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9 09:33:50 偲颖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6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卫生管理制度 1

  一、设施及药物准备

  1、紫外线消毒柜或臭氧消毒柜;用于理发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2、蒸汽消毒柜或含氯消毒制剂:用于毛巾、面巾等的消毒:

  3、医用戊二醛消毒药;用搪瓷或不锈钢灭菌缸浸泡消毒痤疮针、眉夹等美容工具。

  二、操作程序

  1、消毒顺序:消毒前先洗净—消毒—保洁

  2、消毒方法:

  A、理发工具消毒:将理发工具放入紫外线或臭氧消毒柜内消毒,消毒时间为20分钟2剪刀应打平放,双面消毒。

  B、毛巾消毒:用蒸汽消毒柜热力消毒,80℃蒸10分钟以上或用100—500mg/含氯制剂浸泡15分钟以上。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C、痤疮针、眉夹美容工具:用2%戊二醛在搪瓷或不锈钢灭菌缸内浸泡30分钟,2%戊二醛14天理换一次。

  D、美容用盆: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钟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卫生塑料袋。

  E、美容师手部:洗净后用酒精擦拭或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2分钟。

  3、保洁:

  A、采用高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应干爽清洁,可直接放入保洁柜内。

  B、采用药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应放置10至15分钟后放入保洁柜内。

  C、消毒柜兼作保洁柜:消毒后可直接留置柜中,但该柜的容量应不少于日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的工具应消毒后使用。

  三、注意事项

  1、所使用的清洁液和消毒液必须是已取得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的'合格产品,并在批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单位应保存上述批件的复印件备查。

  2、用紫外线消毒柜消毒的理发用具必须双面消毒。

  3、各类理发工具的总数量应不少于设计最大可容量的3倍。

  卫生管理制度 2

  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6、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7、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8、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9、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0、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着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1、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卫生管理制度 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客房服务员管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客房服务员管理工作。

  2、内容

  2.1客房每天由专人进行清洁打扫及整理。

  2.2员工持《健康证》上岗,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要求无污迹、无尘、无破损,符合使用标准。

  2.3房内的'杯具、卫生间的坐便器、浴缸,每天必须用清洁剂清洗并消毒。

  2.4垃圾等废弃物要及时放到指定地点(不能堆在走道上),以保持走道的畅通、清洁。

  2.5每年需定期、定点在各角落设置“四害”,保证房间无“六害”(老鼠、蚊、蝇、蟑螂、臭虫、蚂蚁)。

  2.6房间内的温度、湿度、空气需达到防疫站规定的卫生标准,房间须每天开窗通气。

  3、具体要求

  3.1门锁完好,开门顺利无阻、无杂声;门扇门框清洁、无破损、无划痕;门锁转动灵活;窥镜光亮透视度高。安全指示图等完好齐全,请速打扫牌完好,清洁无折皱,防盗眼、把手等完好且正反面无污迹;

  3.2衣柜内无遗留物品,干净整洁,浴衣、衣架无缺少,按标准放好;

  3.3水杯、茶杯、漱口杯清洁无水渍;

  3.4吧台、用具清洁无污渍,冰箱运转正常,饮品补齐,酒吧清洁无异味,物品齐全;

  3.5行李柜、电视柜、写字台、茶几等家具干净明亮,无划伤痕迹,摆放位置正确。抽屉干净,使用灵活自如,把手完好无损,服务指南清洁无折皱、无涂画;

  3.6镜子框架无尘,镜面明亮无破损,位置端正;

  3.7灯具完好正常、洁净;

  3.8电视机及底座清洁无灰,摆放在电视柜中间,频道调到与节目单一致,预设在中央一台,音量调到偏低,画面与音响效果较好;

  3.9沙发椅、坐垫、靠垫、边角清洁完好;

  3.10茶几、烟缸清洁完好,烟缸摆在茶几中间靠上位置,火柴补齐、摆在烟缸内上侧、店标正在朝上;

  3.11窗帘拉好、整齐,无污迹或破损,窗帘轨道正常、清洁。窗玻璃清洁,无破损;

  3.12床上用品铺放整齐规范,干净无污渍、无杂物;

  3.13床头板无灰尘,床头灯及灯罩清洁完好,电话清洁、功能正常,无尘无迹,指示牌清晰完好,话筒无异味;

  3.14电视遥控器清洁完好,小便笺补全、清洁无折皱;

  3.15电源及空调开关正常,空调运行无噪音,空调出风及回风口干净完好;

  3.16地毯清洁,无斑迹、烟痕、纸屑等;

  3.17床垫、家具及各类物品摆放端正、统一;

  3.18天花板无污迹无蛛网;踢脚板清洁无污迹;

  3.19垃圾桶清洁、状态完好;

  3.20鲜花、植物水分足够,无枯枝败叶,无异味;

  3.21花盆、花瓶清洁,内盆小于外盆,黄土不外露;

  3.22卫生间无异味,门及门框干净,运行正常;

  3.23脸盆、浴缸、淋浴房清洁,排水正常,活塞清洁、活动正常并处关闭状态。水龙头及各类小五金抹净光亮,无漏水现象;

  3.24脸池台面干净,无破损;

  3.25镜面、镜框及四周清洁完好;

  3.26毛巾架无水迹,各类毛巾无破损、挂放整齐,店标朝外;

  3.27顶棚、墙壁完好无污迹,壁画完好端正。抽风机清洁,运转正常,噪音低,室内无异味;

  3.28浴帘、浴帘杆清洁,无水迹,拉动正常,地秤清洁,运行正常;

  3.29恭桶、水箱内外侧干净,使用状态良好,无损坏,冲水流畅;

  3.30卫生纸足够,叠成三角形,卫生纸架清洁;

  3.31地面及地漏清洁干燥,保证无头发;

  3.32各类用品补充补全,清洁,店标(商标)朝外;

  3.33整个房间空气清新、无异味、无虫子。

  卫生管理制度 4

  1、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备余氯比色计,定期对池水进行余氯测定,当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时,应及时投加消毒药物,并做好记录。

  2、做好水泵的轮换,每台大泵、小泵分为两组执行每4小时轮换制,每2天定期给电机、水泵添加润滑油。做好轮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轮换时间、压力、电压、电机温度、电机水泵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3、负责供水管理,定期对设施周围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水池周围是否有污染源、水池检修入口是否加盖上锁、透气孔、溢水孔是否运转正常等进行巡查,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4、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水厂,做好水厂安全防护工作,如遇重大和突发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5、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6、应配合对水池的定期清洗,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7、水电科管理人员随时抽查各类记录,如发现未按时轮换水泵、为及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卫生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库区温湿度计是否适宜货物储藏温度、库区内产品摆放是否规范、打包工具是否齐全、辅料是否在规定区域!有任何意见或者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二条必须保持库房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在通道、出口、放置或周围堆放物品!

  第三条在明显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仓库作业操作电、气焊应严格隔离;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吸烟、使用电炉等,初犯者行政部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次以上重犯者实施开除,如由此引起火灾事故,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非库区工作人员如因业务工作需要入库,必须先做好出入库登记,在仓库负责人或仓库管理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

  第五条进入仓库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管理员有责任提醒进入库区的其他人员遵守其安全规定。

  第六条应根据库区以及货物情况对装卸搬运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出现事故。行政部负责人员支持,库房负责人负责指导流程及操作标准。

  第七条在物资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好货物信息的保密工作,没有客户方的允许,不得将货物的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八条仓库负责人及仓库管理员必须保管好仓库钥匙,不得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

  第九条下班前,仓库管理员必须关好库区门窗、关闭电源。

  第十条对已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使大家受到教育,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卫生管理制度 6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建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场所内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尘

  6、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管理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7、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8、厕所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采用水冲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风。

  卫生管理制度 7

  卫生管理是致力于培养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懂得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了解卫生事业发展基本趋势和医学科学基本规律,具有较广泛的医学社会学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及卫生管理理论、方法和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卫生事业的高级人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工业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集团公司协调、专业公司管理、所属单位负责、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和集团公司、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条、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单位安全、健康、环境(SH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在执行SH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在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第九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单位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应设有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机构,并配备职业卫生专职人员。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分厂、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监督员。

  第十一条、单位每年要制定职业卫生计划,总结单位上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布置下一年度任务。

  第十二条、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年度安全或职业卫生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三条、单位工会、人事、劳资、生产、技术和设备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综合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单位要积极培育职业卫生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体系,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和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第十六条、建立职业病危害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急性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专业公司、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单位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第十九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二十条、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三同时”的管理要求,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及所属单位负责职业卫生的部门应参加对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职业卫生专篇及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把关。

  第二十六条、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集团公司提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审查材料时,必须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四章、劳动用工及职业卫生检查管理

  第二十七条、单位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第二十八条、单位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单位应在其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时进行职业卫生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单位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单位人事部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卫生检查结果,以及职防部门鉴定意见安排其从事相应工作。

  第三十二条、对职业卫生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单位应根据职防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实施治疗、诊断等。

  第三十三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第三十四条、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到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五条、体检中若发现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的群体反应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六条、所有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第三十七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在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的情况下,安排她们的工作。

  第五章、作业场所管理

  第三十八条、单位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

  第三十九条、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第四十条、单位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四十一条、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单位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提出长效的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四十二条、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第四十三条、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消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第四十四条、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消作业场所。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四十六条、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消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七条、对承担检维修工作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停止其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

  第四十八条、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单位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采取通风、隔离、佩戴防护用品、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杜绝违章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第四十九条、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第五十条、单位要做好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五十一条、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管理

  第五十二条、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第五十三条、单位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

  第五十四条、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六条、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第五十七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每年开展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讲座等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五十八条、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集团公司以及各专业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两个月在SHE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九条、生产岗位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所需的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第六十条、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十一条、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SH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 8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检疫的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过水产品的池冲刷干净后,才能洗肉类食品。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无鳃、内脏。

  5、活禽宰杀应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和头爪。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生熟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卫生管理制度 9

  一、中心总库、大餐厅库房采用主、副食品分库存放保管的办法,清真餐厅、伊园餐厅、风味小吃点采用分区保管的办法,库内必须设有明显的主、副食品分区。主、副食品分库(区)存放,不准混放。

  二、库房内应有离地的平台和层架,安装相应的通风设备,并保持运转正常。副食库房要配置美观实用带盖的盒、桶等容器,用以存放调料和其他散装原料。

  三、禁止非食品原料混放于食品库房内,库房内严禁放入有毒有害的物品如杀虫剂、灭鼠药等。

  四、严格按规定验收食品原料,严把入库关,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原料,经常检查库存原料,做到心中有数,对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原料,及时处理,严禁放在库房。

  五、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认真做好四防工作(防火、放盗、防虫、防鼠),做好库房安全管理,保证库存物质完好无损。

  六、做到物品分类堆码,放置整齐,离地,离墙的距离要符合标准(不少于10cm),保持库房整洁,定时通风,保持库房干燥。

  七、主动平衡库内物资,及时提出物资采购计划,防止出现缺货或积压,以保证伙食工作的'正常进行。建帐建卡,做到帐、卡、物相符。每日清理账目,月末如实盘点,汇总填表上报,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要求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冻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柜内清洁,结霜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内容积的70%,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九、在食品冷藏、冷冻贮藏时,要严格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冰室存放,并有明显标志。柜内食品应按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十、严禁私自出售库内物资,严禁向供货商索要钱、物。

  卫生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农贸市场卫生的管理

  1、各摊位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市场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市场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各摊位的货物堆放不得超出柜台。

  四、公共厕所卫生的管理

  1、公共厕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2、公共厕所应每天中午、晚上各打扫一次,保持地面、便槽、冲洗池内无垃圾杂物,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

  3、公共厕所应确保正常供水和下水道疏通。

  4、每周两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异味。苍蝇、蚊虫滋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5、周边居民要文明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及时放水冲槽,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卫生管理制度 11

  1、目的

  使企业全体员工必须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掌握安全生产常识,领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在册员工、复工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安监总局令第3号

  安监总局令第30号

  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教育的模式及要求

  公司采取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管理模式。即公司进行进厂教育;主管部门(车间)进行三级教育;班组进行三级教育。每一级教育都必须有被教育者在本人教育卡上的签字。

  4、计划与教育分类

  4.1、公司行政部在年初统一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实施的计划、时间、内容。

  4.2、教育内容:a、企业负责人、b、安全管理人员教育;c、特种作业人员预培训和复训教育;d、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e、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f、班组长教育;g、变换工作和“四新”教育;h、职业健康教育;i、全体员工教育。

  5、职责

  5.1、公司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的组织计划工作。

  5.2、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实施内容。

  5.3、各部门、生产车间参与安全教育。

  6、教育类别与内容要求

  6.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6.1.1、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6.1.1.1、厂级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6.1.1.2、车间(部门)级教育

  车间(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6.1.1.3、班组级教育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6.1.2、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48小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时间≥24小时,全员教育时间≥12小时。

  6.1.3、教育培训效果的检测,采取理论与实际统一考评,并作为职工晋级奖励的考核内容和依据。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三级”教育台帐、“三级”安全教育卡、考试卷,做到与办公室人力来源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其他教育的时间、内容应当与三级教育相同)

  6.2、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6.2.1、培训程序

  6.2.1.1、对从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工、起重机械(起重工)、电梯、厂内车辆司机、电工、金属焊(割)工、架子工,冲压工)等岗位特殊作业人员,在上岗前须经(身体、文化程度、热爱本工作)资格审查合格。

  6.2.1.2、针对的特种作业岗位一般安全(内容根据其所任工种要求)教育,学徒或实习期间必须确定(由原特殊作业人员)师傅进行传、帮、带六个月,在帮、带期间不得单独操作。

  6.2.1.3、定期经有资质单位(机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6.2.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行政部提出,行政部门组织(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安全监督管理局等资质单位实施。

  6.2.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一般厂内理论)。

  6.2.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率必须达到100%。

  6.2.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2.6、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期复训,持证上岗。

  6.3、班组长、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

  6.3.1、培训程序

  6.3.1.1、担任班组长、车间副主任以上中层干部须经工会、行政部提出,经行政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原则上每年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一次。

  6.3.1.2、授课人员由行政部门、厂部门、厂工会,也可外聘专业老师共同组织实施。

  6.3.2、班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40学时。

  6.3.3、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部门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环境管理知识,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6.3.4、教育培训结束前,必须进行效果检测,考试合格。教育培训合格率应达到100%,缺席者应当补足课时或考试。

  6.3.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班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育台帐、考试卷、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6.4.1、对企业范围内因工种变动的职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6.4.1.1、变换工种教育由各车间和班组进行。

  6.4.1.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内容,为调入新工种的设备技术要求、操作要求等安全知识要求。

  6.4.1.3、车间应当建立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台帐,教育资料、考试卷、成绩汇总等。

  6.4.2、“四新”教育。对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4.3、“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设计部门、设备动力部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共同组织实施。

  6.4.4、“四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介绍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特点及操作方法,介绍“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防护方法。

  6.4.5、变换工种和“四新”(除特种作业人员)教育,授课时间不少于4学时。

  6.4.6、变换工种和“四新”率必须达到100%。

  6.4.7、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教育要进行考试,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否则不能上岗操作。

  6.4.8、工厂、部门必须向行政部门提供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5、职业健康教育

  6.5.1、教育对象: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和有关部门、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医务工作人员。

  6.5.2教育内容:

  6.5.2.1、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6.5.2.2、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6.5.2.3、掌握预防职业危害工程技术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6.5.3、职业健康教育每二年一次,教育率不得低于90%。

  6.5.4、教育资料:建立教育台帐、考试卷、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6、全员安全教育

  6.6.1、为了增加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更新的基本知识教育。

  6.6.2、全员安全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类重大事案例等。

  6.6.3、全员安全教育由行政部门、政工部门、工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每年进行一次教、育。

  6.6.4、全员教育方法形式,做到突出重点简单明了,发通知、学习材料、电化教育、授课辅导考试等。

  6.6.5、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率必须达到80%。

  6.6.6、行政部门必须建立全员教育的台帐、考试人员成绩,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7、复工安全教育:

  6.7.1、对离、退岗位一年(包括一年)以上的职工(包括病休、产假、借调、学习等)在恢复其岗位工作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7.2、对因工伤歇工24小时以上,伤愈以后复工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7.3、复工安全教育由行政部开具通知单,所在车间部门与班组负责实施。

  6.7.4、复工安全教育主要内容:针对工伤者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找去事故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6.7.5、离、退岗位一年以上职工的复工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6.7.6、复工教育结束后,对受教育者必须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考试,凡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课和补考,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6.7.7、复工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6.7.8、所在工厂、部门必须向行政部门提供复工安全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7.考核

  7.1、对各类安全教育指标不能如数达标的,根据《安全奖惩制度》条款规定给予考核;

  7.2、对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工厂(部门)、班组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卫生管理制度 12

  一、前言

  卫生是人类健康的重要保障之一,医院作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完善的医院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医疗设备卫生和医护人员卫生等各方面都得到精心管理,为病患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服务是医院的宗旨。

  2、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作业,确保医疗质量。

  3、保证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并定期检修保养,确保无故障工作。

  4、从医护人员的职业德行、态度和技能方面确保医疗人员的知识和行为符合职业和工作要求。

  5、建立预防控制感染、医疗事故抗诉和安全性稳定性保障等

  三、管理制度。

  1、医院环境卫生责任规定:医院环境卫生由医院院长、行政管理部门、卫生工程部门、各科室主任及员工共同负责,详细负责如下:

  (1)院长:监督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环境卫生状况达标;

  (2)行政管理部门,卫生工程部门:设立环卫班组,负责医院卫生管理,执行环卫制度,定期检查医院环境卫生;

  (3)各科室主任:监督本科室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本科室环境卫生状况达标;

  (4)员工:按规定参与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医院环境卫生制度:

  (1)医院环境卫生巡查制度:每日设立环卫队伍,在各楼层、内外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医院场地及设施维护制度:花园、走道、浴室、卫生间、厕所、楼道等医院场地及设施定期清洗,保证整齐、干净;绿地、植树、草坪、花园及水坑等多种景观定期保养。

  (3)医院垃圾处理制度:每日安排环卫班组清理医院内垃圾,有专门垃圾处理人员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4)医院消毒制度:医院按照规定开展定期消毒,敷料、器械、用品等单独洗、消毒办理,确保消毒合格。

  (5)医院感染病人隔离制度:医院所有感染病人均在指定区域隔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并消毒隔离区域。

  4、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通过环境卫生日报,定期布置按月、季度、年度制定的环境清洁计划、日常工作记录及卫生标准调整。

  四、医疗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卫生责任规定:

  (1)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的设备进行管理,确保各项操作规范、操作人员技术过关;

  (2)医院院长、行政管理部门、卫生工程部门:负责对临床医疗设备及卫生用品的引进、储存、维修、保养等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运行、使用及管理符合要求;

  (3)医疗设备维修人员:保证医疗设备的及时维护、检修等需求,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2、医疗设备卫生制度:

  (1)医疗设备使用规定制度:医疗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厂家说明书和操作规程,任何工作人员不能变更和拆改设备制造和安全保护。

  (2)医疗设备检查制度:对医疗设备进行规定的检查和测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不能自己错误维修。

  (3)医疗设备维修管理制:设立专门的维修人员,并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维修技能过硬。

  3、医疗设备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每个科室设立工作台册,记录医疗设备的运行问题,每天清点设备情况,定期检查设备清洗状况及维保情况。定期组织设备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维护。

  五、医护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医护人员卫生责任规定:

  (1)医院院长:设立医护人员健康管理委员会,由人事、医务、护理管理等多个部门组成,负责医院全员卫生保健工作;

  (2)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3)医护人员:严格遵守卫生制度,自身卫生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2、医护人员卫生制度:

  (1)医护人员定期体检制度:所有的医护人员进行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并根据体检结果指导人员积极预防和治疗疾病。

  (2)医护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医护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按规定穿戴、使用、储存防护物品,不得将防护物品带出医院。

  3、医护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的.贯彻:

  (1)对医护人员进行卫生健康管理,设立卫生监督委员会,每半年组织学科工作实施对医护人员进行检查及健康宣传;

  (2)对医护人员的使用密切相关的物品进行全面卫生消毒;

  (3)对卫生不合格或符合患者需求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整或辞退;

  (4)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健康卫生、个人防护知识的重要性。

  六、结论

  本文基于医院环境卫生、医疗设备卫生和医护人员卫生三个方面,对医院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了制定。针对医院环境卫生,制定环境卫生巡查、场地设施维护、垃圾处理、消毒和感染病人隔离等制度;针对医疗设备卫生,制定使用规定、检查制度和维修隔离制度;针对医护人员卫生,制定定期体检、个人卫生和卫生监督等制度。通过制度的制定执行,医疗设施管理已经提高,医护人员的健康情况也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卫生管理制度 13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工程部办公室卫生制度。

  一、工程部机关环境卫生要求:

  〔一〕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等,请各部门员工自觉保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环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部门办公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

  2、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扔烟头,请勿将茶叶倒入涮拖布的水池内,以免引起堵塞。

  3、请勿将水倒入办公室外面地面上,防止地面水渗漏至下一楼层的天棚,造成影响。

  〔二〕办公室内:

  1、办公室内办公桌椅、沙发、茶几外表清洁干净、烟灰缸内无杂物。

  2、办公设备和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外表清洁。

  3、地面无垃圾、无烟头、无污渍,做到窗明地净。

  4、垃圾筐内严禁投进有害物品〔如废旧电池、玻渣等〕、有异味的杂物和易燃易爆物。

  二、请扫卫生工作分工:

  1、各办公室内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清扫。

  2、工程经理办公室、工程部办公室、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由工程部办公室人员负责清扫。

  3、办公室以外公共区域和食堂、电梯间的清扫卫生以及花盆锄草、浇水和提运垃圾的`工作由食堂饮事员负责。

  三、办公设备包装箱、报废办公设备、用品及其他较大废旧物品由工程部办公室人员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理。

  四、每天下午下班前10分钟内为清扫卫生时间。

  五、环境卫生检查:

  1、工程部办公室主管在每天早上上班时,对各办公室内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明显没有做好的,做好记录并催促该办公室人员做好。

  2、工程部经理办公室、工程部办公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由行政主管副经理在每天早上上班时检查。

  卫生管理制度 14

  为加强客房部卫生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创国家模范环保卫生城市,更好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组织部门员工学习卫生法规,卫生知识和酒店部门卫生制度,并开展卫生防疫培训,提高员工卫生意识,促使员工搞好本职卫生工作。

  二、划分部门卫生责任区,加强责任区及员工岗位卫生职责宣传和管理,不定期抽查,对未达到标准的班组、责任区和员工,按《清洁卫生责任区管理暂行办法》和《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处理。

  三、定期组织部门员工进行一年一度的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或调离对客服务岗位。

  四、严格按照旅店业清洁卫生操作规范,棉品管理规定对客房卫生进行清洁,消毒,毛毯、被褥、枕芯每三月进行清洗、并做好记录。

  五、搞好客房内外环境卫生,督促检查除四害工作。

  六、客房部每日对员工进行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将对其进行处罚。

  七、凡属客房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相关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班组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卫生管理制度 15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卫生间管理每天由专人负责,每天值日者轮流打扫。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无纸屑、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烟头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便池需保持清洁,无污渍。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卫生管理制度 16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移动和更换设施设备,工作时要检查自己所使用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各种设施设备应有卫生管理制度,如对食品仓库的管理可订《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无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2)仓库保管员有权拒收一切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并应在食品进库后实行分类存放,存放要求如下:

  a、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

  b、洗洁用品、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能与食品用仓存放;

  c、定型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分架存放;

  d、肉类及其制品、蔬菜瓜果,除马上加工使用外,一律进冷库。肉类及其制品应有容器盛放,室温应控制在—18℃(以下);蔬菜瓜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0~13℃,鲜蛋应存放在0~1℃范围内。应每三天进行一次冷库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洁;

  e、库存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要有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f、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食品仓库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3)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凡食品包装标识不清楚或无标识的,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4)对由于库存时间过长而超过保存期限的,或发现由于其它原因出现腐败变质,酸败、生虫、霉变的食品中,禁止加工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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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卫生管理制度04-24

厨房卫生管理制度05-11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05-25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05-16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