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读书笔记作文(精选18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笔记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书笔记作文 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作文 2
斗转星移,草木荣枯,多少回茫然失措,多少次艰难跋涉,我一刻也未曾停留,只因心中那片绿地。
总以为“金钱”是万能的,曾天真地想把心灵栖息在那片舒适安逸的“绿地”上,但是,不,巴尔扎克演给我看的那一幕幕“人间喜剧”真让人怵目惊心。在金钱面前,笑容是那样的狰狞恐怖,言语是那样的虚伪冷漠,亲情是那样的淡薄苍白。贪婪撕扯着我,冷酷冰冻着我,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袭上心头,在罪恶的深渊前,我拔腿逃离。因为我知道,那不是我的心能够栖息的绿地。
曾以为“权利”能让人震慑,使人臣服,能享受唯我独尊的优越感,能让心灵绿意盎然。可是,不,那开创贞观盛世局面的李世民不也留下了玄武门之变的丑闻吗?那足迹遍布欧亚大陆、一心想建立独裁统治的希特勒不是死无葬身之地吗?权利就像毒瘤蚕食着心灵枯槁的人,让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去满足那一时的虚荣。在权利面前,尊严被踩在脚底,道德被抛向九霄,人格也近乎沦丧,原本简单而纯洁的幸福渐行渐远。我明白,我心中的绿地不在那。
我曾彷徨,我心中的那片绿地究竟在哪里?我的心应该在哪里滋长?
历史的画卷毫不吝啬地为我展开,历史的废墟里总有一片片绿地,让那些鲜活的生命栖息。
史铁生从那座历经四百多年沧桑的古园里获得启示,汲取顽强生活的力量,用豪气抒写着别样人生;霍金坚持用惟一可以活动的手指驱动着轮椅在“时间”的道路上“横冲直撞”,用顽强揭秘“时间简史”,他们用坚定的信念,用一生的时光,坚守着自己的理想,永不言弃。那勇往直前的斗志震撼着我,那永不屈服的执着感动着我,他们为我拨开生活的迷雾,为我指明了通往桃源仙境的渡口。是的,我的心应如他们那般热爱生活——不管命运如何。
那汨罗江畔的声声叹息,那渣滓洞里的斗牛之气,总随着时光流淌到我的`心田,告诉我那些或卑微或伟大的先辈,用生命浇灌着这片土地,用最质朴、最纯真、最饱满的热情,为这片土地贡献了自己的所有,而我们——千百万年来的华夏儿女的心灵就栖息在那片浓浓的绿地里,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和煦的春风。我的心猛地一颤,顿悟我的心应为这片绿地默默耕耘啊!
在权势面前大义凛然,用睿智的头脑和必胜的信心与邪恶作斗争;在诱惑面前不为所动,用敏锐的眼睛分辨着美与丑、善与恶;用真诚的微笑回报复杂的社会,用乐观的态度面对多难的生活;怀抱豁达与宽容,给误入歧途的盲者以暖人的鼓励,这些都让我尽享无穷的静谧与幸福,我突然明白,我心中的那片绿地是对真善美的追求。
终于不再彷徨,漂泊的心总算有了栖息之所,年少的我意气风发,而催我奋然前行的正是心中的那片绿地!
读书笔记作文 3
纪尧姆米索的《因为我爱你》。买这本书,也仅仅是因为它的名字,因为我爱你,多么诚实。因为我也想这样毫不保留地对你说,那些许多想说的话。
书上说:在人们相爱的地方,是从没有黑夜的。我们没有相爱,只要我喜欢你,但我并不觉得有那些孤单落寞,我只觉得心里澎湃着一种感情,迫切地要找到出口。我知道还不是时候。我需要用很多时间来沉淀这份心情。我觉得命运并不会如何作弄我,如果此心能够此生如此,就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即使是你。突然觉得命运这种说法多少有些自我安慰,明明是自己不能够在原来的路上继续走下去,却还要说是有缘无分。我不相信它——那种很伤心的命运。或许我是太乐观主义,可我就是这样快乐的。
悲伤的时候其实不多,写小说的时候不得不悲伤一些,以便融入那个世界,感受人物,写出有灵魂的故事。现实中,回忆都是快乐的,不快乐的都归于平静了。
你并不是我悲伤的.源头,反而让我毫无理由地快乐,总是莫名地觉得心情好。看见你不快乐,情绪一定有些起伏,但觉得人生就是这样,时好时坏,那些快乐伤悲我们都是要经受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快乐的时候就快乐着,没什么大不了,以后我一定要来和你一起快乐。你孤独的时候就孤独着,没什么大不了的,孤独能够使人更清楚的看清自己,孤独与沉默近似,都是人生一场自我超越的考试,我希望你认识它,并通过它。孤独的背后一定有相守的,我觉得自己好笑,怪你为什么不能认识我,早点认识我,不就没那么多孤单的日子了吗?或许你也不在意,因为你不缺人陪伴,或许也是我自作多情,但是没试过,谁知道结果呢?我不会现在就放弃的,即使结果是失望,我也要去知晓结果才行。
现在才明白,喜欢一个人,真的只是你一个人的事,是自己的事,无关他人。
那种寂静喜欢,在纷繁尘世,是一份淡然的温暖,是对幸福的另一种诠释。
我的心此时宁静,也很热情,却不矛盾,因为这就是喜欢你的那种心情。
读书笔记作文 4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一个铁宕欺负的故事之后,我的心中不是有一丝丝的感受,书中的主人公竟然在一个孤岛上自己生活了28,28年个是一个不小的的数字!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他从小就被带到了一个孤岛。从此,鲁滨逊就开始过上了孤独的日子。在这28年里面,鲁滨逊天天穿不暖,吃不好。不过,他找了一只鹦鹉来和他做伴,他还给他去了一个名字叫做:“星期五”。28年过后,鲁滨逊终于发现了一艘船,并带着“星期五”离开了这座荒岛。
其实,现在的很多人都是遇到问题就退缩,不敢勇敢地去面对。不仅如此,现在很多人多是看到了一个困难就认为自己一定客服不了,感到自己压根没有这一个能力,所以便不去做。其实,我们无论干什么事情,都不可以放弃,只要自己努力了,就一定可以成功的。还有的是,有很多事情,表面上看起来,是很难,不过,自己亲自去体验一下,就会感觉没有什么难的。所以我们做事情不可以只看表面,要看事情的“里面”。我们还要学习鲁滨逊他生上哪一种不怕困难的精神,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必须要顽强地生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一定要争取,绝对不可以放弃!
我建议答家也像我一下,去读这一本书!
读书笔记作文 5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平凡的名字,平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
读书笔记作文 6
“纵然活着,在世上也如飘蓬断梗。
蓦然间有种忘却已久的心情,
令我向往那肃穆庄严的灵境。
我微语般的歌词像是竖琴上的哀音,
一声声摇曳不定。
我浑身战栗,泪珠几流个不停,
铁石的心肠也觉得温柔和平;
我眼前的'所有已遥遥退隐,
渺茫的往事却一一现形。” 写到了浮士德我就想到了这个,路明非啊,我好希望你真的不要死也没有做那些决定我只希望你还是龙一那个寄宿在叔叔家没有家庭地位只会在天台看远方的吐槽少年,紧张了就会说一堆臭屁话,可后来的选择都有些身不由己,也正如一点点长大的我们,成长中总是要做选择、你不能把每一种选择都做一遍,我们没有这权利去过很多遍,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多年之后的回首,我们还会记得自己的初心嘛,我们还是那个会在天台看夕阳的的羞涩男孩么,忽然好不希望你会长大,就像我自己也不想要长大一样,并不是说小时候有多么好或者怎样怎样只是说长大之后你承担的植责任会把你压的喘不过气、你的能力可能匹配不上你的欲望,可时间不会停留,就算你无比痛苦,你依然要往前走,说到最好希望路明非能安然无恙,希望南大大能好好呵护这个伴随我们青春一路走来爱的主人公,祝好!
读书笔记作文 7
“纵然活着,在世上也如飘蓬断梗。
蓦然间有种忘却已久的心情,令我向往那肃穆庄严的灵境。
我微语般的歌词像是竖琴上的哀音,一声声摇曳不定。
我浑身战栗,泪珠几流个不停,铁石的心肠也觉得温柔和平;我眼前的所有已遥遥退隐,渺茫的.往事却一一现形。”写到了浮士德我就想到了这个,路明非啊,我好希望你真的不要死也没有做那些决定我只希望你还是龙一那个寄宿在叔叔家没有家庭地位只会在天台看远方的吐槽少年,紧张了就会说一堆臭屁话,可后来的选择都有些身不由己,也正如一点点长大的我们,成长中总是要做选择、你不能把每一种选择都做一遍,我们没有这权利去过很多遍,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多年之后的回首,我们还会记得自己的初心嘛,我们还是那个会在天台看夕阳的的羞涩男孩么,忽然好不希望你会长大,就像我自己也不想要长大一样,并不是说小时候有多么好或者怎样怎样只是说长大之后你承担的植责任会把你压的喘不过气、你的能力可能匹配不上你的欲望,可时间不会停留,就算你无比痛苦,你依然要往前走,说到最好希望路明非能安然无恙,希望南大大能好好呵护这个伴随我们青春一路走来爱的主人公,祝好!
读书笔记作文 8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为《龙族》的书,作者是江南。本书的内容十分精彩,情节跌宕起伏,读时扣人心弦,让人欲罢不能。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衰仔路明非走了狗屎运,考进了外国名牌私立大学,开始了他的屠龙生涯。路明非的表弟路明泽与他做了一次交易,答应帮他四个忙,但是这四个忙帮完,他的性命就要归路明泽。路明非因为救友心切就答应了,就这样他踏上了漫漫征途。
我们会在这部小说中和主人公一起慢慢成长,而且在成长过程中学会了执著、爱与坚强。小说中刻划的人物个性鲜明: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恺撒,当然还有那些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酒德、麻衣……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人生的道路是布满荆棘的,拥有和失去是人生中的平常事。也许我们可以把不开心的事藏在心扉里,但这样的人是孤独的,开朗的人会把秘密说出来,让大家帮他解决这个问题。在人生中,只有抓住机会,把握住机会,才能显现自己的才干。否则,就会追悔莫及,正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龙族》是一本能给我们带来正能量的书,让我们和主人公一起创造奇迹吧!
读书笔记作文 9
我还记得曾经看过的一本内容精彩的书——江南的《龙族》。
《龙族》主要讲了主角加入了一个专门杀龙的学院,然后主角和他的伙伴经历生死,克服重重困难的故事。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这样的,主角的一个最好的`朋友误入一个神秘的小岛,然后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被一股神秘、强大的力量改变了记忆,都不记得他时,只有主角的记忆还在,还记得他,他问了学院的人,他们都不记得了,最后主角不顾别人万般的否定,最终找到了朋友的情节。主角这种不相信别人,只相信自己的信念让我感动,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的答案不一定是对的,自己的答案不一定是错的,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相信自己,而不是听信于别人的话。
记得有一次做作业。那天我正在做作业,忽然看到同桌和我写的答案不一样,然去借后桌的答案来看,他们都写得和同桌的答案一样,然后他们看到我的答案,一愣,便对我说:“你这里写错了,赶紧改一下吧。”然后还讲解了一番,我迟疑了,刚想改正,突然想到了《龙族》中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相信自己的话语,于是我便决定相信自己,后来证实我是对的。果然,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相信自己,这是一种信念,也是一种自信。
从此以后,我明白了别人的答案不一定是对的,自己的答案不一定是错的。
读书笔记作文 10
手机看不过瘾,直接搬了实体来啃,怎么说呢,有些惆怅。文章这种东西,当你熟练了语法词汇加上些课后积淀,时间也不敢说会带你成长,和心志灵气胸怀眼界都有关吧。
开始有些中二,可是中二的可爱,我喜欢可爱的事物。
最喜欢的是第三部日本之行。少年仗剑江湖,且歌且把酒,快意恩仇,他们清醒他们癫狂他们在各自轨道上发光,是赤子心在惺惺相惜。他们遇到了很多很多人,可以做朋友——相爱相杀的源氏兄弟,握有骇人力量的傻女孩绘梨衣,普通如没见过光的飞蛾一般的女孩真,披上战衣成钢卸下铠甲的成人的有故事的家主们,牛郎店里秉承花道的座头鲸……当然,不能忘了双面人大Boss,尽管他是个十足小人,但是和所有人物一样有血有肉。有纯粹的善有纯粹的.恶,有不纯粹的光明和阴影,有低到尘埃里的高贵,有成长有挣扎,有无知无觉的得到有满腔热血的付出。真的太精彩了,精彩到我充满了看第四部的冲动,可惜了,我早该知道这样多而鲜活的任人物是要耗费很多心血的,这画卷太大太美太瑰丽也太壮烈,高高矗立,轻易攀不过去了。
对了,怎么能忘了路鸣泽和他的手下们呢,这才是我们的主角吧,他铺设着暗线撰写着剧本,看似无所不能的他拼死守护路明非的样子,和路明非拼死守护什么的样子好像。期待听到龙族大结局,少年,不,青年们,不要死啊,捧读的是英雄成长史。
读书笔记作文 11
最近看了《龙族3黑月之潮》这部书,我有颇多的感想。
虽然这部书笑点很多,但是非常的伤感,源稚生和源稚女只对双生兄弟,最终还是逃不过宿命,拥抱含笑而死,绘梨衣被赫尔佐格博士杀死,路明非再次与路鸣泽交换生命,内容为打败新一代的白王赫尔佐格。
实际上,源稚生是一只平塔岛象龟,他与最后一只平塔岛象龟孤独的乔治一样,是白王血裔,是日本黑道的皇帝,他和路明非他们一行人是好友,也是日本分部执行局局长,可是,他只想去其他国家,可是这个梦想却离他很远很远,他一生中杀死的`第一个猛鬼众的鬼就是他的弟弟源稚女,十几年以后。源稚女再次现身,与源稚生大战,可是,这对难兄难弟却逃不过宿命,双双重伤,最后互相拥抱含笑死去。还有上杉绘梨衣,他喜欢路明非,是一个血统等级比源稚生还要高的怪物,她把源稚生当哥哥,血统等级太高容易失控,只能在家里面玩游戏,看动画片,就算已经21岁了,都不能说人类的语言,只能说龙族的语言,可是,因为路明非的出现,路明非带着她逃离了源氏重工,可是路明非却将她送回了蛇岐八家,哪怕在最后她即将被杀死时也一直念着路明非的名字。看到这一幕,我的心揪着揪着的疼。是的,绘梨衣已经喜欢上了路明非,这种依赖,她就如同一个小女孩一般,可是她死了。
读书笔记作文 12
《龙族》是一部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小说。在小说中的每一个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恺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期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发奋来证明自己。这样的性格设定与我们现实当中的青少年是多少的相似,在书中,这些少年主人公们虽然是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另类人群,但是他们或多或少都有着这样那样残缺的'人生,但是每一个人都在奋力抗争,他们坚信透过自己能够改变世界。我们或许在不知不觉中也像路明非一样,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一瞬间,就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那个江南给我们呈现的路明非。江南也以前说过,他很心疼路明非。路明非的人生是“杯具”的,从小与父母分离,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他一眼。但是在卡塞尔学院,他却是被认为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不可多得的人才,因此在任何时候你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发奋,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齐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让我们一齐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正因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读书笔记作文 13
世上的书数不甚数,史书、小说、网络小说等等。光是说小说都有不会少类了。一本好书,我认为它并不一定是一本名著——一位大师级别的人所写。而是那本书给你了人生的体会和精神的升华,冲击你的不完美灵魂。有的人读书是为了寻找他认为有趣的知识或笑点,有的人读书是为了单纯了解知识和调养自己的身心,有时候看到书籍上的作家,有没有莫名的崇拜感,或者是感觉他身上无形的学者气息。总之,读书人有读书之志。
我读的这本书,他不是文学书,而是中学生都喜欢看的.小说《龙族》。这本书的作者是江南,他一直在创业,随总失败但是他不气馁,这也是他成为博士后的秘诀吧!这本书的内容是一个18岁衰小子路明非因为考上了一家美国著名大学,而后路上发生很多神奇现象,他才知道这世界的另一个秘密——龙族。他身为S级纯龙血人物开始了屠龙计划。故事很神奇,剧情很丰富,有人会问到:这些有什么用?纯粹幻想。看我为你一一答来。路明非虽然龙血觉醒了,但是他依旧是个废材,但是有一个魔鬼般的路鸣泽在他身边,当他的朋友每次遇到伤害会失去生命的时候,他就会向路鸣泽要求帮助。然而代价就是1/4的生命。这样他那种为了朋友而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令人敬佩。
这本书看起来都让人浑身热血,激情澎湃,那幻想似乎是每个人的希望,开上兰博基尼,很帅气,拥有其他人没有的异能,做着保护人类的任务。听到这些有没有感到心的跳动,很渴望。
这本书给了我就是这些感受,激情热血的书一向是年轻人的最爱和性格的照写,我们也要打破平常的世界,创造奇迹的时代,拥有属于我们的热血!
读书笔记作文 14
龙族的感情,用笔最多的大概就是孤独了。
路明非从小寄居在婶婶家,没有爸妈的爱,叔叔婶婶对自己更是没有对弟弟好,相比之下更会觉得委屈孤独,他学习成绩一般,是个暗恋别人的小屌丝,自然学校里也没有他真正的朋友,唯一能让他感到不孤独的就是在网吧里通宵的玩游戏,也许他整天说的那些烂话也都是在掩饰自己的孤独吧。
大多数的人总是在想小时候,小时候是多么无忧无虑、天真烂漫,泥巴、跳绳、皮筋、风车……一个小小的玩意就能高兴好久。然而现在,学习工作、买车买房……各种各样的问题都要面对。
有时候想玩下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开机,打开QQ微信,没人找你,还是没人找你,无奈的关机,放回口袋,过了一会儿又情不自禁的掏出手机,如此往复循环……
“世界喜不喜欢你,取决于你的.朋友喜不喜欢你,每个人都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他们喜欢你,就是世界喜欢你。”路明非对绘梨衣说。想想也是,只要你的几个真正的朋友喜欢你,那你就不会感到孤独,可是偏偏有些人就是在面对面的时候忘不了口袋里的手机,吃大餐发朋友圈,逛街shopping发朋友圈,完全忘了正在自己身边的人,也许他需要的是来自大家的关注,而这种关注恰恰是孤独的。
“朋友在精不在多。”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他说。当时读《龙族》的时候,那种孤独感真的是太强了,只要有闲的时间就看《龙族》,或者画画,或者看电影,就是不想感到太孤独,也没有跟那几个真正的朋友聊聊天,谈谈心,当时真觉得自己好孤独,就像全世界只有黑色,自己也是黑色的,有点儿可怕,如果当时跟别人聊聊大概这种感情就不会太强烈了吧。本来自己就不是那种主动找别人聊天的人,看完这本书,觉得自己主动一下也是很有必要的!
其实,多参加一些活动、多做一点儿有意义的事情就不会觉得孤独了,丰富自己的同时你会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
读书笔记作文 15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一部青春向上热血向的小说,却有着非常快的故事节奏与情节密度。快速切换的镜头,细腻华美的语言,独具匠心的细节,让这部小说拥有极为浓厚的阅读感。这是一部在人物塑造上非常完美的小说,这些男孩与女孩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与爱。又衰又怂的路明非,孤独寂寞的楚子航,酷酷的,当然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
在龙族的最后一章里,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这样的死小孩是怎么样的?孤独有执着,倔强的不肯认输!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壮烈牺牲后也没有陌生人取替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啊!就像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的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却没有人去欣赏,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风在抚摸着她,看她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十八岁的人生,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的他,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婶婶从小叫他干这干那,但他做什么都是错的,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他就像婶婶的眼中钉,在婶婶以为的那个世界里,他又狠又腹黑。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被凯撒抢去了头功,尼伯龙根里,楚子航,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的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巨牛逼,巨拉风啊,从来没有人那么拉风牛逼过,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一整个冬天的凯撒,或是苦行僧一般,拿起剑就变成一个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可还是没有看见,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是一根废柴,可有可无,上战场肯定第一个成为炮灰。有时候觉得,甘心吗?明明很厉害,很牛逼,却没有人看见。一定很不甘心。
心中的孤独是无法言喻的,每一种孤独都不同。他们深深地藏在心底,那内心的最深处!
读书笔记作文 16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读书笔记作文 17
合上最新的那一本《龙族》的时候,我不由得感叹: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精彩的书了。沉浸在那一页页文字里的时候,我恨不得尽快看完它,当我真的那么快读完那些文字的时候,却可惜自己看得太迅速了。
但我的确只是读完那些文字,而不是读完这本书。读完书里的文字太简单了,只需花上那么几个小时,我便可以宣告我确实已经看完了那些规范的印刷体,且一字不落。可读完一本书太困难了,我到现在仍不曾读完了什么书。我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子,别人又觉得这本书是个什么样,作者也觉得它另外有个样,然后我也不知所措迷迷糊糊,它到底是什么样?这时候一句话解决了这个相当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也只想说说我所认为的《龙族》。
诚然这本书也有着众多角色,总要有炮灰和路人才能让舞台更充实一些,但三个主角还是十分突出的。
恺撒和楚子航是两个性格对立的角色,恺撒是雄狮楚子航是独狼,恺撒众人拥簇楚子航独来独往,恺撒炽烈如阳楚子航孤厉如月。尽管江南文笔十分细腻动人刻画细致生动以致人物形象饱满地跃然纸上,可这样光辉的两个角色只是为了丰富那个浑身散发着酸臭气息的小可怜路明非。
是啊,明明路明非就是那么普通的一个人,他是你身边某个人,又或者就是你。可即使恺撒和楚子航的.光芒层层交叠在他身前,迷离虚幻的龙族世界把他笼罩其中,我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触到他,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一清二楚毫不模糊。大概就因为,他是一个人。恺撒的世界,楚子航的世界,都是书中的世界,路明非的世界却是读者我心中的世界,他变成了我心底某处的化身,且融合得天衣无缝。除却书中荒诞的情节,路明非就是现实中一个活生生的人。
有人问过我:“《龙族》讲些什么?”那个时候我回答:“讲龙的故事。”可现在想想,我应该说:“讲人的故事。”
看书如看戏,一流的戏偷心。《龙族》是场好戏,十面埋伏,处处雷区,一不小心就会触动你所有的爱恨和记忆。路明非是戏中最好的演员,他交付了演技,观众也在浑然不觉中交付了自己。
读书笔记作文 18
还是小衰仔时期的路明非总是会幻想,有一天FBI的探员会突然闯入,恭敬地对他说:“Mr路,你还想继续待在这个小地方浪费时间吗?我们现在需要你。”然后路明非会站起来,在众目睽睽下让他们给自己穿上风衣,被促拥着走向一架呼呼作响的黑色直升飞机,脚下踩着风。路明非并没有什么英雄情结,只是那种场景真的不由让人喊出一句,超拽!然后这个美妙的幻想往往会被老师的一声怒吼打破。
路明非偶尔也会想想未来,想象自己在单薄的简历书上写下,特长是打星际。人生是不如意,其中一二是非常不如意,死小孩儿路明非前半段的人生很简单,在学校被老师同学嫌弃,在家被姑姑嫌弃,就连在报刊免费蹭书看也会被大爷嫌弃,到底是因为无法融入这个世界而感到孤独,还是因为孤独而无法融入这个世界,十八岁的路明非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他穿过狭窄的楼道,坐在天台那座废弃的空调机上,漠视着一切走向衰老,包括自己的生命。
这悲催的生活忽然有一天走向了终结,一位红发魔女目光如刀地走向他,“李嘉图,跟我走。”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就停在她身后,她穿着紫色套裙,耳朵上的`四叶草闪闪发光。从此以后,路明非的世界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半是光明,一半是混沌,诺诺所行之处,烈火燎原。即使后来,路明非已经见识过布加迪威龙和迈巴赫,但对于他而言,最令人安心的,果然还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准确的说,是诺诺身边。师姐总是有能力将他拖出泥淖,宛若一个女英雄似的拍拍他的脑袋,“小弟,别伤心。”也许路明非前十八年的人生都是为了迎接诺诺的到来而作的铺垫。
不了解路明非的人都觉得他活得像条土狗,是只打不死的小强,但他内心的孤独与悲伤却不曾有人试图去揭开,唯有了解他的人才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神的威严,所幸最后的最后,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面瘫师兄、三无少女、中二会长以及小恶魔,路明非心中的刀终于有了挥舞的理由,他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遇到了想要守护的人。
也许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内心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地受伤,但他偶尔也会为了某个理由拼命,命运这玩意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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