却不知道如蚍蜉撼树、螳臂当车般不知量力;再长大一些,我们发明了更多的花样,逃脱孤独也有了更多的选择,锦衣美食、美景佳人,甚至党派政治、战争、宗教伦理也是我们抗拒孤独的产物;再长大一些,我们终于明白孤独是无法战胜的,试着与孤独达成最后的谅解,签下不失尊严的“投降书”。
段评:勤于积累,学以致用,词语的巧妙运用为文章锦上添花。有意识的使用具有夸张效果的词句,起到了一定的强调效果,引发读者想象和共鸣。
《百年孤独》的“百年”,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从第一代布恩迪亚到第七代布恩迪亚之间,这个家族长达一个世纪的历史。
《百年孤独》的“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和布恩迪亚家族以外的人的孤独,也就是所有人的孤独。
从宏大的隐喻来讲,由第一代布恩迪亚开拓、创建,在第七代布恩迪亚被蚂蚁吃掉时被飓风从世界上抹除的小镇“马孔多”,就是整个的人类文明社会。
这个社会也有由生到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代布恩迪亚都在“个人的奋斗”和“历史的进程”的交互作用下上演着一出出、一幕幕。这一出出、一幕幕随时在发生,又随时在消亡。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发生如何?不如何。
消亡如何?不如何。
有谁在意吗?只有“个人的奋斗”会在意,甚至当风云拨清之后,“个人的奋斗”也不觉得在意。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怀念的父亲带他去见识的“冰块”,而不是三十二场失败的武装起义,与十七个女人生下的十七个儿子,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正在发生的一次枪决。上校衰败的余生,在铸造小金鱼、融化小金鱼的循环往复和徒劳中变得稀薄,稀薄到消失于家人的视线、稀薄到生命悄无声息的湮灭、稀薄到第六代的布恩迪亚询问马孔多居民的时候,他们已经遗忘了上校和他的家族。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段评:语言简洁,描写细腻生动。
在孤独面前,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一道一道疼痛的.伤痕,手在黑暗中凝固成孤独的姿势,生命像鸟一样迁徙。
乌尔苏拉是阿尔卡蒂奥的妻子,她活了一百一十五岁,死的时候只有胎儿大小,一百多年的寿命,她却不觉得自己曾经活过。她为布恩迪亚家族奉献了一生,以至于彻底瞎了以后还不愿承认自己的无用,“她暗中记下东西的位置、人们的声音,继续凭记忆‘观看’患白内障后看不到的事物”,“没有人觉察到她的失明”。在马孔多那场长达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雨还没停的时候,年幼的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和阿玛兰妲总是把乌尔苏拉“当作一个陈旧的玩偶在角落里拖来拖去,给她披上花布条,往她脸上涂满油烟和胭脂,挂上蜥蜴和蟾蜍干尸、念珠和阿拉伯人的古旧项链”。雨停之后,乌尔苏拉才发现这一切,她难过地哭了一场,可她明明大喊着自己活着,孩子们却说着祖母死了,祖母死了。她还能做什么呢,也许哭就是她所能做的最疯狂的举动了吧,。
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都经历过一个有一个的孤独时刻,就像我们所有活在世上的人一样。其实在阅读过程中,这些孤独大都没那么起眼,但也有那么些个时刻,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被绑在栗树下风吹雨淋好多年、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小金鱼的重复熔铸中终其一生、乌尔苏拉瞎眼多年却一直不被发现、蕾梅黛丝不流世俗随风飞去、丽贝卡幽居暗室几十年化作干尸、阿玛兰妲经历两次深刻爱情却终生不嫁、桑德索菲亚为家族操持一生却又从来不被注意到、费尔南达为了家族名誉努力奋斗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巨大的宅子破败、第六代奥雷里亚诺丧妻丧子又不得不独自面对家族的百年历史……仔细想想,孤独蚀骨。
马尔克斯说:“只是觉得人的内心苦楚无法言说,人的很多举措无可奈何,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寂。”那什么是孤寂,我想起的不是孤单和路长,也不是那些没有灯光的夜晚一个人的悲伤,而是波澜壮阔的海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在我的理解里,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周国平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足”那么如果你经常感到孤独的话,不要见怪,整个城市也不过是几百万个人一起孤独生活的地方。
你曳着长发向黑暗中游去,落了一池清明与水秀。
有人轻轻打亮了一束光,微微照亮脸庞,踌躇着,心存感激。
后来万丈迷津,你义无反顾地遁于黑暗之中,甚至万劫不复。
我说,匪夷所思。
我想,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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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书心得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