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9 16:48: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规范职工食堂安全行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管理处所有职工食堂餐饮安全的控制。

  处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的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

  1.1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1.2 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换衣,严禁佩带手链、戒指等装饰物品。

  1.3 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得在厨房吸烟。

  1.4 在厨房和餐厅内严禁穿拖鞋、短裤和赤膊。

  1.5 严禁在操作间内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6 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2 食品制作场所环境

  2.1 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制作区。

  2.2 应设置纱帘、纱门、纱窗、防鼠墙裙及门挡板,配置灭蝇灯。

  2.3 饭、菜、汤等食物应加盖或纱罩,以防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2.4 食堂内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

  2.5 食堂应配备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当天清理。

  2.6 操作台、地面保持全天无积水、整洁;排油烟器要定期清洁,不得有明显的积油流淌现象。

  2.7 厨房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毯。

  2.8 坚持每餐餐后清扫,每周一次大扫,保证室内外清洁;

  2.9 下班时,要关闭煤气、水电,在确保无异常情况后锁好门、关好窗。

  3 食堂炊食用具

  3.1 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2 食堂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着地存放。

  3.3 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4 食品原料的采购

  4.1 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4.2 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必须购买卫生免疫部门检验合格的'。

  4.3 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

  4.4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5 食品加工过程

  5.1 蔬菜清理后,应先洗后切,菜要洗净,防止泥土或昆虫夹杂在菜中。

  5.2 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专用餐具盛装、发放。

  5.3 在切制食品时,应生熟分开,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洁。

  5.4 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

  5.5 使用明火时,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6 食品存放

  6.1 食物应在专门的库房存放,实行“三隔离”,熟与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

  6.2 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出库时要做到“先进先出”。

  6.3 需冷藏的原料、食品应进行冷藏。

  7 刀、机具的操作

  7.1 刀具操作时应注意力集中,防止切割手指;刀具应放置在刀架上并防止刀具掉落,不得放置在橱柜或抽屉内,以免误伤;不得以刀具代替开瓶器;破损的玻璃器皿及陶瓷器皿或迟钝的刀具,不得勉强使用。

  7.2 要熟悉机具的操作方法,熟悉安全装置及知识,使用压力锅、蒸饭箱要正确开启,防止蒸汽烫伤。

  7.3 熟悉电气用具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操作带电设备和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7.4 严格遵守液化气、煤气安全使用规定,做到勤检查、不泄露,使用后关闭气阀,防止火灾。

  8 监督检查

  8.1 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质量卫生、食堂卫生及工作人员卫生要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2 办公室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餐饮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提出整改的问题应跟踪解决。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具体规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HRM部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入住人员遵照执行。

  一、行为规范

  1、所有寝室的电源、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准使用超过1千瓦以上的电器,严禁使用没有保护功能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热的快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场,用不燃烧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禁止携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品;

  8、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如在手机充电器在床上充电等。充电器不允许未充电,长期插在电源插座上;

  9、使用电开水器时必须有人守候;

  10、人员离室必须锁门、抽取电牌,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空调、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其他

  1、发生事故时,全体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调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时作息。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1.1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细化落实全员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效的.预防安全事故,更有效保障公司各阶段安全目标达成,促进公司安全、稳定发展。公司安委会结合公司各部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2.2公司安委会建立全员安全积分卡,对公司员工的基本情况进行备案,建立个人安全积分档案,积分情况将与员工月度工资、年度安全奖考核挂钩,并作为人事任免、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的依据。

  3职责权限

  3.1 安环组负责统筹监督公司“积分制”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考核争议项目的最终裁决;

  3.2 管理部负责“积分制”涉及部门与个人规定奖惩内容的具体执行;

  3.3 安环组负责实施安全“积分制”考核,并协助和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奖惩;

  3.4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对本办法的执行。

  4具体工作内容

  4.1安全积分制考核由安委员统筹,并由安环组每月统计与汇总后提交管理部进行审议,确认无误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通报全司。

  4.2设立安全红线预警,主动控制安全管理预防,凡积分低于-1分的员工将组织培训并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4.3安全积分考核周期以年为单位进行,并实行月积分,年度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年度积分考核结束后,所得分值将归零后重新积分,每个独立积分考核周期结束后由公司安环组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积分内容和标准。

  5积分标准

  5.1.见附件表格《安全积分及奖惩记录对照表》;

  5.2以下八类潜在“不安全行为”(简称“八不准”)公司将重点对其进行整治,违反人员除了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罚外,另将额外扣除该员工个人积分,每项5分;

  5.2.1 厂区内非吸烟区吸烟;

  5.2.2非特殊工种或特种作业人员擅自操作特种设备或作业;

  5.2.3违规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

  5.2.4擅自拆除、封堵、停用安全装置或冒险操作故障设备设施;

  5.2.5未经培训合格或授权,擅自操作非本岗位设备设施及进入危险区域;

  5.2.6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

  5.2.7违规丢弃或倾倒废弃化学溶剂及物品;

  5.2.8擅自挪动、使用及故意破坏公司消防器材设施。

  6奖惩措施

  6.1员工安全建议所得积分立即计入员工安全档案,奖金于次月工资中发放。

  6.2员工个人安全积分将一并纳入年终绩效评定,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时将计入加分项。

  6.3年度考核周期结束后,对于积分排名第一的员工颁发“安全生产卫士”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

  6.4 凡员工违反安全巡查项目,扣除当月绩效20元/条;其直接部门主管负管理责任,扣除当月绩效20元/条。

  6.5 凡员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工伤,其直接部门主管负管理责任,并受工伤人数扣除当月绩效200元/人。

  7相关事项补充说明

  7.1积分项目涉及员工个人隐私或保密内容时,经安环组领导审批,可不予公布具体加分内容或人员姓名,直接标注加分分值即可;

  7.2由于预期取得政府社保部门伤残鉴定结论时间较长,故事故发生后将由安环组依据国家《工伤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进行评估判定;

  7.3考核周期内,积分人员因人事及归属发生变动,个人积分不变。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入住

  入住公司宿舍时,均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和相关物品使用手续。

  三、日常管理

  1.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入住外人。

  2.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

  3.宿舍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加装电器,禁止使用电炉、私接电路。

  4.入住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5.入住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入住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7.集体宿舍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或停止入住。

  9.入住人员应根据公司规定缴纳水、电等费用。

  四、退房

  1.入住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时,须交回其住房,不得无理占用。

  2.入住人员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作价赔偿。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一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入住前学习相关宿舍管理规章,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二条入住员工即代表已明确此文规定,并自愿遵守规定。

  第三章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条人离开宿舍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灯具等;尤其是手机充电器、电脑电源不拔等情况,易导致“电火灾”。

  第二条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丝炉、自制电器(拖线板)等,违者规定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没收设备。

  第三条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不合格的拖线板,更不允许私自将插座改造成拖线板,容易有触电、短路、起火的危险。请选用合格的拖线板插座,并正确使用。

  第四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拖线板)放在床铺及潮湿地面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短路起火,电击事故,违者将给予处罚。

  第五条选用拖线插座应注意功率范围,禁止将多个大功率电器插在同一线路上同时使用;避免超负荷使用时过热起火。

  第六条严禁员工私拉乱接插座及线路,如必须增设线路请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联系酒店电工进行安装;违反致事故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七条电瓶车充电需由公司统一安装固定的充电插座,严禁私拉乱接插座。

  第八条损坏的`电气设备及发现电线破皮或插座打火熏黑应及时停用并报管理员安排人员检修,确认安全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国家、公司规定的违禁物品、危化品等严禁带入公司宿舍;违反致事故发生者,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正确使用蚊香,燃着的蚊香应尽量远离易燃物品,人不在宿舍尽量熄灭蚊香等明火。不在床上抽烟,使用烟灰缸存烟蒂。禁止使用明火烹调食物。

  第十一条严禁破坏、挪用、堆堵、盗卖宿舍内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监控等;一经发现核实后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宿舍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上报酒店保安部。如火情无法控制经酒店保安部经理上报总经理后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第四章安全防盗管理规定

  第一条同寝室内的员工应该团结互助,每次最后离开寝室的员工应随手锁门。

  第二条非本寝室员工不得单独进入室内,或在寝室内长时间逗留。

  第三条员工洗涤的衣物应在本寝室内晾晒,如因滴水可晾在集中晾衣区,本人应该随时查看,就寝前必须收入室内;如有遗忘,请互相关照、帮助收进室内保管。

  第四条如发现物品被盗,应第一时间通知宿舍管理员和酒店保安部,保安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到员工宿舍进行处理。

  第五条所有住宿员工应互相监督,如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以及盗窃线索,应向酒店保安部举报。

  第六条宿舍人员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堆杂物、垃圾、烟头等,宿舍内卫生、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员不定期监察;责令整改并依据有关酒店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条宿舍严禁黄、赌、毒、酗酒、赌博、盗窃、斗殴等事件,违者视情节严重移交公安处理并终止劳动关系。

  第八条员工宿舍钥匙严禁私自复制、转借等,更不允许社会人员未经酒店批准入住宿舍,由此导致财物失窃,人员安全事故等将追究其相关责任。钥匙遗失上报宿舍管理员进行复制,搬离宿舍需办理手续并归还钥匙。

  第九条员工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等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宿舍丢失个人物品,酒店保安部将协助调查,但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员工在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属酒店直接管理,发生盗窃等安全事件应首先通知酒店保安部,重大事件由保安部联系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与酒店其它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合并互补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况由酒店行政管理层商讨处理。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和酒店保安部共同监督实施。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历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脚手架材料

  1-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1-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1-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1-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1-5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1-6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1-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1-8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1-9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

  2-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2-3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2-4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2-5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2-6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2-7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2-8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2-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2-10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2-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2-12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2-13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2-14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3-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架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牢。

  3-2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3-3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4-1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4-2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挑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它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4-3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4-4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4-5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4-6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4-7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上、电杆等物体上。

  4-8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5-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5-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为此特制定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请矿属各单位及全体干部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

  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对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执行矿安全问责制度。

  二、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

  1、安监科作为本矿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矿、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科室人员、机关跟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定期检查每周与综合管理体系检查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和外委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安装回撤、打眼放炮工程、大型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8、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矿。

  9、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10、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1、跟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岗位、关键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进行处理。

  12、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3、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4、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5、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6、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7、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8、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在不安全行为管理例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

  四、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职能科室、机关跟班人员到现场后,要及时联系责任区域跟班队长到现场,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矿生产办、设备办等生产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

  5、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科,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五、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安安监科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安监科每年底对全矿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六、员工不安全行为奖罚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对员工不安全行为实行奖罚考核。

  1、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奖罚。

  1)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XX元人员定为“三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XX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2)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XX元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XX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元。

  3)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不安全行为累计罚款达到XX元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停止工作,离岗培训XX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4)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5)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罚款XX元,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XX元。

  2、不安全行为考核方法

  1)

  全矿不安全行为考核管理由安监科统一负责。安监科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罚款登记,每月公布一次罚款情况。

  2)

  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给予XX元奖励,地面作业人员给予XX元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奖励金额递增XX元,地面作业人员递增XX元。

  3)

  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全年绩效安全奖按30%扣除兑现,不得进行评优选先。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制度,动火中应按规定落实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动火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部位)。

  4.程序:

  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a)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b)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c)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d)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e)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f)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g)“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h)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a)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b)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c)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d)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e)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f)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否则按厂规厂纪处罚。

  g)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措施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h)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i)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j)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k)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l)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m)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n)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o)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p)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4)动火安全措施:

  a)将动火设备(塔、容器、油罐、管线等)内之油品、溶剂、油汽等可燃性物质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汽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b)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线,加盲板。

  c)动火设备通以蒸汽(或氮气)进行动火。

  d)塔、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者方可动火。动火前人在外边进行设备内打火试验。工作时人孔外应有专人监护。

  e)塔内动火,可用石棉布或毛毯用水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f)动火附近之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封闭。

  g)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h)高空动火不准许火花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围接。

  i)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油、串油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j)动火现场,备用灭火工具(如蒸汽管、灭火机、砂子等)。动火完毕,应将灭火工具放回存放处。

  k)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封闭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用汽油等易燃物质清洗设备零件。

  l)下水井动火,应将易燃物吹扫干净,封闭进出口。如向井内接管线,而不在井内动火,则将井内管子一端封闭予以隔离。

  m)灌区动火,油罐不得脱水,清除易燃物,注意风向。

  n)电缆沟动火,检查无易燃气体和积油,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o)上班开始工作前和下班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有变化,不得留有余火。

  5)安全措施和要求:

  a)进入带搅拌机的罐内作业,须先断电并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b)入罐作业前,必须脱开设备上物料、汽(水)管出入口、阀门并加设盲板。

  c)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的容器设备检修前,须将内部物料彻底排放或清除,并视具体情况用水冲洗或用蒸汽吹洗或用热水煮洗或用药液洗涤,气体贮罐用气体置换后再用空气置换至无毒无味。

  d)罐内要有足够照明。干燥时,使用36V低压灯,潮湿时,使用12V低压灯。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型低压灯。

  e)罐内要根据浓度架设安全架台,安全梯要有防滑措施。

  f)入罐(坑、釜、井)作业前,须严格佩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入内,以防止中毒窒息,不明内部残物特性,严禁入内。

  g)罐内作业期间,必须指派监护人,负责内外联系,落实应急措施。

  h)罐内检修必须敞口作业,应采取通风措施(禁止直接送氧),并采取间歇作业为宜。

  i)如须进行其它动火等作业,应同时办理手续,并落实其安全措施。

  j)因故作业中断的一天以上,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手续。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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