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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我园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整个园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园区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园区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及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库房、装卸、商户)人选。
3、组织本部门及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及园区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园区职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因安全生产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园区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仓库、车辆、装卸、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及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园区的有关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园区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园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园区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园区新招员工、新入驻的企业和新商户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园区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园区对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园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园区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装卸工人、库管人员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园区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园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对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园区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每天作业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园区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园区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园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商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园区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园区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园区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园区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园区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园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园区发生伤亡事故后,园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公司领导。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动火作业:
1. 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的不动火作业。
2. 周围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作业。
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4.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未干燥的不动火作业。
5.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的不动火作业。
6. 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响应的防护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7. 未配有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作业。
8. 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时不动火作业。
9. 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加强观察,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10.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11. 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13. 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和燃烧废料废品。
明火使用:
1. 工业楼宇内正常使用明火的设计及工艺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定,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够的应变措施。
2. 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严格按规定储存、发放和使用。对油管、煤气罐、仪表、接头、阀门等关键部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对用火环境、用火装置及工艺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失火隐患。
报备审核:
1. 凡在工业园区内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和承担作业的单位、个人,必须向管理人(物业部、保安部、工程部)申报审核。大型动火作业须经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
2. 凡使用燃料能源进行机械设备驱动、加工、生产的企业单位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许可。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园区的管理。管委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区经贸局与重点项目办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管委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管委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水利局、林业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管委会存档备案。
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管委会负责协助办理。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三章入园建设
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上述有关事项由管委会协调帮助办理。
第十三条企业厂区建筑物、构筑物、所建围墙要退让主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4米,退让次干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3米,退让支道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2米,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内土地应按园区总体规划,实施绿化、硬化,要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服从园区总体规划。
第十四条入园企业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应抓紧施工,按照《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时间开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约定期限自《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计算,至验收之日止。
手续正在办理中的企业,可先行施工建设,后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手续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工建设或不开工生产的企业,管委会有权督促其工程进度,无正当理由超期闲置的,将视其情况收回已办理的各种手续,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征用土地时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项目竣工后,企业要及时向管委会申请验收,管委会负责组织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根据《招商引资合同》中约定的'优惠政策进行验收,确定签字后兑现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各在建企业要按季度报送进度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5日前,报送地点为管委会,报送内容包括到位资金、完成投资、形象进度等内容。
第十八条凡是未达到《招商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度、节能减排标准、滚动发展进度的入园企业,其资产应逐步退出园区。
第四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条园区企业对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一条园区企业或者个人对园区内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均有权向管委会和区安监局报告或者举报。
第二十二条园区企业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各企业要做好自身防汛抗洪的治理及防护,确定防护对象、治理目标和任务、防洪措施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三条园区企业在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管委会和安监局报告。
第五章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园区的园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容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称园容,主要是指与园区环境密切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园区景观等的容貌。
本制度所称环境卫生,主要是指园区内道路、小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保洁;园区企业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
本制度所称自身责任区,是指园区内企业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限范围及管委会指定给企业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六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管委会、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二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第二十八条园区内主要道路周边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园容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园区内企业设置的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设置企业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修、清理,确保完好、整洁;损坏严重、影响园容的,应当及时拆除。大型广告的设置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企业对自身责任区内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电讯、人防等公共设施,应规范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三十一条企业要保持园区内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的整洁、美观;企业栽培、整修或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应自行及时清除。
第三十二条企业严禁擅自占用园区道路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生产和施工产生的垃圾,要按管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倾倒。
第三十三条在园区行驶的交通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二)进入园区的运载车辆不得超载;运送大型设施的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运载工业产品、建筑材料、废土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以及液体货物应当装载适量,牢固捆扎,封盖严密,不得沿道撒落、泄漏。
(四)进入园区内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园区道路。
(五)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十四条进入园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
(二)临道工地应当打围作业。
(三)施工废水、泥浆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地排放。
(四)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五)停工场地应当进行整理和覆盖。
(六)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园区内道路的企业,施工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运,竣工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原状。
第三十六条禁止在园区建筑物、公用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在园区内建筑物、公用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管委会批准,并保持完好、整洁,设置期满后必须立即清除。
第三十七条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占用或挪用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十八条园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应保持其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对企业内公共场所要有专人清扫保洁、垃圾应有专人负责清运。
第六章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十九条为加强园区内环境保护,促进园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十条园区内各企业及个人有保护环境和互相监督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一条园区内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环保工作及检查。
第四十二条园区内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四十三条园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必须依照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四十四条园区内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物的企业,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公害。
第四十五条园区内各企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企业,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企业和居民,向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及时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经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否则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及停产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以上安全监督、园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企业,园管会将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第四十九条园区内所有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向园管会报送生产、效益、固定资产等方面相关报表。
第五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属xxx管理委员会。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总则
(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
(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
(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关闭门户,熄灭炉灶烟火,关闭自来水龙头。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
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
(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准则如下:
1.公司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实施避难。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
(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准则如下: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
2.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
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
1.维持秩序。
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
3.保护公司安全。
(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
(七十一)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5858-XX《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2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1.3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分析交底,并由接班人员签字认可方持续有效。二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二、管理办法
2.1根据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分,厂内动火分为三级:
2.1.1一级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或开、停工过程中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2.1.2二级动火:经认真吹扫处理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系统管网。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系统上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经吹扫处理且化验合格的容器、管线;仓库、车库;
2.1.3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2.2动火方案的规定:
2.2.1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环境因素识别,识别项目和内容要全面;
2.2.2在一、二级动火作业前,要制定动火方案。动火方案要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其中包括:置换、吹扫方案、盲板表、盲板图、各项安全措施等。动火方案制定完成后,要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会审,并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主管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及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批准;
2.2.3动火方案实施时,公司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及审批部门要在动火作业前、按《动火作业检查表》对动火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确认。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方可办理《工业动火票》,进行动火作业。
2.3工业动火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2.3.1一级动火前,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车间、动火作业单位有关技术、设备、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协商,按动火方案落实措施,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并填写用火票后,报安全质量与生产运行部审批;
2.3.2二级动火前,由本公司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协商,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填写用火票后,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批准;
2.3.3三级动火前,由本厂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4动火人职责:
2.4.1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4.2动火人必须持用火票作业;
2.4.3按用火票上规定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2.4.4动火前,应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4.5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
2.4.6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2.4.7执行“四不动火”即无动火票、无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预防措施不落实、与用火票内容不符的动火。
2.5动火监护人职责:
2.5.1动火监护人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2.5.2了解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5.3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2.5.4动火监护人必须持用火票;
2.5.5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措施不落实有权停止作业;
2.5.6动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及时采取措施;
2.5.7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2.6动火作业要求: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点动火,节假日非生产必须,一律禁止动火,非动火不可的,必须提前通知有关人员。
2.7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2.7.1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取样时间与动火时间间隔超过1小时,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7.2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2.7.3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米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2.7.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
2.7.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2.8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2.8.1凡需动火的储罐、容器、工艺管线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浓度检测分析;
2.8.2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为0lel%时方可动火。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2.8.3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2.9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2.9.1进入设备、设施及容器内部动火应进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
2.9.2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2.9.3有专人监护。
2.10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2.10.1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
2.10.2在架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2.10.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2.11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2.11.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2.11.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有员逃生;
2.11.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2.12其它要求:
2.12.1动火作业时应将塔、罐、容器、机泵等设备、工艺管线内的易燃、可燃和有毒介质吹扫置换,化验合格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
2.12.2进设备内动火,必须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高空作业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2.12.3遇有6级以上大风(含6级)不准动火,特殊情况必须动火时要进行围隔并控制火花飞溅;
2.12.4用火票是动火依据,不得涂改,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由相关人员保存一年;
2.12.5动火现场5米以内应无易燃物或用阻燃物隔离、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
2.12.6四不动火即无用火票不动火、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作业与动火审批报告内容不符不动火;
2.12.7在轻烃分馏装置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外来单位,必须按动火等级报请安全质量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动火;
2.12.8用火票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缺项或项目填写不符合要求,该用火票无效。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第一条:目的
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防止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加强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生产场所安全卫生
1、工作场所、生产场地、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2、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公尺。
3、井下、巷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清洁干净、照明齐全。
4、斜井、斜坡道、提升口、升降口、工作台应加护围栏、栏杆。传动部分的走台不能低于或平行于传动设备。
5、矿石、原材料、工具、设备的堆放都不要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及时清除。
6、生产车间、厂区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窗户应保持完好。
7、高空设施、设备、工具要保持稳固、不能坠落。
8、坑道、厂区都不能有积水、废水停留,排水沟需加盖板。
9、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10、工作地点的照明亮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但不允许光线刺目。
11、工作室、值班室、生产车间的窗户要经济擦试,启闭装置应该灵活。
12、经常开启的门户,在气候寒冷的时候,应该有防寒装置,对于较常在寒冷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应该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对于淋雨的露天作业和临水作业的工人应设雨棚或发放防水雨衣等劳保用品。
13、室内生产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32度的时候,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10度时应设置取暖设备。
14、在低温条件下工作,首先要穿着暖和。
15、在高温条件下生产操作的工人,应由单位供给盐汽水等防暑清凉饮料。
16、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
17、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痰盂,每天要清洗一次,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备,并且供给肥皂或洗衣粉。
18、工作场所不允许堆放垃圾,脏物腐朽东西。
19、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地就餐或饮水。
20、禁止在工作作业场所大小便,解手必须上厕所,厕所必须按时清洗、冲刷、消毒清池。
第三条:生产性气体、粉尘治理
1、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健康,消防粉尘危害,防止尘肺病的发生,杜绝矽尘病例,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2、本矿对坑道掘进采矿作业,碎矿工段矿石装运等粉尘生产环节和接尘人员定期检测,坑道作业人员每半年检测一次,车间作业人员每个检测一次。
3、通过有效性综合治理,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能超过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最大允许浓度不超过2-4毫克/立方米。
4、具体治理措施:
①坑道井巷掘进、采矿必须保证供水,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②合理安全劳动力,减少接尘人员。
③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首先保证坑内贯通和自然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井巷必须设置良好的机械通风,及时排除炮烟和粉尘。
④碎矿工段车间的老虎口,圆磨振动筛、矿仓、漏斗等粉尘散发量较大的流程和工作场所,必须采取密闭式作业。矿石应保持5-10%的水份。
⑤矿石和精矿粉的装卸,要保持3-5%的水份,粉尘浓度不能超标。
⑥厂房、车间要设置良好的吸尘、除尘设备或湿式雾化设备。
⑦入厂新职工必须经过入厂前的'健康检查。
⑧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使用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口罩和防尘口罩。
⑨尘埃要按时清扫干净。
⑩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地应严禁烟火。
⑽生产性废气必须合理排放,防止跑冒、泄漏。
第四条:生产性防毒治理
1、严格防止硫化铅、氧化锌、一氧化碳、游离二氧化硅中毒以及加强药剂管理,特别要加强三酸和剧毒药剂的管理,防止职业危害,防止中毒。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3、毒性浓度不能超过0.02毫克/立方米。
4、对于铅粗矿堆、铅粉装卸、铅浮选必须有严格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5、各种原矿、精矿作业都要坚持湿式作业。
6、对药剂工要加强专职业条训练并要戴好防毒手套和口罩,使用巨毒药剂时,必须带好防毒面具。
7、对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以及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8、对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应加强防护设施。
9、对化验室的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要到人,严防使用不当和流入社会。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技术规范。
10、加强药剂的管理作用。
第五条:生产性噪声防治
1、噪声防治和国际性卫生标准和工业防治重点,噪声超标对人体危害较为严重,必须加强防治。
2、噪声最大允许量为ad90分贝。
3、打钻人员必须要保护好消音罩,并要将消音罩的出口方向朝前。
4、圆磨、筛分机、球磨机、空压机等较大设备应加设防护隔音消音设备。
5、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6、操作时不能靠近噪声较大的设备。
7、严禁听觉失常、心脏病以及身份虚弱者操作声级较高(ad80分贝)以上的设备。
8、对从事超标设备(90分贝)以上的操作工,应发给护耳器。
9、对(90分贝)以上的超标设备、设施,应采取密封隔音和消声措施。
10、对从事声级较高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矿区安全卫生
1、加强外来车辆、外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常驻矿区的外来人员应服从本矿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加强外包工程队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外包工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必须参照执行本矿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接受本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卫生监测检查。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矿区堆放废品、垃圾、脏物和柴草、废石、废碴必须按工业设计地点专门堆放处理。
4、工业建筑必须整齐有序,不许任何人乱建私房,乱搭工棚。
5、不许随意排放有害气体、有害毒物、脏水。
6、井巷、道路、厂容厂貌、宿舍院落必须整洁卫生。
7、禁止随地大小便。
第七条:生活环境保护
1、办公楼、宿舍楼、家属庭院都要每天清扫,不准乱堆乱扔杂物垃圾。
2、阳台、楼道、门口、洗脸间、水房要清洁卫生。
3、住室床铺要摆放整齐,不许乱倒乱扔、随地吐痰泼脏水,不许贴挂黄色画面图片。
4、厕所要男女有别,定期打扫,夏季消毒灭蝇,禁止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大小便。
5、大力提倡种花养花,发展盆景书画,创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6、搞好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职工的情操。
7、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开展体育比赛,发展体育运动。
8、激发职工爱矿热情,把我矿建设成花园式的企业、城市化的风貌,园林化的环境,造福于自己、造福于后代。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1、认真贯彻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相应关系。
2、严格遵守厂内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站内各项操作规程。
3、对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和岗位级),对于专业技术工种(给排水、机械、电气及仪表、焊接、高空、起重、化水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具有相应工种操作经验并有一定的防护措施下方可独立操作,建立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
4、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服,使用酸碱,腐蚀性化学药品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电气设备、线路发生故障,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排除。
6、增强防火意识,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杜绝火灾隐患。设置消防器材,全员要学会使用和保管。
7、在污水池、井口及操作平台上工作,严防溺水和跌落事故发生,登高作业要有安全保护措施。
8、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10、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10%时,不宜启动电气设备。
11、操作人员在启闭电气设备时,应遵照用电操作规程进行。
12、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安全标识牌后,方可操作。
13、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14、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接头、仪表、电气柜和电动机及润滑部位。
15、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6、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17、严禁非岗位人员操作本岗位的各种设备。
18、其他未竟事项应及时修改增补入本制度,不断修订完善。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1、值班人员要按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和时间进行值班,不得私自调班和连值二班,值班表经本公司经理或工程主管批准后,不得任意更改35千伏高压室。每班保持二至三人,正常应保持三人。
2、服从上级运行值班人员的调度操作保命令(除严重威胁设备和人员安全外)。
3、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应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因故需要离开,必须经工程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在值班岗位上除按规定时间收听天气预报、新闻节目外,不听收音机、不看电视、不打瞌睡、不睡觉(有规定除外),不做与运行无关的'任务任何事情(如洗衣服、看小说、看杂志、做功课等)。
4、变电高压室电话是生产工具,不准在电话里聊天。值班时间内值班负责人不能离开到外面就餐,应由值班人员代买饭菜带回,但控制室需保持二人。
5、在值班岗位上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要经常注意分析仪表的`变化,准时抄表,定期进行各种检查和试验,对不正常情况要加强监视。
6、各项记录要按规定记入各种记录簿,做到字迹清楚、正确、详细,不准马马虎虎,字迹模糊,含意不清,甚至乱涂、伪造数据等。在值班时间内不许会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可在门房间会客,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控制室、高压室。
7、发生异常和差错情况,要如实反映情况,从中吸取教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8、要注意文明工作,值班时间内衣着要整齐,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及拖鞋皮,在巡视或操作时不准穿背心、短裤及裙子,做好清洁维护工作,保持现场整洁,不准在运行设备附近挂烘衣服。
9、不得利用工作关系对用户进行"吃、拿、要"等不正当行为。
10、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值班时间内严禁饮酒,离开机房时随手关闭非常开的照明灯具。
11、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控制室高压室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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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物业概况
工业园区前期物业管理分为碧湖和南山两个区块。
碧湖区块的道路卫生清扫和市政设施维护等。
南山区块的道路卫生清扫,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及路灯维护管理等。
㈡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与服务标准:
1、基本要求:
⑴园区实行全面保洁,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整体环境舒适,绿化效果佳,环境卫生、绿化维护良好。道路统扫后必须做到车行道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无砂、石、土,无杂草杂物,无跳扫漏扫、漏畚,无烟头纸屑,明沟等畅通无沉积物。
每天收集清运垃圾一次,按时擦洗垃圾箱、垃圾桶等;做到垃圾箱、垃圾桶等整洁无污渍,清扫产生的沙石、土不得扫入下水道或倒入绿化带及沿路边。
⑵物业公司有完善的物管方案,质量管理、维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服务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业务素质高,服务主动热情。
⑶园区的配套设施及水、电、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时。
⑷园区垃圾箱摆设整齐,外观整洁;道路护栏及其它附属设施清洁;道路标志等清洁完美。
⑸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明码标价,按规定在园区的公示栏或显著位置公示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收费标准以及所提供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项目和收费价目。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服务电话,白天专人值班接待,及时受理业主咨询、投诉,处理有关物业服务事务,并建立完整的投诉、维护和回访记录。
2、市政设施维修养护
⑴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⑵园区设施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施运行记录;对设施故障及重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⑶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100%。
⑷水、电、消防等设施维护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⑸道路平整通畅,停车泊位划定整齐。
⑹道路公共照明设施完好率100%。
⑺市政设施整洁,主要设施标识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⑻雨水井、窨井每月检查1次,根据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⑼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用户。
⑽对共用设施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及时组织修复;道路设施的看护,发现有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的,在5小时内报告园区管委会。
3、保洁服务
(1)园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人行道)每天清扫1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垃圾箱等每周擦拭1次。
(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3)对区内主干道路的`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4)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垃圾设施每天清洁1次,无异味。
(5)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绿化养护管理
(1)绿化管理养护措施,保证无破坏,践踏随意占用绿地现象。
(2)做好日常绿化养护、定期进行浇水、施肥、整形、修剪、锄草松土、防治病虫害,确保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整齐美观。
(3)绿化地内清洁卫生,无纸屑、烟头等杂物。
(4)加大宣传力度,是人人关心爱护花、草、树木。
(5)接受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 技术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6)设有提示人们爱护绿化的宣传牌。
5、公共秩序维护
(1)配合公安部门作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对园区重点部位每1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制定火灾、浸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4)园区箱变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做好园区的安全宣传工作,增强业主的防范意识。
6、综合管理服务
⑴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⑵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⑶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⑷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
⑸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
⑹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⑺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100%,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
⑻建立市政设施维修台帐,帐目清楚、准确,按规定报销市政设施设备维修材料费用,定期汇总报批使用情况。
7、如有需要(遇上级部门考察视察等原因),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实行突击保洁,保洁人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8、碧湖区块和南山区块企业内部垃圾清运由中标人负责,费用由企业直接支付给中标人,具体事宜由招标人牵头,中标人与企业另行协商。
㈢其他注意事项
1、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设标底价,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标底价,则此项报价无效。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4、投标报价包含:
①承包人对物业管理工作所安排的所有管理人员、保洁、维护、养护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保险及税收等一切费用。
②承包人对物业管理工作所配备工具、材料、运输车辆等的费用以及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运输费和垃圾处置费。
③包含中标人另需解决的办公及管理用房,临时垃圾转运点。
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业主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不需将招标服务费考虑进投标报价。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根据公司推行全面目标管理的措施,结合本管理处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目标:
一、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房屋外观:
① 外墙:无脱落、无破损、无纸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② 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等按规划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
③ 每年五一节和春节前后进行两次房屋外墙清洗。
2、设备维修养护:
① 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
② 严格安全操作程序,做好安全作业措施;
③ 做好防水、防雷、防安全事故、防止小动物侵入等措施;
④ 不断提高技术技能和服务意识;
⑤ 加强巡查,每隔2小时对各类设施设备巡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对园区内的各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⑥ 制定应急预案措施,一旦出现情况就能按规定执行;
⑦ 常备日常的应急维修材料。
只要认真做好以上几点,才能做到及时回复及时维修。
二、清洁、绿化:
1、清洁卫生:
① 环卫设施设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② 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区域,实行标准化的.清洁保洁:
⑴ 每天药厂工人上班以前做到大面积基本清扫干净完毕,并随时在园区进行保洁工作;
⑵ 周一、三、五,对死角部位重要清扫;
⑶ 周二、四、六对草坪灯具、围墙灯具、旗杆、旗台、门窗、玻璃门等进行全面清洗;
⑷ 每个月组织保安配合清洁工进行清洁大扫除。
③ 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④ 定期进行卫生消杀和灭四害:
⑴ 在春夏季节对污水站,每周两次进行灭蚊、蝇工作;
⑵ 在春夏秋季,中下旬进行灭鼠,投放药物工作;
⑶ 每周一、三、五,对综合楼进行降臭处理;
⑷ 春夏秋,周六综合楼灭蚊、灭蝇、灭蟑螂等工作。
2、绿化:
绿化工作分为四季,并按月计算。
① 春、冬两季除对日常的养护、保洁、浇水外,每月防虫1次,防病1次,除杂草1次(人工),剪草一次,施肥按季度2次,时间安排在每月上旬进行;
② 夏、秋两季养护和浇水加大力度。每月上旬进行施肥1次,除杂草2次(使用除草剂),防虫2次,防病1次,剪草3次;
③ 根据季节不同,在园区绿化带定期进行养护,修剪打药、施肥、浇水等工作;
三、安全、消防及车辆管理:
1、安全工作:
① 随时对园区内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部位加强监控;
② 巡逻人员应不定时地对园区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情况立即报告,并按预案进行监控;
③ 各岗位执勤人员应在控制范围内巡逻,多观察,不放过任何小问题;
④ 严格执行公司与药厂建立地安全制定;
⑤ 制定并熟悉安全事故预案。
2、消防工作:
①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仔细检查消防各类指标,是否处于备用;
②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仔细检查消防重点部位,以预防为主;
③ 定期培训员工地消防意识和各类器材的使用;
④ 严格执行公司和药厂建立的消防安全制度;
⑤ 加强对药厂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
3、车辆管理:
① 建立车辆管理制度;
② 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出门实行凭证通行制度;
③ 进出厂区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他人通行,出门有登记;
④ 园区内车场有专人疏导管理有序,排列整齐;
⑤ 非机动车集中管理,管理有序,停放整齐,场地整洁;
⑥ 有明显指导及安全标志;
四、行政管理:
1、管理处各工种必须制定每天各时段,各岗位的人员按排班表,并报告管理处,以便监督检查;
2、加大对各工种及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和工作指导,使各工种及工作能够落实情况及各项制度是否到位,使队伍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
3、加强和每位员工的沟通,随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为大家尽可能地排忧解难,多给予开导和帮助,让员工放下思想包袱,多为他们办实事,才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以便更好的工作;
4、采取优胜劣汰的原则,拉开工资差距,对工作能力强:表现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差的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在内部展开比,学,帮,超等有益活动使大家共同提高;
5、我们应和业主的关系拉近距离,对用户以“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热情为业主服务,排忧解难,使得我们的服务态度和质量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让业主感到满意;
6、加强和各级部门的联系,随时了解政府、公司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以便开展安排工作;
7、定期每周组织各工种开会汇报工作,安排下周工作,提出问题,建议,和培训工作;
8、在工作之余为员工开展有意义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是他们成为一个团结集体,以公司为家以工作为主,共同为公司的事业发展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9、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成本,不该用的绝对不用,该用的不能浪费;
10、建立完善的库房管理,帐目清楚,及各类设备工具的使用制度,能够达到最长使用寿命。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1、值班人员要按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和时间进行值班,不得私自调班和连值二班,值班表经本公司经理或工程主管批准后,不得任意更改35千伏高压室。每班保持二至三人,正常应保持三人。
2、服从上级运行值班人员的调度操作保命令(除严重威胁设备和人员安全外)。3、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应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因故需要离开,必须经工程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在值班岗位上除按规定时间收听天气预报、新闻节目外,不听收音机、不看电视、不打瞌睡、不睡觉(有规定除外),不做与运行无关的`任务任何事情(如洗衣服、看小说、看杂志、做功课等)。
4、变电高压室电话是生产工具,不准在电话里聊天。值班时间内值班负责人不能离开到外面就餐,应由值班人员代买饭菜带回,但控制室需保持二人。
5、在值班岗位上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要经常注意分析仪表的变化,准时抄表,定期进行各种检查和试验,对不正常情况要加强监视。
6、各项记录要按规定记入各种记录簿,做到字迹清楚、正确、详细,不准马马虎虎,字迹模糊,含意不清,甚至乱涂、伪造数据等。在值班时间内不许会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可在门房间会客,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控制室、高压室。
7、发生异常和差错情况,要如实反映情况,从中吸取教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8、要注意文明工作,值班时间内衣着要整齐,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及拖鞋皮,在巡视或操作时不准穿背心、短裤及裙子,做好清洁维护工作,保持现场整洁,不准在运行设备附近挂烘衣服。
9、不得利用工作关系对用户进行"吃、拿、要"等不正当行为。
10、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值班时间内严禁饮酒,离开机房时随手关闭非常开的照明灯具。
11、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控制室高压室严禁吸烟。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1、全面承担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和工业园区管理工作。
2、在工业园区建设期间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建设的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力量、材料的考察和招投标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的'方案修改与协调。
4、按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四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
5、做好工业园区与外部关系的协调、沟通;协调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关系,保证园区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6、从服务大局出发,完善本部门职责,有计划的做好工业园区的综合管理。即:做好工业园区的绿化、环卫以及道路、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建设道路畅通。
7、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档案存档、管理工作。
8、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为集团公司和园区单位、部门创造有序的生产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9、积极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各项管理。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
工业炉窑作为生产的`核心设备,其运行状态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企业效益。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
1. 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减少因故障造成的停机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2. 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声誉。
3. 实现环保达标,遵守法规要求,避免环境罚款,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
4. 通过能耗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5. 延长设备寿命,减少设备更新换代的投入,实现资产保值。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
1、设备大修是工作量最大的一种有计划的预防性维修,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解体检查,称之为大修。
2、中修是根据设备的结构特点而定的,对技术状态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设备,按实际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修理,恢复设备的性能。
3、对中修以上的设备进行修复前,必须要有书面报告交经理,说明:设备安装日期、使用时间、损坏程度及修复费用等。
4、对设备大修必须书面得到公司领导批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设备或进口设备,应有专业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及预估的修复费用报告。
5、对非正常情况下出现的设备大、中修理工作,有关专业主管必须在修理工作实施前,出具详细的分析报告,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
1、动火作业要做到“四不准”,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不准动火、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不准动火。
2、动火单位在动火时应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3、工业动火实行四级管理,由负责动火的施工单位编制动火安全措施,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逐级审批。
4、动火作业人员对手续不全和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对明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测爆仪器,必须经国家指定部门鉴定认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该设备、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凡盛有残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仓库、容器、储罐等,未经彻底清理、除气、测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需要动火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否则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凡需切割、焊接油气管线时,必须事先清除管内的油、气,同时对相连的管线、容器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后,由监护人员确认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并随时进行测爆监视。
9、需在高处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并充分考虑当时的'风速、风向,防止火花溅落。
10、明火作业前,必须彻底检查施工现场,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一切可燃物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在确认无火种后,人员方可撤离。
11、禁止在六级及以上风力时进行明火作业。
1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主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活动策划、品牌研究及推广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第3条公司机构: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以及行政部门。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广州市伯乃斯咨询有限公司;
员工是指广州市伯乃斯咨询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
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
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
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
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本市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
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 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
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7
工业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生产、质量、安全、人力资源、财务等多个领域,旨在确保企业高效、有序地运行。这些制度不仅规定了各环节的操作流程,还明确了责任分配,为员工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内容概述:
1.生产管理:定义生产计划、调度、工艺流程、设备维护等,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实施检验程序,保证产品符合行业标准和客户需求。
3.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程,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人力资源:规定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流程,促进员工发展和团队建设。
5.财务管理:确立预算、成本控制、审计和报告制度,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6.供应链管理:协调供应商、库存、物流等环节,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7.环保与可持续性:遵循环保法规,推动绿色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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