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8 16:44:55 毅霖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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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1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村要成立爱国卫生管理组织,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落实经费;人员调整时,要及时调整管理组织。

  2、爱国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工作,会议主题明确,内容详细,每年至少6次。

  3、爱国卫生工作每年要有计划、有总结,内容要详细、全面,主要包括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区卫生、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工作;每年4月的爱国卫生月要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写好总结。

  二、除四害:

  1、治理孳生地。各种水体是蚊类的孳生地,各类生活垃圾等是蝇类的孳生地,要定期开展翻缸倒罐、填坑平洼清除积水和清除垃圾、清洗垃圾容器等工作,彻底消除蚊蝇孳生地。

  2、完善防鼠防蝇设施。主要是指辖区内特殊行业(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室内和一般单位重点部位(如食堂)室内。

  (1)封闭建筑物与外界相通的所有孔洞和下水道。

  (2)建筑的通风孔、排水孔安网眼,规格1.3厘米×1.3厘米防鼠网。

  (3)房门下沿与地面的.缝隙不得大于0.6厘米。

  (4)饭厅、仓库、食品储藏室门下部60厘米处加钉镀锌铁皮(或不锈钢)。

  (5)厨房、餐厅配备灭蝇灯,安装纱窗、纱门,有条件的单位可安装风帘。

  3、化学防治。除四害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消杀或自行消杀,自行消杀的行政村除四害药物向街道(镇)爱卫办购买。一般情况下,每年全县性要组织大规模的除四害行动,如3月组织越冬蚊蝇消杀,3-4月、9-10月组织春、秋季灭鼠,5-6月灭蟑。4-11月灭蚊蝇、灭蟑工作各单位常规进行。

  4、封堵鼠洞,清除鼠道、鼠咬痕、鼠粪和蟑迹。

  5、外环境、特殊行业室内、单位重点部位室内、居民一楼、地下室、车棚以及有鼠活动的场所,放置毒鼠屋,定期检查,长期保留毒饵(室内15平方米2只或20米1只)。

  三、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可向县疾控中心征订。

  2、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并利用宣传阵地定期张贴卫生资料。黑板报、阅报栏每月更换1次资料,宣传窗每季至少更换1次内容;也可通过电子屏幕、局域网、社区报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有条件的村亦可利用网络定期组织学习卫生知识。

  3、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教育活动。可组织义诊、咨询、卫生知识讲座、卫生知识测试,亦可组织各种健身娱乐活动、卫生知识竞赛等活动。每年要对重点人群(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4、公共场所如会议室等要张贴禁烟标志。每年组织1次基本卫生知识测试。

  四、环境卫生:

  1、根据各村实际,制订卫生工作有关制度和要求,如卫生包干制度、检查评比奖惩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除四害工作制度等。

  2、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卫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要明确卫生包干区和责任人,定期检查考评,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

  3、结合节庆等活动,发动干部群众开展环境整治,解决卫生难点问题。

  4、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五、资料的收集归档:

  1、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如四害孳生地治理、除四害、健康教育等要有记录有照片,全年爱国卫生活动记录6次(包括健康促进活动)。

  2、除四害工作要有记录,包括药物名称、使用部门、消杀时间和药物浓度等,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消杀的单位要有消杀协议、建立签名制度,并定期检查消杀效果。

  3、卫生知识宣传资料要记录,并有照片资料。

  4、卫生知识讲座要有通知、有签到、有讲稿和照片。

  5、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并做好记录。

  6、记录册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表格不够可复制增加。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2

  (一)、宣传爱国卫生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城市卫生管理条例,坚持禁养家禽,发现有鸡鸭,及时动员处理。

  (二)、加强对保结员队伍的管理,坚持每半月一次卫生例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卫生责任区域分片包干,落实到人。

  (三)、坚持长效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房)每十天洗刷一次,楼道每周打扫二次,保持小区整洁卫生。

  (四)、协助专业部门整治社区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并做好台帐记录。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每月举办一次键教讲座(咨询),每月出一期黑板报,及时张贴健康墙报。

  (六)、消灭四害,保障健康,积极配合爱卫会定期投放灭鼠、灭蟑毒饵,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七)、带领居民植树养花,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发现绿地残缺,及时补种,力争做到无黄土朝天。

  (八)、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小区内的屋顶水箱每年清洗一次,保证居民的二次供水质量。

  (九)、加强环境与资源,人与自然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十不”行为规范。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3

  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镇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镇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分管卫生的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城建办、卫生院、中、小学校、派出所、食品站等单位和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镇爱卫办,城建办主任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村(居)和镇直单位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领导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镇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镇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镇爱卫办牵头,街道居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

  第五条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由镇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4

  为了加强本校爱国卫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定本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健康因素,改善校园卫生环境,提高师生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的社卫生活。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科学管理、社会监督。

  第三条设立学校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本校爱国卫生工作。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规划,组织和协调本校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清理、除害防病、创建卫生单位等爱国卫

  第四条认真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一)把各类卫生设施纳入校园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建设污水、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处理。

  (二)加强对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预防食物中毒、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流感。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学生健康意识。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第五条实行爱国卫生月制度,每年四月份为爱卫月,重点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卫生。

  第六条教育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卫生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

  (二)不破坏绿地、树木;

  (三)不破坏环卫设施;

  (四)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五)不携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活动。

  第七条各类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室内外卫生应符合国家有规定。

  第八条校园道路两侧、操场,食堂边设立垃圾容器和供排水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保持良好卫生。

  第九条采取综合措施,改善环境卫生,消除老鼠、苍、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执行。

  第十条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具体管理办法按<如皋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执行。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5

  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校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校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等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校爱卫办,卢瑛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班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领导全校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校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校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校爱卫办牵头,街道居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

  第五条,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由校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校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校爱国卫生运动,贯彻上级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校的`爱卫工作。

  (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灾后消毒、除“四害”、灭鼠工作,确保“四害”、鼠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标准:

  1、班级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

  2、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检查制度:

  由校爱卫办进行检查,定期对各班卫生状况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6

  一、认真学习,熟悉掌握爱国卫生业务知识,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二、树立卫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习惯。

  三、遵照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组织、发动、协调、督办和检查工作,做好年初计划和年终总结工作。

  四、实行卫生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

  五、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各科室坚持每天上班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始终保持辖区内卫生洁净。坚持周末大扫除制度,实行公开表扬和批评激励机制,由机关卫生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评比,每季通报一次,确保机关清洁卫生。

  六、积极宣传健康教育有关的卫生知识,主动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做好“除四害”、病毒消杀工作,努力倡导禁烟劝烟风尚。

  七、各科室平时卫生状况由机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凡卫生责任区全年受到2次通报批评的,取消科室年终评先资格。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7

  一、认真贯彻自治区党政提出的创建和谐,提高城市品位的城市展理念,高度重视创卫工作,将创卫工作列为学校重点工作,并与学校的质量管理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作紧密结合。

  二、按要求成立校爱卫、创卫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保证人员,明确职责。

  三、按创卫标准,制定本校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创卫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各阶段创卫工作任务,落实创卫作

  四、采用各种形式,做好创卫工作的宣传与动员,使职工创卫知识知晓率≥85%。

  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街办认真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为创卫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

  六、建立健全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夯实责任,严格考核,对创卫工作定期进行内部自查,坚持和完善创卫工作的考核。

  七、严格按照创卫工作标准,做好七个方面的创卫工作。

  (1)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坚持科学合理用药,杀灭与孳生地治理相结合方法,确保四害密度达到家标

  (2)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食堂食生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

  (4)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创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爱卫、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乡爱国卫生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健康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临沧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66号)、《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xx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强化公众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疾病,减少和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卫生,提高环境质量,倡导文明卫生习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群众性卫生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遵循“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坚持标准、协调推进,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临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主要负责全市爱国卫生、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市爱卫会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爱国卫生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第八条市爱卫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爱卫办”)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爱国卫生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

  (三)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及卫生家庭创建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深入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卫生素质与健康素养水平;

  (六)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防制活动;

  (七)指导、检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评价;

  (八)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爱卫会交办的其他有关爱国卫生工作。

  第九条各县(区)应当成立爱卫会,下设爱卫办,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市直各部门、各级各类机关部门、各类企业企事业单位、驻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应建立爱国卫生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

  第十条各级爱卫办、各成员单位应当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全民动手日、爱国卫生月、卫生责任区、卫生单位检查评比等制度。市爱卫会通过监督检查和评比活动,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市、县(区)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爱国卫生监督员,承担爱国卫生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改造,实施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健全、落实各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城市建成区卫生水平。

  第十五条各县(区)应结合村镇规划建设,以改善农村饮水卫生条件、推进厕所革命、治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搞好环境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及省、市级卫生乡村创建。

  第十六条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推动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含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积极参与驻地街道及社区卫生整治等活动,协同提升街道、社区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第十七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卫生”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督促指导。

  第十八条县(区)及以下爱卫办应当制订卫生创建计划,组织卫生单位、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家庭等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生物制品厂、制药厂、屠宰场等产生的所有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各单位(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驻临单位)、家庭和个人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和卫生标准,健全卫生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倡导家庭和睦、文明和谐的良好家风,注重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一)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保持卫生状况良好;

  (二)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并定期保洁维护;

  (三)垃圾收集实行分类袋化管理,日产日清;

  (四)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楼道整洁,门窗无破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五)公共场所、单位食堂防鼠、防蝇、防蟑、防蚊设施完善,环境清洁卫生,达到标准要求;

  (六)厕所清洁卫生,防蚊蝇设施完善,无蝇无蛆,无积粪,无尿碱,排污管道通畅,基本无异臭味;

  (七)单位环境达到净化、硬化、绿化、美化、有序化要求;

  (八)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九)积极参加辖区组织的爱国卫生运动,落实责任区包保责任。

  (十)注重培育良好家风,明礼诚信,讲究个人卫生,推广“三减三健”,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城中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一)落实专人管理,制定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每日清扫,专人保洁;

  (二)合理、规范设置果皮箱、垃圾收集箱、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

  (三)垃圾实施分类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管理,定点收集、统一运输、日产日清;

  (四)公共厕所数量达标,专人管理,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五)污水排放设施完善,无明沟排污现象;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社会秩序整治,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等现象;

  (七)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

  (八)居民饮用水安全卫生,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

  (九)公共场地不得放养犬类和其它家禽;

  (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单位、家庭和个人应服从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卫生管理指导,接受督促检查,遵守村规民约,按照管理规定,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爱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食品包装等废弃物;河道内乱倒粪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种植农作物;

  (二)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倒生活垃圾、建筑渣土、废弃物、污水、粪便或者焚烧垃圾、废弃物等;

  (三)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城区内公共场地放养犬类和其他家禽。

  (四)携带犬、猫等动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导盲犬除外),或进入依法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

  (五)玷污、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及其他损害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美容美发、旅店、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的硬件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等,符合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病媒生物防制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一)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应当有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疾控中心应当有病媒生物防制专业人员,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的监测及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市、县(区)爱卫会应当动员社会力量,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区域内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蚊蝇、灭蟑螂等爱国卫生运动;

  (三)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应当切实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职责,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推行PCO公司专业化防制,开展孳生地调查和治理,消除其孳生环境条件,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四)在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要加强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建设,提高合格率和利用率;

  (五)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拆除前,应当按相关规定开展灭防活动;

  (六)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对灭杀病媒生物药品、器械进行依法管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剧毒急性鼠药。

  第二十五条完善由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提倡全民戒烟,广泛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积极创建无烟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禁烟、控烟的有关规定,落实控烟措施,开展群众性控烟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类车辆应按照规定行驶、停放,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定期清洗、消毒。

  第二十八条应当加强公园广场、旅游景区、早夜市、建筑物立面、河道沟渠、市政设施、环卫设施、集贸市场、停车场、窗口单位及其他影响城乡卫生质量的'部位和区域的卫生管理,确保管理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第五章奖惩规定

  第二十九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或爱卫会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相应的表彰;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条对已获得爱国卫生荣誉称号的,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工作下滑严重,群众意见较大,已不符合爱国卫生荣誉称号条件的,由市爱卫会取消其荣誉称号或报上级部门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对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和义务履行不到位、未建立制度或制度不落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违反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爱卫会通报批评。对违反爱国卫生管理规定,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由爱卫会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二条爱国卫生监督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执行公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阻碍、拒绝爱国卫生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9日。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9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二、定期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解决日常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把爱国卫生、除“四害”工作列为本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做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四、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单位等活动,认真清理好室内外卫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大力开展消灭蚊、蝇、鼠、蟑螂工作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爱国卫生知识,教育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

  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员爱国卫生工作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打下基础。

  七、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爱国卫生进行检查评比,督促各项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差的批评,奖优罚劣,兑现奖惩。

  村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10

  为了全面落实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方针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争创卫生学校,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园长任组长,分管工会工作的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后勤园长、年级组长为成员,加强校园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导到位,工作卓有成效。

  二、校园卫生责任范围及卫生标准

  (一)、教室及走廊卫生

  由保育员负责打扫和保洁,教室内做到窗明几净,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杂物、无垃圾,教学设施设备陈设有序,走廊墙面无污垢、无乱涂乱画、无蛛网、无灰尘,墙面保持洁净,拖把等清洁用具放置有序。

  (二)、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教师轮流值日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办公设施设备陈设有序,墙面无蛛网,无灰尘。地面无纸屑、无垃圾、无烟蒂。地面做到常拖洗。室外走廊墙面无灰尘、无蛛网,地面保持洁净。

  门卫室的环境卫生由门卫工作人员值日打扫,室内做到办公桌椅摆设整洁,值班寝室收拾整洁有序,室内无乱堆乱放。室内室外墙面做到无乱涂乱画、无灰尘、无蛛网,地面清洁卫生。

  (三)食堂卫生

  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由营养员完成。

  (1)、食堂建立严密的、规范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器皿、用具用品消毒制度,餐厅定时消毒。建立严格的操作间和饭厅清扫、整理和保洁制度,每天对楼梯间冲刷和拖洗。

  (2)、操作间及餐厅内外无蛛网,墙面无灰尘,室内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

  (四)、校园卫生

  1、校园大小操场及主要通道,教学楼、会议室,各类活动教室由值班人员和保育员负责打扫。

  2、公共厕所由本区域内的保育员完成。

  3、公共活动场所(会议室)卫生在会议和活动的当天打扫、擦拭桌椅,确保活动当天整洁、卫生,会议室卫生每天打扫。

  4、责任范围内的清洁区,教师车棚由该区域的保育老师清扫。

  三、检查及考评

  (一)、检查

  保健老师和后勤园长每天至少一次环境检查,爱卫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工作,如实记载。

  (二)、考评

  1、卫生情况与每月考核,年度考核挂钩,与相关津贴、奖金挂钩。

  2、校园环境卫生,一周一总结,一月一汇总,一月一考评,当月执行奖惩。半年汇总考核,与评定优秀保育老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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