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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首次列入浙江省自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日前发布消息,今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及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自学考试将在我省首次举行。
据悉,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考试后,既可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也可获取相应的大专或本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浙江省自学考试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考生也可单独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的考试,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相关岗位工作人员、高等院校和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有志于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学习的社会其他人员,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职务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自学考试。
考生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考试有关助学基地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10月10日,咨询电话:0571-85121056、85027384,也可登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网(WWW.ZJLSS.GOV.CN)或省自考网(WWW.ZJZK.CN)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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