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22 23:05:52 秀雯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1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18篇)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

  一、公司司机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治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规章规章,并应遵守本公司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二、司机必需自带手机,公司每月赐予司机手机补贴30元任何时候,司机必需随身携带手机,确保信息准时传递违者罚30元,(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话费超出局部实报实销)。

  三、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如有违章行为,全部惩罚由司机本人担当。

  四、驾驶员上车前,收车后,对本车进展安检,卫生检查,以便消失问题准时处理。

  五、每周一安检一次(车容、车胎气压、电瓶连接线、机油、刹车油等各部件),如一项不合格罚款20元。

  六、有事提前一天请假,迟到一次罚50元,旷工罚200元。

  七、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肯定要将货物,捆扎坚固,如有丧失、损坏、由驾驶员本人担当。

  八、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违者罚款400元。

  九、司机必需工作一年,押金一千元。

  十、严禁超速行驶(70迈)违者罚200元。

  十一、对固定物产生的'事故,责任由司机自己负责。

  十二、司机必需做到实事求是的汇报结帐及开支问题,如有漏报,瞒报赐予1000元罚款。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二、听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乐观参加公司重大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立,乐观协作(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仔细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打算,做好装饰工程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展,做好施工治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仔细参与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标准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治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催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标准要求进展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展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展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供应合理化建议,并协作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藏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沟通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准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3

  第一条、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治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各部门依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治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会议必需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需会签确认。

  第六条、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全部参与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开会人员应留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清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

  一、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病因事请假应根据学院部规定的相关制度办理。

  二、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工作仔细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勤思索,善(总结),为公司进展出谋划策,脚踏实地的提高公司业务量。

  四、外出联系业务要提前报告主管领导,以保证公司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顺当进展。

  五、爱惜公共财物,特殊是液晶(显示器)电脑的合理使用,不得在电脑上玩嬉戏、看电影,不得上内容不安康的网站,做到相互催促。

  六、办公室要保持干净,做到桌上物品、卫生工具、桌凳摆放整齐,保持地面洁净、门窗清洁。

  七、节省用电,留意安全。人离室准时关空调、日光灯、饮水机,下班时要关好门窗。

  八、同事之间相互关怀、帮忙,团结帮助,和谐相处、真诚友爱形成良好的集体气氛。

  九、讲文明,有礼貌,不讲粗话,树立并维护个人和公司的良好形象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5

  为加强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和削减单位内部的案件发生,削减或避开单位的财产损失,有效爱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内部职工人身安全,发觉打击违法犯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巡逻人员按公司安排准时上岗,负责公司内部区域的巡逻、巡查,留意发觉可疑状况和担心全问题并马上实行防范(措施)。

  2、巡逻人员巡逻时每组不能少于2人,每半小时在巡逻区域内巡逻一次。重点要加强对办公楼、车间库房及公司财务存放地的巡逻。

  3、巡逻人员巡逻时要携带警棍、手机、对讲机、巡逻灯等防范及巡逻必备用具。

  4、巡逻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脱岗、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巡逻无关的事宜。

  5、巡逻时发觉可疑人员、可疑状况或有现场作案状况要马上通知当晚全部值班巡逻人员对可疑人员或案发觉场进展围堵,同时马上(报告)公安机关。

  6、巡逻人员要加强责任心 ,提杨警觉,克制麻痹思想,仔细负责。

  7、巡逻人员要了解和熟识单位内部区域状况,熟识巡逻路线,熟识防范重点,熟识重点保卫部位,熟识报警方式,熟识与单位值班带办领导的'联系方式。

  8、巡逻人员在案件杨发期和节假日,要加强单位内部的巡逻密度。

  9、巡逻人员在巡逻时要保持杨度警觉,做到机敏,反映灵敏,处事坚决,保持杨度的防卫意识和防范意识。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仔细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

  一、公司全部的员工需要公司章程、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打算。

  二、公司提倡树立统一意识思想,制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形象、声誉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乐观性、制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治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治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通过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学问,为员工供应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时机,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养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需要鼓舞员工乐观参加公司的决策和治理,鼓舞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需要实行“岗薪制”的安排制度,为员工供应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相对公正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时机;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奉献者予以表彰、嘉奖。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省,反对铺张铺张;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艰难奋斗精神,增加团体的分散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需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7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治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其次条、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治理等工作。

  第三条、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觉重大问题准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难的“四防”(训练),定期进展演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乐观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展安全大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第六条、加强园区内车辆治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治理工作;

  第九条、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8

  为加强公司(财务治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详细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铺张,降低消耗,增加积存,把财务工作做好。

  其次条、财会人员要仔细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相互协作,照实反映和严格监视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记帐、算帐、报帐必需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精确,帐目清晰,按期报帐。

  第四条、财会人员在办理睬计事务中,必需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准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需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前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9

  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活动,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活动和测绘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

  第三条省测绘局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明确本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管理监督测绘活动和测绘资质;

  (四)组织测绘成果的汇交、储存、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

  (五)管理监督地图编制及其相关活动;

  (六)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

  (七)查处测绘行政违法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实施测绘项目,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统一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测量标志保护和测绘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基础测绘

  第七条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省人民政府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测绘给予财政支持。

  第九条省基础测绘包括下列项目:

  (一)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测绘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省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五)采用航空摄影与遥感技术获取基础地理信息;

  (六)编制全省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册);

  (七)国家确定应当由本省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条设区的市、县(市)基础测绘包括下列项目: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加密、更新和维护;

  (二)本行政区域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测绘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省确定应当由设区的市、县(市)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一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省实际,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基础测绘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测绘市场

  第十三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第十四条取得甲级测绘资质,应当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取得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应当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标准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核发、变更、延期、撤销、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条件。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第十六条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测绘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不得伪造、涂改、转让、转借。

  第十七条测绘项目依法应当实行招标投标的',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进行招标,并接受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测绘项目不实行招标投标的,测绘项目出资人可以自主确定实施测绘的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进行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实施测绘,并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测绘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对其管理的测绘单位和在本行政区域承接测绘任务的其他测绘单位的资质、测绘成果质量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采用航空摄影与遥感技术实施测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地籍测绘规划,并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第二十二条水利、建设、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测绘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实施,并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需要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库的,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二十四条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活动,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在批准的区域和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并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测绘成果的汇交、管理和使用,依照《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地图管理

  第二十六条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和制作地图产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

  未经审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或者制作地图产品。

  第二十七条编制地图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编制地图。

  编制地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最新的基础地理底图;

  (二)准确反映各地理要素的位置、形态、名称、界线及相互关系;

  (三)具备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业内容;

  (四)地图的比例尺符合国家规定。

  绘有国界线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各类地图和示意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样图编制。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单位应当事先将试制样图报送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属于全国性地图的,可以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送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一)印刷、出版地方性地图或者展示、登载未出版的地图的;

  (二)展示、登载、插附绘有国界线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各类地图和示意图的;

  (三)制作地球仪、电子地图等地图产品以及在广告、标牌和其他物品上附绘地图的。

  专题地图应当有专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

  经批准出版的地图,应当标明审图号;需要修订地图内容或者改变地图出版形式的,应当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第二十九条地图和内部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或者展示。

  第三十条普通地图不得刊登广告。在专题地图上刊登广告的,刊登广告的面积不得超过地图图幅面积的30%,不得压盖地图内容,影响地图的使用功能。

  第三十一条进出口绘有我国国界线的地图、书刊,进出口单位应当将样品送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协调测绘、工商、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地图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测量标志保护

  第三十三条永久性测量标志是国家的测绘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的义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检查、维护,所需经费按照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禁止下列危害测量标志安全或者使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行为:

  (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

  (二)在地面测量标志36—100平方米、地下标志16—36平方米的占地范围内烧荒、耕作、取土、挖沙或者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

  (三)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架设高压线的;

  (四)在测量标志的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的;

  (五)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信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的;

  (六)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的;

  (七)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实施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的,由工程建设单位提出拆迁申请,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六条位于本省泾阳县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原点是国家重要的测绘基础设施,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有关宣传、保护工作。

  在大地原点半径100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加油加气站、易爆物品仓储场所、养鱼场,实施采掘、爆破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大地原点地基稳固和影响正常观测信号接收的行为;在大地原点半径3000米、方位299°10′±1°、329°39′±1°的两个扇形区域范围内,禁止建设海拔44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物以及从事其他影响正常观测的行为。具体保护范围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第三十七条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应当在测量标志设置完成后,将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位置等相关资料,按照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移交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与永久性测量标志所在地的有关组织和个人签订测量标志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

  第三十八条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测绘作业证件,并保持标志完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转让、转借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测绘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的,由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审定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附绘地图或者制作地图产品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地图或者地图产品及违法所得,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危害国家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和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属于本省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属于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属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其发证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测绘成果资料、地图和地图产品、测绘工具,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取消测绘资质和二万元以上罚款的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四十六条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0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1、上班时间:

  1)8:00—17:30(周一)

  2)8:30—17:30(周二至周六)

  2、午休时间为:

  12:00—13:00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经理批准;超过1天的,由邹总批准;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友捐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友捐50元。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友捐20元;超过30分钟者,友捐20元。员工病假扣除当日工资。

  六、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第一次口头警告,如再次违反,友捐20元。

  七、公司每周一早上8:00举行例会;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八、员工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九、员工的考勤管理,由主管负责,并严格与工资挂钩,经理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十、用车制度:车辆使用按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且优先考虑交通不便的地方,用车应先与主管沟通后,并由经理审核。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1

  一、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二、严格执行公司上下班打卡制度,因公外出时,需先填写外事单,并注明事由和时间,由领导签字认可。

  三、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加班,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加班表。根据公司及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在本内可申请调休。

  四、上班时间不允许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在线观看、下载影视剧,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五、对于部门负责人安排的业务,不允许拒收,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六、上班期间禁止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须离开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七、对于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各个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八、员工应端正自身的工作态度,在与合作单位的全程服务中严谨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个人形象。

  九、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2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落实网吧管理制度的实施,保障网吧安全,于是,***县对当地的网吧制度了相应的网吧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则是网吧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

  第一条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二条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五条经营单位应落实实名制网吧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制度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举报。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如实办理实名制上网卡上网。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七条经营单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本制度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维护公众和网吧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于是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了这个网吧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集团后勤管理更科学、规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集团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车辆、宿舍、医务室、食堂及电话、手机管理等。

  第三条:本集团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一节:大客车的管理

  第四条:员工乘坐规则:

  (一)员工凭本人上岗证或穿工作服上车,应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站点候车。

  (二)员工应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不得拥挤、抢座、起哄,上车后要坐稳扶牢,如由于员工本人的职责而发生事故,公司概不负责;拥挤者罚款10元。

  (三)严禁携带热水壶、扁担等物,及超10公斤的货物上车。

  (四)车内严禁吸烟、吐痰,持续清洁卫生。严禁用小刀、笔、指甲或其他尖锐物等在车上刻、划、涂、写,违者罚款100元。

  (五)做到礼貌乘车,树立高尚风格,两旁座位应自觉让晕车及身体虚弱的同志乘坐。

  (六)大客车只限本公司员工乘座,严禁带客上车,任何人带客上车,带客者每人次罚款10元。

  (七)非本公司员工确需乘公司大客车的,须经领导批准并到人事部门办理乘车证,凭证乘车。

  第五条:对大客车驾驶员的要求与奖罚

  (一)大客车务必依照公司的安排,定时定点接送员工,确保员工上下班不迟到。

  (二)严格按公司规定的线路停靠站点让员工上下车,不得任意停车上下,否则给予驾驶员每次罚款5元。

  (三)司机负责监督员工乘车,员工一律凭本人上岗证(乘车证)或穿工作服上车,禁止带客,违者给予驾驶员每人次罚款5元。

  (四)驾驶员应做到礼貌、安全驾驶,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负责保险公司索赔后不足部分的损失费总额10%的职责。

  (五)严格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凡因违犯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被罚款者,驾驶员应负30%的职责。

  (六)公司急需用车时,驾驶员应随叫随到。如因特殊状况属于加班的,另发给驾驶员加班费,临海市内每次发给加班费10元,临海市外每次发加班费30元。

  (七)做好车辆性能的日常维护、保养,持续车辆清洁、美观,确保安全接送员工。

  (八)车辆维修、加油务必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

  (九)油耗实行定标准年终结算。油耗标准是:市区、麻山车21.75公升/百公里,其他为21.6公升/百公里。节约部分的60%奖给驾驶员,超出部分罚驾驶员40%,奖罚年终结算、兑现。

  (十)合理掌握好轮胎消耗、车辆修理等费用,控制在最低范围,年终结算,视其实际状况奖罚兑现。如发现故意铺张浪费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十一)一年内无任何职责事故未受到任何处罚的驾驶员,年终给予必须的奖励。

  (十二)务必停在公司外过夜的车辆,驾驶员住房由公司解决。

  (十三)聘请的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随车工具注册登记,期满移交,缺者驾驶员如数赔偿)。

  第二节:小汽车的管理

  第六条:小车队要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带给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和服务意识,做到安全行车、服务周到,使领导用车时感到满意、放心;加强学习,提高驾驶技术,自觉服从领导工作分配,勤勤恳恳踏实工作;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做无关的事情,坚持原则,不出私车。出私车者,每次给予200元的罚款;小车驾驶员须做好值班工作,办公室不得无故缺人。公司用车,驾驶员须随叫随到;同时,每次出车务必进行车辆出入登记。

  第七条:为保证正常用车,小车实行派车制度。除董事长、总裁以外,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用车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由其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签字后交小车队安排派车。若事急或特殊状况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在回公司后一天内补填《派车申请单》。若无派车单擅自出车,视为出私车。

  第八条: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无特殊状况,有车库车辆务必入库,不得随意停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车辆修理、加油务必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特殊车辆维修例外)。出车外地所发生的费用,分次单独报销,每次出车回公司后三天内务必办理完毕报销手续(每月1-5号例外),其报销单由用车部门的负责人确认、签字,否则不予报销;若董事长、总裁用车,由总裁办主任确认、签字。

  第九条:严格执行好各项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每次500元以内(包括500元)驾驶员不负经济职责;500元以上的职责事故,在保险公司索赔后,不足部分驾驶员应负1%的职责。

  第十条: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每年累计罚款500元以内(包括500元)驾驶员不负职责;罚款超过500元以上的,驾驶员应负超过部分10%的职责。

  第十一条:驾驶员安全礼貌奖。

  为鼓励驾驶员安全行驶、礼貌服务,特设立驾驶员安全礼貌奖。年终对驾驶员全年的职责事故、交通罚款、服务态度、车辆保养、行驶里程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满100分给予3000元的奖励,不足100分,则按比例计算给予奖励。此奖项由总裁办对小车驾驶员考核后发放。考核时各项指标权重为:

  1、无500元以上的职责事故占50%;

  2、无500元以上的罚款占20%;

  3、服务态度良好占10%(此项由公司各中心打分,取其加权平均分);

  4、车辆保养好、车容整洁占10%。

  5、行驶里程占10%(最高的为10%,次之9%,以此类推)。

  第三章:宿舍管理

  第一节:守则

  第十二条:厂车不可送达的各镇员工、特殊工种(经领导批准),可安排职工群众宿舍,且每人每月缴纳10元住宿费。中层管理人员可安排公司住房一间,且每人每月缴纳30元的'住宿费,副厂长级以上干部可享受免月租住房一间。住宿人员水、电费自理。贴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公司宿舍时,务必到后勤处办理入住手续。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及家属应持续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不随地吐痰,严禁向窗外或阳台下乱丢废物垃圾及乱倒污水。不得在公共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在划线区外摆放车辆。

  第十四条:爱护宿舍的群众财产和所配置的生活用品及水、电等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平时要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五条:随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宿舍内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严禁私接电路。

  第十六条:宿舍内做到安定团结,不打架,不骂人,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或亲友,确需留宿的,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得有酗酒、赌博或传播音像、书画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用器具制造噪音,电视、收音机、唱卡拉OK等音量不得太高,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八条:住宿员工在房位分配定位后,个人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任意调换,如有特殊状况需调换,须经后勤处同意后方可。如擅自离厂五天,公司将对房位另作安排,职责自负。

  第十九条:全体住宿人员务必无条件配合后勤处对宿舍区的检查工作,服从管理、派遣与监督,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二十条:职工在离职时应到后勤处办理退房手续。

  第二节:套房

  第二十一条:凡住公司套房的员工(包括家属)严格遵守用水规定,不得到群众宿舍区公用水槽用水,不得到公司开水桶处打开水。

  第二十二条:套房宿舍楼的公共楼梯通道由各单元住户轮流清扫,确保公共楼道的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严禁在无安全栏架的阳台栏杆上放置花盆等物品,以免砸伤他人。

  第二十四条:宿舍区内严禁饲养禽、畜。

  第三节:群众宿舍

  第二十五条:经常持续宿舍前水槽清洁,不准向槽内投脏物,确保水槽畅通。

  第二十六条:住宿人员要及时关窗锁门,保管好私有财物,属保管不慎而丢失的职责自负。

  第二十七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煤气灶和电炉。

  第二十八条:宿舍内不得长时间接待来客或接待异性客人。男、女职工按划分区域住宿,不得越区进入异性宿舍内逗留、住宿。患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习惯者,一律不准住宿。

  第二十九条:晚上10:30前务必熄灯,熄灯后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条:室内成员如擅自发生变更,同室的成员都应及时主动向后勤处反映状况。

  第三十一条:卫生间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刻,应经常持续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清厕人员做好厕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

  第四节:租房管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租住公司的房屋,统一到后勤部签订租房协议,每月在工资中扣除租金及水电费。租期满后到后勤部办理续租或退房手续。

  第三十四条:租户不得损坏住房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人力不可抗拒外),由本人负责修理。租期满后持续住房内各种设施完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五节:浴室管理

  第三十五条:入浴应自觉遵守浴室管理制度,严格按先后顺序入室洗浴。

  第三十六条:入浴务必带齐本人上岗证及“浴票”方可进室洗浴(临时上岗证无效);上岗证及“浴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十七条:洗浴者务必爱护公物,注意持续浴室清洁。

  第三十八条:管理员应礼貌待人,须维护好浴室秩序。

  第三十九条:管理员做好衣服存放箱钥匙的发放和收取工作;管理好浴室内的所有设施。

  第四十条:管理员须做好浴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浴室的整洁。

  第六节:罚则

  第四十一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20元。

  第四十二条:群众宿舍如使用煤气灶、电炉,除没收器具外,罚款100元。

  第四十三条:如有盗窃行为,经查实后,除退还赃物外,给予以一罚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厂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医务室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务室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时刻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第四十五条:交接班时就应做好交接班手续(卫生、现金、应收帐款以及处方)。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医务室负责人向总裁办请假,其余工作人员向医务室负责人请假。上班时间如有公事外出,务必填好外出登记表。

  第四十六条:药品的进购。医务室需进购药品,负责人先做好询价工作,然后将购药申请单和价格表交总裁办,由总裁办审查后购药,医务室负责人以及入库人员做好药品入库清点工作,并在进货清单及发票上签字。无有效期药品不得入库,违者职责自负并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出售药价由医务室会同总裁办共同商定,并及时通知有关财务人员。

  第四十八条:医务室的具体操作务必严格、规范,杜绝发生医疗事故,按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各种医务工作记录。

  第四十九条:医务室做到一病一处方,主诊医生所开处方须一式二份,经病人签字后,一份留存,一份交财务。空白处方向总裁办登记领取,不得缺号。

  第五十条:医务室实行药品与帐款分开管理。帐款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药品由医务室负责管理。医务室的药品、处方、现金须相一致,每月进行盘点,如发生药品、现金短缺,则医生与护士各负50%的职责,并在其工资中扣除。

  第五十一条:医务室不得使用过期、无有效期的药品,对此类药品及时清理并上报。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须按规定销毁,违者职责自负。

  第五十二条:员工就医取药不能欠费(工伤等特殊状况例外),如发生欠费,应由值班者自行摧收。

  第五十三条:做好医务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每一天小扫一次,每周大扫一次。

  第五十四条:公司将不定期对医务室的各项工作状况进行考评。

  第五章:食堂管理

  第五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买菜要自觉排队,礼貌有序,不得插队、挤闹、起哄,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厂。

  第五十六条:员工务必厉行节约,不得有剩菜剩饭,违者罚款50元。

  第五十七条:就餐员工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要爱护公物,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或占为己有,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对损坏各类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第五十八条:食堂要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做好成本核算。

  第五十九条:食堂要按时开饭,认真做好职工就餐登记或打卡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六十条: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饭菜进行合理搭配,品种力求多样化;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有临时客餐的,须有事先预约或通知,保证供应。

  第六十一条:食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净,餐具每餐消毒;食堂内外环境每一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食堂工作人员务必穿戴整洁,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六十二条: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六十三条:遵守制度,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饭熟菜香。

  第六章:电话、手机管理

  第六十四条:集团内每部电话话落实到人,实行密码管理,密码专人使用,公务话费实报实销;私话自负。如有私话隐瞒或盗用密码者,除从工资中扣除全部费用外,并按照情节轻重予以5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六十五条:直拨电话、传真机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拨打私人电话,违者,扣除所拨电话费用,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六十六条:新装固定电话、商务电话、宽带,务必经部门领导审定,不得擅自安装。

  第六十七条:公司管理人员自行配备手机,并主动加入集团虚拟网。上班时间不得设置关机、呼叫转移或不接听电话,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话费报销资格。不得以欠费停机、手机电量不足、手机损坏、外出忘记带手机等为理由拒绝接听电话。各部门相关负责人需持续每一天24小时不关机。

  第六十八条:管理人员如需办理包月送手机,务必先经过部门领导同意,由部门领导报董事长、总裁批准,经批准同意后统一办理,不得擅自办理。包月期限内手机损坏或丢失的职责自负。包月期限未满离职,手机话费由公司帐户付费的管理人员,需主动办理帐户变更、续付押金、担保关系转移等手续,如不办理,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其他自行付费的管理人员,由本人存足差额话费及押金,并办理担保关系转移等手续。如不办理,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六十九条:手机话费管理:副总裁以上管理人员每月话费在400元内实报实销,401-600元内按总额的90%给予报销,超601元-1000元,按总额的70%给予报销,1000元以上不予报销。四、五级管理人员每月话费在250元内实报实销,251-500元内按总额的90%给予报销,501-1000元按总额的50%给予报销,1000元以上不予报销。六、七级管理人员150元/月,八、九级管理人员100元/月,特级办事员50元/月。另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经董事长、总裁批准,对部分管理人员的话费给予适当调整。

  第七十条:如因工作需要出现话费量增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前3个月的通话记录,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报董事长、总裁批准后,给予相应增加其报销金额或报销额度。

  第七十一条:管理人员因出差(如省外、国外漫游)产生话费增加的,以当月通话记录为准,公话全报,私话自负。

  第七十二条:管理人员需办理手机号码由公司银行帐户付费方式的,务必经过董事长、总裁同意签字后方可办理,只准一个手机号码。离职即终止公司银行帐户付费方式。

  第七十三条:新聘管理人员,由所属部门领导根据其岗位级别,核定报销额度及起始月份,由总裁办人员办理话费报销手续。

  第七十四条:话费报销以单个手机号码为准,不得频繁更换手机号码,以当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话费专用正式发票为依据,隔月不予办理。

  第七十五条:手机虚拟网管理:公司每位员工均可享受一个入网号码及相关优惠政策,加入虚拟网时认真填写入网登记表,务必做到手机号码与本人身份证相符。如有更换号码,先取消原号码。网内用户不得无故拨打他人电话,违者,取消入网资格,并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制度由总裁办拟订,经总裁办公会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十七条:原制度如与本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4

  一、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

  二、不得隐瞒与被调查人的关系而不进行回避。

  三、不得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馈赠和娱乐消费。

  四、不得向被调查人及其亲友,或者涉案单位私自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其他物品或报销各种费用。

  五、不得私自改变、隐瞒、销毁或伪造证据,歪曲事实,形成错案。

  六、不得采取逼供、诱供等手段获取证据,侵害党员民主权利或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者拒不执行,拖延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

  八、不得通过发案单位或涉案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事。

  九、不得明知是涉嫌违纪人员及其亲友,而与之私自联系和交往。

  十、不得打听、了解职责范围内不应该知道的案件情况。

  十一、不得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的内容及领导批示,或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

  十二、不得违反案件保密制度,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涉案人员及其亲友通风报信。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5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持续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理解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取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理解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我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理解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理解的,礼金礼物务必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6

  为切实加强职工服务中心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职工的整体工作水平,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干部接待制度

  每周二定为领导干部接待日,当日由1名县总领导班子成员到职工服务中心值班,直接接待职工来信来访,集中处理疑难复杂案件。职工服务中心事先需准备好有关汇报材料,以便值班领导及时处理有关事项。

  二、业务学习制度

  每周组织职工服务中心全体职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1次,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与学习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底召开1次工作例会,主要内容有:一是及时传达上级工会对职工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及县总工会重点工作安排;二是互相交流每月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布置下一个月工作任务。

  四、服务承诺制度

  (一)热情接待来访职工,耐心倾听职工合理诉求,详细记录职工来访内容,认真履行服务职责。

  (二)不推诿扯皮,不敷衍了事,不简单生硬,不顶撞争吵。

  (三)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快速高效解决问题。

  五、请示报告制度

  职工服务中心的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工作,凡需与有关部门、单位协调的问题,应及时向职工服务中心负责人汇报(典型案件应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办理结果的归档材料工作。职工生活困难救助方面,如需入户帮扶或急需解决的困难问题,应及时向职工服务中心负责人报告后再给予办理。

  六、请假销假制度

  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事外出必须提前向服务中心主任请假,事后须及时销假。工作时间因公外出的,应征得中心主任同意。主任、副主任有事外出的,须向县总分管领导请假销假。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7

  一、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工作规程办事,按时、按量、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做到态度和蔼,主动热情。

  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请假制度,不准擅离职守。

  五、仪态端庄、举止大方。接待来客或接打电话,应热情、谦和、有礼。

  六、创造并保持安全、卫生、有序、优雅的工作环境。

  七、讲团结、讲协作、讲民主、讲风格、讲友爱。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个诚实守信、光明磊落、胸襟开阔、与人为善的人。

  八、正确处理各种工作关系,领导要尊重下属,调动下属工作积极性;下属要领导,自觉服从领导指挥。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18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保险代理业务开展,按照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积极从事业务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为公司保险代理业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各营业部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承保业务管理

  第三条 承保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原则:

  l、可保利益原则。即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财产具有可保利益,无可保利益的财产不得承保。

  2、风险评估原则。展业人员必须对投保财产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对于风险系数超过规定,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不得承保。

  3、如实告知原则。展业人员必须就投保单所列明事项逐一询问客户,客户须如实回答。不能带病投保。投保人必须签名(盖章)。

  4、按照保险公司的承保要求进行承保。

  第四条 展业人员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从事保险中介服务所要求的.素质,对于新展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代理人资格证》后,方可单独上岗。

  第五条 展业宣传

  1、展业人员必须持有工作证、身份证、展业证等证件进行宣传。

  2、展业人员必须带有条款等有关业务资料,有理有据,实事求是地进行公关展业宣传,不得搞虚假、欺骗。

  3、展业宣传必须围绕条款进行解释,不得偏离、曲解。

  4、不得运用不正当方式、手段进行展业。

  第六条 检验标的展业对象有投保意向后,要按下列规定进行标的查验:

  1、标的坐落的具体位置及相关情况。

  2、安全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行驶等情况。

  3、经营管理及近期损失情况。

  4、进行风险评估。

  5、遵照保险公司的核保要求进行标的核保。

  6、投保人身保险必须查实年龄、疾病等情况,并根据公司要求决定是否体检。

  第七条 业务洽谈

  1、业务洽谈时必须先请投保人详细阅读保险条款;

  2、展业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地回答投保人提出的询问;

  3、确定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费率保费、缴费方式、缴费期限;

  4、其他应该确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 收缴保费

  1、签发保单的同时,原则上要一次缴清保费,不得延期。

  2、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对于需要体检的年龄段或大额保单的客户,要先进行体检,后收取保险费。

  3、对于签单后而未收取保费的,出险后不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 保单批改

  1、批改保单必须被保险人的书面申请,而且申请理由必须成立;

  2、代理人员应积极协助客户到保险公司按规定办理保单批改。

  第十条 无赔款优待

  1、无赔款优待见限于车险。

  2、无赔款优待按保险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不得提前支付,更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一条 代理中介公司可以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勘查,理赔。

  (三)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业务专用章由业务内勤专人保管使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代用。

  第十三条 代理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的秘密,不能搞虚假欺骗宣传,不能有吃、拿、卡、要等勒索保户行为,更不能擅自撕毁或丢弃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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