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哈利波特》有感

时间:2023-03-24 13:46:11 读后感范文 我要投稿

读《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读《哈利波特》有感1

  长着一头乱乱的黑发,鼻子上架着一副圆框眼镜,穿着黑礼服,手持魔法棒,骑着他那把“光轮20xx”——世界上最快的飞行扫把,没错,这就是在魔法学院上学的哈利波特!

  有位名人说过:“读书应该像饥饿的人遇上了面包。”这话说得很对。这个假期,我简直像一匹恶狼,贪婪地,如饥似渴地读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真是太有趣了!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父母突然去世,死因不明。哈利波特来到姨妈家,姨妈虽然收养了他,但并不喜欢哈利,哈利的'表哥也欺负他。然而,在哈利十二岁时,这一切都改变了,一个大个子巨人将他送往了魔法学院,他被录取了。在那里,他交上了好友——罗恩韦思莱和赫敏,同时,他也发现了一个黑魔法阴谋,经过一系列考验后,他终于来到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面前,并打败了他......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发现了哈利成功的秘方:能力、智慧、勇气、友情!能力,他刻苦学习魔法,掌握了强大的魔法技能,这样才能与伏地魔对抗;智慧,他从容冷静,聪明无比,在寻找伏地魔魂器时,运用智慧,推断出了魂器所在地;勇气,哈利在最后对付伏地魔时,毫不畏惧,表现了非凡的勇敢;友情,他用可贵的真诚得到了忠实的朋友,在一次次冒险中,他的朋友们一直帮助他,才使他最终获得了成功!

  沉思间,我仿佛觉得哈利化作了一面镜子,我不禁对着这面镜子反省起自己来:我成绩不错,且有几门特长,老师和同学们都夸我多才多艺,平时也有几位知心朋友,所以我在能力、智慧、友情方面还是有自信的。但在勇气方面,我觉得自己不太勇敢,比如我非常怕黑,每当独自处在黑暗之中时,我那丰富的想象力就开始作祟,我的心就不由得怦怦直跳,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猛地扼住了我的咽喉,令我感到窒息,以致于老要抓住一个人作陪,惹得妈妈常常对我苦笑道:“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另外,我还不爱体育运动,尤其是跑步,上学期期末,张老师在给我的评语中写道:“如此聪明的你,可不能做运动场上的逃兵哦!”张老师的忠告,加上哈利的榜样,无形中产生了一股奇妙的力量,促使我向跑步发起了挑战,我坚持跑了一个暑假的长跑,每当我累得气喘吁吁,眼看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仿佛感觉哈利正骑着他的扫帚飞在前方,对我使劲挥着手臂,嘴里喊着:“加油!加油!坚持就是胜利!”我咬紧牙关向前冲去。哈利在向我微笑!

  我要插上勇气的翅膀,克服自己的缺点,使自己更为强大!

读《哈利波特》有感2

  暑假时,我读了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很有趣,它是述说了魔法世界里发生的事情。

  哈利.波特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但有时也不分青红皂白的人。他为了救朋友,而独自面对阴森森的,对他有非常大的伤害的摄魂怪时,他勇敢的用魔法和摄魂怪斗智斗勇。是他的善良让他饶过了真正的杀害他父母的彼得,但他在没弄清情况之时,把布莱克当作了杀他父母的仇人。

  我在生活中也要学一学哈利.波特好的品质。比如不惧怕黑暗,继续向前走;遇到自己做错事时,不会想着逃避,而是勇于承认错误;如果别人犯了错,自己也不会斤斤计较,而是宽恕;如果别人有困难了,他还一定会伸出援手。一次,我的同桌:宁佳在订正试卷,有道题不会做。我看见后,就过去告诉她解题思路,她便明白了那题怎么求。

  我觉得自己也要学习他的好的品质,努力帮助别人,不计回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觉得帮助别人这件事,我一定能做的'很好。在我帮助别人的时候我很开心,我觉得自己被别人所需要。

  通过读《哈利.波特》,我明白了勇气是我们解决危险的灵丹,善良是宽容大方的太阳,帮助是驱赶困难的妙药。我一定要坚守这三条信念。大家一起来看看《哈利.波特》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3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面,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从一个还在喝奶的婴儿开始,他便受到了母亲以生命为代价的爱,从一进学校起,就和他的小伙伴一起,不断闯祸,不断进步,不断成长。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他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有了和坏人伏地魔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住在楼梯下的小储物间里,表哥达力总是仗着自己个头大欺负哈利,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的生日里,发生了一件很不平凡的事情,改变了他的一生。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的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在霍格沃兹他还认识了两位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作者罗琳也接连写了好几本书从最开始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一直到《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他们三个与伏地魔顽强的抗争,最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达到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弃爱与希望,它们可以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希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读《哈利波特》有感4

  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过的土地上。哈利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从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去面对它,迎战它,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属于坚忍不拔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去努力吧!

  魔法、巫师已是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罗琳的无疑是最好的。把魔法界写得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之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如此让人意犹味尽,拍案称绝,书中到处都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细节中。正是这样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地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能想过,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像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给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很多书,但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读《哈利波特》有感5

  “死吗?一点也不疼,比进入梦乡还要容易。”“我们会陪着你直到最后的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恐惧,一步步地迈向死亡。看到这一幕,我为哈利的勇气感到震惊。一个十七岁的男孩不可能不害怕死亡,可他竟是如此平静。

  哈利为了同伴,为了家人,不得不肩负起不属他这个年纪的重担。在那时他完全可以和其它同学一样待在城堡里不出来,但他的善良告诉他,如果他不去赴死,将会有更多无辜人因为他的懦弱而牺牲。于是他既便恐惧还是不得不坚定地一不步走向死亡。

  哈利和伏地魔是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正义,一个极度邪恶。伏地魔的出生让我不由得大吃一惊。他前身竟是一个名为汤姆·里德尔的男孩,曾被誉为是全校最聪明的男孩,却因为一个邪恶念头的萌芽——巫师的血统是最纯正的。而变成一位不伦不类的邪恶魔头。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邪念需在刚起步时就掐掉。

  故事地最后,哈利战胜了伏地魔,老魔杖也臣服于他。我特别想知道这个男孩在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杖时会做些什么。要知道只要他有那么一丝贪念世上就可能爆发出第二场战争啊!但哈利在罗恩劝说他留下时,哈利还是毅然绝然的掰掉了老魔杖扔进悬崖。

  罗恩是书里三位主人公中最真实的一位,他没有赫敏的机智果断,也没有哈利波特的镇定勇敢。他甚至一次一次地想要放弃。但可贵的`是他一次次地战胜自己,每每放弃后,他都会掐灭自己的念头回到团队当中。他的出现给书里增添了一份生气。

  赫恩是书中三人团队的军师,她虽然是“泥尼种”却样样做都比大家好。她甚至比哈利还要冷静。当他们迷茫时赫敏像盏路灯替他们指明方向。

  这是一个关于正义与力量,勇气和担当的故事,我从这本书中看见了JK罗琳对于死亡,人生与社会的思考。

  在这本书中我遇见了勇于担当的哈利·波特;遇见了机敏果断的赫恩;遇见了战胜自己的罗恩。同时我也为J·K天马行空的想象,源厚的文化底蕴感到由衰的敬佩。

读《哈利波特》有感6

  《哈利·波特》这本书,惊险而又剌激,神秘而又有趣。

  惊险在于哈利·波特与伏地魔地激烈战斗。这个小小地惊险让我们为他多多担忧了一分,而当他成功得赢得了伏地魔时,我们却又为他松了一口气。

  剌激就是指,哈利·波特与他的好朋友们做的一些事,这些事往往都充满了剌激与危险,并让人觉得很惊讶。

  神秘就是那些事情的点点滴滴,书里和每一个故事都充满着神秘,这些神秘让你非常好奇地想知道结果。

  有趣是惊险,剌激,神秘的结合,这三种里都充满着吸引力,让你拿起书就不想放下,想一口气把它读完。

  这本书可以让你从哈利·波特体会到勇敢无畏,可以让你从罗恩·韦斯莱体会到真挚的友情,可以让你从赫敏·格兰杰体会到聪明机智,可以从纳威·隆巴顿体会天团结一致,可以从金妮·韦斯莱体会到真诚善良,可以从鲁伯·海格体会到热心胆大……

  书是人们的'好朋友,不光要读书,而且还要边读书边做笔记,体会其中的道理和意义,并学会在生活中去运用它。

读《哈利波特》有感7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哈利波特》,当我看到书时,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这么厚的书,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可当我翻开第一集第一页的时候,我就深深地陶醉其中了,每当空闲的时候就拿着书看,爱不释手,没过多久,一套7本厚厚的书就被我“啃”完了,7本书中,最让我映像深刻的`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让我懂得了许多,如:从哈利波特这个人物,我明白了做事要勇敢,一往无前;从赫敏这个人物中我懂得了学习要认真;从罗恩这个人物中,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我们要对朋友忠诚!当他们三个朋友冒险时,哈利波特给予一份力量、一份勇气,赫敏给予一份智慧、一份关爱,罗恩给予一份快乐,一份信任,这六种力量集中在一起,他们渡过了重重难关。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中不禁浮现出一件事:我小时候十分胆小,每当看到朋友们玩惊险刺激的攀岩活动时,我都十分妒忌,可我就是不敢呀!当我读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我又一次来到攀岩基地,尝试着抓住一个个石块,努力向上攀爬着,一次掉下来,我再试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我终于爬上了最好点,心中激动的心情无法形容!

  如果没有看到这本书,我就不会学习到“勇敢”,如果没有看这本书,我就不会认识到友谊的可贵,如果···

读《哈利波特》有感8

  接下来由我来带领你们走进哈利·波特的魔法学院里,一起体验体验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吧!

  哈利·波特在暑假期间知道了那可怕而且守卫森严的一个监狱,它的名字就叫做——阿兹卡班,阿兹卡班里关着一个臭名远扬的囚徒,他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小天狼星就在这暑假期间越狱了。

  假期结束了,哈利·波特回到了霍格沃茨,海格带他们见了一种新的怪物,它就是鹰头马身有翼兽,它的形状十分奇怪,它具有老鹰的头,马的.身体,并且还有鸟儿一样的翅膀。马尔福对鹰头马身有翼兽态度十分恶劣,鹰头马身有翼兽弄伤了他,他怀恨在心,利用爸爸在魔法部的权利,就让他的爸爸下令处死鹰头马身有翼兽,海格十分伤心,但这是魔法部下的命令,海格不得不服从魔法部下的命令,鹰头马身有翼兽死了。

  哈利·波特听见福吉和麦格教授的对话,说小天狼星是伏地魔——杀死哈利爸爸和妈妈的人的手下,他背叛了詹姆·波特和莉莉,投靠了伏地魔,并把詹姆和莉莉的行踪透露给了伏地魔,伏地魔就杀死了詹姆,正准备把哈利·波特杀死,他的母亲莉莉保护了他,他的母亲死了,并且福吉还说,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波特的教父 。哈利发誓要杀死小天狼星布莱克。

  小天狼星终于来到了哈利·波特的面前。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哈利来到了布莱克的住处,原来,背叛詹姆和莉莉的人并不是小天狼星布莱克,而是罗恩·韦斯莱的小老鼠斑斑,他是一个魔法师、詹姆和莉莉的朋友,他就是——小矮星彼得。

  这时,突然来了一群摄魂怪,小天狼星受伤了,哈利·波特救了小天狼星,突然,斯内普出来了,抓走了小天狼星布莱克,正准备把布莱克送进阿兹卡班,赫敏用时光倒流器救了鹰头马身有翼兽和小天狼星布莱克,布莱克骑着鹰头马身有翼兽飞走了!

  这真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呀!

读《哈利波特》有感9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10

  不知从何时开始,美国女作家罗琳所著的《哈利波特》小说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了我们的话题,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自己不会沉迷于这样的虚幻小说,却没有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一个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我们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如果我有魔杖就好了。”“如果我也会魔法就好了。”“如果我们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一种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积极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我们必须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有的正是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积极的生活方式。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取得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不是他这种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就是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的`我们去读的地方,让我们能够真正了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一种精神。

  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我们是不可能拥有哈利的魔法,但另一种魔法不是一直藏在我们身边的吗?美国的盲人女作家凯勒就是一个具有神奇魔法的人。她天生是盲人,但并未因此而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力求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的任务,难道这不是一种堪称神奇的魔法吗?如今许多的企业家都资金雄厚,但他们并不以为傲,而是每每以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的身份出席各种支援贫困山区的活动。他们拥有的魔法就是没有将名利过分看重,以平常心来关心周围的人,没有让金钱掩埋了自己的善良。他们的名字都会被世人所铭记,那因为他们有一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态度,面对每个起起落落,都不刻意追求或在意。我们也有神奇的魔法,我们的魔杖就是自己的信念与双手,我们的魔法衣就是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我们最神奇的魔法就是平淡看一切,以包容心和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你会发现魔法下的生活将是美丽与耀眼的。

  这些都正是通过《哈利波特》感受到的积极向上的思想。请那些只在意哈利的魔法的朋友们,不妨拾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哈利波特》,用一种不一样的角度再一次地随着哈利经过一道道关卡,推开一间间房门,揭开一个个迷团,努力地发现书中所传达的一种精神,它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魔法,一种不需要咒语的魔法,一种属于我们的魔法,它会让世界变的和平,让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11

  在我书架上众多的课外书中,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了。自从前几年看了第一部以后,我就深深喜欢上了这个神奇的魔法故事。

  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因为自从出生之日起,他的父母为了保护他就被坏人伏地魔给杀死了,而哈利自己也成了大家眼中的风云人物,他所到之处,都会受到别人异样的眼神。但是同样他又是十分幸运的,因为他自从要进入魔法学院学习,开始新的人生旅程的时候,就遇到了很多好朋友,这些好朋友并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对他指指点点,而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和他做朋友。在这个新的环境里,哈利开始了他的新的生命旅程......

  这本书吸引我的,除了精彩的.故事情节以外,就是主人公的性格了。哈利的性格乐观开朗,和朋友相处的时候也赤诚相待,面对未知的事物总是会勇往直前,不会退缩,这些都是我需要学习的。

  如果你也被我的叙述所吸引,欢迎你加入《哈利波特》读者大家庭哦。

读《哈利波特》有感12

  《哈利波特》是一部有趣的科幻小说,不过一开始我可不这么认为。

  前年暑假,妈妈把这本书买回来的时候,我兴致勃勃的打开了它,可当我发现这本书没有插图,“唉,真没趣”!便随手把它扔到了书架的最上层。

  前两天,我发现和自己喜欢的演员鹿晗在节目上提到了《哈利波特》、同学们也在兴致勃勃的谈论《哈利波特》、我的书虫姐姐也跟我隆重推荐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疑惑的把它从书架上拿下来,重新翻开细细品读。

  慢慢地,我发现这本书是那么地有趣,它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和好朋友们罗恩韦斯莱、郝敏格兰杰、“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以及马尔福的左膀右臂,克拉布和高尔,用智慧和勇气战胜了黑巫师伏地魔,让人类免遭伤害。小说共有七个部分,有魔法石、火焰杯等,他们分别讲述了一系列让人忍俊不禁的魔法故事。

  《哈利波特》看了快接近尾声的'时候,我突然感冒了,医生要求我多卧床休息,可我被它深深吸引,忍不住悄悄地拿起它,背着妈妈和医生偷偷地在书海中畅游。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我与好书有个约会,就在每天的晚上八点半………

读《哈利波特》有感13

  也曾梦想着在自已十一岁生日时收到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在对角巷的魔杖店中挑选魔杖、骑着飞天扫帚打一场魅地奇赛——哪怕不是火驽箭或光轮20xx,给我一把横扫七星就够了......

  《哈利.波特》整整七部,让全世界为之沸腾,也把我的心填得满满的。霍格沃茨让人明白了什么是家,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奋发的力量。它仿佛一道光,帮我照亮了整个世界。闲暇时随手一翻,总会收获一份别样的心情。

  它是现实世界的翻版,是人们心中的憧憬,是漫漫岁月长路的缩简。它在一个近乎完美的世界构造出了不完美的人物。它打破常规,又在一遍遍地复述所有作品中的真理:邪恶永远压不倒正义;主人公永远是羸家。书中多处伏笔,甚至在第六部才出现的人物,也会在第四部就埋下伏笔。作者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地向读者展示了世间百态,在我眼中,《哈利.波特》更胜过了《纳尼亚传奇》与《魔戒》。

  哈利的父母在他倘在襁褓之时就被大反派伏地魔杀害,而他也成为魔法界唯一个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人。只是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更让人震惊的是他竟把伏地魔的毁灭性魔咒反弹回了伏地魔身上,让他从此苟延残喘,也为魔法界换来了一时的幸福与安宁。由于身份特殊,哈利一回到魔法世界就受到了明星般的追捧。这让常年被姨母姨父虐待,住在地下室的他有点无法接受。朋多大的能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在霍格沃茨七年,各种大事与他不期而遇。全校人的追棒或是敌视,朋友义无反顾的陪伴或是一气之下的出走......不论周围环境如何变化,他都未曾真的放弃。当然,也曾气馁,回避,害怕。因为他也是人,一个不完美的巫师。他之所以能坚持到最后,是因为他从不缺乏从头再来的勇气——大不了再住回地下室。邓不利多曾告诉他,父母对他的爱印在他的身上,那是最强大的.保护。伏地魔永远不可能攻破。因为他从未爱过!

  J.K.罗琳可真是厉害。她用一支笔让人万念俱灭,又不经意间给我们施个快乐咒。看到最后,当如城堡般的邓不利多轰然倒下,教夕小天狼星为正义牺牲,当我们失去了一切赌上了一切,当我们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时——我想起了《余罪》中的一句:正义从不会缺席,它只是跑得有点慢,喜欢迟到而已。

  故事的结局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哈利打败了伏地魔。振世之作悄然落幕,留给我们的不只是美好的结局,还有担当,有责任,有希望,有不见南山不回头的执着,有“众判亲离,我亦不惧”的勇敢,有“哈利,我们和你一起去”的感动......读完整整七部,像是读了一整套的《智慧背囊》加一整套的《心灵鸡汤》。

  一篇古风小说中曾说:最怕忘却了春风词笔,最怕故事里英雄迟暮。我不以为然:迟暮又怎样?终究会来。那些早早牺牲的一切,就当是为英雄的到来埋下的伏笔。

  最后,我告诉你个惊喜:按照书中的时间轴,这个学期刚好是哈利的大儿子到霍格沃茨报道的时间——我们一起去撞墙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14

  首次接触《哈利波特》是被电影中的主人公——哈利以及那不寻常的世界所吸引,而后才开始触及这本少儿读物。

  《哈利波特》不仅带给了小孩梦中的世界,同时也给予了不同年龄段的人的一种梦境。

  J.K.罗琳并没有用优美、华丽的词语、语句来勾勒她的魔法梦境,甚至可以说《哈利波特》系列丛书的文学底蕴很低,然而它却凭借不寻常的魔幻世界的引力而风靡全世界。同时也令本人无可救药地深深“迷恋”上了它——《哈利波特》。

  J.K.罗琳的笔端流泻出一种令人无可抵挡的魔力,可以使读者置身于其中。书中以章节形式分篇,内容却又是环环相扣。书中给予读者的背景总是清晰明了的,但情节上却又总是充满“悬疑”,让读者仿佛被置身于团团云雾之中。可是结尾却又给予读者一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意境。

  这一系列丛书中不仅诠释着魔法的另类、有趣,书中又表达了人类孩童间纯净的友谊,父母子女间的亲情,以及不同人性格中的差异,似乎仿造了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哈利、罗恩和赫敏这三个好朋友总是能为朋友竭尽全力。难能可贵的友情,无限渴望的亲情以及人与人间的“勾心斗角”让读者品读之时,陷入一个个作者编织的世界中。

  书的内容固然精彩,但魔法的体现却又在于大胆的.创新的想象。例如在哈利波特的世界中,我们这些不懂魔法的人被称为“麻瓜”,在霍格沃茨学校中的楼梯会变化无常,楼道上以及他们的相片中一切会移动,当然他们也有会飞的扫把,以及他们进入宿舍也需要像阿里巴巴一样念咒语,不过他们的咒语可不是“芝麻开门”哦。他们的宿舍门是一幅画,咒语由画中的主人决定。最少不了的就是那根魔杖。这也是许多魔幻故事中少不了的。

  《哈利波特》每次出现都有无数书迷、影迷为之倾倒。哈利,这个身世不寻常的男孩为找到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成为丛书的主导线,而哈利在学校中的经历成为了看点,同时他勇敢、善良、优秀的人物形象深入人心,让无数读者拜倒在这位小巫师的魔法袍下。

  友情,慢慢的沉积,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股动力。让故事洒上一层晶莹的情感,美妙令人无法自拔。就像主人翁一般只愿留在学校享受别人给予他的爱,甚至遭到百般的困难,也不愿回到那没有感情的“麻瓜世界”。

  仿真生活的情景塑造了一个令读者可以接受的魔法世界。

  身世背景的悬疑造就了《哈利波特》的开端。

  无限的魔力,真挚的友谊,永恒的信念像无尽的潮水冲击着哈利勇往直前。现在我还不知道他的结局如何,但我认为哈利会永远留在读者心中,成为一种不灭的动力来源。

读《哈利波特》有感15

  我平时并不很喜欢读小说,但对神话故事却情有独钟。喜欢《西游记》展现的中国的神仙世界和佛教的西天乐土;喜欢《希腊神话》描写的宙斯统治的诸神世界;喜欢《一千零一夜》表现的真主引领的阿拉伯世界;喜欢《圣经》展现的基督世界;如今又深深地爱上了罗琳构建的魔法世界。其实这个魔法世界并不是罗琳创造出来的,众多关于魔法、巫师的故事在西方社会流传已久。

  哈利是个真正勇敢的人,而他又是活生生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缺点有感情的人,却又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他恐怕是文学史上最成功的人物形象之一了吧……从第一部书开始,一点点看着这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在那个梦中才会有的世界,上演着他的故事。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这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他明白生命真正的价值,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从那样紧凑的情节,紧张的氛围,最后一战的宏大场面,最后一刻的辉煌胜利,我毫无来由地为他们笑着,不能自已。

  毫无疑问邓布利多是个伟大的人。无论他的过去是怎样的,他理解了,明白了,接受了,努力了。他和哈利,和那些所有所有的人,他们所为之献出生命的……死者已矣。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汇来总结我所为之感动的那一部分,那就是——包容。他能够认识一切,他能够接受,能够理解,包括他的错误和弱点,他都能清楚地明白着,然后从容地走向死亡,他的心中沟壑万千,他将一切都记在心里……是他,使得这一切成为可能,是他使身后的人都一直在奋斗。他的心是那样宽广,宽广的可以包容下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的错误。也是他,一直指引着哈利走向前方。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天狼星。他不是最强的,不是最聪明的',不是最勇敢的,不是最拉风的,不是最温暖的,不是最生动的,不是最可爱的,甚至不是最可怜的,不是最惨烈的,不是最悲情的……但是他们感动了我,就这么简单。对于小天狼星,不可否认,我喜欢他帅,喜欢他聪明,喜欢他特别,喜欢他变成黑狗,喜欢他充满了爱……他的死,甚至比邓布利多的死更让我难以接受。他的一生那样匆匆,不甚光明的童年,学校,遇到爱之如同生命的朋友,然后失去彼此,在阿兹卡班地狱般的生活,逃走,遇到哈利,守护他……然后,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他走了,走的那么悄无声息,在激烈地战斗中,那样安静。可他和哈利在一起的时间甚至是那么短暂……

  其实,直到这最后一部书,我才能感到我真正地走了进去,不是痴迷,而是领悟。我理解了他们所有的人,所有的感情,所有的眼泪和欢笑,悲伤,痛苦,努力,生活。我能够用他们每一个人的眼睛看待这个故事。我为他们每一个人而感动。

  在这故事的最后,我从这个世界中走了出来——却真正地融入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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