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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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3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3篇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 总则

  1.1 为全面规范施工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项目。

  2 职责

  2.1 各项目部是安全用电管理的实施主体,项目经理要亲自策划、组织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措施的现场落实。

  3 工程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

  3.1 项目经理负责,明确本项目主要安全责任体系成员安全用电管理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

  3.1.1 项目经理

  1)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包括变更)、实施和现场验收。

  2)负责保证项目部专职电工及专业用具的配备,保证现场配备符合公司标准要求的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和电源电缆等。

  3)负责组织落实现场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

  3.1.2 现场施工负责人

  1)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现场按《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进行现场用电布设,并参加专项验收。

  2)负责组织现场用电设备和电源线防护措施的落实,督促落实现场接拆电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

  3.1.3 现场技术负责人

  1)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2)负责对工程项目现场用电布设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参加验收。

  3.1.4 项目部电工

  1)参加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投用前验收。

  2)负责现场接电前对甲方指定电源进行确认。

  3)负责按规范、规程进行接拆电作业,对现场用电柜(箱)上锁管理。

  4)负责现场用电的专业检查测试、每日检查巡视和问题整改。

  5)负责督促落实露天用电设备的使用要求和下雨天气拉闸断电及用电设备班后拉闸断电工作。

  3.1.5 项目部安全员

  1)参加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投用前的验收。

  2)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用电安全的培训教育。

  3)负责现场安全用电的检查监督。

  3.2 专业管理

  3.2.1 委托管理

  项目部对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安装公司电气安装分公司等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但不能替代或削减项目部专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3.2.2 现场管理

  1)项目部必须保证本级现场电工的配备,不得以分包单位电工替代。

  2)凡现场施行“三相五线制”供配电的项目,现场必须配备由住建部门培训发证的电工(包括分包单位电工)。

  3)分包单位自行配备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公司标准要求,经项目部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项目部要明确本级与分包单位现场用电管理的责任界面,对分包单位负责的用电管理,项目部要纳入日常巡视检查,不能以包代管。

  5)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6)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2.3 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包括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对建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表《安全技术交底表》,并及时存档。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投用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进行验收,填写表《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项目部应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填写表《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项目部应定期进行接地电阻测试,填写《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项目部应定期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测,填写表《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

  7)建筑电工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调试、迁移、拆除等工作及时记录,填写表《电工安装、调试、迁移、拆除工作记录》。

  3.2.4 现场临时避雷

  1)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机具、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

  2)高度在20m以上的大钢模板,就位后应及时与建筑物的接地线连接。

  3)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授予后勤服务中心按照学校规定的职责,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对校内用电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各部门应强化安全用电意识,配合后勤服务中心积极落实安全用电措施,支持后勤服务中心依据本制度实施管理。后勤服务中心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章用电及用电安全隐患管理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用电安全管理的建议。

  第四条用电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节约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违章用电行为,实行安全巡查与安全管理相结合、宣传与惩罚相结合。

  第五条后勤服务中心及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内容

  第六条未经后勤服务中心同意,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勘察,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对现有的电气线路、设施进行改动。

  第七条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在学校公用配电设施上搭接电源,禁止非电工做专业操作事项(含搭接开关、铺设线路、接动力设备等)。

  第八条任何部门、住户在现有电气线路上新增500W以上(含500W)的用电负荷,必须经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在线路容量许可的情况下,经同意后方可增加。

  第九条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加热器,200W以下的`其它电器应在学生公寓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下使用,200W以上的电器未经学校许可禁止使用。

  第十条基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规范铺设,经后勤服务中心同意,并安排专业人员检查通过后方可送电。如有变动,必须重新办理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搭设临时或长期用电线路。经常性使用的活动插座板线路长度不得超过3米,并且线路不得横穿人行通道。

  第十二条住户装修须将线路铺设方案送后勤服务中心存档,并根据后勤服务中心的修改意见施工,未履行此手续者,后勤服务中心可拒绝提供维修服务,住户线路安装如对公用线路造成危害,后勤服务中心可采取停电、限负荷或限时等方式要求用户整改。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在配电屏、柜、箱前堆放杂物,不得堵塞检修通道。

  第十四条电度表是电能计量设备,一切造成计量不准和脱离计量的行为均为窃电,私启电表铅封亦为窃电。

  第十五条凡使用电加热设备、电动设备必须做到人走电断,并等待设备冷却后方可离开,禁止人离开后电加热设备上放置覆盖物。

  第十六条学校通用电器的节能工作按照谁使用(管理)谁负责的方式进行管理。若出现长明灯等浪费现象,室内由使用人或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由保卫巡查人员负责,教学楼的白天用电节能秩序由相关系部负责。

  第十七条学校空调器(电加热器)的使用需严格按照学校《空调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未达到规定使用的环境温度而使用空调,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禁止用水或湿布擦洗电气设备,禁止在电气设备、插座、开关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九条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搭接临时线路。

  第二十条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坏、盗窃、占用公共电气设备。

  第二十一条禁止接触、攀沿、进入高低压供配电设备及场所。

  第二十二条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消防电源。

  第二十三条特殊时期(线路改造、压负荷等)用电必须根据学校要求使用,如有违反视同违章。

  第三章罚 则

  第二十四条凡窃电者,按最大负荷、最长使用时间计算电度并处3-5倍罚款。

  第二十五条在学校公用配电设备上搭接电源,或者非电工做专业操作事项(含搭接开关、铺设线路、接动力设备等),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六条私自在公用电气线路上新增500W以上(含500W)的用电负荷,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七条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或其它500W以上大功率电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八条基建用电私拉乱接,违章用电,责令施工单位停电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办理验收送电手续。

  第二十九条私自搭设临时或长期用电线路,活动插座板线路横穿行人走通道,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三十条在配电屏、柜、箱前堆放杂物,堵塞检修通道,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一条使用电加热设备、电动设备没有做到人走电断,或人离开后电加热设备上放置覆盖物,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第三十二条办公、教学场所出现长明灯,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每次10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损坏、盗窃、占用公共电气设备,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处以200元-10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以偷电为目的,从公共线路私接线路用电,每次罚款20xx元,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拒绝、阻碍用电监察人员执行检查排疑者,视同违章,情节严重、隐患重大者,每次罚款200元。

  第三十六条用电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加倍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第三十七条学校定期公布办公楼、教学楼用电管理情况,对各类违章用电行为作出处罚通报。

  第四章附 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适用校内所有用电部门及个人。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幼儿园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二、严禁在幼儿园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三、幼儿园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四、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五、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六、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幼儿园师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为维护商城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商城范围的用电安全,特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凡进驻商城经营户及进场装璜单位在商城内需装修改动线路时,必须由所属部门人员陪同到物业管理部登记,同时出示电工操作证,及电路设计图,由物业管理部对施工人员电工证进行验证等。

  二、进场装修经营户的布线必须做到:

  ①所有走线必须穿pvc管线(难燃材料)或防火槽板,接头必须用瓷接头;

  ②禁止使用花线,走线必须规范、美观、牢固;

  ③所有连接线不允许超过10厘米。

  三、经营户的进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程结束后,由电工班进行电气验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整改,通过验收后由电工班搭接电源、供电。

  五、经营户在用电中需移动、改变电路,也必须向所属部门审报,到物业管理部办理以上手续,违者以私拉乱接处理。

  六、用电安全,人人有责,现场管理人员、用户及供电方应齐心合力做好安全用电的'工作。

  七、本制度解释权在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部为商城用电管理职能部门。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实验室,是全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验场所。全校实验室管理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教师、学生、短期访问人员以及外单位临时来校从事实验的人员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有:电气绝缘良好、保证安全距离、线路与插座容量与设备功率相适应、不使用三无产品。

  第四条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均须由有相关施工资质的人员架设、安装和施工。管线、装置和各种器件须通过正当渠道从有国家认定生产和制造资质的厂家或销售单位采购。施工工程应有合法的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质量和保修年限等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第五条实验室电路系统新建、改建、扩建时,须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报备手续,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动工。

  第六条实验室须严格遵守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电源、开关、插座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指导老师须对实验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相关资料记录存档。

  第七条实验室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需匹配,不得私自改装。实验室同时使用多种电气设备时,尤其是烘箱、电窑等大功率加热设备,其总用电量和分线用电量均应小于设计容量。新添大功率设备必须经后勤基建处勘查,同意后方可安装,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八条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金属线替代。

  第九条实验室应明确标明总供电开关位置,实验室人员须掌握意外时如何切断电源。总配电箱内每个开关应标识清楚。实验室安全员应定期巡视配电箱、配电柜,对有异常情况的元器件及时报修,有隐患的及时停止供能。对超过使用期限的设备应单独重点检查,并及时更新。

  第十条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不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和木质配电板。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面上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各种电器设备及电线应始终保持干燥,防止浸湿,以防短路引起火灾或烧坏电气设备。

  第十一条实验室电源插座须固定,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大功率仪器(包含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室内配电柜(箱)等电源开关附近不得存放化学品、气瓶、高温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实验室尽量不用或少用接线板,如要使用必须做到:

  (一)使用接线板必须有专人负责,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二)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

  (三)大功率(1kW以上)及连续使用超过半个工作日以上的仪器设备使用专用插座,严禁使用接线板。

  (四)使用接线板的仪器设备用电总负荷必须小于接线板的最大容量。

  第十三条对于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而不断电的仪器设备,如冰箱、服务器等,应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范:

  (一)根据仪器设备特点采取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监控报警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昼夜运转的仪器设备建议加装实时监控。

  (三)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须对不断电仪器设备的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四)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须定期对不断电仪器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性能完好,不带病上岗,不超期使用,并做好维保记录。

  (五)不断电设备要放置在干燥通风、环境整洁的工作间内,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及杂物。

  第十四条不间断电源应保证散热良好、周围整洁,严禁在上面堆放杂物。长期通电时,每三个月要放电一次。做好定期检查工作,如电池异常须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高压、大电流等强电实验室要设定安全距离,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信号灯、门锁等,有安全隔离装置或屏蔽遮栏。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十六条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手机充电器(宝)、电吹风等使用完毕必须断开电源。电炉、烘箱等用电设备在使用中,使用人员不得离开。

  第十七条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第十八条断电操作时,在电源箱处有明显警示标识,以防他人随意合闸。

  第十九条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尽快拉闸断电后进行灭火。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砂,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如水、泡沫灭火器等)扑救。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将对相应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实验与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了学院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院师生的安全,经后勤管理处研究特制定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总责,学院供电科具体负责管理。后勤管理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后勤管理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院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院的正常用电。要和各有关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后勤管理处对学院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分管院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各系部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院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后勤管理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供电科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系部每周要对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除学院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5、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和供电电缆。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电器设备。

  3、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

  4、严禁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器具和设备。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纸皮、书籍等易燃物品。

  7、严禁在电源线或空调、电暖气等用电设备上晾晒、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员工离开宿舍前,必须切断室内所有灯光、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闭电源,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处处理,严禁私自维修。

  10、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罚则

  1、违反上述第1、2、3款规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2、违反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或事件严重程度处100到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2、总裁办应当定期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员工用电安全行为宣教及管束,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场所,包括住宅小区、商业区、办公楼、公共场所等,具体包括电力设备、电缆线路、燃气设备、燃气管道等。

  第三条物业公司应组建专业的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团队,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四条物业公司应与有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定期进行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 用气安全管理

  第六条用气设备管理

  1. 安全设施

  物业公司应根据住户需求和用气设备的安全性能要求,配备合格并定期检修的阀门、燃气灶具、抽油烟机等设备。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与安全性。

  2. 设备安装与检验

  物业公司负责安装新的用气设备,并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安装完成后,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验,确保住户使用安全。

  3. 设备维护

  物业公司应建立设备维护制度,保证用气设备维护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更换老旧设备,防止发生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

  第七条用气安全教育

  1. 住户安全教育

  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住户提供用气安全教育,包括正确使用用气设备、用气设备维护等内容。提醒住户定期对自家用气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

  2. 员工培训

  物业公司应对所有从事用气设备维护和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用气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用气巡检与检测

  1. 用气巡检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住户的用气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以及运行状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住户,并协助住户解决问题。

  2. 用气检测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住户的用气管道进行检测,确保管道的密封性和安全性。同时,对室内空气进行监测,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第九条应急处理

  1.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物业公司应制定相应的用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应急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处置工作。

  2. 应急演练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演练内容包括燃气泄漏、燃气泄漏爆炸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十条违规处理

  1. 违规行为的认定

  物业公司要严格监管住户的用气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违规行为包括私拉乱接燃气管道、私自改装燃气设备等。

  2. 违规处理措施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查封用气设备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报案。

  第十一条安全保障措施

  1. 安全设施维护

  物业公司应定期检修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及时更换老旧设备,并且备有充足的备件,以备紧急情况使用。

  2. 安全监控

  物业公司应安装监控设备,对重要区域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保障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

  物业公司应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抽查工作。如存在违规行为,应积极配合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 用电安全管理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指物业公司在管理物业用电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旨在保障住户的用电安全,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管理

  1. 安全设施

  物业公司要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气设备,如电表、电线、插座、开关等,并确保这些设备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 设备安装与检验

  物业公司要确保电气设备的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合格的安装人员进行安装,并进行设备安全性能的检验,以保证住户的用电设备安全。

  3. 设备维护

  物业公司要建立设备维护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包括检查线路的绝缘状况、开关插座的正常工作、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设备。

  第十四条用电安全教育

  1. 住户安全教育

  物业公司要定期向住户提供用电安全教育,包括正确使用电器设备、房屋用电安全注意事项等,提醒住户注意防范用电安全隐患。

  2. 员工培训

  物业公司要对从事电气设备维护和管理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质。

  第十五条电气巡检与检测

  1. 电气巡检

  物业公司要定期对住户的电气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接地情况、线路的正常工作以及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住户并协助解决。

  2. 电气检测

  物业公司要定期对住户的电气线路进行检测,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绝缘阻抗测试,检测线路的绝缘状况,并保持相关测试记录。

  第十六条应急处理

  1. 应急预案

  物业公司要制定电力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火灾、电气漏电等突发事故的处理流程和应急联系方式等。

  2. 应急设施

  物业公司要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等,确保应对突发事故时的安全和救援能力。

  第十七条违规处理

  1. 违规行为认定

  物业公司要建立违规行为认定制度,对住户使用电力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如私拉乱接电缆、非法改装电线等。

  2. 违规处理措施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物业公司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可包括警告、处罚和责令整改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报警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安全保障措施

  1. 安全设施维护

  物业公司要定期检修和维护安全设施,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应急照明等,确保这些设施的正常工作和可靠性。

  2. 安全监控

  物业公司要安装监控设备,对重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电气安全问题,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物业公司应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抽查工作,确保用电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 安全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报告制度等等。确保制度的具体操作性和可行性。

  第二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安全检查记录应详细、准确,并及时整改不合格项。

  第二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内容应涵盖用气用电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上报,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时,每年定期进行安全报告,总结工作经验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四条物业公司应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宣传视频等方式,向住户和员工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第五章 处罚与奖励

  第二十五条物业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如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第二十六条物业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如发现员工有重大贡献或优秀表现,应及时给予奖励和嘉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并逐步完善和更新。物业公司应按照制度要求,建立相关档案,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二十八条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制度的自查和修订,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工作的变化。

  第二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各相关岗位人员了解制度内容,掌握操作方法。

  第三十条物业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有违背或规避本制度的行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机房维护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第二条机房维护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第三条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第四条定期检查设备电源连接线是否松动,接通设备电源前必须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第五条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第六条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第七条外来人员需要用电时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第八条禁止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第九条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第十条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UPS应急供电工作,UPS电池电量耗尽前,及时关闭各用电设备,延长电池寿命。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并责任到人。

  二、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三、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全面负责电源线路、照明、电器设备、电教设备电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维修工作。

  四、维修人员要经常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电教设备、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五、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六、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七、做到节约用电,下班关闭灯、电器。

  八、教师经常教育学生要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农村安全用电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县供电企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用电分析会,根据季节用电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和安全用电检查。

  二、各级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用电目标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县供电企业应与村组、用电户签订安全用电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三、加强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新通电用户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

  四、加强农村电网运行管理,开展周期性线路设备的.安全巡视,并根据气候及季节特点开展好特殊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减少农村电力设施被盗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验收合格方可供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临时用电结束后要及时拆除。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各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年级部负责人及学校负责人,要对本班级、本办公室、本年级、校园内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长时间不用或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空调等)。

  四、校内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热水壶、“热得快”、电炊具等,避免出现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等事故。

  五、各用电部门在使用较大功率用电器(功率大于1KW)时,需向有关人员了解线路承载情况,以免发生意外;严禁线路、开关等超负荷运行、插排超负荷使用。

  六、各用电部门如发现漏电、冒烟、打火等现象,要果断采取断电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七、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培训,并教育师生用电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教育学生按规定使用,不可玩弄电器设施。

  八、学校应每天对全校的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对不规范使用电器现象要给予指出并纠正。在修理和安装电器时,必须按安全规范操作。

  九、学校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对电器、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寒暑假应对全校电器、线路进行全面维护和检修,并作好情况记录。

  十、如遇有雷雨天,要禁止使用各种电器,以防发生意外。

  十一、教室内的所有用电设备及设施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后,应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

  十二、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走廊等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或安装节能型照明设施,减少照明设备。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十三、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用电器和插座及电线。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各个科室、班级、各位教职工对自己所使用的电器、所管辖区域里的电器负有自查责任,负有安全隐患排查、处理、上报职责。

  2、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坚持“人走灯灭、人走断电”,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双休日和节假日,责任人必须切断各室电源,保证节假日不出意外事故。

  3、办公室、教室、专用教室等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灯、关电器,不开无人灯、太阳灯、长明灯及无人扇、空调等,控制长明灯,以免长时间过热引起火灾。

  4、安全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总务主任及电工老师负责具体管护。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对电线、灯具、插座、插头、电气开关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分管校长牵头,总务处每学期组织1~3次检查,学校、各处室、办公室、班级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检查,电工老师负责随时巡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室外电路,电工教师每天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功能室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功能室电路,保证用电安全。

  6、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应天天检查电路,并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务处。

  7、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水电管理员老师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8、严禁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热杯、电水壶、电火锅、热得快等电器。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9、任何处室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处室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0、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任何师生不得用手或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11、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新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12、随意用电不可行,不得私自搬移电器的使用位置,或改变室内电器用途及电器线路,特别是正在运行的电器。教室内所有电源插座严禁为手机、电池等充电。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13、违规用电举例: 电线拖在地上,可能被硬的东西压破,损坏绝缘体;在易燃、易爆场所乱拉电线,缺乏防火、防爆措施;乱拉电线常常装线往往简单、粗糙,留下隐患;不看电线粗细,任意增加用电设备形成超负荷,使电线发热等。

  14、电器线路起火有哪些因素? 电器线路起火通常是由于短路、超负荷、接触不良(接头松动、导线接触表面氧化等引起局部过热)、漏电(导线绝缘层被损坏,接触金属管而产生电火花)等因素造成的。电热器具一般具有功率大、温度高的特点。如果在使用后忘记切断电源;使用中突然停电忘记将电源切断,来电后无人看管;定时、定温控制器失灵,温度指示器失灵,加热容器内物品被烧干,电热器具紧贴可燃物品;开关、触点接触不良;使用不当或修理不当都会引起火灾。不正确使用热得快和电炉是非常危险的,可能酿成火灾和触电,造成恶劣后果。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处罚

  (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分别处500元、2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2)对违反规定随意开动电源,在电源装置上堆放物件的当班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3、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4、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8、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9、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0、办公室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为确保图书馆安全用电,提高安全防范常识,防止各种不安全隐患及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图书馆读者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进入图书馆的'师生应遵守以下用电制度:

  一、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在有人照看时使用相关电器设备(如电暖器、开水壶、暖手宝等),下班前必须关闭各种电器、关灯、关闭门窗,做到节约、安全用电,确保馆内安全。

  二、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准擅自改装供电设备和线路,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随意拨动图书馆内电器开关,不准违规使用高功率电器和超负荷用电。严禁带大功率蓄电设备入馆,如电动车电池等。

  三、发现电器设备故障,如冒烟或闻到异味等,要迅速切断电源并报运行保障部处理,不得擅自拆卸。在工作中,不得同时启动多个大功率设备,以免发生事故。

  四、阅览区域严禁私接电源线及使用电源插板,电子学习产品充电时不要妨碍公共通道。入馆师生携带的电子设备,应在场有人看顾时使用充电,人员离开时要及时断电拔下插头。

  五、所有馆员老师有责任对各部门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用电有权对当事人提出警告,对于不遵守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造成事故或公私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每日闭馆时,所有馆员老师检查各个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设备,及时关机断电。

  七、馆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八、图书馆安保人员要每日对管内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巡查,闭馆后清查仍未断电的设备并实时监控馆内情况。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人员离开时电扇要关闭。

  3、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

  4、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5、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关闭室内用灯。

  6、教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7、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为了规范酒店用电行为,保障酒店员工与客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2、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3、室内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无关物品,对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4、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要严守岗位,做到勤看、勤听、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

  5、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6、送电时,必须得到电器检查、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要询问是否解除有关肇事事宜,认为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7、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管人员人下达停关电指令。

  8、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9、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一、办公安全用电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机电部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机电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机电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机电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机电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必须经机电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机电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安监部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机电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办公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机电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办公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为确保学校日常用电需要,节约用电成本,实现合理利用和发挥用电效率之宗旨,确保用电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办法用于我校所有办公用电范围。

  二、部门用电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人员负责监管检查。

  三、各部门工作期间必须履行节约用电义务。平时应注意加强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约用电意识。

  四、办公室用电实行各部门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用电工作,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

  五、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任何个人用电大容量电器,不准有明火。办公室白天办公不开灯,特殊情况除外。杜绝“长明灯”现象。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器开关、关上门。

  六、禁止私拉、乱接室内线路和宽带网线。严禁在办公场地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等耗电设备。

  七、办公室无人时,不允许开电取暖炉子或者电扇空运转。办公室内饮水机设备,下班后要及时关闭。

  八、用电部门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总务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九、晚10点后,非工作原因不允许在办公室逗留及上网。要自觉关闭取暖炉子、电脑、复印机、照明灯等所用用电,以杜绝浪费。

  十、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的,经批准后方可开启。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期实施。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为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用电意识,加强办公室用电管理,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

  2.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3.严禁在灯具、电扇、饮水机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电脑、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6.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严禁自行处置。

  7.要爱护办公室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用电行为,本着安全节约及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根椐我院用电设备的实际承载情况,特制定教室用电安全制度:

  一、教室内严禁插排串接至座位下以及课桌抽屉里。

  二、严禁学生私自拆装、损毁教室内电器设施。

  三、严禁在教室内使用各种大功率(超过100W)的电气。如:热得快、暖手宝等,如发现使用除没收用电设备,还将对班级和学生本人通报批评,不听劝阻者将依据学院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四、教室照明、饮水机、电视机、一体机等应安排专人管理。严禁教室内无人开灯。

  五、放学或晚自习后,必须关闭照明灯、吊扇、一体机等电气设备的电源。

  六、各班级及教学功能室,由班主任及功能室负责人作为安全节约用电的第一责任人,对造成设施损坏和浪费的班级将追究其责任。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用电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二、无论电灯、录音机或电视机都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录音机或关掉电视机。

  三、教师办公室或厨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

  四、不能随意使用电饭锅、电炉、电褥子等用电设施。

  五、时刻注意电路设施的`安全,严防漏电、接地,发生触电事故或火灾。

  六、不能随意乱拉电线,接过多的插座。

  七、电路元件要合格。

  八、学生教室及实验室用电要合理,严防学生触电,用电要合乎操作规程。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为了安全用电,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制订如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一切用电,必须符合电业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各室一切用电,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任何个人不得自行增加或减少用电设施。

  三、各室的用电设施及临近的走廊灯,一般由各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使用。

  四、用电必须时时注意安全。

  五、各部门的用电设施要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

  六、各教室的用电设施不许学生乱摸乱动,使用时要加强爱护,学生使用须由教师的'指导有方可进行。

  七、各室的负责人要经常对本室的人员进行教育、指导、组织、发动、安排,做到管理、使用、检查、维修都落实到人,有组织有要求的进行管理、使用,并要有记录。

  八、各室的灯要根据天气的阴情,明暗酌情处理,可不用的尽量不用。

  九、放学和下班离开教室或教研室,必须把所有的用电器全部关掉,做到人走闭电。

  十、使用交流电的录音机等自备电器,遇到电路故障,发生断电情况,学生要报告老师请总务处修理,不要自作主张寻找配电板,进行线路维修。

  十一、打扫卫生要注意安全和保护电器。切忌用湿布去抹电线和日光灯管、电扇上的灰尘。如果有必要进行彻底清扫,也要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十二、空中架有电缆、电线,不要在下面放风筝和进行球类活动,不要高抛物体,否则不小心碰着电缆,便会发生事故。

  十三、上述要求学校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追查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制度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6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特制定了我校办公室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烧水壶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等用电设备。

  5、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源,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和水壶水盆等。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8、办公室由所在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用电管理。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7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安全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管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管理员由学校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8

  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电工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完善安全用电管理与监督。

  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操作。

  三、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定期对变电设备、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正常检查及维修(一周一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故障,确保供电线路畅通。

  四、对水下电缆要定期检测,发现漏电及时处理,线路要按规定配备,不准超负荷运行,避免造成断电或漏电伤人事故。

  五、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程序申报,经批准后由主管用电部门监督接通电源,未经批准私自接电,应停止对该线路供电,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各部室要随手关灯,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

  七、值班人员要加强夜间值班和巡查,节日期间,应对办公区内用电设备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电器设备用电安全。

  八、严禁私自接装电线、插座,严禁表外接线,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九、严禁使用电炉、油汀及其他电取暖器,未经用电改造的木质结构房屋特别要注意安全用电工作。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29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全校师生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1、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全体师生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2、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自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

  5、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取暖器、电热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6、严禁在灯具、吊扇、投影机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物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吊扇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7、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8、各部门、教师办公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空调,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 、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5、凡使学校电源的用户,统一用电表记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电表和接线,并对自己电表,表箱负有保护责任,发现有撬箱,毁表等窍电行为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不定时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电器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由分管校长、后勤主任全面负责,并责任到人。

  2、后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后勤主任全面负责电源线路、照明、电器设备、电教设备电源的.正常使用做到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

  4、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5、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宿舍、办公室使用电炉、电褥子等家用电器。

  6、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7、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8、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乱接电线,私接插头,故意损坏用电设备。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9、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2

  一、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二、实验室电气线路和设备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切实防范电气火灾。电器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

  三、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四、安装实验室设备所需要的所有线路必须合理安排,地面不得有明线,开关电源等须接触良好,不得有漏电现象。

  五、定期检查配电箱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配电箱、配电柜的金属部分,包括电器的安装板(支架)和电器的金属外壳等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六、每天下班要安排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断开所有实验室的电源闸刀。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3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的权利和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场所私接电线及用电器。

  3、学生宿舍使用灯泡不能大于40瓦。

  4、晒衣服的铁丝、线绳要和电线保持足够的.距离(不少于3米),不准在电线上晒衣物。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不准用手触摸灯头、插座及其他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现象要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

  8、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9、学生劳动需开挖地面时,必须先找电工联系,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10、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电源,以防发生事故。

  11、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私自进入配电室。

  12、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必须掌握用电专业常识。

  13、用电单位及用电人在用电时如发生用电事故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用电单位及用电人视事故情节负有相关责任。

  14、学校用电重要部位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承包。

  15、学校用电重要部位的用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允许用电单位或用电人使用。

  16、本制度之公布之日起执行。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4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用电的管理,确保用电安全,预防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引发火灾事故,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校内住宿的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引发火灾事故。

  二、宿舍发生用电故障应及时报告学校后勤处派专业电工进行检修,严禁学生自行维修或更换用电设备。

  三、宿舍内严禁使用蜡烛或其他明火;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夜视灯等用电设备;严禁私自拉接电线、网线;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电吹风、电水壶、电发夹、电热毯、电熨斗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或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老化或破损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

  四、各种用电设备在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停电或人离开宿舍、入睡前必须关闭电源,摘除所有连接电源的电器设备。

  五、允许使用的各种用电设备或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地方使用,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六、为既保证学生学习和生活用电需要,又有效遏制超负荷用电,确保用电安全,对学生宿舍实行以下限电措施:

  (一)按时间段实行用电负荷限制:每天6时至晚上23时30分,每间宿舍限定用电功率为3000瓦;晚上23时30分至第二天早上6时,每间宿舍限定用电功率为300瓦(星期五、星期六和放假的节日晚上限定用电功率为3000瓦)。在上述时间段内,宿舍内用电如超过限定的用电功率,供电系统将自动断电。

  (二)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实行用电负荷限制:宿舍内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指单个用电设备的功率超过550瓦)时,供电系统将自动断电;停止使用违规的大功率电器后,供电系统自动恢复供电。

  七、所有同学都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互相监督,发现有其他同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应进行劝阻并立即向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学校保卫处举报。

  八、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系、班主任及政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要加强对学生执行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检查和监督。

  九、对违反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以下处分:

  (一)对违规使用的大功率电器予以没收;

  (二)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但未造成火灾事故的同学,第一次发现的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的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发现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四次发现的予以开除;

  (三)对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同学,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并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2次以上被发现未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而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宿舍,取消参加“文明宿舍”评比的资格;

  (五)本班同学有5次以上被发现未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而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本班同学中有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取消该班参加“先进班集体”评比的资格。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5

  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重点防火部位的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管理处统一办理。

  第二条各单位、部门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条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四条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第五条教室、实验室、办公室、教师工作室等各类用房的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

  第六条对用火用电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特别是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懂得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七条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制度,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第八条对各种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第九条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第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二条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有检举监督的义务。

  第十四条违反上述制度,根据情节按有关制度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制度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6

  1、实验室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实验室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实验室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实验室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3、实验室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4、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5、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6、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7、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8、实验室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实验室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

  9、实验室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10、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11、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实验室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12、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13、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14、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7

  1、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对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学生及其他人员加强用电安全教育。

  2、实验室应在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悬挂“有电危险”等警示牌予以提醒。

  3、值班人员开启总电源、UPS电源及其它强电设备时必须由两人到岗并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4、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箱等装置及配套使用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保持完好状态,并定期检修,以确保安全,决不“带病”工作。

  5、实验室电气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刀闸下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指示牌,严禁带电检修设备。如确实有必要带电操作,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经确认,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电源。

  6、实验室内如发生电气设备或电路失火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用干砂、干土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7、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对伤者及时进行救治。

  8、严禁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

  9、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手来测试接线端或裸导体是否带电。如需了解线路是否有电,应使用完好的验电设备。

  10、拆开或断裂暴露在外部的带电接头,必须及时用绝缘物包好并悬挂到人身不会触到处,以防触电。

  11、实验室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如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批准后实施。

  12、严禁用湿手触及电气设备或断路器。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8

  1目的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电气安全技术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发生触电及各种违章用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项目施工作业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及各种机械设备等的临时用电管理。

  3引用文件

  3.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3《建筑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

  3.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4管理内容

  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管理

  4.1.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工程,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水措施。

  4.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如下:

  (1)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台)、配电箱位置及线路走向;

  (2)负荷计算、变压器选型、确定线截面规格;

  (3)绘制电气设备布置平面图和供电系统图。

  4.1.3要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4.1.4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

  4.1.5公司安全部负责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步实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工作。

  4.1.5安全部负责对项目临时用电的贯彻情况实施与监督检查。

  4.2电气专业人员管理

  4.2.1从事电气作业的电气技工、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与本岗位相符合的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4.2.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持证电气技术人员完成。

  4.2.3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和安全运行、维护知识;

  (2)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各条款;

  (3)电气作业所用工具、仪表、仪器必须保证绝缘良好,并定期进行校核监测;

  (4)拉闸停电或合闸送电严禁口头约定,必须书面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并遵守挂标志牌制度。

  4.2.4电气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2)负责维护设备的负荷线、电源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3)严禁带电移动用电设备或用电设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小型可移动式工具除外);

  (4)电气设备用毕必须拉闸断电,工作结束锁好闸箱门(开关箱)。

  4.3临时用电技术防护措施

  4.3.1新开工程施工现场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配电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1)保护零线(PE)由变压器的工作零线或总配电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测零线引出后,形成三项五线;

  (2)自总配电箱胡重复接地后,该供配电系统内保护零线(PE)及工作零线(N)应严格分开,禁止混用;

  (3)保护零线(PE)在总配电箱、线路中端及末端做重复性接地不应少于3处,其每处接地电阻R≤10Ω;

  (4)保护零线(PE)截面不能小于工作零线(N)截面,且要采用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的多股铜芯线材;

  (5)在统一供配系统内严禁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接零保护,另一部分设备采用接地保护;

  (6)保护零线(PE)一律采用黄绿双色线。禁止用黄绿双色线作负荷线。

  4.3.2配电箱、开关箱的制作、配置、接线、作用和维修保养。

  (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箱内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

  (2)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其箱内电器配置、接线应符合规范要求。

  a.总配电箱内必须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电熔开关)。若实行第一级保护应装设总漏电保护器或分路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别接至专用端子板上再输出。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别设置。

  b.分配电箱内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如总配电箱内装有漏电保护器,则分配电箱内可不装漏电保护器。

  c.开关箱是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置的专用设置,其内部电气配置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3)配电箱的使用与维护。

  a.施工现场中使用的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0.6m,小于1.5m。

  b.配电箱、开关箱应统一编号,箱内有接线系统图,分录标记,所控用电设备名称。

  c.配电箱、开关箱内外保持整洁、干燥且防雨,严禁放置杂物,箱门应配锁,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d.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底部,进出线应有防护措施,箱内电器、线路严禁带电部位裸露。

  e.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必须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并置于明显易查部位。其箱内金属安装板、电器金属外壳应与箱体作可靠电气连接。

  4.3.3配电性、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选择。

  (1)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根据线路长短、设备多少进行计算后,可选100~300mA,动作时间≤0.1s的的灵敏度延时型漏电保护器。或对干、支路测定后的漏电电流,合理选择漏电保护器。

  (2)分配电箱内各路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可根据实测选择50~75mA,动作时间≤0.1s。

  (3)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属末级保护,其漏电动作电流应≤30mA,动作时间≤0.1s。

  4.3.4电焊机:

  (1)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电焊机二次侧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m,且进出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2)电焊机外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3)电焊机一次侧应装漏电保护器,二次侧应装降压保护器或安装弧焊机触电保护器(一次和二次侧均能保护)。

  4.3.5临时照明:

  (1)施工现场照明灯具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其金属结构部分必须作接零保护,并在照明回路中安装漏电保护器。

  (2)用于局部照明的工作灯,必须根据使用场所选择不同等级的安全电压。其变电器必须使用双绕组隔离变压器。

  (3)每条照明线路的灯具(插座)室内不多于20只,室外不多于10只。

  (4)照明线路上的开关应能同时切断相线和零线,不得使用单级开关。

  (5)照明开关应有明显的开闭位置,即上开、下闭。相邻开关插座相位应为左孔零线、右孔相线、上部孔为(PE)保护零线。

  (6)照明线路的熔体额定电流应为正常额定电流的1~1.5倍,不应超过20A。

  4.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管理

  4.4.1施工现场临时变压器必须设有安全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牌。

  4.4.2电线或电缆敷设时在有可能受外力损伤的部位,应加有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防护措施。

  4.4.3几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其共用的电气线路、配电箱要有明显的责任分工。

  4.4.4施工现场禁止私接乱接电线和电缆,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并用瓷瓶、瓷夹等敷设。

  4.4.5临时用电设施维护作业,必须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警示牌。

  4.5漏电保护器的管理

  4.5.1为确保漏电保护器的安全运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上级有关部门认证,到指定或定点厂商购买。

  4.5.2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应建立运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5.3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由电气技工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其动作是否可靠,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运行记录,雨季应增加试验次数。

  4.5.4为检验漏电保护器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每半年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实验。特性试验项目如下:

  (1)测试漏电动作电流值;

  (2)测试试验不动作电流值;

  (3)测试分断时间。

  4.5.5漏电保护器须经专门培训的电气技工按使用要求进行安装。

  4.5.6发现有问题的漏电保护器不得随意拆检,应送交生产厂家或培训认可的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4.6检查与考核

  4.6.1电气技工每周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6.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6.3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或电气专业检查按“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4.6.4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对该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有关检查记录进行考核。

  5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39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后勤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后勤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后勤处,通知专人维修。

  7、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立即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打120急救电话。

  8、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9、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0、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40

  一、要加强和重视对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对配电柜、电闸要经常进行观察、检查,保证供电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转正常。

  二、配电柜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操作,所有人员不得乱动配电设施、仪器仪表、随意拉开电闸,以免损坏仪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三、用电操作人员要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带电操作,要保障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用电管理部门,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五、用电管理人员对学院的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检修电力线路,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发生漏电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或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六、学生宿舍、仓库等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熨斗等)。

  七、易燃易爆地点、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禁止非用电管理人员乱接电线,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发现有违犯用电制度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因私接电源等造成用电故障、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要严惩。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41

  一、要加强和重视学校对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对配电柜、电闸要经常进行观察、检查、保证供电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转转正常。

  二、配电柜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操作,所有人员不得乱动配电设施、仪器仪表、随意拉开电闸,以免损坏仪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三、用电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带电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员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用电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检修电力线路。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发生漏电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电管理人员乱接电线,私用电炉,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发现有违犯用电制度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因私接电源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要依法严惩。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42

  为确保用电安全,节约用电,搞好学校用电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室安全用电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摄像头、投影仪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电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变室内电器用途及所有电器线路。

  3.教室内所有电源插座严禁为手机、电池等充电,严禁使用电热器具。

  4.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须本班电教课代表专人负责,不得用于做游戏或私自拆装软硬件。

  5.多媒体设备、灯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6.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二、办公室安全用电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锅、电热取暖设备等。

  5.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人走随手关机,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后勤处,严禁自行处置。

  8. 增添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家用电器(1千瓦以上),需经后勤处派电工检查线路负载能否承受再决定是否使用。

  三、宿舍安全用电规定

  1.严禁使用40W 以上的灯泡。

  2.严禁使用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具以外的一切用电器具,如电褥子、电热杯、充电器、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锅等等。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宿舍中私拉乱接电线。

  4.严禁在灯具上悬挂任何装饰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5.要做到及时关灯,以免灯具和线路发热引起火灾。

  6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宿舍办,严禁自行处置。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43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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